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秘化身》是塔娜·法兰奇的第二部小说,也是她迄今为止篇幅最厚重的作品。本书继作者的处女作之后,再次席卷国际文坛,并同样成为亚马逊网络书店2008年度最佳小说。本书中的主角摆荡在“卡西”与“蕾西”、现在与过去、真实与虚构的两种身份之间,彷佛两部交替出现的主旋律,彼此又缠绕纠结成一首扣人心弦的赋格曲。本书悬疑的布局、幽深的气氛,对照隐晦的真相、骇人的秘密,以及不断升高的猜忌和背叛,加之如诗的语言,营造出一种荡气回肠的气势和幽微幻灭的青春感伤色彩。如同《带我回去》一样,本书的句子优美如诗,几可复诵,撼人心魄。
塔娜·法兰奇的《神秘化身》诉说了一段倚梦而生的孤绝青春。
《神秘化身》中,女警卡西自从在上一次案件中身心受到重创后,转换了工作,并且一直处在低迷的情绪中。
一日,卡西突然被上司弗朗科召回:在都柏林市郊的一栋荒废小屋里,发现一名被人刺死的年轻女孩,女孩的脸居然长得和卡西一模一样;更为不可思议的是,她身份证上显示的名字,竟然是“雷西”——一个卡西在几年前做卧底时候使用过、却早已废弃多时的化名。
警方调查到女孩生前和四个年轻人一起,离群索居于出事地点附近的山楂林屋。弗朗科决定谎称女孩伤重未死,派卡西化身为雷西回到山楂林屋去与四个年轻人继续生活,找到真凶。
没有嫌疑犯,没有线索,也找不到动机,究竟是谁杀了雷西显得愈发扑朔迷离;同事们不断发回的报告,也让死去女孩的真实身份更加难辨;而最让卡西惊惧的是,她发现自己越来越与雷西的身份融为一体,无法自拔……
巨大的危机正在逼近山楂林屋,一场石破天惊的激变,即将一触即发。
这是蕾西·麦迪逊的故事,不是我的。我很希望能将两人的故事分开,可惜没有办法。我之前总认为是我自己将两人缝在一起,虽然缝得很紧,但随时可以将线解开。可是,我现在发觉缝线比我想象的还要深,还要底层,眼不能见,不受我的控制。
不过,她的故事里有我,有我所做的一切。弗朗科认为是别人的错,尤其是丹尼尔。至于山姆,就我所知,他觉得错在蕾西,从某个模糊、略微颠倒的角度来说。然而,我只要开口反驳,他们就会谨慎地瞟我一眼,再转移话题。我感觉弗朗科认为我得了诡异的变种斯德哥尔摩症候群。卧底偶尔会有这种反应,这是实话,但我不是。我不想保护谁,也没人让我保护。蕾西和其他人永远不会知道有人怪罪他们,就算知道,他们也不会在乎。洗牌或许另有其人,但拿牌的人是我,我出完手上的牌,而且自有道理。
至于蕾西,各位只要牢记一点,就是她不存在。是我和弗朗科·麦奇多年以前捏造出来的卧底假身份,在他哈库特街的肮脏办公室,一个艳阳的午后。弗朗科想要派人渗透进都柏林大学学院活动的贩毒组织,而我想要那份工作,或许是我这辈子最想要的东西。
弗朗科这家伙,是个传奇人物。三十出头就已经在干卧底,而且是爱尔兰史上的第一把交椅,大家都这么说。他胆大无畏、肆无忌惮,办案有如走高空钢索,而且从来不用护网,绝对不用。弗朗科渗入爱尔兰共和军与黑道帮派,就像走进酒吧一样稀松平常。我遇到的人都对我说过弗朗科混入蛇王帮的事情。蛇王性格反复无常,曾经因为手下没替他付账,就将对方打成四肢残废。他有一回对弗朗科起了疑心,恐吓要用钉枪对付他的双手。弗朗科目不转睛地瞪着蛇王,脸上一滴汗水也没流,最后唬得蛇王回心转意,不仅拍拍他的背部致歉,还送他假劳力士作为赔礼。弗朗科至今还戴着那只表。
我当年只是菜鸟中的菜鸟,刚从天普墨警察学校毕业一年。和弗朗科见面的前两天,他打电话到局里,问谁读过大学并且看起来像二十多岁。当时,我正穿着大大的黄色荧光背心在史利哥镇巡逻,觉得小镇居民怎么都长得一个模样。我看到弗朗科应该紧张才对,但我一点也不心慌意乱,因为我太想成为卧底警察,根本没空儿紧张。
我走到办公室,房门开着,弗朗科就坐在桌缘,穿着牛仔裤和退色的蓝色T恤,正在翻阅我的个人档案。办公室很小,看起来像被人翻过,仿佛弗朗科只拿它来当储藏室。桌上很空,连家人的相片也没有,书架上堆着文件,夹杂着蓝调唱片的CD、小报和一沓扑克牌,还有一件女人的粉红羊毛衫,标签还没剪掉。我立刻知道自己会喜欢这家伙。
“卡西·麦道斯。”他说着,抬头看了我一眼。
“是,长官。”我说。
身高中等的他略显粗壮,但很健康,肩膀线条完美,棕色头发剪得很短。我一直以为他应该毫不起眼、面貌模糊,或许还会像美国电视剧《X档案》里的癌人一样。没想到弗朗科线条分明、轮廓粗犷,双眸又大又蓝,所到之处似乎都会留下一股热流。他不是我喜欢的类型,但我敢说,这男人一定颇受女性的青睐。
“叫我弗朗科就好,坐办公室的才会叫长官。”弗朗科说话带着都柏林老市区的口音,语调变化细微,带着一点刻意,有挑衅的味道。他离开桌缘,伸出手来。
“我是卡西。”我和弗朗科握手,并作自我介绍。
他指着一张椅子,自己又坐回桌缘。“报告说,”他拍拍我的个人档案说,“你很有抗压性。”
我花了一秒钟才听懂他的意思。警校受训期间,我被分派到柯克市一个不怎么干净的区域。有回遇到一名罹患精神分裂的青少年,疯狂扬言要用祖父的剃刀割喉自尽,被我说服之后弃械投降。我几乎忘了这回事,直到弗朗科问起,我才想起自己或许能够胜任卧底工作。
“希望是。”我说。
“你今年,啊──才二十七岁?”
