饶雪漫、沧月联袂力荐!冥灵华丽转型之作,跨足青春文学,楚惜力倾情作序!
每个女人都有一段最隐晦的暗恋情愫,他是每个女人都想得到的“蔷薇少年”!
都市少女黎子,是个外表大大咧咧,但心绪优柔的女生。自幼父母双亡,由舅舅抚养成人。和邻家二子艾兴青梅竹马,因此黎子暗恋艾兴多年。全文通过黎子的暗恋慢慢展开情节,描绘出一幅以上海为背景的都市绘卷,也通过黎子的经历,一一引出文中形形色色的都市男性形像。全文有最时尚的个性与装扮,最潮流的人物造型,繁华纷乱的夜上海生活,纠葛缠绵的少年情事……
男主角是天性叛逆,高中后辍学离家的艾兴,为了生存,混迹于夜总会与酒吧等场所,甚至为了金钱牺牲过自己的色相。为了更好的生活,最后选择了平面模特的职业,期望通过各种传媒的选秀活动,而一跃成名。艾兴,面容绝美,个性阴柔和内向,是许多女人迷恋的男生版“芭比娃娃”,他让人又爱又恨,捉摸不定,也成为女主角黎子一生的不解情缘和伤痛。
他时尚前卫,个性昭然,他总是飘忽不定,从不专属于任何一个人。
他那朦胧忧郁的眼神就像这座都市一样,让人捉摸不定,他像每一个暗恋故事中的迷梦,蔷薇色的面颊,泛着琥珀光芒。
他浪漫时尚,充满激情;他造型百变,绝色美男,让人一见倾心。
他大男子主义,说一不二,不喜欢和女人争辩,是个纯粹的男人;但有时他又不那么纯粹,天真纯净,带点孩子气,会撒娇,会耍无赖和玩小性子。他让人哭笑不 得,让人为之着迷和沉湎,像一种毒,慢慢侵蚀你的心。
曾经无疑继续生活,他想过自杀:为了一段情,他也尝试放弃他最心爱的事业。他将一切伤痛都隐藏在心里,笑容从未变过,宛如什么都无所谓。他的明媚,就像太阳,没有人会留意到背面。
我受过多少次这样的委屈了,帮艾兴甩人会挨骂,艾兴被人甩也会挨骂,扯上艾兴对我来说就摊不上什么好事。结果搞得我的脾气越来越不好,艾兴说:“现在看见你就像看见魔鬼一样,后妈都没你这么狠。”
我说:“我要是你后妈,不等你长这么大早就掐死你了!”
他在沙发上打了个冷战,然后电话响了,一个名叫Eric的摄影师约艾兴下午见面,然后去他选中的地方拍些商业照片。有时艾兴冻感冒了,就会打电话给我,让我过去帮他煮姜汤,其实我也懒得煮,就会买现成的生姜水给他喝。
他埋怨说:“你怎么这么懒?”
我说:“难道我上辈子该你的?”
他说:“讲这种话就没意思了嘛!好兄弟,有今生,没来世的。乖啦,拿去热一热。”
我瞪了他一眼,没好气地直接把易拉罐放进微波炉里。结果他大呼小叫地从棉被里冲过来,抢出易拉罐大喊:“要死了,你说你和恐怖分子有什么区别?”然后一蹦一跳地又冲回棉被里哭丧着脸说:“算了,我还是喝冷的吧。”
接着抓了一把不知道治什么东西的药扔给我看,其中竟然夹着一包安全套,半晌他都没有察觉。我说:“你直接吃这个就好了。”
他“啊”了一声,把脸蒙进被子里,然后又钻出来说:“我害什么羞呢,你早就见怪不怪了哦。”
我眼睛瞪得老大,我说:“你像个粪!全世界每天都有人自杀,怎么就轮不到你呢!”
