弗兰西斯·培根编著的《培根随笔》最能体现培根的写作风格:文笔优美、语言凝练、寓意深刻。这本书中的文章从各种角度论述了他对人与社会、人与自己、人与自然的关系的许多独到而精辟的见解,使许许多多人从这本书中获得熏陶指导。它是英国随笔文学的开山之作,是这一流派的典范,并被誉为英语散文发展的重要里程碑。他所运用的一些新鲜词汇还进入了英国文学传统。《培根随笔》在世界文学史上也有着崇高的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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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根随笔》是由一篇一篇的小论文组成的一本随笔集,每篇文章都短小精悍,表达出作者深刻的思考,同时也表现出作者不同的侧面。从“论真理”、“论死亡”等篇章中,可以看到一个热爱哲学的培根;从“论高官”、“论野心”等篇章中,可以看到一个热衷于政治,深谙官场运作的培根;从“论爱情”、“论友谊”、“论婚姻与独身”等篇章中,可以看到一个富有生活情趣的培根;从“论逆境”、“论幸运”、“论残疾”等篇章中,可以看到一个自强不息的培根。
《培根随笔》由弗兰西斯·培根编著。
一 论真理
“真理算什么东西?”玩世不恭的犹太总督彼拉多曾取笑说,他对这个问题是根本不期望得到回答的。世上还曾有一种毫无原则的人,他们认为具有一种信念就等于戴上一种枷锁,会使思想和行为无法自行其是。这种怀疑论的哲学派别虽早已消亡,但持这种观点者却仍有人在——只是他们未必像古人那样坦率。
人们宁愿信任谎言,也不愿追随真理,其原因不仅由于探索真理是艰苦的,也不仅由于真理会约束人的想象,而且是由于谎言更能迎合人类某些恶劣的天性。希腊晚期哲学家中有人曾探讨过这个问题,他不懂,谬误中的什么东西,竞能吸引人不愿抛弃它。虽然谬误不像诗那样优美,又不像经商那样能使人致富。
我也不懂这究竟是为什么——也许因为真理好像平凡的日光,在它的照耀下,人世间所上演的那种种化妆舞会,远不如在烛光下所显现的幻影那样华丽。真理犹如珍珠,它在日光下最澄澈。而并不是那种红玉或钻石,会在摇曳不定的烛光中幻出浮光。
似是而非的谎言令人愉快。假如一旦把人们心中那种自以为是自以为美的幻觉、虚妄的估计、武断的揣想都清除掉,就将使许多人看到他们的内心来——原来是多么的渺小、空虚、丑陋,以致连自己都要感到厌恶。难道有谁不相信这一点吗?
曾有人责备“诗”,诬之为“魔鬼的药酒”,因为诗不仅出自幻想,而且其中又总有着虚幻的影子。但其实诗又怎能比谬误更为诱惑人呢?尤其有害的不仅是那种浮夸一时的谎言,而更是那种根深蒂固、盘踞人心深处的谬误。
但无论如何真理就是自身的尺度。它的教导是——要追求真理,要认识到真理,更要信赖真理,这是人性中的最高品德。在上帝创造世界的最初日子里,他首先创造的东西就是知觉之光,其次创造了理智之光,最后他又以良知的光明启示人类。上帝既把光明给予了混沌的物质世界,又以光明照亮了人类的心灵世界,并且至今他还在把圣光赐予他所恩选的臣民。有一派哲学在其他方面是肤浅的,但其中一位诗人却曾说过一句十分高明的话,他说:“站在高岸上遥看颠簸于大海中的航船是愉快的,站在堡垒中遥看激战中的战场也是愉快的,但是没有能比攀登于真理的高峰之上,然后俯视来路上的层层迷障、烟雾和曲折更愉快的了!”——只要能这样俯瞰的世界者不自傲,那么这些话的确说得好极了!是啊,一个人如能在心中充满对人类的博爱,行为遵循崇高的道德律,永远围绕着真理的枢轴而转动,那么他虽在人间也就等于生活在天堂了。
以上谈了神学和哲学的真理,还要再谈谈实践的真理。甚至那些行为卑劣的人,也不能不承认光明正大是一种崇高的德性,而伪善正如假币,也许可以购取货物,但也贬低了事物的真正的价值。这种欺诈的行为像蛇,不能用脚却只配用肚子走路。没有一种罪恶比虚伪和背义更可耻了!所以蒙田在研究谎言一词为何如此可憎时说得好:“深思一下吧!说谎者是这样的人,他在上帝面前是狂妄的,在凡人面前却很怯懦。”因为谎言是面对上帝却逃避凡人的。曾经有一个预言,说基督回到人间的时刻,就是在大地上找不到诚实者的时刻,因此谎言就是请求上帝来执行末日审判的钟声。对于虚伪和欺诈,这乃是一个严正的警告啊!
