凭什么啊?殖民地的老百姓们纳闷,你们英国议会什么时候插手殖民地事务了?当初我们的爷爷的爷爷来到这片土地建立殖民地的时候,是国王批准了的。我们英国议会中连一个议员都没有,现在,我们看报纸、结婚这种事你们都要敲竹杠?
美国政府在两伊战争中向伊拉克提供许多技术,包括允许向其出口超型电脑,甚至炭疽热技术。现在。美国声称伊拉克拥有生物武器,实际上这是以前纵容伊拉克的恶果之一。
曲超编著的《一本书看透美国》用“人”讲史,把美国历史上所有的重大事件透过事件中人物的言行为读者展现。让你觉得华盛顿、林肯、罗斯福这些美国历史当中的伟大领袖们离你并不遥远,他们好像就在你的身边,给你喋喋不休地夸耀他们的“丰功伟绩”。
《一本书看透美国》用“人”讲史,把美国历史上所有的重大事件透过事件中人物的言行为读者展现。让你觉得华盛顿、林肯、罗斯福这些美国历史当中的伟大领袖们离你并不遥远,他们好像就在你的身边,给你喋喋不休地夸耀他们的“丰功伟绩”。
《一本书看透美国》真正做到了客观、公正地看待美国历史。美国曾经是那么安详地躺在北美这块富饶的土地上,生活在这块土地上的美国人勤劳、幽默、富有冒险精神,曾经那么与世无争。可现在美国却变得越来越颐指气使。
作者曲超强烈号召大家:不要被美国的大片所蒙骗,要看到真实的美国与它背后真实的故事!
为什么会这样呢?
基督教认为,《圣经》是神的话语,谁手里有了它,就等于是掌握了神的话。在宗教改革之前,天主教教廷控制着圣经,圣经都是拉丁文,故意不翻译成当地语言。即使是说拉丁语的地区,也不让普通信徒看到《圣经》。
这样,天主教教廷就可以任意歪曲、曲解甚至编造神的话语。普通信徒没有圣经,那么,教廷颁布的一切规章、制度,就成了“神的旨意”,谁敢违抗,谁就是“异端”,就要被处死。
清教徒并不是一种派别,而是一种态度,一种倾向,一种价值观。清教徒是最为虔敬、生活最为圣洁的新教徒,他们认为“人人皆祭司,人人有召唤”。认为每个个体可以直接与上帝交流,反对神权集团的专横、腐败、繁文缛节、形式主义。他们主张简单、实在、上帝面前人人平等的信徒生活。
清教徒时代,人类史上才真正出现了职业这个概念。当时的职业一词是calling。call是呼唤、呼叫的意思。calling含有“召唤、神召”的意思,意即上帝在天上呼唤你、命令你该有何种行为。这个词义中无疑含有宗教意义:职业即是天职,是上帝安排的任务,这是职业的最初定义。
在清教徒的理解中,职业就是一件被冥冥之中的神所召唤、所使唤、所命令、所安排的任务,而完成这个任务,既是每个个体天赋的职责和义务,也是感谢神的恩召的举动。现在,清教徒认为,上帝召唤自己开拓北美的疆土,就把在美国国度上的“创业”视为天职。
清教徒对一切充满了信心,无论从事商业贸易还是生产耕种,都具有排除万难、获得非凡成功的勇气和信心,他们善于创造和创新,不断地开拓和征服。
在历史上,清教徒因与“英国的国教教义相违背”而受到过多次迫害,其实,这只是国王怕清教徒抢了他“信仰”的饭碗而已。一个“君权神授”的国王。怎能允许他的子民信仰其他教派呢?
正因为如此,詹姆斯一世开始疯狂地迫害清教徒,只要清教徒消失在英国的土地上,那他的国王宝座就能坐得更稳当一点。
“五月花”号的征程
很多人都知道,乘坐“五月花”号到达北美洲的清教徒开创了美国的历史。但是,他们一开始并不想去那么遥远的蛮荒之地。
1608年,一批受宗教迫害的英国清教徒,为了寻找一块能让他们传播清教思想的地方,砸锅卖铁,弄了一只帆船。他们最初选择的是荷兰的阿姆斯特丹。
荷兰离英格兰很近,只隔着多佛尔海峡,在欧洲也是商业最发达的国家之一。清教徒在英国呆不下去,到荷兰去谋求发展是很自然的选择。
但他们到了荷兰首都阿姆斯特丹后,发现大城市里物价太贵,真是“长安居大不易”,生活相当困难,吃了上顿没下顿。为了改善环境,寻找更好的谋生机会,他们又集体搬迁到了荷兰的工业城市莱顿。在那里,人们倒是对他们很宽容,信仰也相对自由,荷兰政府挺同情他们这帮“外来的和尚”,还专门给了他们一座教堂,允许他们有自己的牧师,用自己的方式做礼拜。
但是这样还是满足不了这批人的“胃口”——肚子依然填不饱。更可怕的是,在当地人的熏陶下,他们发现自己的子女都变成了荷兰人的做派,他们中的一些人甚至受到了荷兰其他教派异端学说的影响。
这是相当危险的,要知道,这些人本来是想让每个荷兰人都成为“清教徒”的,而不是让荷兰人来同化他们的。
为了摆脱传教过程中的种种困境和干扰,他们决定移居到北美洲的弗吉尼亚。在那里,他们既能做英国人,又能自由地信奉清教。P003-004
看透美国并不难
可能有的人看了这本书的书名会说:“可能吗?一本书就能看透美国?”