他看着我,愣了半天,委屈得像要马上哭出来一样。我赶紧找了两片药胡乱塞进他的嘴里,半个小时后,这个孩子乖乖地睡着了。
艾兴最被人喜闻乐道的绰号是少爷,一听就知道是那种娇生惯养,爱使唤人,内心还特别柔软脆弱,善感多情,体内阴阳之势各半的男人。艾兴曾经对这个称呼极其排斥,他说:“别这样叫我,好像我是那种很不好的人。”
熟悉他的人就会反问他:“难道你还是个很好的人吗?”
他就不好意思再说什么了。
艾兴有一段时间很喜欢争辩,那好像是每个人都会有的叛逆期。过了这个时段后,艾兴变得只会笑,简单来说就是皮厚了,不太介意别人是怎么看他的,甚至有点无耻。说不清楚这属于释怀,还是随和,或者是精神受了什么刺激,反正时间久了,慵懒和无赖就一起变成了他的气质。
喝一杯焦糖咖啡,可以坐半天之久,喝到提供无限续杯的咖啡厅想喊保安,想倒闭。
但是艾兴在没钱的日子里,就这样打发时光,什么也不干。银行一旦有款入账就全部取出来挥霍,一分也不存,像过完今天没有明天一样。那种无所谓的态度,让我很长一段时间都不想看见他,直到周优打电话给我,让我去找艾兴,害怕他会因为失恋而自杀。
他们的恋爱,断断续续谈了有四年之巨。合了又分,分了又合,听得我都想吐。但是最后一次在一起,艾兴却一直没有告诉我,这或许也是周优突然的电话会让我火冒三丈的原因。挂断电话届我心想,我有什么好气的呢?是我主动不想见艾兴,他和谁在约会又关我什么事呢?凭什么非得告诉我?
一边想一边往红墨水里加黑墨汁,等发现时全完了。
我肯定来不及在第二天交出画稿,索性换上衣服朝艾兴家赶去。
我知道自己完蛋了,我又失去一次涉足插画界的机会,甚至还得灰头土脸地跟人解释我为什么没能按时交稿。我再次被打回原形,在一家学校对面的小食铺里看店,整天和奶茶与潜艇堡打交道,唯一能接触绘画的机会,只是用彩水笔画出今日特卖与新品推荐。然后贴得满墙都是。
我没有翻身之日了,就像弟弟注定了常常要忍饥挨饿一样。
艾兴的心血来潮总是能把谁都害得人不像人,鬼不像鬼,他说好狗一身毛,好男一身膘。结果买了条苏牧,结果陪他一起掉肉,艾兴说这叫瘦而不柴,说我是肥而不腻,听得人咬牙切齿。
等我喂完弟弟再找到艾兴时,他的身边站着一个神智失常的中年男子,不时用脑袋在墙上“嗵嗵”撞着,嘴里流下一条口水。也就是在那晚,艾兴对我说出了:“人为什么要活得这么长,真是一点意思也没有。”。
他总是危言耸听,所以我根本没有往心里去。因为等到第二天他又可以壮志凌云的样子,好像全世界的光都打在他一个人身上。其实已经是凌晨两点了,我们在空荡荡的长街上走着,影子阴森森地投射在地上,气氛淡漠得有些异常。
他说:“好久不见了,没想到让你看见我这副样子。”
我说:“你这样子我还看得少吗?”
