很多人都很关心迪伦的成名专辑《The Freewheelin' Bob Dylan》封面上的女孩到底是谁,她就是苏西·罗托洛。对于1960年代和鲍勃·迪伦,苏西曾一直不愿谈论与追忆,这恰恰是因为她曾离他太近,而他又是定义并塑造了那个时代文化的人。与此同时,他受到的狂热追捧和密切关注也令苏西对这类话题感到局促不安。在长达四十年的时间里,迪伦一直是苏西人生“房间里的大象”。如今佳人已逝,只留下《放任自流的时光》,让我们回到50年前,看左派民权运动的兴起,看迪伦的成长路,看纽约艺术的崛起,看格林威治村里住着的一群疯子,如何引领了一代人前行……
苏西·罗托洛是鲍勃·迪伦的第一位真爱,一九六零年代前期,她和迪伦一起居住在纽约格林成治村。她在这本书里娓娓道来她和迪伦的爱情,以及她所亲历的以格林威治村为基地的民谣复兴运动。
《放任自流的时光》不仅仅关于民谣、迪伦、嬉皮文化、垮掉的一代和格林威冶村。热衷政治运动的苏西17岁已是美国最重要的民权组织之一“争取种族平等大会” (CORE)成员,并亲历过多个里程碑式的民权运动事件。作为一位曾身处一九六零年代反抗政治中心的女性,她在这本回忆录里浓墨重彩地描绘了那个激荡年代的民权运动等社会运动。而在本书中,她也描述了一个资本主义世界里的女青年左翼理想幻灭的过程。
总的来说,《放任自流的时光》试图还原的是苏西。罗托洛和迪伦一起走过的美国一九六零年代。
鲍比画像
一九六零年代的鲍勃常戴一顶黑色的灯芯绒帽子,帽子边缘的按扣儿是解开的,以盖住他一头卡其色的卷发。他的穿着邋里邋遢,不太合体。我们刚认识的时候,他喜欢穿土褐色衬衫、斜纹棉布裤和厚底靴,后来这身打扮逐渐被窄腿牛仔裤和牛仔靴取代。为了做出一条能盖住他牛仔靴的裤子,我曾把他一条窄腿牛仔裤裤脚的接缝拆开,然后缝上另一条旧裤子的裤腿。《鲍勃·迪伦的另一面》(Another side of Bob Dylan)封套照上他穿的就是那一条裤子。它堪称不久后市场上出现的喇叭裤的雏形。
鲍勃有点婴儿肥,并因此常被取笑。当时,绰号“麦克道格街市长”的传奇民谣音乐家戴夫·范·朗克(Dave Van Ronk)就喜欢拿这点取笑鲍勃。朗克曾对鲍勃说,作为一个民谣歌手,应当打造一个属于自己的标志性形象。这话或许说者无意,但鲍勃听者有心。很多时候,我们花上很长时间试了一件又一件衣服,可等鲍勃把选定的衣服穿上后才发现,此时的他就像刚刚睡醒后把衣服胡乱套到身上似的。形象至关重要——民谣音乐吸引了一代人,民谣歌手必须做好表率,这其中包含扮相——要真实,要酷,还要传递出讯号。同今天音乐工业的高度商业化和犬儒主义相比,这种态度似乎显得有些单纯幼稚,但在那时,他们勇敢、地下、革命的姿态首先得通过形象去标榜。当时的他们和一代反文化青年一样,坚信时代一定会变,并相信自己能够改变观念、政治以及社会秩序。
鲍比(鲍勃的昵称)那时有些淘气顽皮,在比他年长的女人看来非常可爱,他对此心知肚明,并尽可能地加以利用,但我母亲从不吃他那套。不过他在人前通常还是腼腆的。不管是坐着还是站着,他都会习惯性地抖动膝盖,仿佛是在原地踏步,这给人一种神经质的感觉。在舞台上演奏时,他的腿也会下意识地抖动——还好是随着音乐的节奏。事实上,尽管那身行头有些邋遢,舞台上的他看起来依然迷人。他天生就有一股魔力,能让人们把注意力全集中到他身上。
我对鲍勃渐渐有了一定的了解——他极其崇拜伍迪·格思里(woodyGuthrie①);他说话的声音像是从牙缝里透出来的;大笑时他会向后一仰,嘴里发出清脆的“哈哈”声响。微笑时他则用手指捂着嘴,轻声地“哈”一下;他走路很慢,似乎有些举步蹒跚;他的性格中有一点点傲慢,很多的荒诞,还有严重的偏执。
