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爱离开的999天》是午夜梦回时分触动心灵深处某些柔软的最佳时光记忆读本!
写给在最好的年华相遇相恋的那个人!
宋初锦一路且歌且行,用最真的爱谱写最唯美动人的“纸上风景剧”!
《良言写意》作者木浮生,《夏有乔木,雅望天堂》作者籽月联袂推荐!
郝仁的梦想一直很简单,从事自己喜欢的职业,嫁给相爱多年的易笙,生个叫平安的孩子,然后组成好人一生平安的和谐家庭。
可命运一次次把她推到风尖浪口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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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名 | 为爱离开的999天 |
分类 | 文学艺术-文学-中国文学 |
作者 | 宋初锦 |
出版社 | 国际文化出版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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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 | 编辑推荐 《为爱离开的999天》是午夜梦回时分触动心灵深处某些柔软的最佳时光记忆读本! 写给在最好的年华相遇相恋的那个人! 宋初锦一路且歌且行,用最真的爱谱写最唯美动人的“纸上风景剧”! 《良言写意》作者木浮生,《夏有乔木,雅望天堂》作者籽月联袂推荐! 郝仁的梦想一直很简单,从事自己喜欢的职业,嫁给相爱多年的易笙,生个叫平安的孩子,然后组成好人一生平安的和谐家庭。 可命运一次次把她推到风尖浪口上…… 内容推荐 生活总不断给出左手和右手的选择题:是亲情还是爱情?是理智还是感情?是理想还是现实?是面对还是逃避?是面包还是爱情?是爱你的人还是你爱的人? 郝仁的梦想一直很简单,从事自己喜欢的职业,嫁给相爱多年的易笙,生个叫平安的孩子,然后组成好人一生平安的和谐家庭。 可命运一次次把她推到风尖浪口上。她和他本爱得理所当然,青梅竹马,两小无猜,从认识那天开始,眼中便只有彼此,风风雨雨一同走过。 然在谁都没有预料的情况下,这份爱变得不容于世,所有的人都站到了他们的对立面。他们逃避过,伤害过,背叛过,用尽各种方式努力地遗忘和放弃,尽管如此也无法割舍。 别人都说:倘若人世间还剩下最后一份纯爱,那一定是他和她的。 可人生不只有爱情,面对敬爱的母亲,面对残酷的现实,这份羁绊还能坚持多久? 在最好的年纪,不要假装淡泊,用力爱,用力恨,用力生活。 在那些应该相忘于江湖的日子,他们却将彼此记忆得如此深刻。 宋初锦创作的《为爱离开的999天》写给在最好的年华相遇相恋的那个人! 《良言写意》作者木浮生,《夏有乔木,雅望天堂》作者籽月联袂推荐《为爱离开的999天》! 目录 第一章 守候一个奇迹的时间 第二章 天真愚蠢快乐美好 第三章 如果有爱,不如忘记 第四章 世界之南 第五章 岁月是朵两生花 第六章 轮回 第七章 人生就像一辆循环列车 第八章 我要我们在一起 第九章 一辈子那么长 第十章 最初的爱,最后的爱 番外:乖宝宝郝平安的血泪史 试读章节 回国后,我闭关了整整一个月,天天KFC+必胜客,愣是将两家宅急送的员工都认了个遍,才把手头杂乱的稿件图片全部整理妥当。我修改了构思完的样稿和大纲,顺手P了旅行中拍的照片,还设计了几款浪漫唯美兼而有之的插画构图。 我的责任编辑婉婉对此很是满意,并为我制定出了一个就我而言比较合理的工作计划。她和我合作多年,从我出道开始就伴我左右,看着我从小粉红堕落成了大透明,又慢慢地从单一发展的插画手转型成又写又画又拍照的多功能型,终于得到了如今这半红不紫、比上不足比下有余的名声。 她对我的苦心栽培,恐怕不会输于我那永远忙碌的娘。为此,我很是感激。所以除了拖稿这项神圣本能外,我对她多半言听计从。 编辑和作画手的关系本有些微妙,我和婉婉也不能例外。不过放平了心态,就没有什么不能的事。我们认识多年,虽然平时大家都忙,交往也多通过网络,但因为所在同城,我们偶尔也会一起打打麻将喝喝咖啡看看电影吃吃饭,做过所有的死党聚在一起会做的事。 