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研究的主要目的是,围绕婚姻问题,探讨中国“私人生活领域”是如何构成的问题。这是本研究的中心议题。这里不是抽象地论述私事,而是利用数据,举例说明婚姻中的私事与社会干预的问题。婚姻中的私事问题大致可分为两种:一种是结婚和离婚是怎样受到了社会控制的,另一种是人们怎样把结婚和离婚从社会控制中分离出来划分了私人生活领域。
在我国,婚姻长期以来受到他人的干预,正如费孝通先生所说:“婚姻不是件私事。”民国时期,家长干涉私人生活领域;计划经济时期,国家通过中间集团干涉私人生活领域。结婚和离婚的自由在很长的时期内没有被承认。但是改革开放后人们的价值观念发生了很大变化,人们日益把婚姻问题看成私人领域,社会对婚姻的干涉也越来越少了。
该书是作者在日本名古屋大学博士论文的基础上翻译而成的。本书中,作者从历史社会学的角度,从公、私领域的视角探讨了中国的结婚和离婚的特征:通过结婚和离婚,深入探讨了从民国时期到改革开放时期中国社会的变迁,尤其是婚姻中”私事“含义的变迁。读者可以从中看到,在80多年的历史变迁中,人们为了争取婚姻自由所作的种种努力,以及每个历史时期国家、社会对婚姻的影响和干预。
序言 婚姻中的私事与社会干预·1·
一、本研究的目的:以费孝通的命题为出发点·1·
二、本研究的意义:“私事”与“社会干预”·3·
三、本书的构成·6·
第一章 离婚研究的探讨和本研究的课题·9·
一、现代化理论·9·
二、资源论·13·
三、制度论·16·
四、先行研究的有效性及其局限性·19·
五、中国的离婚研究·21·
六、研究方法·27·
第二章 结婚与离婚和“私事”含义的变化——社会学的探讨·32·
一、费孝通命题的探讨及其存在的问题·32·
二、私事概念的探讨·34·
三、私事和干预的问题·37·
第三章 民国时期的结婚与离婚·41·
一、国共两党的婚姻制度·42
二、传统家庭的结婚与离婚·44·
三、结婚的类型及其变化·47·
四、解放区的婚姻状况·49·
五、结论·54·
第四章 解放区的土地改革和地主的婚姻 56
一、中国的“阶级区分”·57·
二、中央的土地制度·59·
三、地方的土地政策与地主的婚姻·60·
四、结论·65
第五章 计划经济时期(1949~1977)的离婚·67
一、离婚的推移和时期区分·67·
二、婚姻法和离婚的增加(1950~1953)·71
三、调解制度的引入和离婚的减少(1954~1960)·76·
四、“大跃进”、“反右派”运动和离婚的增加·82·
五、“文化大革命”和其后的离婚制约·86·
六、结论·88·
第六章 离婚的社会控制:从反封建到维持秩序 90·
一、思想控制·90·
二、婚姻自由和对婚姻自由的争论·93·
三、计划经济时期的爱情观·101·
四、中间集团的控制·106·
五、结论·112·
第七章 中国的现代化与离婚·114·
一、离婚的变化及其特征·114·
二、邓小平的社会主义理论和价值观的变化·118·
三、婚姻法和观念的变化·122·
四、中间集团的变化和“私”意识的形成·126·
五、爱情观的变化·137·
六、结论·141·
第八章 婚姻行为中的资源与交换——以延边朝鲜族女性的涉外婚姻为例·143·
一、离婚·145·
二、涉外婚姻·151·
三、考察和结论·156·
第九章 现代中国的私事与社会干预的变迁·159·
一、婚姻与“私事”的变迁·159·
二、从公事到私事:自由与干预·162·
参考文献·165·
后记·1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