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为“刑事法学博士文库”中的一本。全书致力于探讨刑法的调整对象,希图给立法者和司法者都能确定一个是否动用刑罚的标准,使民众的人权得以保障。
全书共分两部分,上篇为刑法调整对象的确立,下篇为确立刑法调整对象的意义。
刑法没有自己独立的调整对象是整个刑法学界和法理学界所共同的主张,这种观点是由于法学界没有能够准确找到刑法的调整对象而不得不被迫接受的结论。然而,如果刑法没有自己独立的调整对象的话,就意味着什么是刑法的调整范围,哪些行为应当认定为犯罪都将是无法完全掌握的,都只能寄托于立法者的天马行空的认定和司法者的随心所欲的判断。但是,面对刑罚这种以剥夺公民做人最起码资格为特征的残酷的法律制裁,却没有任何标准告诉我们什么时候可以动用刑罚,只能寄希望于虚无缥缈的立法者能够秉承上帝的旨意——“坚持正义”,只能要求高高在上的司法者能够良心发现——“司法公正”,这是一个多么恐怖的事情啊!在现代以保障公民基本人权至上,限制立法者和司法者权力的观念深入人心的时代,再顽固地坚持刑法没有自己独立的调整对象必然是一个无法被接受的结论。因此,本文致力于探讨刑法的调整对象,希图给立法者和司法者都能确定一个是否动用刑罚的标准,使民众的人权得以保障,社会正义得以伸张,这才是真正的法治社会所建立的目标。
总序/1
内容摘要/1
上篇 刑法调整对象的确立
序言/3
第一章 刑法调整对象的现有理论综述/43
第二章 刑法调整对象确立的基础——对人权的分析/55
第一节 对人性的分析/55
一、人性的观点综述/55
二、人性的界定/63
三、人性对法律的影响/69
第二节 对人权的分析/70
一、人权的观点综述/70
二、人权的概念与内容/72
三、现代法治社会是以保障人权为核心/81
四、结论/84
第三章 刑法调整对象的确立/87
第一节 刑法的表面特征分析/87
一、刑法与其他部门法的外在特征的不同/88
二、对刑罚的分析/94
第二节 刑法调整对象的分析/96
一、犯罪人的犯罪行为后果分析/97
二、犯罪行为对社会秩序的破坏的分析/100
三、刑法的调整对象的判断标准/105
下篇 确立刑法调整对象的意义
第四章 刑法不得已原则是刑法的根本原则/118
第一节 刑法不得己原则/119
一、刑法不得己原则的含义/119
二、刑法必要性原则的历史渊源/121
三、刑法不得已原则的作用/127
第二节 罪刑法定原则与刑法不得已原则的关系/132
一、罪刑法定原则的缺陷/132
二、罪刑法定原则的重新定位/143
第五章 犯罪的概念与犯罪的本质的界定/144
第一节 犯罪的概念观点综述/145
一、犯罪的形式概念/145
二、犯罪的实质概念/150
三、综合的犯罪概念/159
第二节 犯罪的概念和犯罪本质重新界定/163
一、社会危害性/165
二、刑事违法性/177
三、应受刑罚处罚性/180
四、结论/185
第六章 刑罚的目的/186
第一节 现有刑罚目的学说的述评/187
一、报应论/188
二、功利论/203
三、折中论/222
第二节 刑罚目的的确定/227
一、对刑罚目的分析的基础/227
二、对社会成员减少犯罪可能性的分析/231
三、刑罚的目的是以“一般预防”为中心来最大限度地保护全体公民的基本人权/237
主要参考书目/240
后记/2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