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分为三个章节。这大致是按照作者的经历来划分的。第一章“春城”,是作者的家乡昆明,是宠溺作者、纵容作者各种少年狂想的土地。第二章是“黑国”。“黑国”是英国小镇大得利的昵称,是英国工业革命的发源地,也是作者面临无数困惑、试图明白眼前一切事物的异地。第三章是“玉米地”,也就是美国爱荷华州,是作者真正寻找到自己梦想的田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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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名 | 春城黑国玉米地 |
分类 | 文学艺术-文学-中国文学 |
作者 | 冯欣 |
出版社 | 云南美术出版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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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 | 编辑推荐 本书分为三个章节。这大致是按照作者的经历来划分的。第一章“春城”,是作者的家乡昆明,是宠溺作者、纵容作者各种少年狂想的土地。第二章是“黑国”。“黑国”是英国小镇大得利的昵称,是英国工业革命的发源地,也是作者面临无数困惑、试图明白眼前一切事物的异地。第三章是“玉米地”,也就是美国爱荷华州,是作者真正寻找到自己梦想的田地。 内容推荐 《春城·黑国·玉米地》分为三个章节。这大致是按照我的经历来划分的。第一章“春城”,是我的家乡昆明,是宠溺我、纵容我各种少年狂想的土地。在那里,没有人压制我荒诞古怪的想法和行为,也没有人规定我必须以什么特定的角度去认识世界。那时候的我深受道家思想的影响,所以在写作中透露了很多这样的想法。 第二章是“黑国”。“黑国”(Black Country)是英国小镇大得利的昵称,是英国工业革命的发源地,也是我面临无数困惑、试图明白眼前一切事物的异地。我十七岁时去了英国留学,发现很难将原来对道家的理解运用到现实生活中去,尤其是在接触了很多社会科学以及哲学的理论后,我多了一些从学术角度来认识世界的思想。在英国读书期间,我在“黑国”大得利学习了语言和预科课程,然后考入了位于英格兰中东部的莱斯特大学。 每年暑假,我都会回到中国。在大二下学期时,我在美国伊利诺伊州立大学做了一学期交换生。事实上,我真正在“黑国”待的时间只有一年半左右,所以在这一章里,“黑国”代表的是一段时期,而并不只是一个地点。 第三章是“玉米地”,也就是美国爱荷华州,是我真正寻找到自己梦想的田地。2008年8月,我从英国莱斯特大学本科毕业后,第二次来到美国,开始攻读新闻学硕士。这一章的故事都是基于我对真实人物的采访与报道。原文是英语,在《春城·黑国·玉米地》中,我将这些故事翻译成了汉语。 目录 在春城 十六七岁 素人老板 花语 画圆 展会上的演讲 归去来之交 山 爸爸的纯真年代 珠灰色的思绪 在黑国十七岁到二十一岁 歌剧魅影 我的妈 学穿高跟鞋 世界中国人 天上草原 改变中国电视新闻的语态 再见,英格兰 在玉米地二十二岁 加油,四川! 一段没有播出的录音 妻子 我有一个中国梦 试读章节 素人老板 由来 暑假憋闷了将近两个月,心中总是徘徊着几个词:空虚、寂寥、乏困、无所事事。 当然,量的积累必然导致质的变化。 终于有一天,我心中那盏出了故障的灯突然通了电,点亮了一个新主意——我要当老板! 