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巨贪曾锦春》既是一部十分辛勤的劳作,也是一部功底深厚、催人警醒的力作。作者王明高、沈跃强、蒋伟花了大量的精力,详实地占有各类材料。既有权威的办案机关的结论,也有被查罪犯自己的供述;既有领导干部的证词,也有普通百姓的评说;既有充分的现实依据,也有相当的历史背景。作者忠实于材料,让事实说话,这是本书最主要的特色;同时,画龙点睛的深入思考,透过现象看本质的理性揭示,也大大增强了本书的客观性与思想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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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名 | 巨贪曾锦春 |
分类 | 文学艺术-文学-中国文学 |
作者 | 王明高//沈跃强//蒋伟 |
出版社 | 湖南文艺出版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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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 | 编辑推荐 《巨贪曾锦春》既是一部十分辛勤的劳作,也是一部功底深厚、催人警醒的力作。作者王明高、沈跃强、蒋伟花了大量的精力,详实地占有各类材料。既有权威的办案机关的结论,也有被查罪犯自己的供述;既有领导干部的证词,也有普通百姓的评说;既有充分的现实依据,也有相当的历史背景。作者忠实于材料,让事实说话,这是本书最主要的特色;同时,画龙点睛的深入思考,透过现象看本质的理性揭示,也大大增强了本书的客观性与思想性。 内容推荐 2010年12月30日,湖南省郴州市原市委副书记、市纪委书记曾锦春因犯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被验明正身,押赴刑场,执行枪决。 曾锦春是市场经济环境下权力腐败的一个典型标本,他丧心病狂利用手中权力,动不动就对人采取“双规”,为非作歹,整人捞钱;大肆插手矿山,大揽矿权,牟取暴利……其手段之恶劣到了令人发指的地步。 《巨贪曾锦春》是由相关部门独家授权,详尽、真实、系统、全面披露曾锦春腐败案的权威版本。作者王明高、沈跃强、蒋伟在曾锦春行刑前数次与曾锦春长时间对话,对曾锦春本人的心路历程进行了深入挖掘。记录了曾锦春由贫寒农家子弟成为党的领导干部,一步步变成疯狂的掌权者的经历,剖析了他思想堕落的轨迹和灵魂扭曲的过程。《巨贪曾锦春》中披露了曾锦春面对权力关、金钱关、美色关的诸多鲜为人知的内幕。 目录 第一章 我要当官 01.八兄妹分豆吃 02.不甘心当农民 03.一心想当官 04.操纵选举风波 05.在争议中重新崛起 06.带病提拔 07.为升官多次篡改年龄 08.滥用权力 第二章 有权不用,过期作废 09.有权不用,过期作废 10.外号“曾矿长” 11.最大买卖:插手玛瑙山矿 12.入干股两头通吃 13.打招呼插手工程承包 14.一次意外车祸换来一百万 15.台上反腐,台下受贿 第三章 捞钱自有“紧箍咒” 16.“两规”民营企业家 17.纪委书记换届风波 18.变着法子整人捞钱 19.市招标办成了“钱袋子” 20.“三不倒”书记 21.给公安局副局长一点颜色看看 第四章 走向地狱 22.忘不了那双水灵灵的眼睛 23.梦想流芳百世 24.农民黄元勋的遗书 25.行贿人和“贿托” 26.同事眼中的曾锦春 27.遭假记者敲诈五十万 28.控制“一号对象” 29.走向地狱 第五章 刑前对话实录 01.“我没有对父亲尽一天孝,这是报应啊!” 02.“作为一个男人,要么当官,要么发财” 03.“我天天反思自己的罪过,要那么多钱干什么呀” 04.“送钱的老板没有一个好人” 05.“情人是套在脖子上的猎物夹” 06.“我对想做的事不惜一切代价” 07.“李大伦作为一把手没有带好头” 08.“谁来监督纪委书记” 09.“我还想当纪委书记” 10.“省纪委宣布开除我的党籍时我哭了” 11.“希望组织能让我回老家侍奉老母亲” 12.“知道自己要死了,什么都是空白” 第六章 曾锦春狱中忏悔录 01.欲哭无泪,后悔莫及 02.腐败是死亡之路 附:郴州系列贪官狱中对话 01.李大伦狱中对话实录 02.雷渊利狱中对话实录 03.周政坤狱中对话实录 04.