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蓓佳的《漂来的狗儿》是一部讲述成长的小说。在“梧桐院”的小小天地里,一群中学教师的孩子和一个邻家女孩狗儿结成玩伴,玩得上天入地,花样百出,趣味无穷。聪明的小爱、博学的方叫亮、高贵的小兔子、调皮的小山和小水、精灵般的小妹、心比天高命比纸薄的狗儿……
你跟着他们一起捞小鱼,捉知了,去中学图书馆偷书,看连环画《红楼梦》,在漂亮的芭蕾舞演员面前自惭形秽,惶惑于身体的发育长大,品尝少男少女的朦胧恋情……你会觉得趣昧盎然,快乐而忧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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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名 | 漂来的狗儿/天天典藏 |
分类 | 少儿童书-儿童文学-童话寓言 |
作者 | 黄蓓佳 |
出版社 | 外国文学出版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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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 | 编辑推荐 黄蓓佳的《漂来的狗儿》是一部讲述成长的小说。在“梧桐院”的小小天地里,一群中学教师的孩子和一个邻家女孩狗儿结成玩伴,玩得上天入地,花样百出,趣味无穷。聪明的小爱、博学的方叫亮、高贵的小兔子、调皮的小山和小水、精灵般的小妹、心比天高命比纸薄的狗儿…… 你跟着他们一起捞小鱼,捉知了,去中学图书馆偷书,看连环画《红楼梦》,在漂亮的芭蕾舞演员面前自惭形秽,惶惑于身体的发育长大,品尝少男少女的朦胧恋情……你会觉得趣昧盎然,快乐而忧伤。 内容推荐 黄蓓佳的《漂来的狗儿》是一部讲述成长的小说。上世纪七十年代是一个奇特的年代,灰暗沉闷的生活禁锢了成年人的灵魂,却无法遏制孩子们自由奔放的性情。在“梧桐院”的小小天地里,一群淘气、贪玩、喜欢新鲜的事物的中学教师的孩子和一个邻家女孩狗儿结成玩伴,玩得上天人地,花样百出,趣味无穷。 《漂来的狗儿》仿佛一段段封存已久的电影,仿佛一张张年深泛黄的照片,那是一个个有欢笑也有眼泪、有甜美也有屈辱,温暖而又感伤的童年:捞小鱼,粘知了,去中学图书馆偷书,看连环画《红楼梦》,给伟大领袖写信,在漂亮的芭蕾舞演员面前自惭形秽,惶惑于身体的发育长大,被侮辱被伤害而后抗争,青春萌动的朦胧恋情…… 目录 1 水码头 2 漂来的狗儿 3 梧桐院 4 年前年后 5 天鹅之舞 6 寻找一个西瓜 7 坐冷板凳的宣传队员 8 遥远的城市 9 灾难降临的日子 10 关于一件衣服的风波 11 桑林闹鬼 12 爱情夭折了 13 谁会笑在最后 14 二十年后的一个夜晚 试读章节 1 水码头 水码头不像很多书中常写到的那样,是光溜溜的青石板,沿着河岸一排排整整齐齐逶迤而下的。这个水码头在我们大院的后门口,距离近得不肯给人一点点想像的空间,出了门槛,步下台阶,只需越过一条被菜地蚕食成裤腰带那么细的小路,再躲开一棵桑树伸过来的会钩住人头发不肯放手的顽皮枝桠,脚就站在了水码头的第一块麻石上了。 这是一块赭红色的麻石。 