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西部山地的门头沟区,在唐末五代、辽代及金朝初年隶属玉河县,与辽代设置的宛平县并存。金代初年撤除玉河县并入宛平县,自此门头沟地区一直隶属宛平县治下。1928年,设置北平特别市,近京的门头沟镇、城子镇所属村落半属宛平、半属北平特别市管辖,其余部分隶属河北省宛平县,为河北省宛平县六区、七区、八区、九区,以及宛平一区的一部分。
1948—1952年,中共河北省宛平县政府设在大台地区桃园村,山外城镇部分属北京市16区,区政府在圈门窑神庙西院。1952年撤销河北省宛平县与北京市16区合并,并划入房山、良乡县部分地区、五里坨地区,设北京市京西矿区。
京西矿区政府辖有八区一镇:清水区、斋堂区、太子墓区、石门营区、大台区、金鸡台区、周口店区、河北区、门头沟镇。1958年辖界削减,改名门头沟区。千年古县宛平县最后被门头沟区所取代。
干军台、庄户村元宵节幡会与元朝本地道教信仰有关,所保留音乐是道教科仪产物。幡会自元明以来结合民间信仰持续举办,并继承延续到今天。幡会是一种民间自办,全体村民参与并寄托人们的美好愿望,用于联络乡谊的地域文化,是人们构建并持守的具有信仰理念和高度凝聚力的传统文化模式。
除旗幡外,幡会还包含多种古老艺术形式,如五虎棍、大鼓会、秧歌会等,而音乐演奏、唱诵的号佛、秧歌演唱等,需要自幼学习,逐渐掌握,家族中父子相传,自觉融入其中,为村民世代恪守传承。
幡会是地域性民间文化范式,历史内涵极为广阔丰富,是既往历史进程中乡村生活的记录与展现。明清时期,这一类民间文化活动在宛平山区村镇普遍存在盛行。
幡会是古老社祭风俗的存在和延续,最初社与会的概念,起自原始祭祀的社日,民间村社举办祭祀仪式迎神赛会,包括各种各样的演艺活动。
社日是民间举办的盛大狂欢节,是民众祈丰年、庆丰收的节日。
据史籍记载,祭土神者日社。《诗·小雅·甫田》云:“以我齐明,与我牺羊,以社以方。”祭土神之所,即谓社宫、社庙。《左传·昭公二十五年》记载:“自莒疆以西,请致干社。”即“二十五家为社”,或“方六里为社”。社神即土地神。社日有春、秋二祭之分,春社祈祷人寿年丰,秋社则报祀社神。
汉代以后,一般使用戊日,以立春后第五个戊日为社日。汉代以前,只有春社,汉以后始有春秋二社,社日适当春分、秋分前后。
历史上关于“社日”的诗赋甚多,唐代张籍《吴楚歌辞》有“今朝社日停针线”诗句。宋代诗人杨万里对社日有生动描写,其《观社》诗:“作社朝祠有足观,山农祈福更迎年。忽然箫鼓来何处?走煞儿童最可冷!豹面虎头时自顾,野讴市舞各争妍。王侯将相饶尊贵,不博渠农一响癫!”描述民众社日里吹箫击鼓,扮豹面虎头社戏,祈福迎年求丰收,村歌社舞的欢乐场面。
村社活动,指旧时农村祭祀社神的盛会。《旧唐书·司空图传》:“岁时村社雩祭祠祷,鼓舞会集,图必造之,与野老同席,曾无傲色。”
宋代陆游诗《过山西村》:“莫笑农家腊酒浑,丰年留客足鸡豚……箫鼓追随春社近,衣冠简朴古风存。”