当然,我也会在旅游时记得帮她带些特殊的礼品,作为手信。 不过这一次,我显然只能心虚了: “婉婉啊,我和你说哈,我回国那天在家门口遇上易笙了。” “哦?”婉婉显然没什么兴趣,随意地扔了几个字打发我,“在半夜三点?他可够忙的。” “嗯,当时还有个不太友好,但是很靓很大胸的美女在他身边。”我怯怯地继续,苦思斟酌,真真比写文还要专注。 “然后?”她迅速传来一个眼睛发亮的表情,我擦擦汗有些无语,没想到桃花满天下的易笙,魅力居然还不如一路人,何其悲哀啊,何其悲哀!“我老毛病犯了,忍不住剌了他们几下……” “做得好!” “嘿嘿,我也这么觉得!”我牙一咬,坦白从宽了,“不过,我用了点小道具……” “嗯?什么道具?” “就是那个……我投资你的收藏品……” “……" “……” 我等了半天都没见QQ有回复,心里正发毛,手机就砰然大作,正是婉婉石破天惊的大嗓门——“郝!郝!” 一顿痛骂。 其实,婉婉的脾气并不很坏,只是特不待见易笙。在这男色天下的时代,真真是个奇迹。 自我有记忆以来,易笙上大学后,就逐渐显露出他是外星人的事实,还恰好来自不惹桃花会死星。完全没被那厮迷惑的女性精英,除了襁褓里的女性婴孩,大约就只有班嘉和婉婉了。 我因此膜拜了定力十足的班嘉同学四年之久,直到有一天,她含情脉脉地握住我的手,歉意又爱怜地对我说道:“郝郝,你是个好女孩,只可惜我们相遇太晚。你的厚爱我铭记于心,如果可以的话,我们就约定来生吧!” 那耳熟能详狗血至极的台词打击得我头晕目眩,信仰更是被摧毁得连渣都不剩,愣是失魂落魄了好几天。 当别人问起时,班嘉还很是惋惜地感叹代言: “别担心,郝郝她只是遇人不淑,失恋失心罢了。” 大家都对我十二分的同情,有事没事往我抽屉里塞零食,指着我能化悲愤为食欲。我一边愤怒地啃着香蕉吃着苹果,一边在心中悲愤地仰天狼嚎:天啊,还我清白来! 那时,我绝不会想到自己会在几年后遇见神奇的婉婉,更难能可贵的是——她还不是个蕾丝边!据我智慧的双眼判定,她顶多是个双性恋! 不过,她对易笙的评价当真是分外严苛,总是很不礼貌地叫他:“人面兽心,虚有其表的东西。” 我还是很相信她的,所以那阵每每看到易笙,都觉得他是一头野兽,连带着他身边的那些个美女们也都是剥人皮食人肉的妖精。 我很害怕,自然想疏远他,但终是没能狠下心来真跟他断了关系。特别是当他踢着我的门说要请我出去吃大餐的时候,我瞬间就把婉婉抛到了九霄云外,毫不犹豫地拎起包包就冲出门去,屁颠屁颠地还跟得很紧。 那个时候.我只是本能地认同易笙,觉得他就算人面兽心,也不会真的伤我。 我到底天真。 年少无知时,我一直觉得自己和易笙有着过命的交情。 我的人生从有记忆开始,除了爸妈,就是他。 我厚厚的童年相册里大多是和他的合影,想来他要有留着,基本也是一样。 我从小就跟在他屁股后头,他从小就是我的保护神。在很长一段时间里,我们甚至连吃饭睡觉都在一起,真正的形影不离。 他似乎很喜欢我两耳不闻窗外事,一心就只跟随他的憨傻性格,因此对我总是特别有耐心。我也不是不知道他在外头名声有多差,脾气暴烈,个性倔强,还爱钻牛角尖,打架闹事儿总是少不得他的。只是那些跟我基本没啥干系,我大多不愿理会。 我从小就很盲目,并维持着这种个性多年不改。 我和易笙相差了几乎一岁,但因为月份的关系,我们还是上了同一个年级,并进了同一个班。 易笙小时候没现在那么好看,长得甚至有些奇怪,个头矮小,还满脸煞气。再加上他一贯不合群的特色及差得离谱的成绩,老师们都不待见他,同学们也都很怕他。女孩子只要被他看上一眼,胆子稍微小点的就开始抽泣了。 那时候,大家都不愿跟他坐在一起。每次抽签碰上了,不是可劲儿地哭号,就是托爸妈使命地给老师送东西,只想早点儿换个位置好安心。 一来二去,老师们都被磨得没了脾气,只好将他作为特例,雷打不动地放在我身边。我们全班对此都很满意,包括我和易笙。 我挺喜欢他坐在我边上,我甚至觉得他上课时睡得稀里糊涂的样子特别可爱。易笙在我身边时也非常地乖,除了有事没事随便瞪瞪路过的同学,或偶尔逃课出去打个架外,基本都很安分。P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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