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枫,十九岁,大二学生。从十二岁起,文学圆梦就成了她生命的一部份,也是最重要的一部份。本书是蓝枫的第一部中短篇小说集,也是蓝枫向广大陌生读者,出示自己文笔,敞开心扉的第一次展品。翻开这本书,能够捕捉到一种比墨香更浓郁的气息,活跳,爽脆,缠绵,而又劲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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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名 | 还是会寂寞--青春物语 |
分类 | 文学艺术-文学-中国文学 |
作者 | 蓝枫 |
出版社 | 群众出版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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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 | 编辑推荐 蓝枫,十九岁,大二学生。从十二岁起,文学圆梦就成了她生命的一部份,也是最重要的一部份。本书是蓝枫的第一部中短篇小说集,也是蓝枫向广大陌生读者,出示自己文笔,敞开心扉的第一次展品。翻开这本书,能够捕捉到一种比墨香更浓郁的气息,活跳,爽脆,缠绵,而又劲力。 内容推荐 莫惜琳自上次分手后就一直单身,寂寞的一个人生活。可是,老同学曹瑞的出现让她有了陪伴。她的心境有了怎样的变化?曹瑞和莫惜琳会有什么样的结局?曹瑞和莫惜琳会走向幸福爱情的终点吗?让我们拭目以待吧! 目录 代序 寂寞书房冷 还是会寂寞 挽歌 星城之觞 一 薛恒,我们的结局终究逃不过凄凉 二 林默然,谢谢你在我生命里留下痕迹 三 白减,遇见爱情,原来只缺时间 四 穆可怡,“朋友”两个字必须用~生来阐释 五 秦星竹,原来你一直是个排斥幸福的坏小孩 我有我的young 仰望西藏 一 茫崖说 二 玛沁说 三 血色弥漫 四 茶卡说 五 格尔木说 六 我爱西藏 追忆似水年华看未来花开花落 一 突然就想你 二 怎知突然就重逢 三 蓦然回头遇见爱 四 泪是幸福味 五 追忆似水年华 六 看未来花开花落 后记 试读章节 一个人坐着,不知道该做什么。 无语地坐着。 再过几秒,手机要定时关机了吧!又过了一年,马上就是2006年的元旦了,马上。 又是一个人来进行新年的倒计时。 透过窗口望出去,盛世广场已经开始燃放烟火,寒风里依稀传来:十、九、八、七、六、五、四、三、二、一。 她还没来得及出声,仪式已经完毕。 她笑了笑,打开电脑。 又是一个寂寞的夜晚。 预期的几个头像都没有闪亮。他们都该陪着恋人开心过节去了吧!唉!连个说话的人都没找到。 莫惜琳,元旦快乐。 伴随着窗口抖动后的招呼吓了她一跳。 是谁?还能那么准确地叫出自己的名字? 想念的烟火?这样的名字让她感觉有点怪。 犹豫了一下,最后她还是回了。这个时候还泡在网上的人,是需要被祝福的吧! 寂寞会唱歌:元旦快乐。 想念的烟火:知道我是谁吗? 寂寞会唱歌:不知道。我们认识吗? 想念的烟火:是我,曹瑞。忘了吗? 寂寞会唱歌:啊?是你。 想念的烟火:嗯。过得还好吗? 寂寞会唱歌:一般。你呢? 想念的烟火:比你差一点吧!刚刚失恋,圣诞节后。 一直聊到两点,她累了,就先说了再见。知道他失恋是因为性格不合。他那么喜欢耍浪漫的人,也会和人性格不合?那样的好好先生不是应该什么都可以容忍的吗? 他也有问到最近的状况,比如,是不是有男朋友了啊?