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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名 我们热爱什么样的生活/枭声文丛
分类 文学艺术-文学-中国文学
作者 狄马
出版社 花城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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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
编辑推荐

收入本书的是作者狄马自上世纪90年代以来陆续写下的随笔和散文作品。其中大部分在国内的公开刊物上发表过,一小部分未曾面世,属于“抽屉文学”。

狄马的全部写作都是围绕着他的两个发现展开的。第一个发现:我们是人盲。第二个发现:非暴力不合作运动的真正难度在于,对手也必须是一个讲究基本游戏规则的人。

内容推荐

收入本书的是作者自上世纪90年代以来陆续写下的随笔和散文作品。其中大部分在国内的公开刊物上发表过,一小部分未曾面世,属于“抽屉文学”。包括《坐着的权利》、《马丁·路德·金之梦》、《甘地的限度》、《1998:寻找善良》等。

目录

序:狄马的发现

第一辑 穿越历史的悲怆

 伟大的几分钟

 甘地的限度

 马丁·路德·金之梦

 孙中山:子夜先觉

 鲁迅是什么学历

 陈独秀:一具充满风暴的灵魂

 邵飘萍:穿越历史的悲怆

 傅雷之死

 刘文学遇难说

 一个有趣的人死了

 摄影家哀歌

第二辑 倾圮的星空

 声音研究

 明亡三百六十年祭

 贫血的文场

 倾圮的星空

 《野草》:绝望与反抗的变奏

 死神门边的一汪眼泪

第三辑 我们热爱什么样的生活

 坐着的权利

 谁跟谁善良

 我们热爱什么样的生活

 鼓一次明白的掌

 “小小的”考

 尊重人还是尊重人才

 乞丐、垃圾以及多数人的暴政

 我们为什么要建博物馆

 1998:寻找善良

 卡通青年和他们的玩偶之家

 表达的出路

 假货、信仰以及底线突破

 丘比特下海记略

 数码时代的爱情

 关于女强人

 说幽默

 幽默与卖笑

 做一头有尊严的豪猪

后记

试读章节

我们在谈论甘地运用“非暴力”技术,成功地达到了印度独立的目的时,可能忽略了一个前提,那就是英国殖民政府的制度演变。这个曾经号称“日不落帝国”的国家,无论它在统治印度以及其它殖民地时犯下多少错误,但有一点你得承认,那就是,这是世界上第一个发生资产阶级革命的国家,尽管当时它的民主制度、宪政体系还很不完善,但它毕竟是民主制度,它的建国理念是在西方一大批启蒙思想家的人道、人权、人性的原则上建立起来的。

也就是说,这个庞大的帝国不管对殖民地在多大程度上贯彻它的“自由、平等”理念,但它毕竟是有规则可循的。在这样的制度背景下,甘地可能会被拘捕,但拘捕他的一定是司法机构允许的国家警察,而不是几个来路不明的克格勃和大内高手;他可能会坐牢,但坐牢以后,他照样可以读书、写作、会见亲友,而不是一进牢门就被悄悄干掉;他也可能遭到审判,但审判时他可以找律师为他公开辩护,而不是一旦拖出牢房,就被割断喉管;甚至他也可能被判处死刑,但在枪杀之前,绝对没有人敢把他的肾强行挖去,枪杀之后,也没有人敢收他家属的子弹费。在这样的制度背景下,实际上倒是殖民政府的司法部门越来越不希望甘地被收监,因为多一次收监,就意味着多一次审判;多一次审判,就意味着甘地的“非暴力”技术多一次宣传。“非暴力”运动能在英国治下的印度取得成功,并由这位熟悉英美宪政体制,而且在英国的大学里读出法学博士的甘地来领导,绝对不是偶然的。

尤其是二战以后,西方整个知识界开始反思极权政治给人类带来的巨大威胁,上层社会的有识之士也开始考虑如何在世界范围内建立一种更为公正和人道的制度,国内一浪高过一浪的民主呼声迫使英国政府不得不放弃它在殖民地的铁腕统治,这些条件都在某种程度上成全了甘地。

