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专论西方公民伦理。书本主要对“公民”、“公民社会”、“公民伦理”、“公民伦理观”、“正义”、“自然法”、“公民权利”|“交往理性”等基本概念进行了细致的梳理和辨析,从古希腊的柏拉图、亚里士多德、古罗马的西塞罗,到近代的霍布斯、洛克、卢梭、康德、密尔、黑格尔以及现代的马克思,直至当代的罗尔斯、哈贝马斯等等,展示了一幅关于公民概念及其伦理生活的观念史的演进图景。
本书对西方公民伦理概念作从古至今的辨析考证,从古希腊的柏拉图、亚里士多德、古罗马的西塞罗,到近代的霍布斯、洛克、卢梭、康德、密尔、黑格尔以及现代的马克思,直至当代的罗尔斯、哈贝马斯等等,展示了一幅关于公民概念及其伦理生活的观念史的演进图景。
公民社会与公民伦理——《公民伦理观的历史源流》序
公民伦理观念的历史溯源——《公民伦理观的历史源流》序
导论
第一部分公民、公民伦理与公民伦理观
第一章 公民:个人权利与义务相匹配的主体性存在
一、“公民”概念的考察与历史演变
二、公民的内涵及蕴义
三、公民与公民自由
四、公民与公民社会
第二章 公民伦理:公民基于公共性交往的生活规范
一、公民伦理的引出——公共性交往
二、公民伦理的概念及确立
三、公民伦理的本质特性
四、公民伦理的其他特性
第三章 公民伦理观:公民与公民伦理的综合观念系统
一、公民伦理观的形式与内涵
二、公民伦理观与公民、公民伦理的内在关系
三、公民伦理观的历史性维度
四、一个发育的公民社会的公民伦理观
第二部分 公民、城邦与正义——古希腊时代的公民伦理观
第四章 理想国的德性与正义:柏拉图的公民伦理观
一、理想国中的公民权利
二、从个人正义到城邦正义
三、公民德性的蕴义及形成
第五章 城邦公民的至善:亚里士多德的公民伦理观
一、城邦共同体与人的本性
二、公民的含义及其美德
三、自愿交往与善治
第三部分 自然法与公民契约——自然法传统下的公民伦理观
第六章 公民平等的自然法:西塞罗的公民伦理观
一、自然法与最高理性
二、世界帝国下的公民理念--
三、人类自然平等论
第七章 利已趋向下的臣民自由:霍布斯的公民伦理观
一、利己主义人性论与自然状态
二、社会秩序与自然法理论
三、臣民自由与公共权力
第八章 自然状态的公民自由:洛克的公民伦理观
一、自然法蕴含中的公民概念
二、宽容与权利原则
三、公民自由与有限政府
第九章 社会契约的公民约定:卢梭的公民伦理观
一、人生而自由与平等
二、主权与公意
三、共同体的基本正义
第四部分 公民、国家权力与公民社会——古典哲学与后古典哲学时期的公民伦理观
第十章 世界公民状态:康德的公民伦理观
一、启蒙与历史理性
二、道德形而上学中的责任
三、人与有限的理性存在者
四、世界公民理念与永久和平
第十一章 个性自由下的权利:密尔的公民伦理观
一、自由的概念与价值
二、思想与言论自由
三、自由的界限与社会权威
四、个性自由与个人权利
第十二章 国家理念宰制下的公民:黑格尔的公民伦理观
一、意志自由与普遍性
二、抽象法与作为人权的自由
三、道德与伦理的分疏
四、市民社会与国家理念宰制下的公民
第十三章 社会联合体的自由人:马克思的公民伦理观
一、人的个性与人的需要
二、平等与民主
三、自由的联合
四、社会主义与人道主义
第五部分 公共性与公共领域——当代西方社会公民伦理观的发展
第十四章 公民价值的正义论:罗尔斯的公民伦理观
一、公民交往与公共理性
二、道德个人主义与平等的自由
三、重叠共识与交往共同体
四、万民法与公平的正义
第十五章 社会交互行为中的公共性:哈贝马斯的公民伦理观
一、私人自主与公共自主
二、公共领域与公众
三、公共性与民主的商谈伦理
四、多元主义与交往行为理论
结语:公民伦理观的历史脉络
参考文献
后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