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法审查的程序研究》由刘义所著,基于规范宪法学的立场,以两种宪法审查机制为坐标,对德国现行复合制模式下的具体审查、抽象审查、宪法诉愿和美国附随型具体审查的程序构造及其法理进行了深入细致的研究,提出了宪法审查的三项程序准则,即要件主义准则、程序支配准则和最低成本准则。抽象的法规审查程序机制主要致力于“法制统合”,具体的法规审查程序机制则主要致力于“人权保障”。在我国目前的规范与制度语境中,已经初步具备了对宪法审查的这两种审查机制及其价值目标加以结构性整合的空间,对此,本书提出了一种三阶段演进图景之初步构想。
引论001
一、问题意识的缘起001
二、研究方法上的几点说明 007
第一章 有关法律规范的几个基本问题——一个导引式的研究011
第一节 法律规范的类型012
一、传统四分法及其缺陷 013
二、法律规范的三种类型:法律方法论的视角021
第二节 法律规范的效力 041
一、法律效力的一般法理041
二、效力的三个层次:基于法规类型的透析047
第三节 法规冲突及其宪法审查解决机制063
一、法规冲突概述063
二、抽象审查机制078
三、具体审查机制081
第二章 抽象审查的程序085
第一节 法律法规抽象审查的发展轨迹之纵观085
一、抽象审查的缘起:凯尔森的贡献086
二、凯尔森模式的继承与发展090
第二节 作为机关运作的特定程序:以德国为例093
一、德国抽象审查之渊源093
二、基础问题与适法条件098
三、抽象审查的运作程序 105
四、程序特征与裁判类型 110
第三节 从法的商谈理论看抽象审查程序一一种批判性的检省 134
一、法的商谈理论的要旨 134
二、再论法的效力:商谈论的视角 141
三、从客观程序到商谈程序 157
第三章 具体审查的程序——以美国和德国为重点的考察166
第一节 美国附随型具体审查的程序167
一、作为宪法审查权的“确认之诉”:马伯里诉麦迪逊案 168
二、美国附随型具体审查之渊源 175
三、美国附随型审查的适法条件 179
四、美国附随型审查的实质程序 181
第二节 德国式的具体审查程序 196
一、若干基础性问题107
二、法律解释请求的适法条件203
三、一般法院的案件移送程序208
四、联邦宪法法院的审查与裁判程序211
第三节 最少抽象性的具体审查:宪法诉愿215
一、德国宪法诉愿制度概述216
二、宪法诉愿的适法条件 219
三、宪法诉愿的特别受理程序225
四、审判庭的审查与裁判程序235
第四章 宪法审查的程序准则241
第一节 要件主义准则241
一、抽象审查程序的要件242
二、具体审查程序的要件245
第二节 程序支配准则262
一、普通诉讼程序:职权主义与当事人主义262
二、宪法审查程序:德国与美国的比较263
第三节 最低成本准则:贝勒斯的启迪 266
一、经济成本最小化
二、道德成本最小化
三、过程利益最大化
第五章 反观中国:三阶段演进图景之构想279
第一节 问题状况的分析280
一、规范上的非连续性280
二、审查主体的单一性284
三、审查对象的限定性286
四、审查运作的非程序性288
第二节 可能的突破口289
一、规范选择适用机制290
二、案件请示制度296
第三节 一种三阶段演进图景之初步构想302
一、初期阶段:完善法规备案审查程序——抽象审查303
二、中期阶段:从案件请示到案件移送——具体审查309
三、终期阶段:基本权的最后救济途径——宪法诉愿313
附论:后形而上学时代的精神突围——哈贝马斯《在事实与规范之间》
阅读札记321
主要参考文献381
后记3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