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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名 别名格雷斯/精典文库
分类 文学艺术-文学-外国文学
作者 (加)玛格丽特·阿特伍德
出版社 南京大学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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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
编辑推荐

玛格丽特·阿特伍德,加拿大诗人、小说家、批评家,一九三九年出生于加拿大的渥太华。其代表作有:诗歌集《圈子游戏》,小说《浮出水面》,最先为她赢得声誉的是她的诗集《圈子游戏》,该诗集荣膺加拿大的总督诗歌奖。阿特伍德的诗歌情感强烈,但语言简练。虽然她的诗歌言辞简洁,但评论家一致认为,其诗歌有一种奇异的魔力,令人难以忘怀。

阿特伍德的创作,既体现了上述浓厚的民族意识,同时,作为女性作家,又体现了强烈的女性意识。她的小说和诗歌,主要反映的是现代社会中人类的生存问题,特别注重表现人和大自然的关系,凸现男女两性之间的分离和对立。尤其独树一帜的是,她在自己的创作中显示了独特的女性视野和敏锐的洞察力。她小说中的主人公,大多是现代社会中的知识女性,通过描述她们的生活经历,展示了女性的心理和精神世界。

《别名格雷斯》既体现了作者一贯的创作思想,又有拓展的地方,更主要的是,这部小说在一些方面超越了她先前的作品。

内容推荐

本书是阿特伍德的小说之一,该书与其说探讨了女主人公格雷斯·马克斯是否犯罪以及如何犯罪,不如说揭示了19世纪加拿大女性的不幸命运。阿特伍德采用了明修栈道暗渡陈仓的写作策略,在重新演绎历史事件的表象之下对历史上的男权制度进行了尖锐的批判,表达了阿特伍德对女性命运的关注,体现了阿特伍德的逃生哲学,而这种逃生哲学对女性的解放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

虽然《别名格雷斯》源于现实,但它是本小说。书中的主人公,格雷斯·马克斯,十六岁就犯了谋杀罪,是加拿大十九世纪四十年代最臭名昭著的女人之一。事件的细节是耸人听闻的,对当时的新闻记者极有吸引力。在此事发生之后的一百年里仍有人写有关她的故事,对她的看法仍是褒贬不一。对她的态度反映了当时对女人的本性的模棱两可的看法。

目录

Ⅰ 参差不齐的牙边

Ⅱ 坎坷的道路

Ⅲ 角落里的小猫

Ⅳ 年轻人的幻想

Ⅴ 破碎的碟子

Ⅵ 秘密的抽屉

Ⅶ 蛇形栅栏

Ⅷ 狐狸与鹅

Ⅸ 人心与内脏

Ⅹ 湖上夫人

Ⅺ 倒塌的房梁

Ⅻ 所罗门的庙宇

ⅩⅢ 潘多拉的盒子

ⅩⅣ 字母“X”

ⅩⅤ 天堂之树

作者跋

译者后记

试读章节

1859年。

我坐在狱长的(其实是狱长夫人的)客厅里的紫色天鹅绒长靠背椅上。不过,因为他们根据不同的政治形势经常变换狱长,狱长夫人也常有更换,但是这个客厅总是狱长夫人的。我把手规矩地搭在一起放在膝盖上,不过我没戴手套。我想戴的手套应该是平滑洁白的,戴在手上没有一点儿皱褶。

我常在客厅,收拾茶具,擦拭小桌面和框架上饰有葡萄和叶子的长镜子,以及钢琴;还有那座从欧洲运来的立钟,钟里金橘色的太阳和银白色的月亮根据每月不同的星期和每天不同的时间出现,消失。客厅里所有的东西中我最喜欢那座钟;不过它是用来计算时间的,可我手头的时间真是太多了。

但是,我过去从来没在那张长椅上坐过,那是专给客人坐的。帕金森夫人说女士绝对不能在男士刚坐过的椅子上坐,不过她没说为什么不行。但玛丽·惠特尼说,你这个呆鹅,这是因为那椅子上还有男士屁股的余温。这样说太粗俗了。可是我坐在这儿就不能不想到那些曾在这椅上坐过的女士的屁股,嫩嫩的,白白的,像没煮老的嫩蛋一样。