其实,在我十二岁之前,我并不知道世界上还有“赭红”这种颜色。对于区分各种色彩细微差别的本领,我是在成年之后才慢慢具备的。我记得那时候的报纸上时不时喜欢引用毛泽东他老人家的诗词,其中的一首,开头是这么一句:“赤橙黄绿青蓝紫”。我对着报纸琢磨了很久,而后抬头,看家里的所有用具:桌子板凳、锅瓢碗筷,再把目光移向窗外,看绿树、黄花、白墙、灰瓦,最后跑出院门,看天空、大地、河流。我看来看去,不明白什么是那七种颜色中的“青”,它跟“绿”和“蓝”又有什么区别。为此我还虚心请教了方明亮,他是我们院子里读书最多、最有学问的一个,可是他也不知道。他挠着头皮,吭哧了半天,不能肯定地回答我:“就是那种小青蛇的颜色吧?”我盘根究底地追问:“小青蛇又是什么颜色?”他翻翻眼皮,再也答不上来了。我们谁都没有见过蛇。方明亮这么回答我,依据的完全是书本知识。 在我们童年的世界里,人们以朴素和简单为美,除了大自然一年四季变幻出来的原色,生活中别指望能见到五彩缤纷,所以我分不清“青”和“绿”、“蓝”的区别情有可原。我的脑子里更不可能有“赭红”这么一个高级到了奢侈的概念。我是在成年之后的回忆中才想明白那种颜色,那种跟大地和河流明显区分开来的沉甸甸的深红,并且从汉语的《辞海》中小心翼翼拣出这个“赭”字。 话头扯远了,我们还是回到水码头上来。那块赭红色的麻石,形状像个大枕头,中间还有个凹进去的坑,就像我们早晨起床,枕头上被脑袋压出来的痕迹似的。下雨之后。凹坑里会储存着一洼水,有一天我甚至在水洼里发现了一些黑黑的蹦来蹦去的小虫子。我妈说那是蚊子的幼虫,夏天蚊虫繁衍得很快,稍不留意,一对蚊虫父母就能在人的眼皮下面生出一大堆孩子。我觉得蚊虫真够了不起的。总之,赭红色的石头是我们那个水码头的醒目标志,任何一个路人从附近走过,老远就能看见那块与众不同的色彩,心里就会想:哦,真不错啊,水码头就在后门口,够方便的啊。他会以为我们那个大院是什么重要场所呢,其实就是个教师大院,住的都是我妈我爸这样的中学老师。 看看,又说远了,再回来。从赭红色往下,石头的大小不一,长短不齐,细想起来,颜色依次应该是灰白色、淡黄色、浅黑色,褐色中带白色条纹的,土黄色中夹着灰色麻点的……总之,它们琐琐碎碎,完全地杂乱无章,而且有的缺了角,有的一边高一边低,有的断成了两半,有的下面空着一个洞,洞里能听到细微的水流声,蛐蛐儿叫一样。人在水码头上走,很需要一点勇气和技巧,因为当你一脚踩到石头的一边时,另一边会冷不丁地翘起来,让你突然问失去平衡,站立不稳,跟着一头栽倒,顺河岸骨碌碌地滚下去,弄得头破血流,或者一身湿透,让岸上的人看笑话。所以,年纪大的人一般不到这个水码头上来洗涮东西,来的都是孩子和年轻人。他们拎着要洗的东西,踮着脚尖,蜻蜓点水般嗒嗒嗒一路冲下去,在脚下的石头来不及翘起来的时候,人已经下到了最后一阶,站在跟水面平齐的地方,带着胜利者的微笑回顾岸边。 有段时间我们学校里提倡学雷锋做好事,我对水码头动了脑子,花两天工夫削了一根木棍,用砂纸打得溜滑,拴截绳子挂在河边桑树上,旁边还附了张纸条:给老奶奶们下河走码头用。结果我在后窗口趴了一整天,眼睁睁地看着老奶奶们挎着洗衣篮,拐着小脚板,视而不见地从赭红色石头边走过去,不辞劳苦地赶到一百米之外的圆拱桥下,去踩那个水泥砌成的码头了。她们不理我这个茬儿,好像我的木棍是一个阴谋,木棍下面藏着害人的陷阱似的。于是我倍感失落。我一生气,从床底下掏出我弟弟小山和小水的两双脏鞋子,一路飞奔,出了院门,冲下码头,把那些七零八落的石头踩出咚咚的响声,而后在水边蹲下来,用劲地刷洗鞋底,哗哗地搅动水花,把码头附近的水面弄得一片浑黄。