尽管我们都有些神经质,却相处得十分融洽。我们都过于敏感,都需要在暴风雨中得到庇护。鲍勃坚韧、专注,虽然很自负,但恰到好处。作为一个音乐家,他具备了令他成功的那些要素。
和鲍勃恋爱后不久,我陪他和戴夫·范·朗克一起去费城一家咖啡馆演出。这场演出的主办者就是朗克的妻子特莉·塔尔(Terri Thal)。舞台上的鲍勃站得笔直,头微微后仰,两眼平视着前方。他演唱的歌曲叫《丁克之歌》(Dink’s spng),那是一首老民歌,我曾经听别人唱过。
如果我有翅膀,像诺拉的鸽子一样
我会飞过河流,向着爱人的方向
再见了,宝贝
再见了
开始的时候,他不慌不忙地在吉他上构建起节奏。不知为什么,我的魂儿都被勾走了……
他一边唱着,一边扫着琴弦。力度逐渐增强,节奏如鼓点般明朗。聊天的观众们越说越慢,直到整个房间都安静了下来。听到如此全新的演绎版本,我也跟其他观众一样,变得静默不言。
早期的鲍勃·迪伦好比是一个正在寻找属于自己独特色彩的画家。他的脑海里已有了自己想要描绘的画面,他要做的便是调好颜色把它画出来。他会细细体味眼前的所有颜色,用画笔轻触调和,反复尝试,直至调和出自己想要的色彩。他会认真探究各种想法——他对新想法有着巨大的热情,同时也会仔细思考它们的正确性。他又像是个神秘的诗人,既能化腐朽为神奇,又会把简单不过的事情复杂化。也正因如此,有些人讨厌鲍勃,觉得他在故弄玄虚,在搅乱他们的大脑——鲍勃还真是这样,不过他并非有意为之,他只不过是在审视自己脑海中的想法罢了。虽然有几次,他把我也弄得晕头转向,不过我并不反感他的这种方式,因为我也喜欢思考其他的可能性,喜欢让原本平滑的东西突显皱褶。P9-11
1961年,我邂逅了鲍勃·迪伦,当时的我年仅l7岁,他也不过20岁而已。这本书是我的回忆录,它记录下了我们曾经剪不断理还乱的情感纠缠,还有那个深深影响了我们各自生命的大时代。
对于一九六零年代和鲍勃·迪伦,我曾一直不愿谈论与追忆,这恰恰是因为我曾离他太近,而他又是定义并塑造了那个时代文化的人。与此同时,他受到的狂热追捧和密切关注也令我对这类话题感到局促不安。在长达四十年的时间里,他一直是我人生中“房间里的大象”①。事实上,我生性内敛,总是本能地去保护自己的隐私,对他的隐私也曾不愿透露。
我的职业是艺术家,但在我们相遇之前,我就一直在写诗歌、小故事、短评等等,和他在一起后,我依然笔耕不辍。对哦而言,写作和画画一样,都是进行表达和交流的重要方式。
记忆
宝贝,那不是你,是我和我的幽灵
和你那神圣的魂灵
有人说一个人的过去会赶上他们
我的不仅如此,它还超越了现在
所以,在未来属于我们时
我会同超现实主义者一起,在幕后安坐,静静地看着你
虽然再也无法忆起是什么触发了我在1963年1月写下这段诗歌,但在今天读来,我却为自己当时的先见感到惶恐。从很多方面来说,我和鲍勃一起走过的那些日子从未离我远去,它们一直与我的生活交织着,不管我身在何方,所遇何人,在做何事。
迪伦是文化偶像,他_的歌迷和追随者们用自己的想象塑造着他,把他解读成自己期望的模样。仅仅是迪伦这个名字就已让人感到神秘,同时也会引出无数的追寻,追寻他所说、所写、所唱的每一个字眼的涵义。