刘清江狱中对话实录 跋 试读章节 “我现在才真正理解什么叫后悔,世界上没有后悔药吃,我害了家庭、害了子女、害了一个家族,给纪委和党抹了黑,悔不当初啊……” “当时我作为市纪委书记,经常作反腐败的报告,当时的想法是,腐败确实是个大问题,但腐败不是一个人在搞,当官无非就是为了发财,当官是一时的,搞几年就没有了,发财是一世的,有钱好办事。 09.有权不用,过期作废 曾锦春并不是湖南第一个落马的纪委书记,在曾锦春案发之前,湖南已有两位地级纪委书记落马,2004年7月常德市原纪委书记彭晋镛一审判处有期徒刑十六年,2005年娄底市原纪委书记罗子光受贿案获刑十一年,但曾锦春的贪腐数额之大,社会影响之恶劣,远远超过了前两位。 彭晋镛在下基层时曾给农民洗脚,赢得了勤政亲民的形象,戴上了许多耀眼的光环,平时也给别人留下“清正廉洁”的形象,然而他的人生观和世界观早已发生了变化。在担任常德市委常委、纪委书记期问,他利用职务便利,在招商引资、案件查处、工程招投标、干部提拔任用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先后多次收受财物,在狱中谈话时他说:“看到别人都在弄钱,我不捞钱,感到孤独。”同为纪委书记,曾锦春与彭晋镛的堕落轨迹有很多相似之处,以权谋私,将“两规”作为敛财手段并且发挥到极致。 曾锦春在狱中忏悔:“有权不用,过期作废”的思想,助长了自己贪欲的膨胀,红包礼金和收受的贿赂越来越多时,心里总是存侥幸心理,以为别人发现不了。 1998年春节,曾锦春去给一位老领导拜年,这位老领导曾经多次提拔他,但老领导一身正气,两袖清风,对上门行贿的人从不给面子,一般人都很怕他。他拿着一点土特产进门,正好碰上老人的大女儿和小女儿因为钱的问题吵架。老领导的积蓄不多,妹妹要做生意找父亲借钱时却发现姐姐把钱都借走了,两人争吵不休。 曾锦春见状,只好说了几句祝福的话就匆匆离去,他心里很不是滋味:老领导在位时不贪钱财,退休后却没钱花,女儿们因此争吵,闹得家庭不和,年都过不好。他想,自己也有儿女,还有那么多亲戚,如果没有一些钱留下来养老,将来也难免发生老领导家这样的事情,应当想办法多留点钱才好。 还有一次,是在2000年连任郴州市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后,曾锦春去探望另一位重病在床的老领导,三个儿女接连下岗,老人心里很难受,仍悉心叮嘱前来探望的曾锦春:“我这人你是知道的,宁愿站着死不愿跪着生,我不会去求别人为我办什么事……你是纪委书记,位高权重,更要时刻警惕自己,不能犯错误啊……” 曾锦春没有牢记老领导的教诲,却反将“有权不用,过期作废”的思想在脑海中深深扎根了。 在狱中,曾锦春回忆自己第一次受贿是担任花塘公社党委书记时,当时他在花塘组织开矿发展得好。一次他去县城买黑白电视机,没想到带的钱不够,他正在商店发愁时,一个矿老板跟他打招呼,问清情况后,二话不说拿出一千元给他。曾锦春很感谢他,说是以后再还。但买回电视机后,矿老板说什么也不肯要他还这一千块钱了,说只是表示一点小意思而已。 随后的一段时间内,曾锦春很着急,那个年代一千元可是个巨款,他想这不就是受贿吗,紧张、恐惧的情绪在心底蔓延,可后来那个矿老板说,这个事只有你知我知,天知地知,没人知道的。时间一长,曾也觉得没什么事,轻而易举多得了一千块钱,下次帮这个矿老板一个忙,还了人情就是了,他在心理上产生了一种轻松愉快的感觉。后来,这个矿老板果然找曾锦春在开矿办证方面帮忙,得到的回报远远超过了当初那一千元。 第一个欲望控制不住,随之而来的欲望就会像洪水猛兽般袭来。 千里之堤,毁于蚁穴。开始别人送礼时,曾锦春发现每到过年过节家里收一大堆,而自己又不抽烟不喝酒,放在家里还怕霉变,拿出去卖又怕别人说闲话,不好处理,但收红包礼金就实在得多。开始还想着中纪委、省纪委有规定,不准收红包,超过三千块钱就要开除党籍,但从少到多,时间一长,就觉得收红包根本不算什么问题了。曾锦春说,到后来,逢年过节,他心里还盘算着这回要收多少红包礼金了。2000年以后,曾锦春每年收的光红包礼金就有近百万,每年春节过后全市要求干部清退所收的礼金,可几乎所有人都是收多交少,表示下意思,曾锦春坦言自己每年就只上交一万到一万五千块,可收的却是四五十万。 换届连任后,曾锦春想着自己只有几年时间就要退休了,若再不搞点钱就没机会了,在这种错误思想的支配下,他开始疯狂受贿,贪欲的闸门一旦打开,就一发不可收拾,他心中的防线完全突破了。曾锦春案发后,办案人员清查他家里,仅其收受的高档烟酒就整整装了一个面包车。 曾锦春在狱中忏悔说:“名利享乐的思想和‘有权不用,过期作废’的观念,像白蚁毁堤一样,一点一点地毁掉了我思想上的防线,让贪欲占据了我的整个身心,久而久之,违纪违法已经习惯成自然。