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树峰的《汉魏法律与社会——以简牍、文书为中心的考察》所论上推秦汉,下及隋唐,但重心依然在我较为熟悉的魏晋南北朝领域。这一阶段在制度、文化方面对隋唐的重大贡献,学界已经有了相当充分的阐述,而法律尤其是社会方面的变化对后世发生的影响,并没有得到足够的重视。按本书所论,法律、社会领域的某些重大变化主要发生在曹魏、西晋时期,直至南北朝,再无大的变动,并直接为隋唐继承。这与隋唐制度、文化分别承袭北朝、南朝的情况又有很大不同。魏晋在法律、社会史方面对后世的影响应该远不止于上述几个方面,进一步的探讨和论证工作只能留待以后来做。
韩树峰的《汉魏法律与社会——以简牍、文书为中心的考察》以政府、民间互动为视角,对汉魏时期法律、社会领域发生的重大变化进行了深入的探讨。通过《汉魏法律与社会》细致的考证,有关秦汉刑名、刑罚级别构成等旧问题得到新的解释,魏晋法律体例的玄学化,汉唐户主称谓、身份以及户籍分合、同居概念的变迁等学界未曾措意的新问题得到揭示。在此基础上,《汉魏法律与社会——以简牍、文书为中心的考察》进而分析了法律、社会领域发展变化的原因,指出法律自身发展规律的要求,经济制度如土地、赋税制度的演变以及政府与民众的博弈才是造成这些变化的主要动力,从而对学界视为定谳的“法律儒家化”学说提出了质疑,为进一步认识中国古代法律和社会的变迁提供了新的视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