说到底,“非暴力”是什么?它是一种建立在道德基础上的宗教运动,实质是以吃苦隐忍的精神、以道义的力量邀请对方共同遵守人类的文明准则。它的真正难度在于对手也必须是一个讲究基本游戏规则的人,否则,你对他“非暴力”,他却总是对你“暴力”,结果不要说甘地在对方的体制内寻找合法的斗争手段,就是性命能不能保住也得看英国军队的心情。所幸甘地碰到了前一种对手,这个对手尽管有它自己的“历史局限性”,但近代社会的文明规则毕竟是建立起来了,这就为甘地战胜它提供了根本的依据。

1894年,甘地决定在南非定居,向最高法院申请注册时,却遭到律师协会的反对,理由是他们不愿意看到有色人种加入他们的协会。但是法院却依照白人律师和有色人种律师在法律面前平等的原则裁定,甘地有权加入律师协会,这就使得甘地在南非从事抵抗运动有了一个合法的身份。同年,他又在南非创建纳塔尔印度国民大会,从而为一个印度人在南非的永久性利益代表机构打下了基础。这说明英国在殖民地的宪法并不干涉印度人的结社自由,以后他们多次募捐、集会,政府也没有找理由取缔。

最有意思的是,在1896年,为了让家乡人民了解南非印侨的生活和斗争,甘地撰写了两本抨击南非政府的小册子,在印度公开出版。这引起了南非白人的强烈不满,当甘地在印度短暂停留回到德班(南非一港口城市)时,立即遭到当地群众的大规模围攻。他们向他扔石头、飞砖块和摔烂鸡蛋,而最后竟然是警察局长的夫人撑开雨伞,挡住了疯狂的人群,警察局长本人亲自将甘地化装成警察,又派两个便衣负责保护他逃走。在伦敦的殖民地国务大臣张伯伦接到报告后,指示南非政府一定要将肇事者绳之以法,而最后竟是甘地自己拒绝指证任何人,也不要求惩罚白人暴民。

这就是近代社会的游戏规则。在这个规则的制约下,你可以为印度人划出一片隔离区,但平等的原则没有打破;你可以将组织游行的甘地逮捕入狱,但游行自由本身并没有被否决;你可以说甘地的言论超出了民众的容忍度,但出版自由本身必须得到保护;你可以从心里歧视有色人种,但当他们的生命财产受到威胁时,作为社会契约的组织形式,政府必须制止这种非理性的蓄意围攻。

这无疑为甘地“非暴力”技术的生长提供了良好的环境。

我们试以被甘地成功运用的“绝食”来说明这个问题。据统计,甘地一生共绝食16次,其中针对政府的几乎每一次都使他们大为惶恐,不得不让步。但在这种“让步”的背后,其实是一种‘认的生命观念”在转变,我们可以设想,假如甘地的绝食不是“示威”给英国人,而是希特勒,是斯大林,是非洲某个部落的吃人生番,看看结果如何?我想最大的可能是白白饿死,而且饿死之后也无人敢收尸。

在甘地“坚持真理”的运动中,其中有一次著名的“食盐长征”。这是由总督颁布新的“食盐法”引起的,该法规定,人们只能到政府指定的食盐专卖店买盐,而且购买时要征收重税。甘地决定反抗这项不人道的法律。P10-13