特别是快到任的几年里,收钱简直到红了眼、发了疯的地步,成了典型的利令智昏。现在回想起来,收了那么多贿赂,终究是担惊受怕的日子多,真正开心的时间少,到了夜晚很少安心睡觉,经常噩梦连连。特别是到了2005、2006年郴州市副市长雷渊利和市委书记李大伦等相继落马后,我更是担惊受怕,风声鹤唳,寝食难安,且没有可以讲知心话的人,那种情形就像一个发了疯的赌徒,唯盼祖宗和神灵保佑,让自己平安着陆……” 由收红包,到大肆受贿。原本的监督者成了缺乏监督的人,陷入了贪腐的泥潭,越陷越深。 郴州市纪委的一位干部描述曾锦春说,曾锦春上班的地方可谓是门庭若市,他还没来上班,从早上开始,办公室门口就排起了长队,大部分都是等着批条子的老板,凡是来找曾书记的,他都事无巨细~接待。 这种状况经常影响了纪委内部工作人员去书记办公室汇报工作,有时当着外人的面,曾锦春放下话题,就随口让工作人员当面汇报,往往是纪委的干部与访客面面相觑,又只好退回去。 熟悉曾锦春的人说,曾书记最喜欢提袋子和旅行包进家里的人,因为他心知肚明,袋子和旅行包里都是大把大把的现钞,外人看起来还以为是送土特产,容易掩人耳目。 郴州市纪委一位主任透露,曾锦春喜欢越级指挥,他要办的案子经常是直接交办给他信得过的人,通过批示或把科室的人叫到办公室叮嘱一番,随后电话指挥。采取组织强制措施既没有通过常委会,也没有经过开会讨论,抓人放人都是他一个人说了算。 纪委工作人员每次看到他提个包走出去,最多只带上司机,他帮矿老板和企业召开协调会经常是一个人参加,“他对纪委的干部要求很严,所以他的案子没有牵扯到自己的干部”。到2006年9月曾锦春案发,除了其一家四口和司机,郴州市纪委始终没有一个人牵扯进去。 曾锦春错误的权力观给人们以莫大的警示和教训。权力有它的双重性,它既可以成为造福人民的工具,也可成为谋求私利、为非作歹的工具。权力一旦扩张而超越了应有的限度,被拥有者随心所欲地滥用,就必然会给党和人民的利益造成侵害。一位哲人说过,权力应当成为一种负担,当它是负担时就会稳如泰山,而当权力变成追求荣耀和享受乐趣的手段时,那么一切也就完了。从用权上讲,有权不用则误事失措,用权不当必损权失利,甚至潜伏灾祸隐患,用权的效果从根本上讲是由用权者的从政目的与从政道德决定的。 毛主席曾经说过:“我们的权力是谁给的?是占人口百分之九十以上的广大劳动群众给的。我们代表了人民群众,人民就拥护我们。”任何一个干部,无论官职大小,都应当时刻牢记:手中的权力是党和人民给的,他们是人民的公仆。无论何时何地都必须把人民的利益放在第一位,想人民之所想,急人民之所需,把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作为一种义务、一种责任、一种使命。 P38-41 序言 中共湖南省委常委、组织部部长 黄建国 一 这是一个美好的时代,也是一个糟糕的时代; 这是一个智慧的时代,也是一个愚蠢的时代; 这是一个信仰的时代,也是一个怀疑的时代; …… 我们面前有无数机会,我们面前也一无所有。 我们既可以直上天堂,我们也可以直下地狱。 这是19世纪英国著名作家狄更斯在小说《双城记》里脍炙人口的开篇。今天,对于千千万万有共产主义信仰,对党和国家忠诚,廉洁从政的党员干部来说,确实是美好的时代;但对于信仰丧失,贪婪愚蠢,走向地狱的腐败分子来说,却是这样的“糟糕”。曾锦春受贿案及郴州市原领导班子主要成员系列腐败案的查处,既充分体现了法律的尊严与公正,也进一步表明了党和政府惩治腐败的坚强决心。 《巨贪曾锦春》一书,以对话、采访和剖析的形式夹叙夹议,揭露了曾锦春受贿案大量鲜为人知的犯罪事实,精辟入里地剖析了曾锦春犯罪前后的心路历程。读后,给人震撼,发人警醒。 二 胡锦涛总书记指出:“事实证明,一些领导干部走上腐败犯罪的道路,就是从自身生活作风不检点开始的,要教育和帮助各级领导干部采取正确的生活态度,追求高尚的生活情趣,经得起权力、金钱、美色的考验。”我们正处在变革时期,各种思潮层出不穷,各种诱惑防不胜防,领导干部身上滋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现实危险性不是在减少,而是在增多,加强领导干部思想作风建设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显得史加重要和迫切。 曾锦春受贿案再一次说明,我们各级党组织必须增强忧患意识,切实把加强党员干部的思想作风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旗帜鲜明、持之以恒地抓好思想作风建设;各级领导干部要从严要求,以身作则,自觉做到“四常”,争当思想作风建设的先行者,以优良的思想作风铸就反腐倡廉的铁壁铜墙。 