既然是当老板,就需要做生意,而且手下要有员工——这才有老板的架势嘛!于是,我立刻联络了好友小婧以及表妹,大家都准备共同驰骋商海! 可是做什么生意呢?哪一行生意是百利而无一弊的呢?想来想去,大家决定去摆摊卖书。这样决定的原因有三个:其一,符合我们儒雅的心情以及莘莘学子的身份;其二,能满足市场需求;其三,业务技巧要求不高。 于是,我们准备了百十来本看过的旧书去做生意,虽说是旧书,可看上去还有八九成新,但是也降价出售吧。终于万事都具备了,但还差一个自己满意的称谓,叫勤工俭学、体验生活——那太没有新意了。以前我在书上读到,巴黎过去有一群人,平日上班做事,假日才画画,他们自称“素人画家”,既然我与他们有相同之处,那就叫……素人老板吧! 开业庆典 虽说只是个不足挂齿的小小生意,但为了正规起见,我们还是在“战场”(因为商场如战场)对面的小餐馆里举行了“开业庆典”。我仍清楚地记得开业庆典上的三菜一汤:家常豆腐、酱爆茄子、老奶洋芋以及三鲜汤;为了营造“开业”的气氛,我们又开卜瓶小瓶雪碧,准备“Cheers(干杯)”。在庆典上,我还委任了各人的职务:我任董事长,小婧任总经理,表妹任销售部主任。在庆典尾声,我们举杯同祝:“生意兴旺,财源滚滚!” 赢得商机无限 庆典结束后,晚上7点整(因为此时正是大家外出散步且没有城管的时候),我们已在师生众多的师范大学门口,铺好了油布,摆码好了要出售的书,还放上了供顾客选书时坐的凳子——开始做生意了。 刚一开始,我们还很害羞,只是闷闷地喊了两声“卖书——”,但没过多久,也放开面子,大声吆喝起来:“卖书,卖书!勤工俭学,书价特惠,绝对正版!”可是等了半个多小时,也没有卖出第一本书。尽管如此,我们仍保持着“不达目的,誓不罢休”的高昂斗志,毅然严守“阵地”。终于皇天不负苦心人,后面的生意好过了整条街的其他任何一个书摊!其他小贩看我们的眼神都不一样了,我们刚开始做生意时还能从他们的眼中读出几分好奇和满不在乎,后来就可以读出几许羡慕甚至嫉妒了——不过,我们却以这样的眼神为荣。表妹收钱、找钱,忙得不亦乐乎;我和小婧上前接待、推荐,应接不暇。在收摊时,结算一下,共赚了23元!之所以不算成本,是因为所赚之钱还不够这些书原价的十分之一!尽管如此,心里还是挺高兴的。末了,我这当老板的还组织了“战后总结”。首先是委派表妹装作顾客去别的书摊逛一逛,收集一些“经济情报”,因为知己知彼,才能百战不殆嘛!其次,我摆出了销售统计及账单,大家分析了市场需求,结果发现:顾客们比较喜欢名著、知名作家的小说、心理学丛书以及趣味性的书——这当然就有“下手”的地方了。于是,以后几天的生意更是火得不得了。 同是天涯沦落人 华灯初上,我们仍然忙于生意。“战场”的正对面是一家面包房,从那通亮的灯光以及随风飘出的阵阵香气中,我总有一种流浪的三毛或是卖火柴的小女孩那种奔波于生计之感——尽管身着名牌,腹中饱饱如也。而我此时也对那些平时厌恶的小贩有了一些亲切感,毕竟是同行嘛,大家“同是天涯沦落人,相逢何必曾相识?”尽管有以上种种的落魄之感,但我始终保持着阿Q精神——毕竟我是老板嘛!我甚至为成为小贩中的一员而感到光荣。 有一天晚上,天公不作美,竟下起雨来,我们只好同其他小贩一样把摊子移到路边楼房窄窄的屋檐下,可冷兮兮地保护着书,防止它们被打湿。这时不知是谁喊了一声:“城管来了!快跑!”众小贩用光_样的速度收摊而逃,我们虽然没看见什么城管,但也不敢怠慢,立刻把所有的书胡乱塞进麻袋,提着、抱着、扛着、掖着,冒着雨踉踉跄跄地落荒而逃,回过头一看,哪有什么城管,不过是一个穿着制服的陆军学员! 后来 老板生涯算是结束了,仔细地回味当老板的一幕幕:雄心勃勃的老板,包揽万事的老板,精明能干的老板,屋檐下低头的老板,仓皇狼狈的老板……哈哈哈,自己都要忍不住笑起来。世上有谁像我那样当老板呢? 