元代关汉卿《单刀会》第四折:“我觑这单刀会似赛村社。”春社、村社都是社日村民尽情欢乐情景的记录。
春社、村社与北京旧日的庙会以及古幡会活动迎神祭祀的内涵是一脉相承的。元明清三代及至民国时期,这种民间风俗一直在延续,政权更迭,社会变迁并未触动乡村文化的基础与需求,这种恒定的文化模式始终在恪守传承。
伴随祭祀礼仪产生的社火被称为会,包含众多内容与形式。民间在社日迎神赛会,扮演杂戏、杂耍统称社火。被祭祀的社神是当地的土地神,可护佑人民,故予隆重祭祀。
佛教传入,“至梁而后大”“至唐而后固”,这种古老的社祭赛会神祗主角,在唐宋时期多被佛教节日移植而去,佛教节目——农历二月初八“行像”巡游法会,也可称为传统意义的庙会。P2-3
北京西山连绵奇峻的峰峦皆可入画,这里有最美的山水和村落屋宇,有勤劳智慧的人民,村镇间多有佛寺道观。历经唐末五代战乱之后,刀枪入库,马放南山,生息劳作于此的人民建设着家乡,创造并持守着悠久的文明与文化。辽金元明清历经千年,先属玉河县,后属宛平县,从乡村建设到文化风貌都堪称京城首善之区。劳作谋生以外,精神寄托就是宗教,宗教祭祀的歌舞音乐成为他们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劳者歌其事”“闻歌可生百感”“歌吹沸天”,每年正月十五、十六,干军台、庄户村举办古幡会,祭祀场景虔诚,庄严肃穆。虽寒冬肃杀,这里却是歌舞与旗幡温暖的汇聚。
幡会音乐起自金元时期道教科仪道场,是乡村民间保留的古老音乐原始形态,独特封闭的传承形式使它最具历史珍罕性,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其一,通过对幡会音乐三种门类的具体分析研究,如各自的乐器构成、乐曲曲牌名称,使它的三种古代音乐门类获得明确科学的划分。尤其是这三种幡会音乐尚能演奏,在录音资料基础上予以研究区分,使三种音乐门类的内涵更清晰。这三种音乐历史古远,其形态和内涵明晰后,对纷纭庞杂的民间音乐归类时就有了区分的标尺。这是幡会音乐最重要的价值所在!
其二,幡会音乐在北京世代由村民持守,未与外界混杂,因而独具其原始形态。通过本书的阐述和对北京与各地民间音乐粗浅的比较,也可以看到幡会音乐独具完整性、独特性、唯一性、原真性。了解并掌握北京幡会音乐的特性及三种门类,可对世间各种民间音乐的面貌及内涵加以对照,最终确定各地音乐的价值属性并判断其传承来源。
其三,幡会音乐起自金元时期道教音乐,年代较早。它的三种音乐形态经与清代妙峰山、东岳庙、天太山庙会碑刻比较,能与碑刻中“清音把”“吵子把”“中军把”香会音乐一一对应起来。 庙会古碑记载的三种香会音乐是清乾隆以来即存在的,是古老庙会音乐流变的产物。幡会音乐则没有这些称谓,这反衬出幡会音乐的古老性、原始性,幡会音乐自身要大大早于这些碑刻记载的音乐会档。碑刻中的音乐会档,所演奏的三种敬神音乐与幡会音乐三个门类具有共性,因为它们原是一个共同的本源,仅是流传使用的区域地点不同而已!