常思理想信念牢不牢 “人生如屋,信念是柱”。有什么样的人生信仰,就有什么样的品格情怀,一个人的品格情怀也映照出一个人的人生信仰。为官清廉,是我国传统为政道德的一个基本规范,被视为“国之大维”“人生大纲…仕者之德”。翻开五千年文明史,常有“清官”青史留名的斑斓画卷。“吏不畏吾严,而畏吾廉;民不服吾能,而服吾公。公则民不敢慢,廉则吏不敢欺。公生明,廉生威。”清廉公正,就能产生巨大的威力,就能博得广大人民群众的爱戴、怀念和赞颂。“试金子用火,试女人用金子,试男人用女人,试官员用权力。”公权在握,能否理智清醒,其实就看其理想信念牢不牢。如果领导干部丧失理想,人生观、价值观错位,言行不一,其语言再动听也不会让人信服和振奋。一个人当财富失去时,也许什么都没有失去;当健康失去时,有些东西就失去了;当人格人品失去时,其灵魂也就被宣判了“死刑”。 坚持共产主义理想信念是党员干部思想作风建设的根本,是安身立命的支柱,是为官从政的灵魂。一个有理想有信念的人,一个对理想信念矢志不渝的人,才能坚定不移地跟党走,工作才会充满激情和活力,才能做到“花开花落心不落,时浮时沉志不沉”。事实表明,领导干部一旦动摇和丧失了正确的理想信念,就容易导致政治上的变质、道德上的堕落、经济上的贪婪、生活上的腐化、精神上的颓废,甚至禽兽不如。曾锦春受贿案的事实告诉我们:理想的动摇是最致命的动摇,信念的滑坡是最可怕的滑坡。如果把入党作为晋身仕途的一个阶梯,把当官作为发财致富的一种手段,甚至希望通过入党当官来实现自己荣华富贵、光宗耀祖的目标,就必然会在市场经济的大潮中摔跟头、吃苦头。因此,越是改革开放,越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越要进一步夯实理想信念,自觉抵御腐朽思想文化的侵蚀。作为党员领导干部要保持清醒头脑,做到时刻心中自有“罗盘”。决不能仅仅满足于已有的话语权,而应懂得珍惜值得珍惜的,放弃必须放弃的,不要舍本逐末。任何情况下都不能丢了官德、忘了官品。要不断巩固和强化其信仰力,夯实和提高其执行力,追求和塑造其影响力,使执政能力不仅体现在讲话的质量和水平上,更来源于其抱负和人格中。自觉做到始终坚持把党的创新理论学习作为一项紧迫而又长期的政治任务,以钉子精神,挤出有限的时间,多一些读书、少一些休闲,多一些务实、少一些形式,多一些思考、少一些糊涂,孜孜以求,学而不倦,守身如玉,清白做人。“欲识长空月,先除眼内尘”,要努力做一个目光远大、头脑清醒的“明白人”。 常问公仆意识强不强 对每一位领导干部来说,有人品没有能力是一种软弱,而只有能力没有人品则意昧着莫大的危险。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公仆意识,自觉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是领导干部思想作风建设的内在要求,是历史和现实赋予的庄严使命和神圣职责。“头上有青天,做事须循天理;脚下皆瘠地,存心不刮地皮”。作为党员领导干部,必须牢记党的宗旨,在工作岗位为党和人民尽职尽责,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曾锦春在位时,既是一个“关心”家庭的人,也是一个“喜欢”朋友的人,还是一个有“进取心”的人。他与妻子的四十多名亲属,先后都通过他的“关系”安排了工作。他结交了一大批“老板朋友”,办公室成了他的接待室。他收钱,妻子收钱,儿子也收钱。为了当官和长久当官,他甚至多次篡改年龄,出生时间从1945年改到了1950年,年龄改得比其二弟还要小。这表明他没有从内心里摆正公仆和主人的关系,没有从根本上解决好为谁当官和怎样当官的问题。祸福都是因果的写照,因果都是祸福的定律。每个党员领导干部要经常自问:“参加革命为什么”、“当官应当做什么”、“将来身后留什么”和“权从哪来”、“权为谁用”、“怎样用权”,认清权力的本质和属性,决不能得意忘形,拥权自重,恃官自傲,以权谋私,胡作非为;要经常自问:是否牢记了“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为官做人理念,真正树立了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能够自觉为党、为人民、为基层服务;要经常自问:是否按照“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的要求,自觉践行了共产党人的核心价值观,正确对待名利和地位,正确对待个人的进退走留,切实解决好为谁当官和为谁服务的问题;要经常自问是否牢固树立了领导就是服务的理念,做到了基层至上、民生至上,心系基层、情系群众,积极主动地为基层群众做好事、办实事、解难事;要经常自问是否真正做到了尊重客观规律和群众意愿,坚持对上负责与对下负责的统一,能够把上级精神与本单位、本部门的实际结合起来,把满腔的工作热情和科学务实的态度统一起来,以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一丝不苟地、忠诚老实地履行党和人民赋予的职责和使命。 