不过,最重要的是我喝了一碗真正的“百味汤”,那汤的味道不能用舌头去分辨,也不能用语言来概括,只能靠心慢慢体味。当然,还有一点——这个经历在我如火的紧张学习中添了一笔舒心凉爽的绿色。 有了这次看似玩笑但我却很投入的经历作为起点,或许,我将来真的能当老板呢!? P2-6 序言 刚刚修改完这本小集子,伸了一下懒腰,背靠在椅子上,发现一束阳光穿透窗户,正好射在我的书桌上。抚摸着这束阳光,心中突然产生了一个奇怪的问题:这还是我原来抚摸过的那束阳光吗? 从十七岁到现在二十二岁,我往返于中国、英国、美国之间,上过五个不同的学校,住过五个不同的城市。频繁的空间、环境变化有时候会给我带来一种不真实的感觉,让我一下子不知道自己身处何处。尤其是当阳光照射我的时候,这种感觉就更加强烈。本来太阳只有一个,无论你走到世界的哪个角落,你都能看到它,感受它,追寻它。但正因为如此,它常常给你制造一种困惑,让你不禁发问:“我真的到了另一个地方吗?但阳光的感觉分明是一样啊!” 其实,我从十六七岁起,就一直有写本小集子的想法,但每次总是把序言写完以后,就再也写不下去了。所以这些年,序言倒是写了不少,书却一本也没写出来。 在这里,我也就不怕您见笑地附上两篇原来写过的序。 十六岁时打算写的书《大我》 《大我》之序 “大喜、大悲、大悟”是《大我》这本书的三个章节,也是书名为何以“大”字而起的原因。也许这些标题过于夸张,但却是我内心真实的写照,因为我曾经那么投入地去体会这每一种感觉。每一次体会也是我试图寻找一种人生境界的历练。 说起这书为何而写,在此我不自谦地引用《红楼梦》中一僧一道和一块灵性已通的大石头的谈话:“列位看官,你道此书从何而来?说起根由虽近荒唐,细玩则深有趣味。” 曾几何时,童年的美好回忆、人们的赞美与掌声是那样让我沉醉于心——大喜;曾几何时,周边环境的复杂让自恃清高的我感到如此的“云深不知处”,酸涩、痛楚、茫然令我久久不能自拔,大悲之情无疑涌上心头。也许你觉得这两章内容变化角度太大,可正是因为如此,才有了《大我》的最后一章——大悟。所有悲喜都烟消云散了,好像自己已经有了“不以物喜,不以己悲”的领悟,最终向我毕生追求的理念——全神贯注又迈进了一步。 《大我》文风不仿韩寒,不学郁秀,也许你觉得平淡无味,亦或粗拙不堪,但写的却是我自己,仅此而已。 十七岁时想写的书《n心记》 百思楔 吾尝诵辛君之词:少年不识愁滋味,爱上层楼。爱上层楼,为赋新词强说愁。 吾思之以为不然。何谓愁?愁可道,则不为愁。惶、惑、喜、悲、惧、忧、狂、怠、痴,然后思。思何?天、地、人、物、是、非、生、死、学、术……思及吾身乃猛然一惊:吾谁也?吾存于天地之间,所为何来?吾既存于天地之间,所为何去?百思之不解,因而愁生。 陶潜有诗曰:“种豆南山下,草盛豆苗稀。晨兴理荒秽,带月荷锄归。”释迦牟尼有言曰:万物之苦源于欲也。若去苦,则先必净欲也。老子曰:“无为乃本也。”孟子又曰:“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空乏其身,行拂乱其所为,所以动心忍性,曾益其所不能。”如此百家之言,所持之理不同,谁是谁非?因而自觉空泛而越发惶惑。 吾尝游鸡足山,此山乃佛山之一。吾乐其地僻而事简。山峨峨兮水洋洋。吾既得斯泉于山谷之间,俯而听泉。摄幽芳而阴乔木,风霜凛冽,刻露清秀,无不可爱。又见安详之僧,道高德重。观于此景,心境豁然如水。则思度在此择一静净之地,清修度日,阅百家之经典,悟人生之真谛。或有一日,悟得也,乃纵身一跃,归入自然。然复思:可为之乎? 又觉人生在世,或当刻苦为学,成就大业,名伟千秋。却知此名、功、利岂不为身外之物?吾为何而取之?故问:为何而学?此乃“出世”之思。 夫生于世间,固有人之相与,俯仰一世,有各色人等,故不得不以各异、非常手段处之。然有惑也:当善?当恶?当中庸?或如陶潜归去来兮以避之?