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是著名明史专家吴晗的代表作,该书全面介绍了明太祖朱元璋从乞丐到皇帝的一生,结合元末明初的历史条件,对朱元璋一生的功过作了具体的分析,实事求是地评价他的历史地位,在运用历史唯物主义观点研究历史方面达到新的高度,具有较高的学术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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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名 | 朱元璋传/二十世纪四大传记 |
分类 | 文学艺术-传记-传记 |
作者 | 吴晗 |
出版社 | 百花文艺出版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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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 | 编辑推荐 本书是著名明史专家吴晗的代表作,该书全面介绍了明太祖朱元璋从乞丐到皇帝的一生,结合元末明初的历史条件,对朱元璋一生的功过作了具体的分析,实事求是地评价他的历史地位,在运用历史唯物主义观点研究历史方面达到新的高度,具有较高的学术价值。 内容推荐 朱元璋是我国历史上一个封建皇帝中比较卓越的人物。其功劳在于统一全国,结束了元末二十多年战乱的局面;在立国之后,能够吸取历史教训,对农民作了一些让步,大力鼓励农业生产,兴修水利,允许农民尽力开垦荒地,大大增加了自耕农数量;解放了奴隶,改变了元王朝官僚大量拥有奴隶的落后局面,增加了农业生产劳动力等措施。这些都有利于农业生产发展,有利于社会前进,为明朝前期的繁荣安定局面打了基础,值得肯定的。 本书全面介绍了明太祖朱元璋从乞丐到皇帝的一生,结合元末明初的历史条件,对朱元璋一生的功过作了具体的分析,实事求是地评价他的历史地位,在运用历史唯物主义观点研究历史方面达到新的高度,具有较高的学术价值。 目录 自序 第一章 流浪青年 一、小行童 二、游方僧 三、红军起义 第二章 红军大帅 一、九夫长 二、小军官 三、大元帅 第三章 从吴国到吴王 一、鄱阳湖决战 二、取东吴 三、南征北伐 第四章 开国皇帝 一、国号大明 二、统一南北和对外内政策 三、建都和北边防御 四、中央集权的加强 第五章 政权的支柱 一、地主、官僚和人民的义务 二、常备军和特务网 第六章 社会生产力的发展 一、农业生产的恢复和发展 二、棉花的普遍种植和工商业 第七章 统治阶级的内部矛盾 一、胡蓝党案 二、空印案和郭桓案 三、文字狱 第八章 家庭生活 一、多妻多子孙 二、思想和生活 三、辛勤的一生 朱元璋年表 试读章节 小时候替田主看牛放羊,最会出主意闹着玩,别的同年纪甚至大几岁的孩子都听他使唤。最常玩的游戏是装皇帝,你看,虽然光着脚,一身蓝布短衣裤全是窟窿补丁,破烂不堪,他却会把棕榈叶子撕成丝丝,扎在嘴上作胡须,找一块破水车板顶在头上算是平天冠,土堆上一坐,让孩子们一行行,一排排,毕恭毕敬,整整齐齐三跪九叩头,同声喊万岁。 又最有担当。有一天,忽然饿了,时候早又不敢回家,怕田主骂。同看牛的周德兴、汤和、徐达许多孩子也都说饿,大家越说饿,肚子里咕噜得越凶。这个说有一碗白面条吃才好,那个又说真想吃一块白切肉,又有人说肉是财主们吃的,不知道是什么味道。说得个个人的嘴都流涎了。猛然间元璋大喊有了,大家齐声问什么?元璋笑着说,现成的肉放在面前不吃,真是呆鸟!大家还不明白。元璋也不再作声,牵过一条花白小牛娃,放牛绳捆住前后腿,周德兴赶紧抄着斫柴斧子,当头就是一斧,汤和、徐达也来帮着剥皮割肉,别的孩子们拣些干柴枯树叶,就地架上几块石头,生起火来,一面烤,一面吞,个个眉飞色舞,兴高采烈。不一会儿,一条小牛娃只剩一张皮一堆骨头一根尾巴了。这时太阳已经落山,山脚下村庄里,炊烟袅袅,是该回家的时候了。