怎么会在这个时候上网啊?实在没什么兴趣回答,就不了了之了。 躺在床上,想起前一段恋情好像已经过去快两年了。算是对爱情失去兴趣了吧!也不是没有追求者,但都没有想过要找个伴。也许是想让自己婷好享受一下寂寞时光。 曹瑞?这个名字其实也不是那么陌生的。那个时候,应该还要加上柳柔、秦翔英。四个人,好像有很美丽的回忆。细节记不清楚了,却是闹剧收场。 大学毕业,四个人聚餐。柔柔和曹瑞分手,她和阿翔也say byebye。可笑的是,本来应该到死不相往来的她和秦翔英,依旧是朋友,有空会一起小聚。至于柔柔,那是更不用说的,活到现在,也就这一个算得上闺密级的朋友了。可就是这个曹瑞,却突然没有了音讯,一点都没有。只是听说和柔柔她们还是有一点联系的。 突然,就有了联系。突然,在这个时候有了联系。究竟是什么意思? 这就是她临睡前思考的问题。最后,她在疑问里睡着了。 隔天早上醒来,接到柔柔的电话。 “惜惜,元旦快乐!” “谢谢。你也一样。” “昨晚,也一个人吗?”电话那头,女孩犹豫着问道。 “是啊!都好像习惯了。”她浅笑了,回答。 “惜惜,别这样啊!除夕也要一个人过吗?也是时候找个人陪伴了啊!” “不用了。你们好就好,我无所谓的。”听见好友担忧的语气,心头也泛起点点幸福的感觉。这样,真好! “不要这样,好不好?要不,今天叫上阿翔,我们聚聚吧!” “真的不用了。你们好好玩吧!陪他比较重要啊!我知道的。要开开心心的哦!”在等到答复之前,她选择先挂。她知道,她不拒绝,柔柔会不放心,会来看她。而那个占有欲极强的男孩子会吃醋的。这样,对柔柔不好。柔柔夹在中间,会很难过。只要知道柔柔会想她,关心她,就够了。 可是,这一天,该怎么过呢? 突然,电话响起来了。 “喂?是谁?”陌生的号码。 “是我,曹瑞。” “啊?你怎么会有我的电话?”惊讶。 “哦。好久以前柔柔就给我了,只是一直没和你联系啊!怎么样?今天有计划吗?要是没有的话,一起吃个饭吧?”很平常的语气,听不出目的。 要去吗?一个很久以前的好友的男朋友。不是。他们还有另一层关系,就是七年的同学。好像,柔柔和他是因她而认识的。 “那好吧!时间?地点?” “你把你的住址给我,我来接你。” 没有防备的报上地址,几秒后才明白自己做了什么。像个傻瓜。呵呵!也没什么吧!是以前的朋友。是朋友吗?是同学。 半个小时后,曹瑞来了。 开门的瞬间,思绪定格了。记忆里的曹瑞,好像不是这个样子的啊? “怎么了?不请我进去?”那张笑脸,很好看很好看。 “哦。你有点变了。”侧身让出道来,她听见自己说。 “是吗?变帅了吗?哈哈!”他很不拘束地找到沙发坐下。 “是的,差点没认出来。以前好像没现在这么黑的,也好像长高了一点,爱笑了。嗯,还有……反正就是,很不一样了。”她努力去回想,却发现很多东西不经意间被自己忘记了。所以,他并不是很重要的人吧? “啊?我说莫惜琳,你没搞错吧?我应该更白一点了吧!这么大岁数了,也不大会长高了吧?还有,我以前就一直很爱笑的啊!你失忆了吗?这些都可以忘记?也只不过,三年没见而已啊!”男孩惊愣的声音刺激到了耳膜,是他说的那样吗? “哦?我好像是真的忘记了。对不起啊!”有点愧疚了,七年的同学,怎么连这么明显的特征都没记清楚呢? “算了,我也不在意了。你以后记得就好。对了,其实,今天找你,是想请你帮个忙的……想了好久,也没想到有谁可以帮,幸好昨晚有碰到你。你今天有时间吧?”男孩脸上露出难得的踟蹰,说话也有点结巴。 “有事?不是答应你吃饭了吗?我今天放假,没事。” “真的?我昨晚有和你提过的,我女朋友结婚了,新郎不是我。嗯……就是今天。发了请帖给我。我想不去,又嫌小家子气。去呢,一个人又不好意思……” “所以,想请我去演一场戏,假装你的女朋友?”她忍不住开口打断了他的话,免得他一直扭捏。 “呵呵!