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一种延续了200多年的权利哲学理论,功利主义之所以具有如此的生命力,必然具有其理论优势所在。这种优势不仅体现在它在促进社会公正方面所作出的贡献,在作者看来,至少在另外两个方面上,功利主义权利理论也有其独特之处。其一,在对待权利之间的冲突以及权利和某种具体政策目标之间的冲突问题上,功利主义提供了一种可供量度的较为实用的标准。在某些极端的权利冲突场景下,单纯基于权利的论证无法给人们以合理的可接受的答案,而功利主义则更能给人以启示。其二,在权利的发展中,功利主义能够提供一个更具开放性的结构体系。基于快乐和痛苦的感受而得出的功利原则,与基于人的道德性而得出的道德命令或道德共识相比,不仅更具有实证的意义,而且超越了狭隘的“人”的范畴,从而有着更广阔的权利生长的空间。
本书力图通过对边沁和密尔这两位最著名的功利主义理论家的权利理论的研究,来展现权利的功利化这一过程,并探讨功利主义权利理论的局限性与优势所在。本书适合法学、哲学等学科的教学、科研人员,以及相关学科高年级本科生、研究生参考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