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本勤勉运艰辛,淘尽黄沙始见金。《淘沙集》作为一本具有鲜明个人特点的文集,不仅忠实记录了天轮同志六十年的人生坎坷经历,也记录了其亲历的众多政法历史事件和思考;不仅是天轮同志三十年政法工作历程的完整记录,更是中国基层法治蹒跚进程的缩影,从一个侧面向我们展现了中国法治建设尤其是司法制度逐步探索完善的成长路径。该书看似个人成长经历、政法工作经历及个人思考著文,实则中国法院审判工作发展历程的一个侧面,从中我们看到了三十年来法治建设逐步发展、逐步进步取得的成果,更看到了一名司法实践者、一名基层法院工作者一路走来的坚持不懈、勤奋刻苦的清晰足迹和可贵贡献。
张天轮同志是一位资深的基层法院副院长。临近退休,作为一名1981年就参加法院工作的老三届法官,他将自己多年的法院工作思考和人生感悟整理成这本《淘沙集》。该书的内容总体而言主要分为三部分,第一部分是“个人成长篇”,通过对过往岁月的回忆,记录了他从咿呀学语到学生生涯、插队生涯、法官生涯的成长过程片断,虽然篇幅不长,但笔下却不乏亮点,如临其境地让我们一同回到那段难忘的艰苦岁月,同时又被天轮同志苦中作乐的人生情趣所感染。
性本勤勉运艰辛,淘尽黄沙始见金。《淘沙集》作为一本具有鲜明个人特点的文集,忠实记录了天轮同志六十年人生历程,不仅书写了一部厚重多彩的人生阅历,更向我们展示了一种永远乐观向上、绝不向命运屈服的人生精神。
个人成长篇
过往岁月的记忆
七宝老街——童年的印象
“文革”袭来——噩梦的开始
插队八年——人生的磨炼
“文革”结束——苦尽始甘来
干部交流——柳暗花又明
即将退休——离职时感言
工作研究篇
刑事审判
审理严重经济犯罪应重视适用没收财产刑
对政法机关查处经济犯罪的工作必须加强监督
对刑法第269条中“当场”的理解
企业蓄意收赃诱发盗窃犯罪
郊区水上盗窃的新特点和打防刍议
对当前农村酒后性犯罪的剖析
行政审判
警察阻止公民自救行为的合法性研究
关于拆迁不成套公房价格评估中存在问题的法律思考
对动迁户在行政诉讼中跨区群体哄闹问题的思考
行政机关在行政诉讼中的举证范围
商事审判
人民法庭审理简易经济纠纷案件好处多
跨省经济联系中的法律问题
一人持股的有限责任公司不合法
析有限责任公司临时股东会的召集权
析无因管理担保人向债务人的追偿权
对合同法第114条第2款的理解与适用
关于本案的被告主体把握与举证责任分配
关于公司法第149条第五项竞业禁止规定的理解与适用
房产审判
关于商品房预订书群体纠纷案的裁判思考
关于商品房交付的违约责任承担问题
房产公司在代缴契税纠纷中是否应负赔偿责任
当前农民自建住房确权案件的审理难点及思考
物业公司诉业委会履行服务合同案件的审理思路
城市住宅相邻采光妨害纠纷的审判实务探讨
关于老年人公房一调二纠纷的司法调整尺度
如何把握94方案公房产权争议的司法调整
房产商在小区足球场建变电房应负合同违约责任
对换房案件中若干争议的探析
如何把握因房屋质量问题可解除合同、赔偿损失的范畴
房屋认购协议的性质认定及解约损失赔偿
合同法第402条在商业房屋租赁合同主体认定中的适用
中介公司提供虚假售房信息之民事责任
关于商品住宅物业管理收费标准的规定梳理
民事审判
关于辞职解约飞行员培训费用确定问题的实务探讨
对受损承重墙是否危及住房安全及应否恢复原状的判断
民三庭采取强制措施查明管道井渗水原因
对涉及兄弟法院裁决效力的案件在审结时须格外谨慎
他院生效判决对我院案件具有拘束力时应实体驳回诉请
对于债权人再次起诉欠款利息应如何处理
干细胞公司参与经营脐带血库业务的主体合法性问题
关于探望子女权纠纷的裁判问题
民事程序