就知道和你说话一点都不费劲。你太聪明了嘛!那个,可以吗?” “好吧。你等一下,我换件衣服。去参加婚礼,要隆重一点。”她起身,向卧室走去。原本以为只是和旧识吃顿饭,穿着就很随便了。 “嗯。”男孩坐在原地,环顾了房间,“不错啊,莫惜琳!你混得很不错嘛!你还是那么喜欢蓝色啊!很忧郁的颜色!连客厅都是这样的色调啊!真的很难得啊!认识你这么多年了,你就能喜欢一些东西一直一直,佩服啊!” “啊?”换衣服的她模糊地应了一声,才想起进来时没关门。他应该不会闯进来吧!印象中的曹瑞不是那么鲁莽的人。有件事情她应该没有记错,曹瑞的确是她七年的同学。 “喂,我说,莫惜琳!你真的是单身吗?你这样的女孩,怎么会没人追啊?很怀疑哦!” 穿好衣服回头,就听见门口传来这样的声音。他闯了进来! 怎么会?又记错了? “不好意思啊!我忘了你在换衣服。不过还好,我什么也没来得及看见。呵呵!”他那么纯真的笑靥,实在是不好去责怪啊! “没事。我们走吧!”他应该和自己同龄吧?那就是25了!怎么还和孩子一样呢?他的女朋友就是受不了这个而选择别人的吗?从外表上看,又是那么优秀那么显眼的人。 婚礼很无聊。只从新娘的眼睛看见了惊讶,是因为她。她看得出来。 回来的路上,曹瑞很高兴。“你知道吗,莫惜琳?她肯定想不到,才不到几天啊!我就可以找到这么优秀的女朋友。我敢说啊,在那场婚礼上,就我们俩,比新娘新郎还耀眼。” “是啊!恶气除掉了吗,小孩?”看到那样的笑脸,心情也变好了。至少,不会寂寞了。 “小孩?我说莫惜琳,你也会开玩笑吗?呵呵!也好啦!我听说,你好些时候没出来玩过了,怎么?搞自闭吗?” “没有。只是懒得动。”那个敏感的问题,不想提了。她一句话带过。 “啊?骗三岁小孩呢!算了。你不说就不说。对了,想听什么歌啊?我放歌给你听。” “好。” 他随手放了CD。是古筝乐曲。 “你?”惊讶地偏头去看他,看进他笑意的眼眸里。 “怎么?没想到?我知道你喜欢听这种东西的。不是吗?不要告诉我我记错了哦!” “你没记错。是我没想到。” “呵呵!我这朋友够了解你吧?不用太感激,我懂的。哈哈!对了,感谢你帮我出了口恶气。晚上请你吃饭。对了,你习惯晚餐不吃饭的。呵呵,我没忘的。那,你说,去吃什么好呢?” …… P2-5 序言 寂寞书房冷 蓝枫把一叠书稿丢在我的写字台上。沉叠而厚重,像块砖头,但页页却是堆得满满的方块字。说实话,我很讶异。讶异的不是这块砖头,而是这种时候,竟还有人胆大包天,做文学梦,选择文学创作之路!现在“这种”时候是什么时候?是炒次股票,买张彩票,一个晚上就会成为百万富翁!而文学那条路,孤苦凄寒,穷愁困顿,即使碰上了能发表,稿费少得可怜,几十几百的,只能清茶淡饭,穿降价T恤衫。因此许多文学界的志士仁人,夜不能寐,担心在市场经济大潮与文学发展的风云变幻中,甘心走寂寞文学之路的人会越来越少,文学后继乏人啊。 蓝枫,十九岁,大二学生。从十二岁起,文学圆梦就成了她生命的一部份,也是最重要的一部份,她说。望着这个执著又倔强的妮子,我突然想起一句古训:人各有志。其实,人生就是一壶酒,有人醉于炙手可热的权势,有人醉于日进斗量的商贾,有人醉于寂静的科研,有人醉于落寞的文学,正如蓝枫自己所说,“我的青春我做主”。于是,这个世界就热闹了,光怪陆离,五光十色。蓝枫辈的追求与圆梦,使杞人忧天式的文学界,大放宽心:莫愁前路无知己,江湖河海自有逐浪弄潮人。 来谈蓝枫的作品。《还是会寂寞》是蓝枫第一部中短篇小说集,也是蓝枫向广大陌生读者,出示自己文笔,敞开心扉的第一次展品。翻开这本刚刚从打字机出来的文字,我避开扑鼻的墨香,捕捉到了另一种比墨香更浓郁的气息,活跳,爽脆,缠绵,而又劲力。这是蓝枫自己的语言,与她年纪相当的无比青春活力的语言。她说过,她很喜悦武侠大家古龙的语言和故事。