序言

我和狄马最初的缘分是同时在许晖编辑的《东方艺术》杂志上发表随笔作品,那是1996或者是1997年。后来我们有幸在北京的一个宾馆里见过一面,由于情况特殊,彼此都没有心理准备,我们很拘谨地握了握手,每个人的寒暄不到一百个音节,就匆匆分手了。但此后我一直留心他的文章。他的作品真正引起我的关注,是从《坐着的权利》、《马丁·路德·金之梦》、《甘地的限度》开始的,这几篇文章表明他已经是随笔界(如果有这个界的话)一个独具特色、不可忽视的重要写作者。最近较为全面地拜读他的随笔集《坐着的权利》,其中不少文章反反复复读过(比如《1998:寻找善良》、《假货、信仰以及底线突破》、《庄稼的质问》、《华盛顿:伟大的几分钟》),对他的写作有了更多的了解,思想上也受益甚多。狄马不只是一个写出了精彩文章的作家,而且是一个有所发现的思想者。用饱含感情的、富于感染力的文笔将自己的思想发现表达出来,既能满足读者激发思想的需要,又能满足读者情感认同和审美愉悦的需要,这就是随笔作品在当代读书界受到高度重视的主要原因。狄马无疑做到了这一点。他的两个发现和三个关键词给我留下了极深的印象。

第一个发现:我们是人盲。

狄马的第一个发现较为集中地体现在《1998:寻找善良》中。看这文章的开头,我粗心地把他理解为一篇时事评论,细细咀嚼才理解他实际上揭示了我们的基本精神状态。一个农民深夜路过一个村庄,被村民当作小偷抓住并活活打死。这样草菅人命的事,民间官间时常可闻。遇到官间所为,我们的习惯是不做声;遇到民间所为,我们的习惯是感叹生民不懂法,送一顶“法盲”的帽子了事。可是,事情是不是真的这么简单?如果没有杀人偿命的法律,我们就可以天天往邻居的饭碗里撒老鼠药吗?如果没有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法律,我们就可以将农药灌进胶囊卖给垂危的病人吗?在耶稣号召爱仇人、释迦牟尼号召爱一切生灵的时候,现代法理及其法律体系还远远没有诞生。尊重他人性命是不需要法律知识和法制观念的。就是在这个地方,狄马发现,一些人之所以操刀舞剑、草菅人命,原因并不在于他们是法盲,而在于他们实际上是人盲。“他们的脑子中根本没有人的概念,他们不懂得只要是人,就是一具活脱脱的、有生命的独立实体,需要每一个别的人都善待和尊重。”

脱离《1998:寻找善良》之后,我们应该按照狄马的原意,将文中他们改为我们,表述为:“我们不是法盲,我们是人盲。我们的脑子中根本没有人的概念,我们不懂得只要是人,就是一具活脱脱的、有生命的独立实体,需要每一个别的人都善待和尊重。”我们对于权力、利益、观念、礼数、身份、功名等等都看得很重,唯独对人却视而不见。狄马的这个发现,对于我们疏理民族文化资源、判断我们的文化性格和精神状态,具有巨大的提示作用。人是一种很容易忘乎所以的动物,一不小心就忘记了自己是谁,这时不妨默诵一下狄马的发现。

第二个发现:非暴力不合作运动的真正难度在于,对手也必须是一个讲究基本游戏规则的人。

狄马的第二个发现集中体现在《甘地的限度》里。甘地的非暴力不合作运动,在20世纪产生了巨大影响,也取得了同样巨大的成功。这一思想包含两个基本理念,第一,我们有责任捍卫自己的权利、尊严和自由,必须抵制妨碍、剥夺我们的权利、尊严和自由的一切权力和暴力。第二,当我们抵制妨碍、剥夺我们的权利、尊严和自由的一切权力和暴力时,我们必须怀抱生命神圣的信念,决不使用暴力手段对待暴力。所有非暴力主义者都相信,只有非暴力才能遏制暴力的循环,真正结束暴力的罪恶。

许多所谓现实主义者对非暴力不合作思想予以蔑视和嘲讽,因为他们具有坚不可摧的暴力主义信念。有的人对这一思想崇尚不已,赞美有加。在20世纪80年代人道主义春风吹过中国大地以后,和平主义、非暴力主义以及政治和解的思想渐渐有着微弱的呼吸与生长。1989年的政治事件以后,这一思潮有所加强,而且与宪政思潮和保守主义思潮以不同的音阶相呼应,甘地、托尔斯泰、马丁·路德·金、曼德拉、萨哈罗夫、哈维尔等等名字时不时地以汉字符号在中国印刷品中闪烁着迷人的光辉,一些具有强烈理想主义倾向的人为这些名字所倾倒。这些言说大多处于哲学理念的层面,“告别革命”的口号就是这一哲学理念在政治和历史层面所形成的思想成果。