蓦地有一个孩子省悟了,小牛吃了如何去见田主?大家面面相觑,想不出主意,互相埋怨,乱成一团。元璋一想,主意是自己出的,责任也该承担起来,不能连累别人。拍胸膛说我一个人认了,大家不要着急。也真亏他想得好主意,把小牛娃皮骨都埋了,拿土把血迹掩盖了,把小牛尾巴插在山上石头缝里,说是小牛钻进山洞里去了,怎样拉也拉不出来了。孩子们齐声说好。当晚元璋挨了田主刘德一顿毒打,被赶回家,虽然吃了苦,丢了饭碗,却由此深深得到伙伴们的信任,认为他敢作敢为,有事一身当,大家心甘情愿把他当作自己的头目。 元璋是元天历元年(公元一三二八年)九月十八日未时生的,虚岁十七,实在还不满十六周岁。父亲是老实本分人,做了一辈子佃客,受了一辈子田主的气,头发胡子全花白了,还捞不着一巴掌地。搬了一辈子家,早年从泗州盱眙县(今安徽盱眙)迁到灵璧县(今安徽灵璧),又迁到虹县(今安徽泗县)。到五十岁时又迁到钟离东乡,种了十年地,被田主无故夺佃,没奈何又迁到西乡,四年前才搬到这孤庄村来。你说朱五四没长性,喜爱搬家?那倒也不是。原来一百个田主大户竞有九十九个是黑良心的,穷人送上押佃钱,说尽好话才佃了几亩地,天不亮就起床,月亮出来还在地里做活,出气力,流汗水,一年忙碌到头,算算收成,十成里头竞有六成归了地主。佃户左施肥,右戽水,把地服侍得肥了一些,生地改成熟地,正好多收一点粮食的时候,田主立刻就加租,不肯加就退佃,划算一下,竟是白干活,一点粮食也剩不下,只好搬家另觅大户。忍下去吧,三两年后还是得被撵走。告官府吧,那里没有穷人的理可说。因之,朱五四虽然拖儿带女,在一个地方老是住不满十年,而且,老是替大户开生荒地,好容易收成多了一点,就得走路。他从不吝惜自己的力气,也省吃俭用,低头下气,却一辈子被田主作践欺侮,到死后连一片葬身之处也没有。 元璋想了又想,自己还是走父亲的老路,一辈子替田主作牛马,挨饿、受气、被撵、流浪?不行,不能再做牛马了!可是,不作佃户,要自己有地啊,没地,有力气也没处使,地从哪里来?买,没有钱,给,谁给你?想到这里,他又茫然了,没有别的出路。 朱五四儿女都拉扯大了。大哥二哥算是娶了媳妇,连花轿也请不起,喜酒也没一盅,娶的还不是一样佃客人家的女儿。三哥重七给人家招了上门女婿,得给人家种一辈子地,也好,家里省一张嘴。大哥有两个小子,二哥也养了一个男孩。大姊嫁给王七一,二姊远了,还是在盱眙时订的亲,男人叫李贞。只有他自己没成家。要是平常年景,一家子勤勤恳恳,佃上几十亩田地,男耕女织,养猪喂鸡,砍柴,拾粪,靠着人力多,节衣缩食,苦虽苦,总还活得下去。偏又连年荒旱,二嫂三嫂先后病死,大侄儿和二房的孩子都夭折了,王家也满门死绝,嫁给李家的二姊也死了,二姊夫带着外甥保儿逃荒,不知去向。今年又是旱灾、蝗灾加上瘟病,一家子接连死了三口,偌大一家人家,只剩下大嫂王大娘和二侄文正,二哥重六和元璋自己四口人了。 元璋想了又想,过去凭着人力多,只要肯卖力气,总还饿不死。如今呢?能下地的只剩下两兄弟了,地干得比石头还硬,小河小溪都干得没一滴水,就下地又中什么用? 一天两顿饭,存粮一颗也没有。地里的呢,收割时怕还不够交租,哪来吃的?大嫂还有娘家,总可以有些办法。二哥呢,这些天来也闹得软绵绵的,动弹不得。自己食量又大,粗重活计虽干得,却苦于这年头空有力气无处卖。小时候虽曾跟蒙馆老师上过几个月私塾,一来自己贪玩,二来农忙就得下地,哪曾好好念过一天书。纵然靠着记性好,认得几百个字,却又做不来文墨勾当,写不得书信文契。父亲搬到本村来,原是为了这一带生荒地多,人力少,日子可能好混些,没想到天下乌鸦一般黑,田主的田地越多,心也越狠,对佃户越刻薄,饶是三节送礼,按时交租,赔着笑脸,他还是掂斤播两,嫌粮食水分大,嫌分量不够。这年头能欠交一点租就是天大人情了,还敢开口向他借度荒粮?官府的赈济粮呢?不敢指望。即使有了,还不是落到县官的荷包里,送进大户的仓库里去,哪儿会有穷苦人的份?再说本家呢?伯父这一房还在泗州盱眙县,听说几个哥哥侄儿先后去世,只剩一个四嫂在守寡,看光景是投奔不得的。P5-8 序言 我写《朱元璋传》,前后经过二十年,写了四次。这是最近重写的第四个本子。第一个本子叫《明太祖传》,出版于一九四四年六月;第二个本子叫《朱元璋传》,一九四八年八月写完,第二年四月出版。