本书是对幡会音乐的初步考察研究成果,由于著者不是行里人,不具备音乐史专家的知识与能力。但作为有心的旁观者,将幡会音乐的形态结合文物碑刻、庙会、香会历史进行实际调查对比,遂获得感悟与理解,今总结并发表出来以接受业内专家及各界的评判。
实践证明,这些见解从书斋及学校是得不到的!正所谓“功夫在诗外”“旁观者清”。纵观现状,希望此作能对中国民间音乐研究领域起到一些启示借鉴或推动作用。
包世轩
序
序
前言
第一章
幡会起源于古老的社祭风俗
第一节 唐宋时期佛教“行像”巡游的信仰风俗
第二节 行香走会——北京底层民众的狂欢节
第二章
幡会音乐产生的历史背景
第一节 北京地区庙会音乐溯源
第二节 元朝时期北京的庙会音乐
第三节 明清时期北京的庙会音乐
第三章
千军台和庄户村元宵节幡会盛况
第一节 村落历史溯源
第二节 幡会创始历史年代考证
第三节 幡旗种类与形制
第四节 古幡会队列内容及排序
第五节 历史上幡会的三次停顿
第六节 幡会活动盛况
第七节 新时期以来幡会音乐外出参加的备类活动
第四幸
京西乡村元宵节 灯会与碧霞元君信仰
第一节 东西斋堂元宵节灯会与娘娘庙会文化
第二节 西斋堂村元宵节转灯场
第三节 田庄村青茶山娘娘庙会
第四节 百花山娘娘庙会
第五节 下清水村古老的元宵节天仙会
第六节 京西深山区斋堂川备村元宵节转灯场
第七节 山外村镇灯会、花会闹元宵
第五章
幡会是古老社祭仪礼与道教文化结合的产物
第一节 京西山乡的地方戏曲与民间音乐
第二节 幡会音乐与道教音乐
第三节 幡会音乐曲牌
第六章
幡会音乐与妙峰山庙会音乐
第一节 1982F幡会音乐采访记
第二节 妙峰山、东岳庙、天太山清代香会碑记载的音乐会
第三节 幡会啬乐与京音乐
第七章
幡会音乐与民间音乐
第一节 北京城乡民间音乐
第二节 国内相关的民间音乐
第三节 幡会音乐的历史价值
第八章
京音乐与郊县怯音乐
第一节 鼓吹、吹打、十番
第二节 京音乐
第三三节 郊县怯音乐
第九章
两村传承古老音乐的民间艺人
第一节 干军台吉祥会民间艺人
第二节 干军台吹奏乐班、打奏乐班民间艺人
第三节 庄户村民间音乐艺人
第十章
千军台村幡会音乐曲谱整理
第一节 干军台村幡会吹奏音乐(“清音把”)曲谱
第二节 吉祥会音乐(“中军把”)曲谱
第三节 庄户村幡会音乐曲牌
后记
2005年,国务院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发出了《关于加强文化遗产保护的通知》,第一次提出“文化遗产包括物质文化遗产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概念,明确指出:“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指各种以非物质形态存在的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世代相承的传统文化表现形式,包括口头传统、传统表演艺术、民俗活动和礼仪与节庆、有关自然界和宇宙的民间传统知识和实践、传统手工艺技能等,以及与上述传统文化表现形式相关的文化空间。”在北京市“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方针的指导下,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得到健康、有序的发展,名录体系逐步完善,传承人保护逐步加强,宣传展示不断强化,保护手段丰富多样,取得了显著成绩。
2011年,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第三条中规定“国家对非物质文化遗产采取认定、记录、建档等措施予以保存,对体现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具有历史、文学、艺术、科学价值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采取传承、传播等措施予以保护”。第八条中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宣传,提高全社会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意识”。为了达到上述要求,在市委宣传部、组织部的大力支持下,北京市于2010年开始组织编辑出版“非物质文化遗产丛书”。丛书的作者为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传承人以及各文化单位、科研机构、大专院校对本专业有深厚造诣的著名专家、学者。这套丛书的出版赢得了良好的社会反响,其编写具有三个特点:
第一,内容真实可靠。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的第一要素就是项目内容的原真性。非物质文化遗产具有历史价值、文化价值、精神价值、科学价值、审美价值、和谐价值、教育价值、经济价值等多方面的价值。之所以有这么高、这么多方面的价值,都源于项目内容的真实。这些项目蕴含着我们中华民族传统文化的最深根源,保留着形成民族文化身份的原生状态以及思维方式、心理结构与审美观念等。非遗项目是从事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事业的基层工作者,通过走乡串户实地考察获得第一手材料,并对这些田野调查来的资料进行登记造册,为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分布情况建立档案。在此基础上,各区、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部门进行代表作资格的初步审定,首先由申报单位填写申报表并提供音像和相关实物佐证资料,然后经专家团科学认定,鉴别真伪,充分论证,以无记名投票方式确定向各级政府推荐的名单。各级政府召开由各相关部门组成的联席会议对推荐名单进行审批,然后进行网上公示,无不同意见后方能列入县、区、市以至国家级保护名录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丛书中各本专著所记述的内容真实可靠,较完整地反映了这些项目的产生、发展、当前生存情况,因此有极高历史认识价值。