二 论死亡
成人怕死,就像小孩怕在黑暗中行走。种种鬼怪故事增加了孩子天生的恐惧,对死亡的渲染则增加了成人的恐惧。死亡是原罪的代价,是进入另一世界的必由之路。与其愚蠢而软弱地视死亡为恐怖,倒不如冷静地看待死。 诚然,将死亡看作尘世罪恶的赎还和通向天国的大道,这种信念是神圣而具有宗教意味的,而将死亡看作对大自然的献祭,因而对之畏惧却是怯懦的。但是,在那种宗教的沉思中,也未免掺杂有虚伪的迷信。在一些修道者的禁欲书籍中,可以读到这样的论调:试想一指受伤就何其痛苦!那么当死亡侵蚀人的全身时,其痛苦更不知大多少倍。实际上,真正的死亡痛苦倒未必会比一指的伤痛更重——因为人身上真正致命的器官,并非就是感受最灵敏的器官啊!所以,塞尼卡(以一个智者和一个凡人的身份)讲的话是对的:“随死而来的东西,比死亡本身更可怕。”这是指死亡前的呻吟、将死时的痉挛、亲友的悲号、丧具与葬仪,如此种种都把死亡衬托得十分可怕。
然而,人类的感情并非真的如此软弱,以致不能抵御对死的恐怖。人心中有许多种感情,其强度足以战胜死亡——仇忾压倒死亡,爱情蔑视死亡,荣誉感使人献身死亡,巨大的哀痛使人扑向死亡。唯独怯懦软弱使人在还未死亡之前就先死了。在历史中我们曾看到,当奥托大帝自杀后,他的臣仆们只是出自忠诚和同情(一种软弱的感情),而甘愿毅然为他殉身。塞涅卡说过:满足和腻味也能置人于死命——“一个人会死于厌倦和无聊,尽管他既不英勇又不悲惨。”还有一点更应当指出,那就是,死亡征服不了伟大的灵魂。具有这种灵魂的人,直到最后一刻,也绝不会失其本色。奥古斯都大帝直到死时还在怀念爱情:“永别了,丽维亚,要牢记我们的过去。”提比留斯大帝根本不理会死亡的逼近,正如塔西佗所说:“他虽然体力日衰,智慧却敏锐如初。”菲斯帕斯幽默地等待死亡降临,他静坐在椅子上说:“我就这样变成神吗?”卡尔巴之死来自不测,但他仍然勇敢地对那些行刺者说:“杀死我吧,如果这对罗马人民有益处!”结果他从容地引颈待戮。塞纳留斯直到临死前还在工作,他急切地说:“你们还需要我做点什么,快点拿来。”这种例子,多得不胜枚举。那些斯多葛学者们对于死亡却未免过于看重了。他们曾不厌其烦地讨论对死亡的准备,其实倒不如朱维诺说得好:“死亡也是大自然赐给人的恩惠之一。”死亡与生命都是自然的产物,婴儿出世可能与死亡一样痛苦。在炽烈如火的激情中受伤的人,是感觉不到痛楚的。而一个坚定纯洁、有信念的心灵也不会为死亡而恐怖。人生最美好的挽歌无过于当你在一种有价值的事业中度过了一生后能够说:“主啊,如今请让你的仆人离去。”死亡还具有一种作用,它能够消歇尘世的种种搅扰,打开赞美和名誉的大门——正是那些生前受到妒恨的人,死后却将为人类所敬仰!P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