第一二个本子内容都有许多错误,有些地方甚至犯了严重的错误,例如以我自己当时的超阶级思想来叙述坚强不屈的西系红军组织者彭莹玉和尚,轻率地根据不充分的史料,以为他功成身退,赞叹不绝,认为革命是可以半途而废,无须革命到底的。这个错误的观点在到了解放区以后,在理论上得到了启发,我承认了错误。第二年二月回到北京以后,发愤重新读书,果然发现过去所没有注意的史料,彭莹玉是战斗到底,被元军所杀的;第二是我那时候不懂得列宁关于国家的学说,错误地以为国家机器只是官僚机构和军队,比喻为封建皇权的两个轮子;第三是由于当时对反动统治蒋介石集团的痛恨,以朱元璋影射蒋介石,虽然一方面不得不肯定历史上朱元璋应有的地位,另一方面却又指桑骂槐,给历史上较为突出的封建帝王朱元璋以过分的斥责。不完全切合实际的评价。这些比较严重的错误,经指出以后,第二个本子已经在上海出版了。便决意重写,改正错误,但是因为工作较忙,总抽不出比较完整的时间,蹉跎了五年,到了一九五四年四月,才下定决心,挤时间再写,有空就写一点,断断续续,经过一整年,才写完第三个本子。自己明白理论水平低,没有自信心,油印了一百多本,分送给各方面朋友,请求教益。经过了一年多,果然收到许多来信,指出许多缺点和错误。 第三个本子的主要缺点和错误,是对阶级关系、阶级矛盾、阶级分析注意不够,对朱元璋这个历史人物的评价也不够全面。 经过九年来的学习,有些问题比以前认识得似乎清楚一些了,特别关于阶级、阶级分析、阶级斗争和历史人物评价问题,学习得比较用心一些,也写了一些文章。同时,还有不少读者写信来问《朱元璋传》早已绝版了,何时可以重版?为了纠正在读者中曾经散布的错误论点,还给朱元璋这个历史人物以本来面目,便趁着病后半休养的机会,作第四次的改写。从今年二月初开始,每天写一点,经过了两个月,总算写完了。 重写这本书的目的,是想通过这个具体人物的叙述,了解这个人物所处的时代;通过对这个具体人物的总结,提供对历史人物评价的标准、尺度;当然也包括了我自己对这个时代研究的初步认识。 尽管我研究这个时代已经用去三十年的时间,但是,我所拥有的知识还是很有限的,理论水平则又落后于历史知识。学习是无止境的,错误是不可避免的,期待读者的批评和指正。 此外,还有一个问题值得附带谈一下,那便是这本书中对元末农民大起义——农民军的称呼,红军。 元末农民起义军为了便于和敌人区别,友军容易辨认,在起义时,头上都包了一块红布,当时人叫他们作红军,也有叫红巾军、香军的,但就文献资料而论,红军的称呼是比较普遍的。红军的敌人,蒙汉统治阶级、地主、乡绅、儒生则斥骂他们为“红寇”、“红贼”。 相反,地主阶级所组织的军队则自称为“民兵”、“民军”、“义军”或“义兵”、“乡军”等等,也有用所着服装作称号的,如青军、黄军等等。很显然,“民兵”、“民军”的“民”,指的是不折不扣的地主,“义军”、“义兵”的“义”也指的是对地主阶级的“义”。 顺便说一个小故事,一九四一年我在昆明西南联合大学任历史系教授,重庆的“国立编译馆”约我写一部《明史》,稿子写好一部分送去了,隔不多久,原稿原样退回。稿中附有一个条子:“红军之起,拟改为‘民军之起’,以下一律照改。东方,一,十四”(这个原稿和这个条子到今天我还保存着,作为纪念。)意思是只要我改一个字,改红为民,稿子就可以出版了。我当时很发火,第一是因为国民党怕共产党领导的红军,连将近六百年前的红军都怕,怕得好,就让你一直怕下去,我宁可不出书,这个字万不能改;第二,如上所说,“民军”在当时是地主阶级所组织的武装队伍,专和红军作对的军队的称号,红军如改成“民军”,恰好把两个敌对的军队颠倒过来,红军变成地主军队了,这真是岂有此理,真是天大的笑话。从这十一个字,我看出了国民党学棍的政治和学术水平,就此相应不理,这本稿子不出版了。 这个小故事对我的印象很深刻,也对我此后的政治生活有积极意义。以此,这本书仍用红军这一名词,我想,读者是能够理解的。 吴晗 一九六四年四月七日于北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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