狄马的第二个发现就是在这样的时代背景下呈现的。他通过对甘地、马丁·路德·金所领导的非暴力不合作运动的深入研究,对非暴力的实质具有深刻的理解。他说:“说到底,‘非暴力’是什么?它是一种建立在道德基础上的宗教运动,实质是以吃苦隐忍的精神、以道义的力量邀请对方共同遵守人类的文明准则。它的真正难度在于对手也必须是一个讲究基本游戏规则的人。”他发现那些站在甘地、马丁·路德·金对立面的黑暗力量,其实与自己的挑战者具有相同的人文理念和相等的人文素质。在双方都懂得尊重人、尊重生命、尊重他人权利的前提下,非暴力不合作运动实际上是一场“非暴力合作运动”。没有英国殖民当局和英国政府的合作,甘地的成功是不可能的。没有美国政府和美国主流社会的合作,马丁·路德·金和他的黑人同胞的胜利也是不可能的。狄马说:“甘地一生共绝食16次,其中针对政府的几乎每一次都使他们大为惶恐,不得不让步。但在这种让步的背后,其实是一种人的生命观念在转变……”在介绍甘地发起的反对当局食盐法运动及其胜利时,作者写道:“这是人类历史上一次典型的以灵魂的力量抵御暴力的感人尝试,它的意义在于施暴的一方由此认识到了弱者心灵的伟大,不仅放弃了食盐法,而且沮丧地认为,他们在这次事件中丢尽了英国人的脸。——可对我来说,真正严重的问题是,假如他们压根儿就不要脸呢?假如他们把警察换成军队,把棍棒换成装甲车和坦克,事后不仅不以为耻,反而以为他们取得了历史性的胜利呢?”

狄马的提问充满了思想的力量和良知的痛苦。在我的阅读范围内,狄马的发现是中国人对于非暴力不合作思想的最深刻的理解。我沉重地认同和称赞他的这一发现,同时我绝望地抗议他启示我们怀疑这一伟大思想资源的险恶用心——尽管他在险恶的同时是如此痛苦。

狄马的第一个发现是他的全部思想的基础,在这一发现的背后,是一个人文主义者的世界观、人类观、价值观,以及他对于生命尊严和人类幸福的祝愿。我不敢说这是他的理论贡献,但这至少说明他已经抓住了这个时代正在艰难呈现的某种哲学思绪,那就是对人的生命价值的觉醒,对人的权利的尊重和捍卫。他对非暴力不合作运动的独到解读,就是建立在他的第一个发现基础上的。如果一个社会在整体上处于人盲状态,缺乏对于他人生命和权利的尊重,人与人之间的游戏规则就不可能建立起来,非暴力不合作也就绝对无从展开。

狄马的全部写作都是围绕着他的两个发现展开的。与此相关联,他对他的时代提出了一些要求,目的当然在于促使我们摆脱人盲状态,早日认识人,努力成为人。至于如何才能认识人并且成为人,狄马有着进一步的思考。他的一系列思考主要体现在如下三个关键词中。