“二十六。”
阳光穿过窗户打在我脸上,弗朗科仔细地打量了我一番。“你看起来像二十一岁,完全没有问题。报告说你念了三年大学,是哪一所学校?”
“三一学院,念心理学。”
弗朗科眉毛一扬,摆出不得了的表情。“啊,原来是专家,那为什么没念完?”
“我发现自己对英式爱尔兰腔过敏,医生找不出病因。”我对他说。
这个笑话他喜欢。“这样你进都柏林大学学院会起疹子吗?”
“我会吃抗组织胺。”
弗朗科弹离桌缘走到窗边,也要我过去。“好,”他说,“看到底下那两个人没有?”
只见一对年轻男女沿着街道边走边聊,女人东摸西找掏出钥匙,两人走进外观单调的公寓大楼。“向我描述他们。”弗朗科说完背靠窗户,双手拇指钩住皮带看着我。
“他们是学生,”我说,“因为两人背着书包。他们出去买吃的,因为手里拿着邓氏超市百货的购物袋。女孩的经济条件比男的好,因为她的外套很贵,男的牛仔裤加了补钉,但不是流行的样式。”
“他们是情侣、朋友,还是室友?”
“情侣,因为他们走得比朋友近,头还微微靠拢。”
“他们在一起很久了吗?”
我喜欢这种新的动脑方式。“没错,有一阵子了。”我说。弗朗科质疑似的扬起眉毛,我一时不大确定自己说得对不对,但很快就想到了。“他们讲话的时候没有看对方,刚交往的恋人老是四目交会,久了就没必要一直察言观色。”
“他们住在一起吗?”
“没有,否则男的也会掏钥匙,这是女孩的公寓。不过,女孩起码有一位室友,因为他们同时抬头看窗户,检查窗帘是不是拉开了。”
“他们感情如何?”
“感情很好,因为女孩让男孩笑了,除非两人还很有话聊,否则男生通常不会被女孩的玩笑话逗乐。两只购物袋都是男的提,女孩先帮男的抵住大门,自己才跟着进去,表示两人都很照顾对方。”P001-003
偶尔当我独自过夜,依然会梦见山楂林屋。梦中的场景总是春天,光线细致、清新,带着薄暮的迷蒙。我走上饱经风霜的石阶,敲了敲门──巨大的黄铜扣环被岁月侵蚀得发黑,永远沉重得令人讶异──系着围裙的老妇人开门让我进去,一张脸庞机敏坚毅。她将锈蚀的大钥匙挂回腰带上,沿着车道走开。樱花在她的头上绽放,落英缤纷,我看着妇人的背影,将门关上。
屋里总是空无一人,卧房简陋明亮,只有我踩踏地板的声音在屋内回荡,穿越阳光与尘埃,升到高高的天花板上。野生风信子的香味从大开的窗户飘来,还带有蜂蜡的味道。窗框的白漆剥落,有如纷飞的雪花。一绺常春藤的卷须在窗台上迎风摇曳,几只森鸠在屋外某处慵懒鸣唱。
起居室里摆着钢琴,琴盖开着,微风伸指拨动泛黄的琴谱,栗色的木头琴身映着斑驳阳光,闪耀得几乎令人睁不开眼。饭桌已经摆放就绪,等待着我们的到来。五组餐具──骨瓷餐盘、长脚酒杯、新摘的忍冬花藤垂挂在水晶碗边──然而,银制刀叉已经失去光泽,厚实的花缎餐巾也布满了灰尘。丹尼尔的烟盒放在他的位子上,也就是饭桌主位,盒子开着,里面只有一根燃尽的火柴。
屋里传来声响,轻细得仿佛一弹指甲,几乎听不见。是脚步声,又像窃窃私语,让我差点心跳停止。其他人还没离开,是我搞错了。他们只是躲起来,他们一直都在,永远永远。
我循着轻声细语穿越屋子,走过一个又一个房间,时时驻足聆听,但动作始终不够迅速。声音有如幻影般飘忽而去,总是躲在门后或楼梯之间,有时咯咯轻笑,随即销声匿迹,有时是木头噼啪一响。我用力推开衣橱的木门,一次踩着三级台阶往上,当我绕过楼梯顶端的螺旋梯中柱,眼角忽然瞥见影子一闪。是走廊尽头的斑驳老镜,我的脸庞映在镜中,笑容灿烂。
《神秘化身》不仅读来令人欲罢不能,更是一本技法高明的现代小说……法兰奇极为擅长捕捉对话……也依循古典犯罪小说家的传统,书中人物有血有肉,故事主轴与情节层层架构,手法出众,让人忘记这才是她的第二本小说。
——《都柏林独立报》
《神秘化身》巧妙地结合办案过程、心理惊悚以及神秘、凄凉、怪异的浪漫爱情故事,谱写成一部迷人的小说!
——《柯克斯评论》
法兰奇已经自成一格。作品混合了心理洞察、优美文笔与讽刺幽默,这种特点在《神秘化身》里再度显现。
——《巴尔的摩太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