随着鲍勃·迪伦的声名日益显赫,我更觉得有必要保守住我们之间的秘密。关于我们的事,我在长达四十年的时间里始终缄口不语,最后却没有从看守这些秘密当中得到乐趣。时光流转,秘密也越来越无足轻重。关于鲍勃·迪伦的文章无处不在,关于他的传记大量出版,但它们同我所知道的真相相去甚远。这些文章和传记不仅平淡无味,而且充斥着作者的主观臆断。我会在本书中告诉大家很多秘密,但我只能尽力而为,因为记忆是一头无常的“野兽”,它们进进出出我的脑海,有些留下了痕迹,有些已无踪可寻。
还有些秘密没有在这本回忆录中透露,它们埋藏在更深的地方,而且出于对我、对迪伦的尊重,它们将永远被埋藏。关于这本书,我唯一需要阐明的是,它或许不是真理,但却绝对真实。
多年来,每当看到鲍勃·迪伦的作品、生平以及与他关系密切的人们出现在纪录片中、大银幕上、展览馆里以及各种类型的纪念活动中时,我都会强烈地感觉到:我还有另外一个自己。看到自己的形象被搬上屏幕,放进橱窗,并一再写入书中,就那么永远地躺在迪伦的神龛旁受人供奉,那种感觉真是有些怪异。
当我翻看照片,聆听歌曲时,我会再次看到、听到它们背后的故事。一帧家庭录像中的图像,几行简陋纸张上的潦草笔迹,都会唤醒昔日的场景——在房间里,在大街上——我仿佛又听到了笑声,从某处飘来……。
在橱窗里的我们与真实的我们之间,永远都有差异的缝隙,那是灵魂的安息之所,没有人能把它放进橱窗。我用了很多年才让橱窗内外的自己交汇在一起。而我眼中的他和那个橱窗里的“神”自然很不同,不过随着时光的流逝,我也能渐渐适应人们对他的膜拜之态。
无论是一首歌、一句诗、一本书、一部电影还是一场展出,都无非是对某个时代、某处地点及某个人的描绘。我的这本书也不例外。同时,这本书也权当是我的一次怀旧。人们总是会向前看,所以怀旧也许很廉价,不过它终究是奢侈的。
在我看来,历史是一个用来盛放、展示旧物以启发人们思索的“圣物匣”。关于二十世纪六十年代的书可以说是汗牛充栋,而随着那个年代渐行渐远,当年的那些故事就愈发显得神秘。它的真相和事实常被扭曲,真实性和准确性亦不断成为“罗生门”。即使是由大时代的亲历者自述,也难免会因有所侧重而产生分歧。犹豫再三,我还是决定将自己的“旧物”也放入“圣物匣”。回忆毕竟是事后诸葛,在书写那些陈年往事时,我所能做到的就是让那些私人故事得到当事人的认可。
总的来说,我讲述的是自己的二十世纪六十年代,以及二十世纪六十年代的格林威治村——我在那个大时代居住在格林威治村,那段经历塑造了后来的我,改变了我的一生。这就需要提到一些相关背景:我的家族历史,我的家人情况,以及其他与我有关的零星碎片……
自打我在纽约市的皇后区出生,我从未觉得自己是这个城市的异乡客,也从未想过要去寻找我自己。直到来到格林威治村,我才有了这样的强烈感觉:那里有与我一样知晓自己的灵魂并不属于故乡的人们;那里有吸引我的波西米亚历史;那里有我喜爱的作家、艺术家和音乐家,他们或在此居留,或曾匆匆路过。他们的精神引领着方向,为我开辟了道路,也定义了格林威治村。
二十世纪六十年代是个令人惊叹的时代,一个充满了抗议和反叛的多事之秋。整整一代人在18岁时被允许酗酒、被送到战场上杀人,却要等到21岁才能拥有选举权。动乱在所难免。动荡的时代让伟大的音乐得以诞生,而这样的音乐又鼓舞着我们走上街头,要民权、反核弹、反越战。与此同时,一九五零年代保守僵化的道德观也在一九六零年代黯然退场。“垮掉的一代”已经让这种道德观的外表出现裂痕,而他们的下一代——我们,将它彻底摧毁。
我们与印刻在身体内的过去同行,我们做好了准备迈进未来。如今,一九六零年代已经被许多人用私人故事、歌曲和报道塑造成为了极具历史意义的时代。在每个经历过那个年代的美国人生命中,都有那个大时代的“圣物匣”。这本书便是我呈现给大家思索的“圣物匣”。