结果那天晚上,我阴差阳错得到我妈的表扬,她说我变得勤快了,眼睛里有活儿了,知道主动为她分担家务了。 挂在桑树上的木棍,当天晚上就被豁嘴婶婶毫不客气地摘走,成了她家门口菜地上的一根篱笆桩。我不服气,跟林家的小妹商量要把它偷回来,哪怕用来撑我们家的鸡窝门也好。小妹却息事宁人,劝我不要跟豁嘴婶婶对着干,她说,那人要是被惹火了,双手一拍骂起街来,妈呀,‘你能听得下去?那些脏话,羞也要把人羞死。我想了想,承认小妹是对的。真被豁嘴婶婶骂了,我可以装聋作哑,我妈可受不了,她会气得头疼;她一头疼,就要找由头骂我,这也不行那也不是,最后倒霉的还是我。小妹跟我住一个大院,是我最好的朋友,她总是全心全意为我着想。 这儿既然说到了豁嘴婶婶,我想还是顺便用一点篇幅对她做个介绍吧。 豁嘴婶婶的家紧挨着我们的院子,我们院子是后门对着码头,豁嘴婶婶家是大门对着码头。这样说起来,她家距水码头其实比我们更近。我们院子从前是一个地主家的祠堂,高墙深屋的那种格局,门板上有斑驳的黑漆,中间一对铸铁的门环,台阶也高,一层层地走上去,就觉得很气派很轩昂。豁嘴婶婶的房子跟我们一比,就矮得够呛也小得可怜了,个头稍微大一点的男人,比如我爸爸吧,进她家的房门肯定要低头;光低头还不行,还得缩起肩膀,稍稍地侧过身子,才能勉强让身体通过去。不知道是不是这个原因,在我跟豁嘴婶婶做邻居的那些年里,我没有看见男人们从她的房门里进出过。一次也没有。豁嘴婶婶自己大概也不喜欢她的屋子,一年四季,除了睡觉和洗澡,其余的时间她都是待在家门外,煮饭,烧菜,缝衣纳被,伺弄菜园子,骂街。下雨下雪的天,她就打一把油纸伞在河边小路上走来走去,串门或者赖在人家的房檐下望呆,活像一只无家可归的猫。 豁嘴婶婶的个头很小,不是那种娇小玲珑的小,是精瘦干瘪的小,整个的身子都在往骨头里面缩,并且有越缩越紧的那种趋势。她的头发稀稀落落,前后左右都能看见脆薄发红的头皮,在她生气骂街的时候,一根一根的筋络就在头皮下突突地跳着,跟盘缠在一起的小蛇似的,看上去让人心惊肉跳。她的脸盘更是小得像一张菠菜叶子,皮肤蜡黄,颧骨高高地耸出来,脸颊处又干巴巴地缩进去,衬得她那张豁嘴无比巨大,瞥一眼有触目惊心之感。那嘴巴是从鼻孔处一路豁下来的,豁到下唇处,刚好形成一个等边三角形,左右十分对称;嘴唇豁着也罢了,偏偏她门牙掉得也早,闭不拢的嘴巴终日敞成一个黑洞,走过她身边的时候,你几乎可以听到风从她嘴巴里呼呼灌进去的声音。有时候我就想,豁嘴婶婶其实生在北方更好,北方人天天吃面条,豁嘴婶婶的嘴巴吃面条再合适不过——嘴巴都不用张,稀溜溜地就吸进去了,就像抽水机的泵头吸水那样自然。 P1-5 序言 谁让我如此牵挂 ——黄蓓佳自序 一九七八年,是我从事儿童文学写作的开篇之年。之前我也写作,写的却是成人文学。 那一年我进人北大中文系读书。那一年也是“文革”噩梦彻底结束、改革开放新时期的开始。我的世界观、文学观随同新时代和新生活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使我深陷彷徨之中,不知道往下的路如何去走。我尝试换一种创作状态,刚好又收到江苏《少年文艺》主编顾宪谟老师的约稿信,就给他写了一篇儿童小说《星空下》。 小说很快发表,并且紧接着在江苏省获奖。顾老师跟着来了极为热情的信,鼓励我再写。我寄去的第二篇作品是散文,叫《化妆晚会》,刊物以同样快的速度发稿。就这样,一来二去,我成了《少年文艺》的忠实撰稿人。 顾老师给我的信,平均十天一封。