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公民指南》是北京大学公众参与研究与支持中心与耶鲁大学中国法律中心(Yale China Law Center)合作之“政府信息公开观察联盟”(OGIWA)项目的研发成果。
哪些政府信息应该公开?哪些机构负责公开信息?政府信息公开有哪些渠道?如何维护政府信息知情权?《政府信息公开公民指南》告诉你答案!
第一部分 走向开放透明的中国政府
1.办事·取证·监督——政府信息公开的三大作用
2.从政务公开到政府信息公开
3.人大公开·司法公开·检务公开
4.党务公开·村务公开·厂务公开
第二部分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解读
一、哪些政府信息应当公开?
5.“以公开为原则”
6.“以不公开为例外”
二、哪些机构负责公开信息?
7.主管机关与办事机构
8.行政机关·授权组织·公共单位——信息公开的三大主体
9.“谁制作,谁公开;谁保存,谁公开”
三、政府信息公开有哪些渠道?
10.信息公开“第一平台”——政府网站
11.政府文件“路线图”
12.政府信息“面对面”——新闻发布会和网络发言人
13.信息公开下基层——村委会和社区公开设施
14.信息公开“终点站”——公开大厅、公共图书馆和档案馆
15.依职权公开的流程
16.依申请公开的流程
17.口头申请·视听障碍·收费减免——政府为我来服务
18.遵守时限·说明理由·提供信息——政府怎样回应我?
19.公开的信息有误怎么办?
四、如何维护政府信息知情权?
20.参加社会评议
21.举报·复议·诉讼·信访
第三部分 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指引
22.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部门信息公开指引
23.环境信息公开指引
24.教育信息公开指引
25.土地信息公开指引
第四部分 政府信息公开工具箱
26.《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的政府义务清单
27.政府信息公开统一规范制定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