真相隐藏在真实的情感、对事件的洞察里。在写这本书时,我力求抓住最真实的情感,给出最私人的洞察,而不仅仅是复述事件本身。
那些走过的地方,遇见的人,在记忆的万花筒中一一浮现。我像只蜻蜓一样,轻盈地点在一个地方、或是一个人身上,静立片刻,便又起身飞往另一处。
犹记得,在当年的格林威治村,我们将画作挂于墙上、登台歌唱、发表演讲;我们让每个夜晚都充满了爱的火焰;我们离经叛道、洞若观火,我们追求着真理、燃烧着激情,我们向世界宣告着理想、在现实的残酷中怒吼;当然,我们的生活还充满诗歌、文学和音乐。除了我在书中提到的人物以外,还有许许多多的人身处历史舞台背后,他们也亲眼见证、亲耳聆听、亲口评论乃至亲自参与推动了这段历史。它看似一朝铸就,实则有太多人在后面推动。作为其中一员,我深感自豪。我想,当年我义无反顾地从皇后区登上的,是一列开往春天的地铁。
总的来说,我写这本书是为了向我们这代人的青春致敬。青年时代的我们充满了热情,并全身心地投入到了自己热爱的事业当中。我们也许真的“酷”或“嬉皮”,也许只是自我感觉如此,不过,我们真心相信不破不立,并认为为改变旧世界所付出的一切努力都是值得的。
1961年1月,约翰·肯尼迪总统在就职演讲上说,“不要问国家能为你们做些什么,而要问你们能为国家做些什么。”那时候的我们对这样的话全都感同身受。有趣的是,从那时到现在,人们的价值观几乎拐了个弯。
今天,“国家能给我什么,别人能为我做什么”是人们最常提出的问题。也许人们应该多问问:“怎样去帮助别人,怎样让别人的生活过得更美好,怎样让这个世界变得更美丽。”
一九五零年代的政治风气过于压抑,社会文化过于沉闷,进入1960年代后,青年们对现实非常不满,发动了各种社会运动,再加上知识分子等阶层推波助澜,最终改变了美国的历史进程。驱动他们的是理想主义和社会责任感,而并非商业利益;他们想改变世界,而不是被世界改变;他们为别人享有权利和自由而奋斗,而不是为自己有名有利。
时代在变。
艺术家苏西·罗托洛给予那个革命时代崇高的敬意。
——VOGUE
本书堪称描写一九六零年代格林威治村最好的几本书之一了……那帧封套图片完美展现了那个大时代充满浪漫色彩的青年文化——不羁,脆弱,漂泊不定却目标坚定……因为苏西,迪伦迷上了威廉·布莱克、布莱希特和兰波的作品;同样重要的是,苏西的左翼政治意识,尤其是她对民权运动的热衷拓展了迪伦的思维,并将他的创作之笔引向了这些议题。
——《纽约时报》 安东尼·迪科蒂斯
“如果有什么能让她摆脱‘迪伦吉他上的一根琴弦’的评价的话,这本鲜活、平和并容纳了20世纪60年代格林威治村民谣歌手们的生活的书就是了……罗托洛对迪伦永远是宽宏大量的,不管是在赞美他的天赋还是在为他的不忠而悲伤上都是如此,但迪伦却从未为她做过同样的自我牺牲。”
——《TIME OUT》尼娜·卡普兰
这是一本来的正是时候的书,它与那些汗牛充栋的描述迪伦和20世纪60年代这一民谣时代的图书有很大区别:它由一个处于那一时代文化和政治中心的女性亲历者所撰写。
——托德·海因斯(迪伦传记电影《摇滚启示录》导演)
“这本书叙述更多的是她的故事,而非迪伦。可喜的是,整本书里她没有丝毫的怨念,字里行间全部集中在二十世纪六十年代早期的纽约所具有的理想主义和创造力上。对于使得格林威治时成为摇滚反抗文化发源地的人物、地点以及个中翘楚,没有比这本介绍得更好了。”
——罗伯特·桑德尔《星期日泰晤士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