来宾们都穿着下午礼裙,胸前有一排排纽扣,裙子里面用铁丝做的硬裙架撑着。很奇怪,尽管这样,她们还坐得下来。走起路来,她们膨胀的裙子下除去衬裙和长袜外什么也碰不着腿。她们像天鹅一样,不露腿脚自如地漂游着。要么,就像小时候我们家房子附近岩石丛生的港湾里的海蜇。那还是在我没漂洋过海,开始那次痛苦漫长的旅行之前。在海水里,海蜇呈铃铛状,表面不甚光滑,漂来漂去很是优美、可爱。但是,一旦被吹上海滩,太阳一晒就什么也没了。其实贵夫人们正是这样:一肚子水。

我刚到这儿时还没有铁丝硬裙架。当时还没想到用铁丝,用的是马鬃。我收拾房间、清除污物桶时看到那些裙撑挂在壁橱里。它们看起来像鸟笼;可是关在笼子里的是什么呢?腿,女士的腿。把腿关起来,这样就不能出来与男士的裤子相碰了。狱长夫人从不说“腿”字,可是报纸在谈到南希的腿从浴盆下露出时用了“腿”字。

不仅仅海蜇女士们到这儿来。星期二我们这儿讨论妇女问题及这样那样的解放话题时,关心改革的男女人士都来。星期四还有招魂术信徒小组到这儿来饮茶并与死者的魂灵交谈,这给狱长太太很大的安慰,因为她的儿子婴儿时就去世了。但是,来的主要是女士。她们坐下,用细瓷茶杯品茶;狱长太太会敲响一个小瓷铃。她并不喜欢做狱长夫人,倒希望狱长是其他什么官,而不是监狱的长官。可是,狱长的朋友只能让他当个狱长,而不是其他什么官。

既然情况如此,狱长太太只能充分利用自己的社会地位和才干了。尽管我像蜘蛛一样让人恐惧,但也可让人大发慈悲,所以我就成了狱长太太的成就之一。我走进房间,行了个屈膝礼,然后便在房内走动。我闭着嘴,低着头,根据客人的要求拿起或放下杯子。客人们从无边帽下偷偷地用眼睛盯着我看。

她们想见我的原因是因为我是个著名的女杀人犯。至少别人是这么写的。我刚看到这种提法时感到很吃惊,因为他们说著名的歌手、著名的女诗人、著名的招魂术信徒和著名的女演员,但是女杀人犯怎么也能著名呢?不管怎么说,女杀人犯这个词加在人头上是很重的。这个称呼有种味道——有种麝香味,又给人一种压迫感,像是花瓶里的死花。有时我在夜里一遍遍地低声自语:女杀人犯,女杀人犯。那词儿就像塔夫绸裙子擦地而过那样发出沙沙声。

男杀人犯只是残忍,就像是把榔头,或是一块金属。如果我一定要两者选一的话,我宁愿做女杀人犯,也不愿做男杀人犯。

有时在擦拭那面饰有葡萄框的镜子时,我会看着镜子里的自己,不过我知道这都是虚荣。我的皮肤在客厅里下午光线的照射下呈淡紫色,像是褪了色的青紫伤痕,我的牙齿发绿。我想起那些描述我的报道:说我是个非人的女魔鬼;说我是在生命危急时被恶棍逼迫就范的无辜受害者;说我因无知而不知所措;说要对我施绞刑就意味着法院认可谋杀;说我喜欢动物;说我的脸色富有光泽,长得很俊俏;说我的眼睛是蓝的;说我的眼睛是绿的;说我的头发是金棕色的,也是褐色的;说我个头高,但没超过中等身材;说我衣服穿得体面;说我抢了一个死女人的东西,才穿得漂亮;说我做事麻利,机灵;说我性情阴郁,爱与人争吵;说我看上去与我的卑贱地位大不相配;说我是个性情随和的好姑娘,不曾伤害过人;说我狡猾,诡秘;说我傻,近乎于白痴。我感到不明白的是,我怎么同时能有这么多大不相同的特点?