原告死亡后其诉讼继受人的确定
关于当事人民事行为能力几个问题的思考
关于案外人财产保全异议的司法审查
医生鉴定伤势必须实事求是
承办人对于委托评估鉴定内容应作准确把握
律师事务所脱钩改制遗留问题不属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
因企业改制转制引起纠纷不宜由法院受理
军队待退干部因住房改建纠纷起诉军干所不属地方法院受理
地方法院应否受理涉军医疗、房产纠纷
民事案件中止诉讼应当注意的问题
析当事人自认的撤回条件
当事人不适格情况下的裁判原则及法律适用
关于被告反诉成立要件的审查
在案件裁判前要注意检索有无相关案件 防止同案异判
当事人对于在港澳形成的证据应如何履行证明手续
委托调解
发挥人民调解的诉讼替代作用探索诉讼调解适度社会化新途径
诉前辅助调解机制的探索与实践
长宁法院涉诉纠纷委托调解机制的探索
司法能动与中国特色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构建
——以长宁法院附设社会调解模式为视角
文书写作
关于民事判决书写作改革的思考
民事裁判文书写作中应注意问题
戒用宪法条款作裁判说理
审判管理
法官职业化建设与基层法院民事法官的员额设置
关于基层法院审判长、审判员独立行使审判权的工作思考
谈谈审判长的工作责任及其他
关于建立法院审判效率、质量评估指标机制的思考
围绕“综合评估指数”找定位抓整改全面提升审判工作水平
在本院法律适用能力轮训会议上的讲话
提升业务实力 努力发展自我做上得厅堂下得厨房的好法官
胜不骄败不馁要通过勤奋工作为希望的种子提供成长的沃土
要少一些个人得失算计多一些工作进取心
勤于梳理审判实务问题善于把握二审审判思路
加强预估研判力争案结事了
法官在办案中应当尊重和善待每一位人民
逆向劝导时先要取得当事人信任
其他工作
对强化人民代表参政议政作用的思考
对法院经审、执行工作中廉政问题的思考
谈民事审判在以德治国方略中应当发挥的作用
关于十六大报告与当前法院审判工作关系的几点感想
谈谈担任法院副院长的体会
谈谈如何看待我们面临的工作压力
谈谈法官的日常健康保护
新闻写作篇
司法新闻
受委托冒雪寻踪追欠款为执行五次扑空不回头
上海县经济审判庭运用法律手段保障乡镇企业合法经济权益
每周坐进信访室深入群众察民情——上海县法院院长张荣根二三事
法官律师踏雪登门息争讼多年冤家拆障言欢
汇款单寄到法院收款人遍寻不见抚养费事关紧要
且看好法官——审单
冲破地方保护主义障碍上海县法院依法变卖债务人房产
一个能工巧匠的遭遇
养鸡户权益失而复得——大队违约毁合同 法院依法护正义
队干部承担法律责任专业户利益得到保护
经济庭秉公论断家具厂绝处逢生
巨额欠款催讨多年已成死账打赢合同官司追回大笔资金
十二万元被骗货款追回记
杨阿三告状记
贵州经理上海打官司记
揭开万元借据之谜
站长执法意气用事法院判决赔偿损失
乡长以权乱法社队企业遭殃
轻率担保吞苦果
乡村企业的“护财神”
婚姻家庭
寡母再嫁以后
寡母再嫁有何罪亲生儿女太绝情
“大丈夫”治好疑心病
庭长圆镜记
从“硬要离”到“舍不得离”
寒了的心终于又热了
嗜赌如命不回头一个家庭被拆散
如此恶棍不办何待!
一个重婚者的结局
她在被告席上醒来
她玷污了“人类灵魂工程师”称号
“毛脚女婿”的一把火
出走的姑娘回家了
抚养
亲娘被儿逐出门法律保护老母亲
媳妇凶狠似虎法律保护婆婆
“忤逆儿子”回了头
闽江来鸿纸薄情深上海老太喜得螟蛉
一个棒打阿婆的霸道媳妇
一个凶狠的“坐家囡”
女儿改姓起风波法院耐心开导爸爸肯付抚养费了
非婚生子生活无靠生父岂能甩手不管
藏子索子
财产
孤儿尚在襁褓中这份遗产应归谁?