常看遵纪守法严不严 古希腊哲学家亚里士多德在二千三百多年前说过:“人在最完善的时候,是动物中的佼佼者,但当他与法律和正义隔绝以后,他便是动物中最坏的东西。”伯尼·弗兰克说:“贪婪尽管让人们赢得了开头,但最后的结局还是输。”每一个领导干部必须对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有敬畏之心,牢记“最铁的是规律、最硬的是法律、最严的是纪律、最需要的是他律、最要紧的是自律”,自觉把政策法律和规章制度当作“雷池”和“高压线”,自觉抵制各种不良风气的影响和侵蚀,自觉接受党组织和群众的监督。曾锦春在郴州人称“曾大胆”。曾锦春常挂在口头的一句口头禅,叫“冇事冇事”(没有关系的意思)。无论是政策法律,还是规章制度,合意的就执行,不合意的就不执行,甚至敢于“闯红灯”。他利用职权插手矿山开采和入“干股”,在重大工程项目上打招呼。他在案件查处中收受红包礼金,谁送钱多就偏向谁,经常出尔反尔。他还把招标办当成自己的“钱袋子”,想怎么花就怎么花。他随意滥用“两规”整人捞钱,甚至“两规”民营企业家。种种犯罪事实,触目惊心,令人发指。贪欲太甚,害人、害己、害党、害国。曾锦春受贿案告诫我们,事物都是从量变到质变的。我们任何时候都必须常怀忧患意识,始终不渝地严格遵守从政制度的各项规定,如:严格遵守民主集中制原则,凡属方向性、全局性的问题和干部任免、大宗物资采购、重大经费开支、大项工程建设等重要决策,必须经党委集体讨论决定;严格落实党内生活制度,始终把自己置于党组织和党员的严格管理和监督之中;严格遵守干部人事工作纪律,严禁凭个人亲疏和人情关系调整使用干部,严禁借选人用人之机谋取个人私利;严格遵守行政法规,严禁在矿山开采、工程招投标中打招呼,谋私利,得好处;严格遵守财经纪律,严格执行廉洁自律有关制度规定,坚持秉公用权,清正廉洁,公开公平公正地处理热点难点敏感问题。同时还要自觉接受监督,既自觉接受来自上级的监督,不把上级的监督看作是对自己的不信任,怀有抵触情绪;又自觉接受班子内部或同级对自己的监督,不把同级的监督看成是为难自己,怀有戒备心理;还能自觉接受下级对自己的监督,不把下级的监督看成是不尊重自己,怀有反感意识。逐步养成在监督之下工作和生活的良好习惯,以高度的自觉性和严格的纪律性提升思想作风建设的标准和质量。“没有紧箍咒,大圣难成佛”,要努力做一个遵纪守法、清正廉洁的“老实人”。 常省自身形象好不好 “人无廉耻,百事可为”,“千夫所指,无疾而终”。党员领导干部是党和国家事业的中坚和骨干,其形象和言行如何,影响着党的威望,影响着人们的信仰。领导干部要以学修德、以俭养德、以廉守德,自觉把提高道德修养作为党性追求和终生课题。时刻慎独、慎初、慎微,坚持表里如一、知行如一、说做如一、始终如一,不懈追求人格操守的完美。做到:一要看得穿。“明于是非者敢涉是非之地,囿于得失者惑于得失之间。”古人云:“天下富贵有三:贵莫大于无罪,乐莫大于无忧,富莫大于知足。”爱因斯坦说:“一个人的真正价值,首先决定于他在什么程度上和什么意义上从自我解放出来。”道德修养是一辈子的事,不因为你有知识、有地位而终止。要达到“从心所欲不逾矩”的境界,能够在宠辱面前神闲气定,必须经过长期的锤炼。二要想得透。世事常因心襟而改变。同样一件事,想开了是天堂,想不开是地狱。中国传统倡导内圣外王,内圣就是修身养性,外王就是政治实践。人皆可为王。欲王者不可贪,贪一点,“王”就变为“玉”,成了玩物。“知足不辱,知止不殆”,明此道方知防纵欲、防无度。“破山中贼易,破心中贼难。”自古以来没有几个做官的人死于饥饿,但死于敛财的人却大有人在。人不可能把金钱带入坟墓,但金钱却能把人带入坟墓。作为领导干部,要始终保持一颗平常心。三要忍得住。“心字头上一把刀”,面对丰富多彩的生活,面对五光十色的诱惑,要忍得住。“一忍可以抵百勇,一静可以制百动。”贪如火,不遏则燎原;欲如水,不遏则滔天。领导干部的业余生活多样一点,本无可厚非,但应把握好度。傲不可长,欲不可纵,志不可满,乐不可极。生活有度,人生添寿。“玩人丧德,玩物丧志”,切勿大意。要时时割去心中可能随时滋长的邪念,尤其不能降低格调,沉溺于声色犬马,“忘不了那双水灵灵的眼睛”(曾锦春语,指情人)。