他干笑一声,忽然跑去路灯边呕吐。他的胃里除了酒,什么食物也没有,是那种偶尔糟蹋一下自己的人,就会下手很重。
有时我也尝试从艾兴的角度来看这个世界,我希望可以更多的理解一下他。但随着时间越来越长,艾兴愿意吐露的心事也越来越少,我曾经认为那是艾兴成熟了,可从他的表现来看又认为那是他没心没肺。我甚至不知道该怎么样来定义他比较好,于是我变得像很多人一样骂他犯贱。
我以为凭我和艾兴的十四年情谊足够了解他了,就像母亲觉得自己一定很了解自己的儿子一样满足。却忘了人是感情动物,会成长,会变化,会有自己的心事,未必全对谁讲。我偶尔醒悟到这些就很想控制我自己,但是面对艾兴的胡作非为,我又做不到放任不管。
之后,我们彼此都体会到这一点,于是我们不动声色地分开了好久好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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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时尚前卫,个性昭然,他总是飘乎不定,从不专属于任何一个人。
他那朦胧忧郁的眼神就像这座都市一样,让人捉摸不定;他像每一个暗恋故事中的迷梦,蔷薇色的面颊,泛着琥珀光芒。
他浪漫时尚,充满激情;他造型百变,绝色美男,让人一见倾心。
他大男子主义,说一不二,不喜欢和女人争辩,是个纯粹的男人;但有时他又不那么纯粹,天真纯净,带点孩子气,会撒娇,会耍无赖和玩小性子。他让人哭笑不得,让人为之着迷和沉湎,像一种毒,慢慢侵蚀你的心。
曾经无意继续生活,他想过自杀;为了一段感情,他也尝试放弃他最心爱的事业。他将一切伤痛都隐藏在心里,笑容从未变过,宛如什么都无所谓。他的明媚,就像太阳,没有人会留意到背面。
这就是冥灵创造的一个都市美男子,一种男性姿态,天生充满着征服力,却一样在慢慢得到又慢慢失去。
人生如流,问几人能笑着走到最后?犹是入了情关,听得进甜言蜜语,却熬不住种种艰辛,百转千回,总是在爱人的责难下渐渐失去前行的勇气。
若是人容易满足,情容易安抚,世上又会有几多怨侣?
情人间的细密龃龉,旁人最是难懂,而看这本书,听冥灵不徐不紧,娓娓道来一对都市恋人间的针头末脚,不过舒缓多情,亦有激烈难平。泡一杯咖啡,捧一卷书,花一个半晴不阴的下午,细细看来,仿佛就坐在那对情人身边,不小心听到了他们的情话,他们的合与分,爱与不果。都成了空气中淡淡的旧香,虽已散,还未淡。哪怕记不得他们的名字,也还记得他们的情事,到头来空留怅惘。忍不住恨这个写书的人安得什么心,不写大悲,不书大喜,偏要讲一则能将伤痛都勾出来的“药引子”,像重了风寒,疼在骨里,哭不出也乐不起,咬牙忍着,等时间来抹平。
这便是一个渗透在岁月里的故事,即便有天你老去、还能留有些许记忆的故事,满是言亦无人听的伤感,情爱的苦,早晚我们都会懂的。
好了,闲扯些其他,认识冥灵够久,这丫头极善伪装,99年底就开始在网上狂写一气,到如今却还有人在问她是男是女,文风跨越及操纵力之大可见一斑。我更羡慕她的快才疾笔,往往一天就能写完我这蜗牛一个月写的文章,且字宇惊艳,让人掩卷难忘。如果真的有三生之说,她大概是将上辈子的聪慧灵气都带了来,才能这般纵情挥洒,在文字的世界里恣意逍遥。
就像S.H.E.的歌中所唱:“朋友姐妹,都已不够来形容。”以家人之情来说,我倒期望她将来能少写一些这样的文章,故事连着人心,若是太伤太自苦,我倒宁愿她能开心一些,无忧无虑,更幸福,也愿所有看过与打算看此文的读者都能如此。
爱情的故事可以有很多种,千回百转千篇一律。但冥灵还是会让你读到不一样的东西,关于感动,关于爱,我们永远都觉得不够。
——饶雪漫
数年来,拜读过冥灵很多文章,发现我最喜欢的还是她的现代题材故事。特别是当她描写着自幼生长的城市时,那种精致、细腻、真实的生活味道和遥远的青涩惆怅交织在一起,就如拼图一样组合出介于虚幻和真实之间的故事。虚幻的是故事本身;而真实的,却是人的感情,读起来令人觉得内心有微微的刺痛和欢喜,就像是一场离歌一场梦。
——沧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