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是一篇以定罪为视角探讨犯罪构成的专论。本书认为,犯罪构成无非是由若干条件结合而成的犯罪标准系统。但对于犯罪标准,可以从立法与司法两个刑法实践的基本方面去考察,由此区分为设罪标准与定罪标准。从司法的主要任务来看,又有定罪标准与量刑标准之分。本书主要讨论作为定罪标准的犯罪构成,它与设罪标准和量刑标准相比,有着不同的特点。着眼于这些特点,本书在中外比较的基础上,对我国定罪标准的系统模式(简称定罪模式)进行了探讨,提出了应然模式的具体方案并对其构成要件一一解析。本书还从价值取向和操作层面对犯罪构成的应用提出了见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