须知“上求材,臣残木,上求鱼,臣干谷”,“楚王好细腰,宫中多饿死”,所以“上之所好恶,不可不慎也”,“得意的时候朋友认识你,失意的时候你认识朋友”,“贿随权及,鬼随权至”。应慎重对待朋友交往,从善交友,选良交友,择廉交友,多交一些有思想、有知识、有见解、敢说真话的知心朋友,不交那些沾满铜臭气、酒肉气的朋友,防止失去原则,误入歧途。四要放得下。“储水万担,用水一瓢;大厦千间,夜眠六尺;黄金万两,一日三餐”,“纵有千年铁门槛,终需一个土馒头”。有再多财富的人,最后都还是归于土。贪婪是最真实的贫穷,满足是最真实的财富。腰缠万贯是另一种穷,一贫如洗是另一种富。应该舍弃的坚决舍弃,不该留恋的决不留恋,不该得到的不硬去企求。对欲火攻心、病入膏肓者来说,放下是唯一的解药。权力、金钱、美色,为人生考验之最,能闯过这三关,则得大自在。这方面放下了,就能一身轻、一生安。“不矜细行,终累大德”。领导干部既要能把握大势,又不应忽略细节。“门上有针眼大的孔,就能进斗大的风。”在思想作风上,在清正廉洁问题上,我们不能心存侥幸,不能总想着“出车祸”的是别人,“中彩票”的是自己。做好人,眼前觉得不便宜,总算来是大便宜;做不好人,眼前觉得便宜,总算来是“不便宜”。要自觉培养健康高尚的生活情趣,自觉净化交往圈、娱乐圈、生活圈,耐得住寂寞,抗得住诱惑,抵得住人情,管得住小节。“知足天地宽,贪得宇宙隘”,要努力做一个为人楷模、令人景仰的“高尚人”。 三 中共湖南省纪委、省委组织部、省检察院联合调研组和有关部门同志深入一线实地调研,形成了《巨贪曾锦春》一书。陈毅同志六十年前所写“手莫伸,伸手必被捉。党和人民在监督,万目睽睽难逃脱”的诗词,揭示了“要想人不知,除非己莫为”的真理。历史和现实正反两方面的经验教训告诫我们,我们党越是长期执政,越要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注重思想作风建设;越是改革开放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越要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拒腐蚀永不沾。 李娜为电视片《孔繁森》录制的片尾曲叫《为人民服务》:“为人民服务,是真诚的付出;为人民服务,是忘我的投入;为人民服务,是用生命注解的书;为人民服务,是用心灵开拓的路。”有信仰,不在形式,而在内容;讲宗旨,不在嘴上,而在心里。马克思讲过:“判断一个人当然不是看他的声明,而是看他的行为;不是看他自称如何,而是看他做些什么和实际上是怎么样的一个人”,“如果事物的表现形式和事物的本质会直接合而为一,一切科学就都成为多余的了”。为了把人选准用对,防止带病提拔、“前腐后继”,我们要坚持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和方法论,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不断完善干部选拔任用制度,并通过严格执行这些制度来把那些靠得住、有本事的干部选拔到领导岗位上来,把那些政治成熟、作风正派、认真履践“三个代表”和科学发展观的干部选拔上来。通过树立正确的用人导向,把干部的精力和追求导向深怀爱民之心、恪守为民之责、善谋为民之策、多办为民之事上来。得人容易,得人心难;得人心难,失人心易。官德只在民心里,名声自在百姓中。马丁·路德·金说:“不是所有人都会出名,但每个人都可以变得伟大,因为伟大是通过为他人服务而界定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才能成为优秀的领导干部,才能实现人生的价值。另一方面,要通过对违法乱纪分子的惩处,起到震慑和警示作用,使各级干部提高警觉性、增强免疫力,防止一失足而成千古恨。 恩格斯指出:“人来源于动物这一事实决定了人永远无法完全摆脱兽性——问题只在于摆脱多一些还是少一些。”人要使自己完善起来,高大起来,必须一刻也不放松自我改造。“和尚经天天念,小木鱼时时敲”。我们要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的体系,双管齐下,警钟长鸣。“良医者,常治无病之病,故无病;圣人者,常治无患之患,故无患。”昨日事,今日师。愿曾锦春受贿案成为广大党员干部的殷鉴,愿此书成为当前反腐倡廉教育的生动教材。 是为序。 于2011年春节 后记 中共湖南省纪委常委 唐东平 《巨贪曾锦春》一书的作者要我在黄建国部长为此书作了很好的序后再写一个跋,这无异于画蛇添足。但无奈于他们的执着,加之似乎也有几句有必要说的话,所以就添这个“蛇足”了。 