这就是说,任何作家的语言除了自己的个性,还流淌着前辈或同辈语言的酒精因子。语言是作品的媒介。好的令人神驰的语言,最容易把读者推入你设的陷阱(故事)。 写我最熟悉、洞察入微的人和事,是许多成名作家开笔的第一声。所以许多作家开宗明义地说,他写的第一篇,就是他的母亲或姐妹。这是成功的诀窍,初战必胜的喜炮。蓝枫亦然。十九岁年纪,现在还被关在学校笼子里,她熟悉的当然只能是家庭、学校、家人、同学、老师、朋友和狭窄的社会面,于是在她的笔下,由这些人组构成了一幅幅动人与深思的画面,笔力向友情与爱情倾斜。 乍一读到魔力无穷的“爱情”二字,我倏忽变色。有人说,爱情是永恒的主题,我说是一条美女毒蛇。千古文章事,最多赋予爱。男女之间的情爱,被今古文人写秃了千山竹,磨穿了万条砚,要出新,使君入瓮,谈何容易!然而我又想,这生活是她最熟悉的呀,是她这般年纪向往和追求的猎物,是生活美丽的盛装。不如此,人生倒要遗憾千古了。从爱情的混沌,到清晰,到追求,到结合,正是她这种年月的驰骋,从爱的蒙胧、成熟与深思,也就是幼稚可笑,到失眠,到痛苦,甚至到生命匆忙结束的文学描画的最佳时期。看来蓝枫的选择是有道理的。 然而这个小妮子的选择,除了胆气之外,她有何独特的不同凡响的感性与理性呢?通读之下,我无比喟叹曰,善哉,斯文有佳可取也。 《还是会寂寞》里,莫惜琳是一个独特的女性——一个寂寞得让人无比怜惜、痛爱与不可理喻的独特姑娘。似乎天不惜玉,她一生降这个世界,上苍就把寂寞降临到她的头上。五岁时,母亲就跟人跑了,父亲的情感也全抛在继母身上,她只能在寂寞中长大,快乐成了她最难得的奢侈品。大学毕业后,成了一名不错的服装设计师,人也很漂亮,在这小城里,当然成了男性青年的首选。她也有过几次“心动”,但是尽管她能为别的姑娘设计剪裁得尺寸恰当、舒适美丽的服装,但她总不能为自己寻到一种剪裁得当,尺寸合身,称心如意的爱情。同学朋友们,说她得了自闭症,劝她去看心理医生。然而,谁能懂得理解这位女设计师,对于那个要与自己终身厮守的“他”,有着严格近乎苛刻的尺码啊。其实我看,她的寂寞与其说来自童年,不如说来自进入青春时代在爱情上的寻寻觅觅中的彷徨、失望和灰心。后来到底拗不过世俗,但我仿佛看到了她红头巾里晶莹的泪水,听到了她内心着力的嘶喊:还是会寂寞! “拣尽寒枝不肯栖,寂寞沙洲冷。”我脑中突然曝出苏东坡“卜算子”中的哀婉词句。这是东坡居士写照自己在政治上失意的孤独和寂寞,同样,我认为也是对莫惜琳这位女设计师在爱情上的最好写照。蓝枫的成功之处,在于拓深女主人公的内心世界,不一般,写成“这一个”。 如果说在《还是会寂寞》里,只是情爱中的孤苦、幽怨与寂寞,那么到了《挽歌》中,情爱就演变成了无形的利刃和仇杀,剑影刀光,轰轰烈烈。十六岁就成了第一流杀手而且“长得不错的”的晚,接了一个一千万美金的仇杀任务,对象是双目失明名叫李奕格的男人,但此人非等闲之辈,是一个“目光”比眼尖目明更锐利的“黑老大”,一流中的一流高手,更怪异的是晚的委托人,竟是该男子的未婚妻。于是,在这二人之间开展了一场惊心动魄的较量。男女之间的情爱是生活的重要组成部份,也是美满幸福的源泉。同时,千万别忘记,它是一把无形的剑,能置人于痛苦深渊与死亡的利刃!有时比有形的杀人工具更能快、狠、准。聪明的不愧为一流中的一流高手李奕格,巧妙地利用了这个反仇杀利器。但他遇到了她。作为杀手,她很懂得并且努力预防和避免着这种利器。这场格斗中,没有和谐的畅想曲,只有鲜血淋淋的悲惨,两人之中,有一人必须告别这个世界。最后,李奕格真要坠入情网时,比他率先坠入情网的杀手晚,以自杀殉情,告别刚刚附身的爱情,并把自己的眼睛献给了她爱的格,使他重见光明。这是一曲真爱的挽歌,作者在独出心裁的构思下,为读者唱出了对于爱的力量、爱的真谛的赞歌。 