第一个关键词:怜悯。

“人盲”当然不是看不见奔波在地球上辛苦觅食的这种两脚动物,而是无视这种两脚动物内在的精神内涵,是放弃对于这种两脚动物(包括自己)的道德要求和价值持守。这种两脚动物只有在意识到了内在的道德律令、用灵魂的眼睛看见了内在的价值规范的时候,才能称之为人。他们的基本特点是对生命的热爱、对生命世界的善意、对生命权利的尊重、对一切生命个体及其痛苦的怜悯。他反复强调做人就应该“懂得爱,懂得怜悯,懂得美和善良。”在谈论博物馆功能时,他批评那种通过展览突出英雄的功绩而漠视生民的生命的理念。“每一个人,一走进博物馆都不约而同地抚今伤昔、缅怀逝去的生命,不管他曾经是敌人还是朋友。”这才是具有人文价值的博物馆和纪念馆。他通过对比中外武术的差异发现了我们内心的寒冷和狠毒。“外国的不论是柔道还是拳击,都只能给人造成硬伤,而中国武术中诸如朱砂掌、阴风腿等许多招数是表面上看似乎完好无损,而不出月余,便要内里化脓,在痛苦中慢慢死去。真正的善良是伴随着怜悯的大悲心,而我们这个民族恰恰缺乏的是怜悯和同情。”如果我们“懂得爱和怜悯,敬畏和悲叹每一个短促而劳碌的生命,那么,寡廉鲜耻、丧尽天良的事一定会少得多。”

怜悯是人作为一种生命对待生命世界所应该具有的基本态度,是人之为人的情感底线。没有这种起码的情感本能,这种两脚动物就不是人而只能是人盲。

第二个关键词:文明。

人在解决对于生命世界的情感态度的同时,还面临着一个相关问题:如何理解、建构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有的人较多看到人与人冲突的一面,主张逢人必斗,是敌必杀。这种主张体现了人内心所具有的一定程度的嗜杀本能。可是,人是一种在本能与理想、欲望与价值的冲突中求取平衡的动物,本能与欲望是与生俱来的,理想与价值则是主观建构的。人正是在建构理想与价值的过程中逐渐演化为人的。和平、友爱、宽恕、协作的伦理思想和价值理想就是由人类世世代代建构起来的。这一理想就是所谓文明的核心,它已经不同程度地内化为人的基本素质。一个人无论在社会结构中处于什么阶层,在利益纷争中处于什么位置,在政治冲突或者情感冲突中处于什么境地,只要他具备基本的人文素质,尊重基本的文明准则,他就必定会尊重他者的生命和权利。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非暴力不合作运动才可能演化为“非暴力合作运动”。

狄马引述了一个材料,有人问那个制造假药的老妇人,你知道别人吃了这些假药会死掉,怎么还制造假药?老女人淡然地回答说:“他们又不是我的孩子”。这位老妇人只懂得珍爱自己的孩子的生命,而不懂得珍爱他者的生命,说明那些基本的文明准则还没有内化为她的素质,她像鳄鱼一样捕杀同伴的孩子解决饥饿问题。狄马没有将这位老妇人看作个别现象,他所看到的是文明准则离我们还有若干距离。他说;

她不晓得人的生命是自上天得来的,它的价值和尊严,它的荣耀和卑屈,它的存在和各种追求幸福的权利是神圣不可侵犯的。而且真正严重的问题是,即使她想“晓得”,又有谁会告诉她呢?她的父辈以及父辈的父辈教过她“忠”,教过她“孝”,教过她“三纲五常”、“贞节烈义”,惟独没有教过她“爱”。爱自己,爱邻人,甚至爱仇敌。爱这个世界上的一山一水、一花一木。她打小看见的就是掠夺、倾轧,父子相残,婆媳斗法,外表温热的亲戚趋炎附势、暗中较劲,官吏打着“惩恶扬善”的旗号,实际上不过是“黑吃黑”。因而,她看不到希望,也没有榜样。她的灵魂沉睡着。

文明是一个使用频率很高的词语,我们对它含义的理解未必很充分。爱他人的生命、尊重他人的权利、在协商、妥协、谅解中与一切人友好相处,这样的文明观念,尚需不断强调。

第三个关键词:信仰。狄马的著作对于人盲所表现出的各种缺点提出了温情脉脉的批评,唤醒人们的怜悯心和文明意识是他有意为之的扫盲行动。有一个词语狄马没有动用,但是常常在他笔下呼之欲出。我指的是与人盲对应的“神盲”一词(他用的是另一个比较庄重的词:信仰)。人在精神上最终的归宿,不是泥土不是功勋不是后代,而是通过与最高存在的沟通而达成的生命意义。没有这种意义的建构和认定,我们就只是神盲。我们作为人盲的许多罪过,可能跟我们的神盲状态息息相关。狄马说得很明确:

我们的时代以及个人生活沦落到今天千疮百孔、到处漏水的境地,原因不是个别的,而是全体的;不是枝节的,而是根本的;我们不知从什么时候起,就没有了确立短期目标的那个永恒目标;没有了确立具体纪律的那个绝对准绳;没有了构筑一切语言的那个最后词根;没有了临照一切黑暗的那个至大光明。一句话,上帝、尼采、释迦牟尼、查拉斯图拉、老聃、墨翟相继去世以后,我们没有了自己的信仰,这才是焦点中的焦点,症结中的症结。

狄马算是说到点子上了。一个人要拥有狄马所说的那个最后词根、那种至大光明,才能让自己的生命跟宇宙存在建立最广泛最深刻的精神联系,这种联系可以命名为爱,也可以命名为神。上文所提到的那位老妇,那么勇敢地用假药伤害他人生命,竟然没有一点愧疚和忏悔。她的爱心仅仅体现为对自己的儿子的爱,这种爱停留在动物本能的的状态,而没有多少人气可言。一个人没有神性的照耀,就很难有真正的人性觉醒。把动物本能当作人性,这是我们这些人盲最常犯的错误之广。

从怜悯到文明再到信仰,是我们解除人盲状态所需要遵循的内外兼具的途径。

摩罗

2003年1月

后记

收入本书的是我自上世纪90年代以来陆续写下的随笔和散文作品。其中大部分在国内的公开刊物上发表过,一小部分未曾面世,属于“抽屉文学”。书编好后,曾想写一个后记,题目就叫《我的书值不值得砍树》。这名字来源于我早年在《书屋》上读过的一篇文章。因为时间久远,作者一时想不起是谁(这回因为写文章,上网和到过期刊物里找,也遍觅不得),但大意是说,在当今出版界普遍地媚俗、跟风、重复进行低水平生产的情况下,每一个出书的人都应该问问自己,你的书值不值得砍树?但后来一想,如果我真用这题目作后记,读者也恰好看到了它,那么对他们而言,不管这书值得不值得,树已经砍了——而大家知道,作为一种生命,树和人一样,一旦砍掉就不可能复生。因而有“作秀”之嫌,不复考虑。

好在我认为一本书的好坏,关键在于它里面的作品,“后记”好坏,甚至有没有“后记”都是无关紧要的。作家作为一个精神生产者,本质上和那些普通劳动者没有区别。看一个鞋匠的好坏,取决于他钉过的每一双鞋,而不是听他在饭后发表的什么“补鞋心得”;考察一个屠户手段的优劣,关键是看他每天屠宰牲口的数量和质量,而绝不能相信他晚上回家,向老婆讲的“杀猪经验一席谈”。作家,尤其是中国的作家,好把自己的劳动说得像补天一样神圣而法力无边。又是“修身齐家”,又是“治国平天下”,又是“为天地立心,为生民立命,为往圣继绝学,为万世开太平”——实际上,几千年来有数以万计的作家“为万世开太平”而“万世”总不“太平”这个事实,从根本上验证了这种说法不过是痴人说梦——普度众生当然是好事,但我觉得如果一时普度不完,不妨先从公共车上给人让座做起。而且根据我20年的乘车经验,公共车上给人让座比普度众生要难。改造别人的灵魂当然高尚,但如果一时改造不好,那么不妨先自己不要随地大小便。实话说,我在城市生活已经十有余年,要完全做到这一点我感觉也很不简单。与东方文化的玄虛、飘渺和大而无当相较,我更喜欢西方文化中那种重实证、重逻辑、重理性的好传统,如果说我的写作还有一点可取之处,我想,主要是得益于他们中一些优秀思想家的启蒙。

