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以为你知道了真相,或者谎言,然而这都是世俗给予的判定。好吵闹。为何世界那样拥挤。都是喧嚣的灵魂。我只好做另一座城,与这世界一模一样的城,用来置放我这样无处可归的灵魂。
……
让我们跟随着这些坚持而倔强的文字的主人,沿途欣赏美妙的涂鸦,走进这个世界我们不曾触及到的疆域,去经历和蜕变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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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名 | 如果你记得这条街/心恋文学系列 |
分类 | 文学艺术-文学-中国文学 |
作者 | 消失宾妮 |
出版社 | 黑龙江美术出版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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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 | 编辑推荐 你以为你知道了真相,或者谎言,然而这都是世俗给予的判定。好吵闹。为何世界那样拥挤。都是喧嚣的灵魂。我只好做另一座城,与这世界一模一样的城,用来置放我这样无处可归的灵魂。 …… 让我们跟随着这些坚持而倔强的文字的主人,沿途欣赏美妙的涂鸦,走进这个世界我们不曾触及到的疆域,去经历和蜕变吧! 内容推荐 本书是作者宾妮仔第一本真正意义上的作品集,收录的都是青春华年的纪事,满布她成长的痕迹,仿若栀子花开,平静动人中绽放出清洌的冷香。 全书分冷色调、霎时花、旧时阁三个部分,冷色调有冷色调、暖色调、梦之幻想曲——冷色调·番外篇这三篇文章;霎时花有天堂的孩子、微国、光影复华这三篇文章;旧时阁有如果你记得这条街、暧昧蓝、时光指环、摩天轮之恋、1997年那一支舞这五篇文章。 目录 序 [冷色调] 冷色调 暖色调 梦之幻想曲——冷色调·番外篇 [霎时花] 天堂的孩子 微国 光影复华 [旧时阁] 如果你记得这条街 暧昧蓝 时光指环 摩天轮之恋 1997年那一支舞 后记 试读章节 2005年。我,温宛凉,独自居住在花园街。 花园街是条购物街,所有楼房都是店面。04年我高考落榜,之后无心应战,于是索性自己出来做了家店面。 我卖花。各式各样。然而我并非一个好的花匠,我甚至不识许多花,店里货源都有人打理,我只需要给他们定价。我将花店布置的如同庭院,石子铺出条幽径,花团在四周,而石子路的抵至一张透明玻璃圆桌——这是收银台。 平日里最喜爱的,是将我所有的花都取上各自的名字。“干柴烈火”是牡丹,“百叠裙”是康乃馨,风信子称“一棵开花的树”,玫瑰变成“胭脂泪”。 所有花拥在四周,变成细小安静的室内庭院。惟独一种花,我放在玻璃桌上,从来不放在四周。这种,叫鸢尾蓝。可然曾经给她们取过一个名字,叫“当我思念你的时候”。 然而可然走后我才意识到,这名字是一个哑谜,谜底和线索全全镶嵌在这花的身上。 我每日看着这盆花,却仍旧没有参透这答案。 此时,是可然离开后的第五个月。 曾与可然坐在天桥上看脚底汽车游往日落处。我看见桔色颜色浓烈成暗,最后通天灰暗,只剩下繁星如许。脚下车水马龙,身后人来人往。 我整日没有说任何一句话。只是自顾的坐在天桥边摇晃着双腿,偶尔轻笑,偶尔叹息。 “姐……”可然瞥头偷偷看我的眼睛。我却没有回答他。 彼时是2004年7月。我高考失意,整日不愿回家,可然逃课陪我看日落。 我转过头对他说:“生死有命,富贵在天。” 他不懂。只是问我:“姐……你冷吗?起风了。”我不过摇了摇头。 