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以刑法与民法在性质、责任、解释等方面的差异、界限之比较分析为核心,兼顾对刑法与民法制裁、规范、方法之探讨及实务之应用,主张民法不法(侵权)乃“侵犯私权”,而犯罪之本质为“侵害刑法规范法益”,以“客体区分说”和“新结构犯罪构成说”界分侵权与犯罪。本书提出了刑民责任交错方面关于惩罚性赔偿、罪过区分等疑难问题的新见解,提出了区分扩大解释与类推解释方面确有操作价值的新规则,对刑民重要关联用语如“占有”、“合同”、“扶养”、“家庭成员”等,也进行了新的探讨。本书还讨论和界定了几类最为疑难的实务问题:数额标准在刑民区分中的作用与功能;以不法手段实现民法权利行为之定性;不当得利、不法给付、遗失物与刑法侵占之关系。
引论:刑民实体法关系研究状况、价值、方法与进路
第一节 研究状况
一、境外研究状况简介
二、境内研究状况简介
第二节 研究价值
第三节 研究方法
一、二元论方法
二、类型学方法
三、社会学方法
四、比较研究法
第四节 研究进路
第一章 性质与界限:刑民实体法关系界说(上)
第一节 民法不法与刑法犯罪的起源与本质
一、民法不法与刑法犯罪的起源
二、民法不法(侵权)的本质
三、刑法犯罪之本质
第二节 刑法的多维特性
一、关于刑法的公法、私法属性之争
二、刑法的独立性与补充性、后盾性、保障性
第三节 民法不法与刑法犯罪之实体法界分
一、“严重脱逸社会相当性”理论之评析
二、“客体区分说”和“新结构犯罪构成说”之提倡
三、新标准之应用实例
第二章 责任与制裁:实体上的刑民关系界说(中)
第一节 惩罚性赔偿责任带来的若干问题
一、问题所在:民法如何有了惩罚性
二、惩罚性赔偿责任之定位
三、扩展性分析:民法之补偿性与刑法之惩罚性
第二节 单位犯罪和严格责任扩张带来的若干问题
一、单位犯罪主体扩张之限制
二、法人犯罪中的替代责任带来的问题
三、严格责任扩张带来的刑法问题
第三节 刑民制裁中的若干交错问题
一、追缴与收缴、没收
二、刑法追缴与民法善意取得
三、“涉案的第三人合法财产”与“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
四、非刑罚处罚措施在司法实践中的定位和落实
第三章 解释与适用:刑民实体法关系界说(下)
第一节 刑民解释与适用之异同性概说
一、刑法解释的方法和理念
二、民法解释的方法与理念
三、我国刑民解释方法与理念的主要差异
四、刑民适用实体法上的主要异同
第二节 刑法解释中的若干技术性疑难探讨
一、文义解释时将法律用语拆开解释应注意的技术问题
二、刑法体系解释时的逻辑疑难:以刑法第389条等条文为例
三、扩大解释与类推解释之区分规则
第三节 刑民若干关联用语在刑法解释适用中的特殊性
一、“占有”
二、“合同”
三、“合同效力”与“表见代理”
四、“事实婚”
五、“家庭成员”与“扶养”
第四章 实务界分:若干涉刑民实体法关系之司法疑难探讨
第一节 数额标准在刑民区分中的作用与功能
一、由刑法第214条引发的民法侵权与犯罪未遂的问题
二、刑法第219条引发的民法侵权与犯罪未遂问题
三、引申性讨论:排除未遂犯之存在而可能为民事侵权的情形
第二节 不当得利、不法给付、遗失物与刑法侵占
一、不当得利与刑法侵占
二、不法原因之财物与刑法侵占
三、遗忘物、遗失物和拾得物的交错问题
第三节 以不法手段行使民法权利行为之定性
一、研究起点、案件标本及主要问题
二、国内外有关理论观点与评析
三、自救行为理论及启示
四、类型化解决方案
参考文献
后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