第二,论证有理有据。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要有一定的学术价值,主要有三大标准:一是历史认识价值。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一定历史时期人类社会活动的产物,列入市级保护名录的项目基本上要有百年传承历史,通过这些项目我们可以具体而生动地感受到历史真实情况,是历史文化的真实存在。二是文化艺术价值。非物质文化遗产中所表现出来的审美意识和艺术创造性,反映着国家和民族的文化艺术传统和历史,体现了北京市历代人民独特的创造力,是各族人民的智慧结晶和宝贵的精神财富。三是科学技术价值。任何非物质文化遗产都是人们在当时所掌握的技术条件下创造出来的,直接反映着文物创造者认识自然、利用自然的程度,反映着当时的科学技术与生产力的发展水平。丛书通过作者有一定学术高度的论述,使读者深刻感受到非物质文化遗产所体现出来的价值更多的是一种现存性,对体现本民族、群体的文化特征具有真实的、承续的意义。
第三,图文并茂,通俗易懂,知识性与艺术性并重。丛书的作者均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或某一领域中的权威、知名专家及一线工作者,他们撰写的书第一是要让本专业的人有收获;第二是要让非本专业的人看得懂,因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组成内容,是公众事业。文艺是民族精神的火烛,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是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基础工程,越是在大发展、大变动的时代,越要坚守我们共同的精神家园,维护我们的民族文化基因,不能忘了回家的路。为了提高广大群众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这套丛书对各个非遗项目在文化上的独特性、技能上的高超性、发展中的传承性、传播中的流变性、功能上的实用性、形式上的综合性、心理上的民族性、审美上的地域性进行了学术方面的分析,也注重艺术描写。这套丛书既保证了在理论上的高度、学术分析上的深度,同时也充分考虑到广大读者的愉悦性。丛书对非遗项目代表人物的传奇人生,各位传承人在继承先辈遗产时所作出的努力进行了记述,增加了丛书的艺术欣赏价值。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人民性很强,专业性也很强,要达到在发展中保护,在保护中发展的目的,还要取决于全社会文化觉悟的提高,取决于广大人民群众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重要性的认识。
编写“非物质文化遗产丛书”的目的,就是为了让广大人民了解中华民族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热爱中华民族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增强全社会的文化遗产保护、传承意识,激发我们的文化创新精神。同时,对于把中华文明推向世界,向全世界展示中华优秀文化和促进中外文化交流均具有积极的推动作用。希望本套图书能得到广大读者的喜爱。
2012年2月27日
北京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极其丰富,具有萃取南北之长、细致优雅和兼容大气的特点。
《京西幡乐》(作者包世轩)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丛书”之一。
《京西幡乐》从幡会起源、幡会表演形式、幡会音乐、返回传承人等方面全方位介绍。
“非物质文化遗产丛书”对非遗项目代表人物的传奇人生,各位传承人在继承先辈遗产时所作出的努力进行了记述,增加了丛书的艺术欣赏价值。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人民性很强,专业性也很强,要达到在发展中保护,在保护中发展的目的,还要取决于全社会文化觉悟的提高,取决于广大人民群众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重要性的认识。
这本《京西幡乐》(作者包世轩)是其中一册,阐述了幡会起源于古老的社祭风俗;千军台村幡会音乐曲谱整理;幡会音乐产生的历史背景等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