说到启蒙,我还想多说两句。我不知道别人需不需要启蒙,我只知道我自己是需要的。不仅需要,而且我认为中国自晚清以来,有太多的人给我们进行“政治启蒙”、“文化启蒙”,而鲜有人跳出政治、文化的怪圈向我们进行“生命启蒙”。也就是很少有人站在终极的立场上告诉我们,人是什么?人应当怎样活着?人能做什么,不能做什么?人应当怎样对待他的同类以及其他生命?最近看一本谈论美国宪政文化的书,里面讲到了当今美国黑人女诗人玛雅·安吉鲁的几个疑问:人是不是需要解放自己?人是不是需要解放别人?人能不能够不解放別人只解放自己?人能不能不解放自己只解放别人?我想,这些问句里隐藏着我写作的全部痛苦和难度。

近年来,关于人为什么要写作,也就是写作的意义开始成为一个问题被知识界反复谈论。从某种意义上讲这是一个进步,至少说明人们对过去某些钦定的说法(例如文艺为工农兵服务)有了自己的怀疑。但正如大家预料的,这个问题没有标准答案,而且很难回答,就像问一个农民“为什么要种地”,工人“为什么要做工”,职业杀手“为什么要杀人’一样,常常使人感到莫名惊诧。一般来说,我不愿意回答这些玄而又玄而且永远没有对错的问题,但如果有人要问,我倒愿意从反面回答。也就是,不写作有什么意义?如果不写作也没有意义,或者说在没有人能证明不写作的意义比写作的意义更大之前,我就只能写作。这样想你就会心平气和,这样想你就会宠辱皆忘。因为不但写不能怎么样,而且不写也不能怎么样;不但写好不能怎么样,而且写不好也不能怎么样。实际上。我非常欣赏《旧约》里的一段话:“流泪撒种的,必欢呼收割。那带种流泪出去的。必要欢欢乐乐地带禾捆回来。”“流泪出去”说明他对自然,对造物,对“撒种”这种劳动的谦卑和敬畏;“欢呼收割”说明了他对自己劳动结果的期待;而“带种流泪出去的,必要欢欢乐乐地带禾捆回来”,则是上帝对这种劳动的赐福。我的意思是说,如果哪位读者不幸遇到了此书,也就是碰到了我撒种后得来的“禾捆”,那么就出于对一个劳动者的尊重,顺手翻一翻,如果翻完以后发现全无兴趣,那么就扔掉,省下钱过日子吧。

最后我要感谢我的朋友摩罗拨冗赐序,他曾为此书的出版费过心思。

依照惯例,结尾处我还应当说几句诸如“由于时间仓促,不当之处在所难免”的话,但我觉得一个以写作为业的人,时间仓促到没有时间写作,那就是自画招供,表明自己“不务正业”,因而就把这方便的借口留给别人吧。也就是说,如果书中有不当之处,不在于本人时间仓促,全因为能力低下。特此告白,是为后记。

狄乌

2002年12月7日草于废都长安

书评(媒体评论)

从我们置身于一个浮躁的商业时代来讲,淡泊明志,甘于寂寂书斋的杂文作者自然更难得。这方面青年作家狄马等人是值得敬佩的。

——鄢烈山(杂文家)

狄马的作品勇于挑战权威,抗拒时流,是血性文章却不失清明理性,很可读。

——林贤治(作家、学者)

狄马不只是一个写出了精彩文章的作家,而且是一个有所发现的思想者。用饱含感情的、富于感染力的文笔将自己的思想发现表达出来,既能满足读者激发思想的需要,又能满足读者情感认同和审美愉悅的需要。

——摩罗(作家、学者)

狄马的杂文显示他对概念和逻辑的高度敏感。逻辑使人清晰,使人决绝,使人成为认死理的高级“王木犊”,狄马的文章给人无法怀疑的判断感,冷静坚定。

——刘洪波(杂文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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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6 23:32: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