不错,要把美国的各个方面全都写清楚,可能要写好~部百科全书。但是,我想让大家看透的,是美国的精髓。因为有了这些精髓,才有了今天你所知道的美国。
那么读者要问,从哪能体会到美国的精髓呢?美国的精髓又是什么呢?
我身边正好有位美国的朋友,他叫马克,也许你可以从他的故事中得到点启示。
马克在美国国内大学毕业后,要找份工作,就去征求他老爸的意见,他老爸说,你爱干什么就干什么,别烦我!
马克见老爸嫌自己烦,就决定走得远远的,离开美国。不要误会,他不是要来中国,因为美国现在到处都是Made in China,在他们看来,中国太富了,一点挑战都没有。
正在他犯愁去哪里的时候,在网上,美国的一家慈善机构正要组织一个救济队去刚果帮助那里的难民,马克想,刚果不错,工业化程度不高,人烟稀少,去那里!
半个月后,经过面试审查,马克正式成为救济队的一员,准备动身去遥远的非洲丛林。
说到这,我要发表议论了,你还没看出美国的精髓在哪里吗?马克的家乡就在弗吉尼亚,虽然他是德国人的后裔,但是他还是继承了弗吉尼亚精神——勇于挑战、勇于冒险、勇于开拓!
如果没有这种精神的话,就不会有美国的西进运动,那么现在美国的西部就不会像今天这样繁荣。
相比较之下,我们中国人也有开拓的精神,‘改革开放后,那么多人“下海”了,可是到了今天,那些“下海”的人都成为了企业家、大老板的时候,他们却没有勇气叫自己的孩子去“开拓”了:孩子,还是留在自己身边Ⅱ巴!
因此,相比较之下,我们所欠缺的,是一种精神的传承。
言归正传,还是说马克。马克到了刚果后,看到的是刚果内战不断,人民生活的困苦。那里几乎每隔一段时间就会爆发一场严重的传染性疾病,每天都会看到有人死去,马克说,虽然救济队的卫生和医疗条件好一点,但是因为要首先治疗当地人,所以有的队员就会因为被疾病感染又得不到及时的治疗而死亡。
我曾想仔细了解一下他在刚果的见闻,可是他拒绝向我描述某些具体的细节。他说,那种惨象是我们这些人无法想像的,如果总回想这些事,人就会崩溃。跟我说这些话的时候,他的眼眶就红了起来。
美国人从来都是直截了当的,他们的感情非常丰富,喜、怒、哀、乐,溢于言表。“9·11”事件后,在世贸大楼的废墟前,美国妇女嚎啕大哭,你看到这个情景,就会知道,美国人也都是很情绪化的。
英国人就比较反感美国人这一点,他们比较欣赏中国人那种婉转、含蓄的方式。英国人认为美国人说话阴阳怪气、表情极度扭曲。
可是,如果美国人像英国人一样刻板、严肃的话,他们就不是美国人了。美国之所以是美国,就在于它的直接、它的丰富。
此后,马克跟随救济队又到了其他的非洲国家。在结束了为期两年的非洲之旅后,他们救济队征求每个队员的意见,由队长起草报告,交由政府保存。报告上的大致内容是:某某国家不尊重人权;某某国家限制公民言论自由等。
我奇怪地问马克,你们不是主要负责医疗和救援工作吗?怎么报告里不说这些,谈到政治上来了?马克耸耸肩,他说,没有自由,一切都谈不上。
马克的故事讲完了,我想大家应该了解了什么才是美国。今天晚上,当你打开电视看到新闻里说美国又做了什么,你就不再困惑了。
这就是美国人的观念,他们热爱自由,胜过热爱自己的生命。但是,美国人却在“绝对的自由观念”中挣扎不已。
绝对的自由,从某个程度讲,就是绝对的放纵。至今为止,一些美国学者还在争论:林肯发动内战到底符合不符合宪法的规定?因为他们觉得联邦政府干涉了南方蓄奴州的行政自由。
这种观念使得美国在一些大是大非的问题上一直都是模棱两可。社会价值体系的混乱使得美国犯罪率居高不下。在华尔街的高楼掩盖下的贪婪,引发了全球金融危机。
通过一本书而看透美国,其实也很简单。
作者
2010年11月于北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