我喜欢可然叫我“姐”。语调轻柔,裹着香甜。自七岁那年在楼道遇见搬来隔壁不久,整日哭哭啼啼的他,听见他叫我“姐”,就一直将他视为私有物品,小心保护至今。可然已做了我近十年的跟班。替我卖命逞能。可是从未让他看见自己难过的时候,除开今日。 自己自幼便不喜欢学习,只是靠着小聪明拿些名次。可却不知不觉却已顶着一家子的期盼。我成了一根定海神针。然而我却坍塌,天砸了下来,全家都如五雷轰顶。我心里一片寂静。身边所剩无几,学业,爱情,一无所有。不过是瞥头望过身边人,幸好,我还有可然。 “可然……”我有气无力的看着他,“我是不是很没用?” “姐,你在我心中仍旧是以前那样完美。”他语气诚恳,没有丝毫做作。 “我一无所有。”我试探性的说。 “姐……不要这样子嘛。” “难道不是吗?” “姐,你有我。你知道我是全能苦力,什么都能帮你分担的啦。”他终于说出我想听的词。终于笑出声来。说道:“走吧,我已有我的大计划。” 2004年9月。我在花园街租下店面,开始经营花店。此时可然搬来由我监督学习,因为我已挫败,我不忍心他随我后尘。 而花店风格另类,于是招揽不少当地媒体关注,生意也十分兴隆。 起初许多人都是来猜谜的,因为那一盆鸢尾蓝。 是可然给这盆鸢尾取下名字。戏称——“当我思念你的时候”。并且制作了花牌挂于花上。之后被一个多事的记者发现,百般猜测却不懂其中涵义。因为我也没有谜底,所以不知他的答案是对是错。于是只是神秘一笑。这却成了他的新闻,我的卖点。 可然之后总是在我面前大笑出声:“这是天才的点子!” 一拳挥过去,打在他肩膀上:“天才也得去写作业!” 可然扮鬼脸逃跑上楼。留我一个人坐在“庭院”之中看着周围花朵。于是将牡丹身上的“干柴烈火”扯下,换上“一季烟花”。百合改作“月色僚人美人低头”。 得意的笑笑,起身却看见有客人已走近。看着我的花牌名,然后,他“噗哧”一笑。最后甚至笑得有些颠狂,或许是因为我给花取了奇怪的名字。 他笑着将所有花名都看完,最后站在了鸢尾蓝前——“当我想你的时候”。 他终究哑然。然后看了看我,道:“我不懂。” 我饶有兴趣的看完他一系列的举动后,只是微笑,并不说话。 于是他笑着走过来,道:“我买下它。” “此盆不卖。” “高价呢?” 收下款子,他便又问:“可有赠品?” “抱歉。” “啊……我还以为这花牌是赠送呢。”他指了指那块“当我想你的时候”。 “喜欢就拿去吧。”此次,是可然恰巧从楼上下来,代替我出了声。我朝可然使了眼色,他却满不在乎的朝我眨眼,“我还可以再做一块。” 客人终走,走之前朝我们回眸:“我是海阁。以后,我会常来。” 莫名其妙。 可然愣了一妙,最后却转为大笑:“姐……你走了桃花运啦。” 之后,海阁时常来店。自然不会带鲜花来送我,我这俯拾皆是。他却是带谜底来,一日一个。 没有答对过。因为我没有答案。可然说,他也没有。不过是一种感觉。我于是时常敲可然的头,你这该死的脑袋,如今我们骑虎难下。人人都想知道这花名真正的意义。 海阁仍旧每天带答案来。最后山穷水尽时,他竟给我带来个谜,让我猜测。 我自然拒绝。与他不过是生意来往,如今已经各不相欠。因而没有义务履行这样的“赠礼”。 他说,不是赠礼。就当是朋友之间的游戏。P150-152 序言 关于宾妮仔的二三事 宾妮仔,终于出书了。对于一个写作已经将近6年的人,桐比纸媒愈发廉价的今天,不免有些熬出头的感慨。虽然,从小女孩到小女生,她也不过刚满双十华年。 宾妮仔,生性纯净聪慧,姿态美丽昂扬。文笔很好,有超乎年龄的成熟敏感,亦有清新忧郁的小可爱。容易自我困扰,害怕无端辜负。一切因为太在乎她喜欢的人,和喜欢她的人。 宾妮仔,在写作上坚持而倔强,喜欢漫画和涂鸦,养着一只白白胖胖的猫,忙碌而充实地过着大学生活,热衷网购,讨厌世俗却随着长大不得不面对很多俗事琐物。面对牵涉现实功利的事情,比如书约稿约,她经常很发愁地问我,这到底该怎么办呢。 的确,宾妮仔只是个非常年轻的女孩。