或习权术周旋于世,翻云覆雨,岂不快哉!此乃“入世”之思也。 故可知愁从何而来。“少年不识愁滋味”岂不谬哉!故作几小文以记之。记为或不为,记人或物,记生死,记为学,记佛道,记文风,记境遇,记情爱,记悲喜……或有类吾之少年人也有如此之思,因此恭疏短引,不避浅陋,以博一睹。 待天命之年复阅此文,或有异二者之思。若一《虞美人》:少年听雨歌楼上,红烛昏罗帐。壮年听雨客舟中,江阔云低断雁叫西风。 噫!百思也! 今天再看这些“序言”的时候,心中觉得很好笑,同时也很高兴,因为终于能够拉扯出一本自己的小集子了。 《春城·黑国·玉米地》分为三个章节。这大致是按照我的经历来划分的。第一章“春城”,是我的家乡昆明,是宠溺我、纵容我各种少年狂想的土地。在那里,没有人压制我荒诞古怪的想法和行为,也没有人规定我必须以什么特定的角度去认识世界。那时候的我深受道家思想的影响,所以在写作中透露了很多这样的想法。 第二章是“黑国”。“黑国”(Black Country)是英国小镇大得利的昵称,是英国工业革命的发源地,也是我面临无数困惑、试图明白眼前一切事物的异地。我十七岁时去了英国留学,发现很难将原来对道家的理解运用到现实生活中去,尤其是在接触了很多社会科学以及哲学的理论后,我多了一些从学术角度来认识世界的思想。在英国读书期间,我在“黑国”大得利学习了语言和预科课程,然后考入了位于英格兰中东部的莱斯特大学。 每年暑假,我都会回到中国。在大二下学期时,我在美国伊利诺伊州立大学做了一学期交换生。事实上,我真正在“黑国”待的时间只有一年半左右,所以在这一章里,“黑国”代表的是一段时期,而并不只是一个地点。 第三章是“玉米地”,也就是美国爱荷华州,是我真正寻找到自己梦想的田地。2008年8月,我从英国莱斯特大学本科毕业后,第二次来到美国,开始攻读新闻学硕士。这一章的故事都是基于我对真实人物的采访与报道。原文是英语,在《春城·黑国·玉米地》中,我将这些故事翻译成了汉语。 二十二岁,也就是现在的我,少了一些对“自己”的关注,因为我发现身边有那么多的人比自己更值得关注。生活中每一个平凡的人都有不平凡的故事。从采访中,我了解了他们的生存条件、价值观,以及内心的挣扎。这不但让我进一步地了解了自己,而且更坚定了我做一个记者的理想,一个追求我的“中国梦”的理想。 在我没有把这些短文按照时间顺序编排之前,我没有意识到自己这些年来有什么变化——其实到现在,我也说不上来自己是如何改变的。也许读完这本小集子后,读者您能告诉我。您甚至会觉得我写的不是我,而是您,是千千万万中国年轻人中的一个。 最后我要感谢几个人: 首先是我的几位恩师。周群老师、田云灿老师和车雁老师分别是我小学、初中、高中的语文老师。正是他们教我打下了汉语的基本功,引导我阅读,并鼓励我写作。正是这三位老师培养了我对汉语的热爱,激发了我想写、想说的欲望。 还有Stephen Berry(史蒂芬·贝利)老师和Donald McLeese(唐纳德·马克利兹)老师。是他们让我认识到一个记者的使命,启发我从平凡的人和故事中,发掘人性的光辉。他们让我意识到。无论用什么语言写作,人类的感情都是共通的。 还有为这本书的出版付出很多心血的窦怀宇老师、黄云松老师、于重榕老师、李云峰老师和汪榕老师。没有他们一遍又一遍仔细的修改和设计,《春城·黑国·玉米地》就只能待在我的电脑里,而变不成读者您手中的铅字。 最后的感谢留给我的爸爸妈妈,如果不是他们一直以来的鼓励,可能今天我还停留在写“序言”的阶段。是他们让我知道,在这个世界上,即使没有任何人翻看我的陋作,我都始终会有两个最忠实的读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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