从“分家文告”到“让房协议”
屋顶上的黑铁匣——记杜行乡一起婆媳藏金纠纷案
婚债未还又办“满岁酒” 同胞妹妹 竟偷姐姐财
吃窝边草的“毛脚女婿”
病房内外
法官不为假象所迷惑伪造协议者诡计被戳穿
邻里损害
“扒房案”始末
争夺宅基地丧了一条命小事酿成大祸的惨痛教训
闹出一场人命以后
打架打出了“癌症”以后
仅仅为了一只鸭子
退休后赌博入迷输了钱泄恨放火
“讨债人”变成了偷鸡贼
五百零八枚出土“鹰洋”
满河鱼鲜惊酣梦有人欢喜有人愁——七宝镇上奇异“鱼汛”
一只1500元的高价西瓜
人身权利保护
当她蒙受不白之冤的时候
帽子风波
骑马场里的一场诉讼
无事生非的房东
法官下乡融“冰”记
由爱燃起的恨
写匿名信的“师傅”
刑事案例
三林镇制恶虎群众拍手称快
闯进茶馆滋事伤人未及顶替却进监房
“看相算命”危险陷阱
魔窟捕“狼”记
这个“技术指导”何以能横行无忌
如此“妇产科医生”
借死人丧葬诈活人钱财
恋爱诈骗犯的下场
“检察官”显形记
粉红色的“圈套”
送货单上多了一个“0”——黑心货主郑柏生入狱记
无赖行骗人法网
“蛇师”行骗记
江湖骗子的招财术
骗子经理万里行
一对贪婪的“盗花女”
坐轮椅的盗贼
为办婚事起歹意 郎舅同谋不义财
篡改档案侵吞房产许文裕蜕变成罪犯
神秘的夜半捉赌人
深夜爬在剧院楼顶的“醉汉”
“黑手”就擒始末
检察官在洛阳紧急行动
故事创作
记工员霞芳
保育员老婶妈
祥林嫂的故事(沪语故事)
1983年以来,上海县法院共审判单独拦路、入室强奸侮辱妇女的罪犯57名,其中属酗酒后犯罪的有35名(强奸24名,流氓11名),占61.4%。综合分析这些酒后性犯罪者的情况,发现有以下五个特点:
一、酒后犯罪者年纪轻的多,文化低的多。在35人中,已婚的21人,未婚的14人,年龄最大者43岁,最小者17岁,其中30岁以下者有27人,占77.1%;从文化程度看,有文盲1人,小学14人,初中16人,高中4人,初中以下文化者占88.6%。
二、过去无侮辱妇女行为,属初次性犯罪的多。在35人中,因流氓强奸前科判过刑的4人,曾有侮辱妇女行为的4人,曾因盗窃、打架等被公安机关教育处理,但在男女关系上从无问题的8人,平时表现较好或能安分守己的19人,属初次性犯罪者占77.1%。
三、滥饮白酒者多,晚上作案和酒后一小时内犯罪多。从饮酒情况看,吃白酒和黄酒居多。从作案时间看,在酒后一小时或五小时内作案,也有在午后或晚上作案。
四、罪犯活动半径小,对作案地点、对象和季节不加选择,随遇性犯罪的多。从作案地点看,在本村附近或单位、亲友处作案的有30人,在外乡和公路上作案的有5人,以酗酒地点为中心的活动半径较小。从受害人与罪犯的关系看,属亲友、同事和邻居的14人,同村的有6人。在35人中,除4人在酗酒前就怀有行奸歹念外,其他31人都是在醉酒后起意,在半路上或在村里宅内撞见单身妇女就下手,随遇性犯罪者占88.6%。一般流氓强奸犯都选择在夏季作案,而酒后性犯罪却冬季多于夏季,发生在元旦春节前后的有15件,比夏季的11件多4件。
五、罪犯胆大妄为,社会危害性大,被判处重刑的多。酒后性犯罪者可分为二类:一类是深度醉酒者(9人,占27.3%),表现为步履不稳,口齿不清,他们作案时动作能力差,易被受害人摆脱或制服。另一类是轻度醉酒者(26人,占74.3%),其饮酒量稍高于平时,虽有酒后反应,但能骑车走路。他们作案时胆大妄为,不计后果,社会危害性很大。在该法院“严打”以来判处的19名单独拦路强奸侮辱妇女的罪犯中,酒后犯罪者达14名,占73.7%。而每发生一起酒徒拦路案,总要使当地人心惶惶很长时期,妇女上夜班要人护送的非正常状况随之复现,使人民群众的安全感明显下降,危及“严打”斗争的胜利成果。在35名罪犯中,被判刑五年以上的有25人,占71.4%,其中判刑十年以上的有7人。
仔细剖析酒后性犯罪的发生原因,大致可归纳为以下五点:
一、青年酗酒后自控能力下降,促使一些虽有邪念但从不敢干的人铤而走险。从科学角度看,青年人的性欲是一种强烈的生物本能,它必须依靠人头脑中正确的社会道德观念和法制观念加以控制和约束。而人酗酒后,进入血液的大量酒精会麻醉人的意识,削弱人的意志,降低人的自制能力,破坏大脑两半球的抑制过程,使一些过去虽有过奸淫邪念,但从不敢付诸实施的人,终于越出雷池犯下大罪。如罪犯杨传芳过去虽秽言调戏妇女,但从不敢动手侮辱。去年三月,他醉酒后恶念勃发,竞在一夜间接连四次撞门、越墙闯人本村女社员家行奸。酗酒使农村性犯罪有所滋长,这是当前社会治安中不容忽略的一个现实问题。
二、农村青年法制观念薄弱,对酒后犯罪应负刑事责任认识不清。近年来农村的普法教育虽在不断进行,但不少青年法律知识仍很贫乏,误认为酒后肇事不犯法。在庭审中,有90%以上的罪犯以“酒后糊涂”为理由,要求法院宽恕。有的罪犯作案后不当回事,直到手铐上手才大惊失色。有的干部群众还认为酒后犯罪情有可原,觉得法院判得太重了。
三、农村生活水平提高,动辄请酒待客,使青年人酗酒机会大大增加。随着农村经济发展,农民收入增加,请客吃酒之风日盛。农村青年除应酬频繁的婚丧喜事、客来客往外,还要为四季不断的亲戚朋友及四邻造房帮工,每年的饮酒机会一般都有几十次。分析35名罪犯的酗酒场合,其中帮人造房10人,串亲访友7人,在家请客8人,在单位在饭店聚餐8人,吊丧及公家宴请各1人。频繁的酒肉战,使为数不少的农村青年常喝得醉醺醺昏昏然,增加了酒后性犯罪的发生率。
四、郊县地广人稀,入夜后防范力量薄弱,使酒后犯罪者易觅作案机会。酒后犯罪者行动较常人迟钝,如在城镇地区作案不易得逞。而农村入夜后路寂人稀不见灯,酒汉子单独夜行无人送,与单身妇女狭路相逢,往往顿生歹念,纵使受害人反抗呼救,也难有人知助。另一方面,酒后犯罪多数发生在入夜不久黄昏后,使习惯于深夜出巡的农村联防队难以防范。有时夜遇醉酒者也不采取措施,未能防止犯罪发生。如农民潘某酗酒后独自夜归摔倒在路边,联防队查明他是醉汉就放了他,结果潘某摇摇摆摆又闯进村办厂女宿舍耍流氓,被法院判刑三年。
五、我国社会对预防酒后犯罪的重要性认识不足,缺乏必要的特殊防范措施。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研究中,对酗酒与犯罪关系的剖析探索不够,对酗酒危害性的社会宣传不够;国家在立法上仅对酒后犯罪及酒后扰乱治安者规定要同等处罚,未能研究制订专门法规,对生产销售烈性酒、青少年饮酒和夜晚饮酒加以法律限制;农村的乡规民约中关于整顿乡风民俗措施很多,但亦缺少对酗酒行为的禁止措施。
我们还要看到,酗酒行为除了本文分析的与性犯罪有紧密关联外,对交通肇事、重大事故、杀人伤害及其他流氓犯罪的发生都有较密切的联系。我认为:酗酒行为是促使人们犯罪的不良社会因素,是青年犯罪滋长的酵母剂,它对农村社会治安的危害和潜在威胁确实不容低估。根据中央“无打不安,无防不稳,打防结合,减少犯罪”的综合治理方针,我们针对农村酒后性犯罪的发生原因和发展特点,提出以下五条防范设想:
一、坚决依法打击严重破坏社会治安的酒后犯罪者,并运用典型案例公开宣判大造声势,使“醉酒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的法律规定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使借酒犯罪者望而却步。
二、针对酗酒者队伍逐步扩大的趋势,我们要广为宣传酗酒对社会、家庭和本人健康的危害,提倡少量饮酒和饮用低度酒,提倡健康的生活方式,在群众中树立酗酒可耻的观念,动员全社会力量与酗酒恶习作斗争。农村要不断丰富青年夜间文化生活,将他们从酒桌旁吸引过来。
三、在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活动中,要大力提倡勤俭持家、节约办事,要依靠各方面力量采取有效措施,刹住家庭和单位的宴请风。建议在乡规民约和行政制度上对摆阔滥请客者规定必要的限制措施。
四、运用立法手段,制定独立的反酗酒法规,或在制订《保护青少年条例》等法规时增列反酗酒条文,对生产销售烈性酒加以数量限制、度数限制和比例限制;规定饭店不得向未成年人供应烈性酒。