信中他从不吝惜溢美之词,对我的作品总是无保留地夸赞。那时候我年轻,年轻是听不得表扬的,读者一喜欢,编辑一欣赏,再获上几个小奖,劲头就像高烧时的体温表,噌噌地上去了。我写得忘记了白天和黑夜,忘记了上课和考试,忘记了寒假和暑假。有时候刊物一期能发两篇我的稿子,我不得不用一个真名、一个笔名。 至今我常常碰到一些四十来岁的为人父母者,他们牵着孩子的手来买我的最新作品时,总是感慨万端地说:“小时候我是读你的儿童小说长大的呀!”这时我心里忍不住有一种震颤,是发自心底的感动。世界这么大,人和人之间的相知相识都是缘分,《少年文艺》当了一回纽带,它把我和读者们亲密地系到了一起,使我的收获远胜于耕耘。寂寞人生路上,每当想到有人在读着我的作品,在喜爱着我的作品,心里的感激无以言说。 北大毕业,回江苏工作。结婚了。做母亲了。进江苏作协当专业作家了。顾宪谟老师退休了。我不再写儿童文学了。 一晃十几年过去。我写成人的短篇、中篇、长篇。写散文和随笔。写电影剧本、电视剧本。偶然地,想起从前在大学宿舍里挥汗如雨为《少年文艺》赶稿的日子,竞有点恍然如梦的错觉。 一九九六年,我的女儿小学升初中。身为母亲的我,和孩子共同经历了一场算得上惨酷的升学大战(那一年小学升初中是要凭成绩录取各等级学校的)。考试结束,尘埃落定,我在整理家中堆积成山的复习资料和模拟试卷时,心中感到了酸涩:我们的孩子就是这样举步维艰地跨人人生的吗?他们必须要这样过关斩将,杀得尸横遍野血流成河才能被社会发一张“许可证”吗? 很随意地,我和我的同事和朋友们谈起感想,竞得到一致的赞同和怂恿,他们说,你写出来吧,写成小说吧。 就这样,我用了大概二十天的时间,写下了《我要做好孩子》。平均日写万字。对于人到中年又家务缠身的我,这几乎是一种不可思议的狂奔速度。不是我自己在奔,是我的文字、我的人物、我的故事在引领我疾走。写的就是我女儿的生活,我们家庭的生活,女儿在学校的生活。太熟悉的内容,简直不需要编排,不需要想像,只需在书桌前坐下来,无数生动的场景便争先恐后要涌出笔端,有一种欲罢不能的酣畅。 小说完成后,又以最快的速度出版。大概也是一个月吧。记得我是十二月初才决定写这本书,春节刚过,漂亮的样书已经送到我的手上。女儿先看。她是自己在看自己,连看三四遍,一边看,一边嘻开嘴巴,一个人偷着乐。然后,我开始在不同的场合听到了孩子们惊叹一句同样的话:金玲跟我真像啊!阿姨你怎么知道我的事情的呢? 我当然不知道他们。可我知道我的女儿。我的女儿是千千万万个“他们”中的一个。我写好了女儿的故事,自然就写好了“他们”的故事。 同样是受编辑和读者们的鼓舞,同样是一发不可收的热情,我接着又写了《今天我是升旗手》,写了《我飞了》,写了《亲亲我的妈妈》,写了《你是我的宝贝》和《五个八岁》。我惊喜地发现,当年写作儿童文学的感觉还在,当年的快乐也还在,我希望自己还能够再一次飞翔。 快乐并忧伤,或者说,快乐并思想,这是我对自己写作儿童小说的要求。不有趣不行,仅仅有趣更不行,得让我的文字和人物在孩子心里留下来,很多年之后还能记住一部分,在他们回想童年时,心里有一种温暖和感动。 我时刻都在问自己:我做到了吗? 生活是如此丰富,我写作的过程,就是享受生活的过程。无数次地,当我给我笔下的孩子划出一个生活圈子的时候,我同时也就成了这个圈子的隐身的成员,呼吸着他们的空气,偷听到他们的对话,也感受着他们的痛苦,最后又和他们一起飞扬。我可以同时变身为几个孩子,时而张三,时而李四,他们的快乐和忧伤我都能懂。