但是,却会写非常美丽好看的故事。人生阅历干净,笔下却有曲折婉转的情愫。不过再怎么多面,也不过是这个思维纤细的女孩思考人生的不同侧面。写作至今,宾妮仔已拥有不少粉丝,面对这些和她一样花朵般的拥趸,宾妮仔一如对待志同道合的玩伴,她的博客网站就成了后花园,大家一起分享,一起玩。写作的画画的摄影的乐趣,尽在其中,缤纷夺目。 这是宾妮仔第一本真正意义上的作品集,收录的都是青春华年的纪事,满布她成长的痕迹,仿若栀子花开,平静动人中绽放出清洌的冷香。想了,写了,就自自然然并义无反顾地走了下去。与其说是兴趣,不如说是天性中自然而必然为之。 《冷色调》是宾妮的第一部中篇,之前连载在《新蕾·STORY100》。本书收录的是全新重写版,更成熟好看。格林童话般犀利又诡异的《微国》让我惊艳,《天堂的孩子》则是一幅温柔凛冽的青春雪景,让人深深动容。 这本书稿的诞生可谓艰辛曲折。中间因各种不可预知的因素辗转流经几任画手,竟生生耗了2年。现在终于尘埃落定,这不得不特别要谢谢配图的南瓜子姑娘。是她,赋予了这本文集更生动鲜活的气息。 宾妮仔临近毕业,渴望继续深造。青春的故事不残酷不沉重,却依旧面临生活的诸多抉择。 小姐(宾妮仔叫我“小姐”,是相对“老姐”而言),我好开心啊,这将是我最棒的生日礼物。小女生那么的欢欣。对不起,宾妮仔,这本书出来的时候,你的生日已过,但是,08奥运年的礼物也是很棒的。对么? 可能略为粗糙青涩,但万水千山走过,我们终会发现,那再也不能企及的纯真记忆,是一首一生只能唱一次的歌曲。 ——淳子《新蕾·STORY100》文字总监 后记 思是翻来覆去地改。 我小时候是非常耐不住性子的人,怕寂寞,怕无人陪伴,然而又胆小如鼠,只能躲在人群之外羡慕地偷看。于是父亲时常说我没出息。可如今却与那时相反,我时常在电脑前一坐便是一天。 父亲大概是会纳闷我如今的样子的。恰如他起初就很纳闷为何我会写小说。 高中时陆续发表作品,父亲却从来不知。直到稿费单递送至家,他才知道我背着他做了些什么。他没有怪我,也不曾阻拦我。 我能至此,一直是仰仗着父亲的宽容和体贴。最开始时我与他抢电脑,他爱打游戏,而我要打文章,他总是故意让我。之后他让我选择了如今专业,替我承担生命里的任何风险。我从不跟他表露什么,因我无法严肃地与他交谈。父亲严肃时,只会让我觉得自己是个任性的孩子。一任性,就是这么多年。 于是,我只能此刻在此处偷偷地、严肃地说。 谢谢爸爸。 还有一长串需要感谢的名单。 我的责编淳子小姐,我这样“龟速”的小孩与她一起也有四年。从高中即将毕业,至如今大学即将毕业。我们聊天的内容也从“恋爱”上升为“婚姻”(我的天!)。未曾想到当初的投稿信,在四年后会换来这样一份情感。感谢她给我的所有意见,特别感谢她容忍着我这样任性的写作方式。 还有可爱的南瓜子女王。我始终没明白她这样大气的女王怎会看上我这样扭扭捏捏的小女生文章。当然,事情的结局是南瓜是位有着少女心的女王(南瓜不要打我!)。并且,因为我们两个还是学生,于是时常在大半夜的时候一边赶稿一边私会,互相调侃。我们还时常因为接受了一点新事物而颠覆审美,于是她重画旧稿,而我重写文章。 还有我亲爱的年年、ESC,在我在家烦恼到“掀桌”时,以美美的新画给我以安慰(>///<私藏画啊!)。还有我的好朋友,初、开开、幻幻、小左,在我重写《冷色调》的这半年里,忍受着我慢得令人发指的重写速度,还在第一时间内看完我重写的小说,给我以修改意见。 >///<真的非常感谢大家。 我将第一本书献给已经去世的爷爷。 这是一个一直不争气的孙女,在家人多年的“纵容”之下,终能回报的微薄之爱。 2007年6月14日北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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