在蓝枫这个中短篇小说集子中,还有许多玩味可读的篇章,我就不必唠叨了,读者自有火眼金睛。同许多初登文坛的作者一样,蓝枫自有许多不足之处,如有的篇章人物性格、故事情节,似有重复之感,静态的描写,心理叙述过多过密。对于“杀手”和“黑社会”这种罪恶的职业和组织,鄙视和鞭挞似乎欠缺。不要重复自己,也不要重复别人,要相信读者,让读者在你鲜活的人物和生动的故事情节中,去审美,去领略人生。 在结束本文之刹那,我又想到我赋予本文的标题,“寂寞书房冷”。这是我从东坡居士的著名词曲中演化过来的句子,但辞意不在情爱场中,而是在作家的书房里了。现在有些作家,患了一种浮躁症,匆忙写书,躁急出名。一举成名天下知。成名之后,急于参加演讲会,发布会,座谈会,甚至拿起金剪剪彩,着眼于荧屏亮相,名利双收。于是,他(她)的书房,变成会客室,采访间,人声鼎沸,镁光闪闪,好一派非凡热闹景象。至于正规的写作,那就去他的吧!这是不能出好书出名著的劣根。文学要出大家名家,出名著经典,历史无数次地证明,唯一的秘诀与道路,就是要耐得住寂寞。十年磨一剑,十二次披删,这期间何等的枯寂!没有出版商光顾,记者莅临,镁光灯闪亮,寂寞书房冷啊。听说蓝枫这妮子,是个最能耐住寂寞的人,她十三岁就在武汉一家报纸发表了文章,得了奖,没有告诉家里,直到后来报社发给她记者证,要四十块钱工本费,向父母讨取,父母才知道家里出了一个小作家。是这样子啊,妮子,不要张扬,耐住寂寞,即使有朝一日,名扬四海,还是要耐住寂寞呀。藏锦于心,立志于腑,寂寞书房冷,但留给文学历史的,不怕不是一片热烈! 是为序。 萧育轩 2009年2月5日凌晨 于三草书屋 后记 把第一本小说集《还是会寂寞》置诸同辈和长辈读者的当儿,我心里被四个大字挤满:诚惶诚恐。说真格的,初写小说之时,我并没想过,有一天会结集成书,让读者检校文字,验明“文身”。唉,有什么办法呢?到了现在,只有搬出祖宗那句老话:丑媳妇总要见公婆!不过,听说公婆的审美观也已与时俱进,让我宽心不少。 这里的小说并非一年两年完成,断续记录着我的青春时光。其实,我喜欢编故事,却不喜讲故事。所以,当很多朋友问我,是不是在写自己的故事时,我只是一笑而过 很多人问我为什么喜欢写小说。也有很多人说,没想到我这样的人居然会喜欢写小说。现在流行术语里有一个词叫“宅女”,我觉得很适合自己。基本上,我是个很人来疯的人,一点也不情感细腻。但进入了文字世界后,才发现整个灵魂会历经洗礼。我喜欢看小说,速度也很快。心情不好的时候,端着一本书,塞上耳麦,安静地享受。心情不错的时候,也会偶尔坐下来,看一本好书,沉淀一下心境。我一直觉得,能够安静看书是很美好的事情——闻闻书页的清香,沉淀一下浮躁的心情。 似乎我还有感谢的话要说,虽然未免俗套,但前辈诸贤说过,不懂感恩的人,是对生活的背叛。我最先要感谢的,是我开始写作时身边的好友。就是因为他们的鼓励和帮助,我才能坚持下来,一路走到如今。我也要感谢我的父母。我从来不是一个孝顺的孩子。反之,为了我的成长,他们顺了我许多。为了这本书,他们到处为我延师请益,奔波劳碌。可怜天下父母心!这是一句最普通的话语,却是我和着热泪的内心的呼喊。当然能有这本书,自然少不了众多名师的指导与帮助。萧育轩老师的序言和披阅,寄托了一个长者的厚望。本书的责编晓潇所洒心血,也让我无限感怀。 最后,希望我的读者会喜欢我的文字,希望我的文字能给大家带来快乐和享受。正如萧老所说,寂寞书房冷!我相信,我是一个耐得住寂寞的人。耐住寂寞,是为了明天带给大家更大快乐。 蓝枫 2009年2月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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