我和他们之间有一条秘密的心灵通道,一旦变身,我就能够进出自如。时常有人问我:你是如何揣摩儿童心理的?我觉得这句话问得奇怪:我干吗要揣摩呢?我真的不需要揣摩,因为我的人物和我自己成为一体,我们彼此相知,感同身受。 这就是写作的魅力:每一部书都是一段生命,一种面孔,一些梦想。我写了,我就代替我的很多人物生活过了,享受过了。我自己的生命在这其中日益丰富。 谁在让我如此牵挂,多时不见就魂牵梦绕?是我亲爱的读者,亲爱的孩子们。离开他们的目光,离开他们的鼓励,我的心中会空荡荒凉。 从一九七八年到现在,已经过去了三十多年。漫长,可是实际上却又短暂,短暂得好像一回头就可以看见我当年扎着小辫子去邮局寄稿件的样子。 在我刚刚提到的几部小说中,《我要做好孩子》、《今天我是升旗手》、《亲亲我的妈妈》都已经多次获得国家大奖,人选教育部门和出版部门开列的必读书目,但是我个人比较心爱的却是一本《我飞了》。我在这本小说的《后记》中写道:最后一天在电脑上点击了“存盘、打印”的时候,我坐在冬日的窗前,心中感受着一种无边无际的纯净和光明。我忽然很舍不得离开我的这两个孩子——单明明和杜小亚。他们像我笔下无数的人物一样,只是我生命中的匆匆过客,且哭且笑地陪伴我三两个月之后,倏忽而去,从此便无影无踪。我心里留下的全都是快乐,那种带着忧伤带着想念带着祝愿的快乐。 我也写过一些从前的故事,我的童年和少年时代的故事,比如《漂来的狗儿》,比如《遥远的风铃》,比如《黑眼睛》。我已经替别人写过很多童年故事,也应该替自己写一点,留下一个纪念。书中写到的梧桐大院是我儿时生活时间最久的院子,书中主人公小爱的家庭差不多是我的家庭,那个长满芦苇花的美丽小岛,是我度过青春时光的插队地点,还有八十年代的“青阳”小城,实际上是我最熟悉最难忘怀的故乡城镇。这一类的作品,可能以后我还会写得更多。我不担心现在的孩子能否读懂从前。对于好的文学作品来说,历史、年代、背景从来都不是一个问题,因为古往今来人性是相通的,人的灵魂的改变不会如城市风貌的改变那样快捷、果断、挥挥手不带留恋。灵魂总是要恋旧,要回顾,要一步三叹,要徘徊低惋。灵魂总想知道自己的历史,还想知道自己的父辈、祖辈、祖祖辈辈的历史,想知道他们从哪儿走过来,经历过什么,遭遇过什么,欢乐和悲伤过什么,激动和郁闷过什么。读这一类的小说,其实是读从前孩子的生活状态,读出那个时代的尖叫、追寻和梦想。那些昨日的影像,已经泛黄,可是并不破旧,更不破碎,相反,因为积淀了岁月的沉渣,反倒散发出怀旧的温暖,有大地深处的气味,有旧棉衣柔软的手感。 我笔下的孩子们:金铃、肖晓、单明明、狗儿、弟弟、小芽、艾晚、梅香、小米……他们的诞生之日,就是离开我生命的时刻。离开我的姿态是同样的:我的手一松,他们就如鸟儿一样扑棱棱地从我的键盘上飞起来,眨眼问不见了踪影。我永远都不知道他们最终会飞到谁的家里,和哪一个爱读书的孩子结为好友。 可我喜欢看到他们的飞翔。我知道他们已经飞遍全国,飞到了亚洲各地,还飞到欧洲的不少地方,和蓝眼睛黄头发的孩子们交上了朋友。我祈愿他们能够保持体力,一直飞到未来。 我知道我是努力的,我把孩子当上帝一样尊敬,从来都没有低估他们的智慧和能力。我努力追赶孩子们前进的步伐,像夸父追日一样辛苦。这样,孩子们进步了,我的作品也就进步了。 还要努力。写作的快乐就在努力之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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