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年多哈部长会议以来,在WTO框架下回应国际健康与发展作出了重要决策,为医药专利与公共健康间的平衡提供了更为明确的法律确定性,对其间问题的解决提供了一定的思路。本书将以此议题为研究中心,论述在TRIPS协议专利医药规范下,解决发展中国家公共健康与药品取得问题的一些策略,以供相关决策者参考。
专利制度之所以产生,是因为它能促进技术创新,制药行业的专利尤其如此。作为一种特殊商品,医药是实现基本人权——健康权的必要组成部分,具有重要的社会作用,因而必须能够为全体人民所获得。但是药品研制周期长,研发成本高,而一旦生产出来却很容易被仿制,从这一角度看,如果不实行相应的知识产权保护,将不利于公共健康状况的改善。专利制度绝非完美。专利制度使制药企业可以决定药物的价格高低,通过专有权,收回其研发投入和承担商业风险的成本并获得可观的利润。当制药厂的所有商业成本、商业风险和商业利润都成为药物定价的考虑因素时,药物的价格将远远高于直接生产成本。这会使相当多的人,特别是发展中国家的病人,没有能力购买某些药物,因而产生药物的可及性问题。当某些致命疾病没有更便宜的替代药物可供选择时,制药商的利益与公共健康、制药商以高额利润承受巨大风险的商业需要与贫穷患者的健康权之间的矛盾将变得异常尖锐。
导论
第一章 药品专利保护与健康权的冲突
第一节 知识产权的几个问题
第二节 健康权的法理依据
第三节 药品专利保护的利益辨别
第二章 专利强制许可制度的演进
第一节 专利制度的起源和发展及强制许可制度的兴起
第二节 强制许可制度在国际条约领域的发展
第三节 强制许可制度在国内法领域的发展
第三章 TRIPS协议关于医药专利及强制许可的规范
第一节 TRIPS协议纳入强制许可规定的缘由
第二节 TRIPS协议关于医药专利的规范
第三节 TRIPS协议关于公共健康的弹性规定
第四章 医药专利相关案例及评析
第一节 美国与南非药品专利的争端
第二节 美国与巴西药品专利的争端
第三节 美国与印度关于药品专利保护的争端
第四节 美国与拜耳公司Cipro专利争议案件
第五节 综合评析
第五章 TRIPS与公共健康议题谈判成果及展望
第一节 关于TRIPS协议与公共健康议题的谈判
第二节 关于《执行多哈宣言第六段的决议》
第三节 TRIPS理事会关于公共健康问题谈判的进展
第六章 解决发展中国家药品取得问题的方案
第一节 关于药品专利保护的合理定位
第二节 解决发展中国家药品取得问题的思路及评析
第三节 初步结论
第七章 我国的公共健康危机及应对策略
第一节 我国药品专利的立法情况
第二节 我国公共健康问题概况
第三节 解决药品可及性问题的思路
结束语
参考文献
在读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与研究成果
后记(一)
后记(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