是我自己的律师肯尼思·麦肯齐先生告诉他们我的智力只比白痴强一点。我为这事很生他的气。可是他说这样说是为了给我开脱,他还说我不该显得太机灵。他说他要尽力为我辩护,因为不管事实是怎样的,我当时还不过是个孩子。他认为最终会谈到犯罪的自由意志,要看我是否自愿犯罪。他是个好心肠的绅士,不过他说的话我一大半儿听不明白,但我猜想他一定在尽力为我辩护。报纸上说他在极端不利的情况下表现英勇。可是,我不明白为什么他们管这叫辩护,因为他并不在辩护,而是想让所有的证人都显得没有道德,或者心肠很坏,或者弄错了。

我不知道他是否相信过我讲的任何话。

我端着茶盘走出来时,那些女士们在看狱长太太的剪贴本。哎呀,想想看,我都快晕了,她们说,你让那个女人在你的房子里自由地走来走去,你的神经一定是铁打的。我的神经可绝对受不了的。咳,处于我们现在的情况,应该对这类事情习以为常。你看,尽管我们怜悯这些愚昧的可怜虫,我们自己实际上就是囚犯。况且,她是受过训练的佣人,所以还是让她有事可做为好。她是个很好的女裁缝,手很巧,也很会做。她帮我做了不少针线活,特别是女孩子们穿的裙子。她还很懂修饰。要不是处于现在这样的情况之下,她很可能是一流的女帽设计师的助手。

当然,她只能白天在这儿。我晚上是不会让她留在房子里的。你们知道她曾在多伦多的精神病院呆过,那还是七八年之前的事。虽然她现在看上去很正常,谁知道她什么时候再犯病啊。她有时自言自语,而且大声唱歌,奇怪极了。我们可不能冒险。狱吏们晚上把她押送回去,锁进牢房;要不我可不敢合眼。噢,我倒也不怪你,基督徒行善也只能是有限的。花豹改不了身上的斑点。相信不会有人说你没尽到职,没施尽善。

P23-27

序言

有人曾说加拿大文学没有皇帝,但有位女皇,她就是玛格丽特·阿特伍德。可是,因为我只是由于教书的需要才零散接触一些加拿大作家,所以无法判断上述评论是恰如其分,还是言过其实。但平心而论,玛格丽特·阿特伍德的确是在加拿大作家中我较为偏爱的一位。她的作品构思新颖,哲理深邃,语言丰富,逸趣横生。这就是我为什么会在时间永远不够用的情况下,挤出时间在她的第九本小说《别名格雷斯》问世后不久就先睹为快,一口气将这本不短的小说读完了。很为这小说中一些妙不可言的特点而感到激动,因而决定把书译成中文,向广大的中国读者介绍一本好小说,让更多的人一睹加拿大文学女皇的风采(我似乎已接受了刚才那条评论)。从一九九八年我的中文译本《别名格雷斯》首次由《译林出版社》在国内出版,至今已近十个年头。时隔十年,当南京大学出版社独具慧眼,决定再次向读者介绍这部不可多得的当代名著时,我作为本书的中文译者,也作为比诸位先行一步的读者,感到有义务奉献我本人对这本小说的一孔之见。可谓抛砖引玉,期望能起到打火石的作用,引出新见解的火花。文学创作带有很大的主观性,文学欣赏与文学批评亦是如此。时常难免智者见智,仁者见仁。我的见解若有肤浅谬误之处,还望今后有机会与诸位进一步探讨。

这本小说的英文标题是Alias Grace,直接译成中文便是《别名格雷斯》。正如英国小说家及文评作家福斯特在《小说面面观》一书中所指出,所有小说共有的主要成分是“故事”,没有故事就没有小说。我们都像《天方夜谭》里谢赫拉莎德的丈夫苏丹大人那样,耐不住悬念的诱惑,急于发现“后来怎么样了呢”,从而使深谙“故事中的悬念”之奥妙的谢赫拉莎德免于一死。《别名格雷斯》成功的主要原因之一也就在于玛格丽特·阿特伍德能利用读者的好奇心,巧妙地安排情节,致使读者长时间地处于悬念之中。