我与曾锦春很熟。因为在他1995年任郴州地区纪委书记时,我已在省纪委工作了三年并担任研究室副主任;而在他案发时,我还在省纪委担任分管调研工作的副秘书长。 那时的郴州地区正作为湖南的改革开放试验区,加上毗邻改革开放前沿广东的区位优势和“有色之乡”重点地区的资源优势,郴州这个在古代被称作“路到郴州止,货到郴州死,人到郴州打摆子”的地方,一时间声名雀起,无论是思想解放还是经济社会发展,都令人刮目相看。这当然也离不开在这里工作的党政领导干部的努力,其中也包括后来爆发的“郴州系列腐败案”的涉案者们立下的功劳。 拿曾锦春来说,他最初给我的印象很“土”,使人难以想像他是“文革”前湖南师范学院毕业的大学生。他不着时装,不喝酒,作报告语言不流畅,也不苟言笑,讲一口郴州地方话,还时不时夹杂些不雅。但后来逐渐感到,他这个人其实外粗内细,有他的精明之处。给我印象最深的是,他在郴州纪检监察系统倡导以“抓两子”为重点的工作思路,即“一抓案子,二抓稿子”。前者就是惩治腐败,可以看作显示“硬实力”;后者重视文宣,包括调研、宣传教育等,也可以看作培养“软实力”。为落实“抓两子”,他在全省纪检监察系统率先实行对工作的检查考核机制和激励机制。就我熟知的“抓稿子”而言,他每年对各县市区纪委进行考核并排队,市纪委干部在省以上发表稿子给予数量不等的物质奖励等等。这样,大家的积极性进发出来,本来文化方面历来并不出色的郴州市,调研工作竟然在很短时间内跃居全省前列,郴州市纪委研究室连年被评为全省纪检监察调研工作先进单位。我当时作为省纪委研究室主任(1996年1月担任)和后来作为分管调研工作的副秘书长,很认可曾锦春提倡的工作思路和采取的工作机制。我曾在全省纪检监察调研工作会议上讲,曾锦春本人的领导水平在全省各市州纪委书记中并不是靠前的,但他提倡的工作思路、采取的工作举措和取得的工作成效,却是首屈一指的,这说明思路、机制很重要。 但我万万没有想到,外表其貌不扬、生活朴素的曾锦春,后来居然成了万恶不赦的死刑犯。尤其令人费解的是,他作为长期从事执纪执法工作的领导干部,理应深知“手莫伸,伸手必被捉”,为何不听劝告、一意孤行、直至走上断头台? 当时因为郴州市纪委工作不错,我几乎每年都要去作调查研究。慢慢地,郴州市一些人对曾锦春有了议论,特别是网上的反映越来越多,越来越尖锐,举报信也多了起来。为此,省纪委曾派员作了核查。我也多次向市纪委一些同志个别问过此事。鉴于他是市纪委一把手,这些同志都吞吞吐吐,既不否定也不肯定。这使我感到,他肯定有问题,因为他身边的干部对他有问题的问题不否定就是肯定。于是,我又多次以熟人的身份向他作过提醒。其中有两次向他提醒的情形至今记得很清楚。 一次是2003年初,我以省纪委副秘书长身份陪中央纪委的同志去郴州搞调研。此前的2003年春节前夕,我同几个朋友吃饭,席间有一位来自郴州的个体老板是我朋友的朋友,不知是有心还是无意地谈起曾锦春,说他心太黑,对请托人“两头通吃”。我要他举例子,他不说,只讲这是千真万确的,可以拿人格担保。于是,我在市纪委机关同曾锦春一起参加完座谈会后去了他办公室,对他说,我最近听到有人讲你的一些难听的话,比如说你对请托人两头通吃,不知你听到过没有?说完看他的脸色。他一点也没有惊慌的表现,如同平常一样地对我说,“我办案多,得罪了不少人,他们串通起来到处散布谣言。”既然这样,我也不便再说什么。 另一次就是在他案发前参加的全省纪检监察课题调研会中,我到他住的房间传达了一个听到的信息:“听检察机关的同志讲,他们在你任纪委书记时不好动你,但你不当纪委书记时他们就会动你!不知你听到这个说法没有?”很显然,同前次一样,我的提醒是既直接又委婉:内容是直接的,只是问得委婉。按理说,此时李大伦已经案发,他的内心理应处于风雨飘摇之中;没想到他同样像没事似的:“早就有人这样放风了,他们还搜罗了一些记者在北京活动……我不怕!”在会上,他还慷慨激昂地大讲李大伦如何不听他的提醒;而且就在这次会议期间,他还收受了几十万元的贿赂! 一个人有不有问题,真正最清楚的当然只有他自己。后来的调查表明,曾锦春收受贿赂到了不择手段的地步,其违法金额达数千万元,创迄今湖南所查贪官之最。如果是一个有理智的人,当我们如此直白地提醒他时,他应该心知肚明,应该悬崖勒马,并尽快采取“补救”措施,或散财,或自首,这样就不可能走上断头台。但事情就是这样,“天要下雨,娘要嫁人”。没有办法,曾锦春非要一条死路走到底! 这就很令人费解:他为什么要这样呢?! 是他家穷怕了,非要大肆聚敛财富吗?不错,他的家在旧社会一贫如洗,即使在新社会的一段很长时间也连饭都吃不饱;但是,到他这个程度已经远远与贫穷拉开距离了。他不但自己生老病死有充分保障,而且儿女工作都安排得很好,完全无后顾之忧。