五、针对酒后夜间独行者犯罪率高的特点,规定醉酒者无人陪送不准夜间独行,要求饭店企业单位和私人请客者负责将醉酒人护送回家或报告派出所,以防止发生犯罪案件。派出所和治安联防队要严格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12条规定办事,发现夜间醉酒者应当将其约束到酒醒或送其回家,发生费用由醉酒者承担,并视情予以处罚。P91-93
放下这部书稿,望着窗外初春的阳光静静地挥洒在每一株树和花草的叶尖,感受到了生命的力量和光芒,恍惚中好像是经历了天轮同志的政法岁月,心中充满沉甸甸的感觉,是感动、感慨,抑或是尊敬和钦佩,甚觉无以言表,在这样一个看似平凡普通的基层法院副院长不平凡的人生经历面前,任何语言都是乏力和单薄的。
天轮同志是我所工作的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法院的同事,也是一位资深的基层法院副院长。作为“文革”中的“老三届”生,因家庭出身不好,虽考试成绩学校第一、有着美好的人生梦想和远大志向,但不得不在农村插队八年,还做过多年建筑力工和卡车装卸工,经历了诸多当代年轻人无法想象和承受的人生艰难和困苦。但筚路蓝缕的经历却并没有使他放弃自己的人生信念和追求,正直、执着、朴实的个性棱角没有被摧毁也没有被磨圆。相反,他却愈挫愈勇,将每一段苦难经历视作自己人生的宝贵经验,并总记得灾难、艰苦经历中的美好部分。他在“文革”后政法机关面向社会招考时进入法院工作,满怀着对司法工作的热爱,对党组织、对法院领导的感恩之心,努力学习,刻苦钻研,逐渐从一名普通的法院干警成长为一名优秀的基层法院副院长,创造了自己从坎坷磨难走向丰富精彩的人生。
临近退休,作为一名1981年就参加法院工作的老三届法官,他将自己多年的法院工作思考和人生感悟整理成这本《淘沙集》。该书的内容总体而言主要分为三部分,第一部分是“个人成长篇”,通过对过往岁月的回忆,记录了他从咿呀学语到学生生涯、插队生涯、法官生涯的成长过程片断,虽然篇幅不长,但笔下却不乏亮点,如临其境地让我们一同回到那段难忘的艰苦岁月,同时又被天轮同志苦中作乐的人生情趣所感染。他深深认识到被颠倒总归会再回复归来,歧视和不公只是浮沫和喧嚣,终归会归于沉寂和散去,而他的毕生使命更是直抵社会问题的核心,为社会的公平、公正而工作。第二部分“工作研究篇”收录了他1981年以来在法院从事或分管行政、商事、民事审判工作以及综合工作中所撰写的论文荟萃和实务集锦。其中有关诉讼调解部分记录了长宁法院关于“涉诉纠纷法院内委托人民调解”的探索创造全过程,反映了他在这方面的前瞻性思考。他在2002年撰写的《关于建立法院审判效率、质量评估指标机制的思考》一文,是上海法院和全国法院审判质量评估机制探索的先期铺路石,其中有关审判效率质量考核评估指标机制的概念内涵和设定原则等见解,已经为最高人民法院相关制度所吸纳。第三部分“新闻写作篇”则收集了天轮同志历年所写的法制新闻作品和部分故事作品。
性本勤勉运艰辛,淘尽黄沙始见金。《淘沙集》作为一本具有鲜明个人特点的文集,不仅忠实记录了天轮同志六十年的人生坎坷经历,也记录了其亲历的众多政法历史事件和思考;不仅是天轮同志三十年政法工作历程的完整记录,更是中国基层法治蹒跚进程的缩影,从一个侧面向我们展现了中国法治建设尤其是司法制度逐步探索完善的成长路径。该书看似个人成长经历、政法工作经历及个人思考著文,实则中国法院审判工作发展历程的一个侧面,从中我们看到了三十年来法治建设逐步发展、逐步进步取得的成果,更看到了一名司法实践者、一名基层法院工作者一路走来的坚持不懈、勤奋刻苦的清晰足迹和可贵贡献。
天轮同志六十年人生历程,不仅书写了一部厚重多彩的人生阅历,更向我们展示了一种永远乐观向上、绝不向命运屈服的人生精神。正如他撰写的文章中所提到的那样:“胜不骄、败不馁,要通过勤奋工作为希望的种子提供成长的沃土”,这也是他自己一直以来孜孜以求、奋发向上的人生写照。在阅读本书的过程中,我们不仅要学习和采撷其政法思想的闪光果实,更是要学习其豁达、开朗、永远不向命运低头的人生态度。这样的人生财富值得我们珍藏和敬重! 是为序。
邹碧华
2011年5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