这是一个女谋杀犯的故事,因而,阿特伍德在情节安排上大量使用了谋杀故事和侦探小说的手法。故事开始的时间为1859年,即1843年的双重谋杀案发生之后十六年。女主人公格雷斯·马克斯正在因参与了她过去的雇主托马斯·金尼尔和他的管家兼情妇南希·蒙哥马利的谋杀案而在金斯顿的教养所里服无期徒刑。因为被不少人认为精神不正常的格雷斯坚持说自己丧失了对谋杀案的记忆,当地有一批“改革人士”聘请了一位名叫西蒙·乔丹的美国医生来对她进行精神上的调查和鉴定,以便写出一份专家鉴定报告,附在他们的请愿书里,让格雷斯获得赦免。在很大程度上读者与西蒙·乔丹一样,急于发现“实际上是怎么回事”,“她是否真有罪”的答案。就是在这样的悬念和期待之中,读者满怀兴致地一页页翻过书页,不断地证实或否认自己的猜测,探索头脑里那些问题的答案。像其他侦探小说一样,重要的线索,如勒死南希的手绢,在书中多次有交代,留有伏笔。第十三部分“潘多拉的盒子”中那场有浓厚的情节剧色彩的神经催眠疗程很让人想起阿加莎·克里斯蒂小说中的“终场”:主要人物都集中在一起,由料事如神的比利时大侦探波罗揭露真的凶手,在场的和读书的都大吃一惊,但真相大白,皆大欢喜。整个谋杀案的“结局”又很像典型的福尔摩斯侦探案:凶手曾受过被杀者直接或间接的迫害;凶杀是复仇、伸张正义的非法手段。虽然读者对罪犯不无恻隐之心,但难案被高手破了,读者的好奇心得到最大的满足。

可是,正如作者本人在加拿大《环球邮报》的记者采访她时说:《别名格雷斯》的确“非常像侦探小说,只是结局悬而未决。这就是历史和谋杀疑案之间的区别”。很显然,阿特伍德写这本书的目的不单单是要讲个耸人听闻的谋杀故事,而是要纠正苏姗娜·穆迪等在她之前的作家“把流传的故事以讹传讹”的做法,从而还女仆格雷斯以本来面目。杜邦医生(杰里迈亚)主持的神经催眠疗程不过是小说家为情节的需要而虚构的让人难以置信的“结局”,不可当真。原因很简单:因为历史上的格雷斯之案没能定性,小说中的谋杀案也应依旧是“悬案”。

在写这部反映十九世纪中叶加拿大安大略地区生活的历史小说时,阿特伍德作了极为广泛的调查研究,查阅了大量的历史资料。正如她在“作者跋”中所写明,不仅有关监狱和精神病院的生活“是根据可查找到的历史性材料写成的”,而且对招魂术和催眠术在北美的兴衰的描写也是基于史料的。作者在书中详细描写了爱尔兰移民远渡重洋,历尽千难万险来加拿大的情形,提到1837年加拿大的民主领袖麦肯齐领导的“大造反”,并且让书中的男主角西蒙·乔丹最后在美国南北战争的战场上头部受伤,丧失记忆。她不仅把小说安置在历史的总框架内,而且对许多细节,诸如当时多伦多的街道、商店、时装、风尚及道德举止,都逐一作过调查。对有关谋杀案的现存史料,小说家更是“尽量作最合乎情理的选择”。的确,她虽然“把历史事件小说化了”,但“没改变任何已知事实”。

……

本书的翻译最初承蒙加拿大艺术理事会和加拿大外交及国际贸易部拨款资助,我在此特别表示感谢。我坚信玛格丽特·阿特伍德的作品将受到广大的中国读者的接受和喜爱。可是,由于本人才疏学浅,难免在译文中有疏漏、错译之处,敬请读者多加指正。

一九九八年五月初稿

二○○八年五月修改稿

书评(媒体评论)

本书获2000年布克奖

真是才华横溢!它把性、谋杀与阶级冲突混合在一起,具有爆发性的力量,《别名格雷斯》是绝对的赢家。

——VAL HENNESSY,DAILY MAIL

有时我在夜里一遍遍地低声自语:女杀人犯,女杀人犯。那词儿就像塔夫绸裙子擦地而过那样发出沙沙声。

一部感性十足的复杂的小说,兼具邪恶与尊严、卑鄙与华丽、全景与细节……我从未受过如此的震颤……的确,一部小说所能达到的高度也不外如此了。

——JULIE MYERSON,INDEPENDENT ON SUNDAY

才气逼人……阿特伍德的文字极其通透。如此亲切,就像是写在皮肤上。

——HILARY MANTEL,LITERARY REVIEW

我们时代杰出的小说家。

——SUNDAY TIM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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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 10:35: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