更何况,他身患三叉神经疾病,既不抽烟也不能喝酒,物质上根本消耗不了多少元素;被他发展为情妇的个别女人也没有从他那卷走多少财物,他用不着像雷渊利那样为满足情妇的索取而为财物奔波;而他所收索的大量贿赂,多数都投在矿产开发上,自己根本没消受什么。这看起来有如巴尔扎克笔下的葛郎台。读过师范大学的曾锦春,一定读过巴尔扎克的《欧也妮·葛郎台》,也必定曾经不齿于守财奴葛郎台的丑恶嘴脸;但是,他自己却几乎扎扎实实做了这样的“守财奴”了。然而,曾锦春毕竟长期担任纪委书记,熟知党纪国法,他难道不担心东窗事发、不害怕承担违法犯罪的后果吗?尤其是在李大伦案发后,他难道一点也不后十白吗? 在我看来,曾锦春走到这一步,前后经历了“有恃无恐”和“心怀侥幸”两个阶段。 在李大伦案发之前,他是有恃无恐。“恃”者何?其一,他是老郴州,资格硬,人脉多,名副其实的“地头蛇”。连李大伦、周政坤这样的“强龙”也不能不惧他三分,加上李大伦心怀鬼胎,有时还不得不请他“护航”;其二,他是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后来又兼任市委副书记,还是市矿山整顿领导小组副组长(实际上是一把手),手握“生杀予夺”大权,动辄可以对人“两规”,党员干部不敢得罪他,矿老板、个体户也“谈虎色变”;其三,李大伦、周政坤这两个党政一把手和其他一些要员心中有鬼,胆虚气弱,他心知肚明,这既使得他随时可以“要挟”之,以堵其嘴,又以为“大树底下好乘凉”,出了问题有“高个子”顶着。正是凭了这几条,曾锦春明索暗夺,无所顾忌。有人以为曾锦春如此恣意妄为,背后一定还有“大靠山”,但据我所知,这不过是一种臆测,或者是曾锦春:本=人有意制造、散布的某些信息所形成的误导。 在李大伦案发之后,他又心怀侥幸。“强龙”李大伦身败名裂后,曾锦春表面镇定,内心已风声鹤唳。他知道自己的罪行一点也不比李大伦轻,而地位和份量却远不如李大伦;李大伦可以被揪出来,他何偿不会如此?但他终究没有自首,相反还在负隅顽抗甚至变本加厉,继续索要贿赂不眨眼。究其原因,就只能是心存侥幸。我分析,他可能有三个认识误区:其一,省纪委此前已查过两个市纪委书记(常德的彭晋镛和娄底的罗子光),再把他作为第三个拿出来查,省纪委会很没面子,因而不会轻易动手;其二,省纪委曾对他的问题作过几次初核,都无功而返,他厌幸自己手法高明,掩饰有术,也自信这可以让省纪委对他“放心”,不会再动他;其三,他长期制造舆论,说自己办案得罪了人,有人要报复他,以为这样就会让上级怀疑举报者的动机,从而使他“金蝉脱壳”。也正因为这样,他故作镇静,企图蒙混过关。 有恃无恐于前又心怀侥幸于后,这正是曾锦春的可悲之处。他当了几十年的党政领导干部,特别是当了十来年的纪委书记,难道不知道我们党同腐败是水火不相容的?他的所作所为,即使在资本主义国家也是为法不容,何况在我们国家?自古邪不压正、天不藏奸,他难道能够例外?他所恃的几条,其实都是虚弱的、不堪一击的。在党心民心面前,在党纪国法面前,个人的资格再硬、威权再大都是十分渺小的,别人的非法更不能成为本人非法的保护伞。而他所侥幸的几条,也都是靠不住的,因为纸包不住火,伪装终将剥去。总之,曾锦春有恃无恐也好,心怀侥幸也罢,无非应了八个字:自欺欺人,自取其亡! 这也是我们每个党员干部都必须吸取的惨痛教训。邓小平早就说过:“一十白党,二怕人民,谨慎总是好一些。”面对党和人民,我们必须有敬畏之心。一个失去民心的国家政权尚可被人民推翻,何况我们个人?!无论是谁,不管你地位多高、权威多大,也不管你靠山多硬,一旦与党和人民作对,那就只有覆灭的下场。当然,人有失足,马有漏蹄。犯了错误并不可十白,可十白的是讳疾忌医、顽冥不化。像曾锦春这样犯有严重罪行的人,如果听我们的提醒与忠告,也不至于走上断头台。我们任何时候都不要过高地估计自己的力量,也不要过度地相信自己的智慧,否则就可能聪明反被聪明误。曾锦春已经饮弹而去,但愿那些仍然执迷不误的人能心灵一抖,迷途知返。 《巨贪曾锦春》既是一部十分辛勤的劳作,也是一部功底深厚、催人警醒的力作。作者花了大量的精力,详实地占有各类材料。既有权威的办案机关的结论,也有被查罪犯自己的供述;既有领导干部的证词,也有普通百姓的评说;既有充分的现实依据,也有相当的历史背景。作者忠实于材料,让事实说话,这是本书最主要的特色;同时,画龙点睛的深入思考,透过现象看本质的理性揭示,也大大增强了本书的客观性与思想性。如果说这是一部杰作,一点也不为过。 我的“蛇足”只能添到这里了。愿读者从本书受益,也愿众生平安。 2011年春节干长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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