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在全球拥有十亿粉丝;他是维多利亚女王、罗斯福、戴高乐、丘吉尔、阿加莎·克里斯蒂、博尔赫斯、村上春树等崇拜的偶像:他是一位住在英国伦敦贝克街221号的合租客;他是史上唯一的咨询侦探:他的故事被翻译成了57种文字……他就是鼎鼎大名的大侦探歇洛克·福尔摩斯。
《血字的研究》描述了一个复仇的故事,浪漫的爱情情调,严密的逻辑推理,令福尔摩斯的首次登场取得圆满成功;《四签名》是影响后世推理小说家最深的一部,情节安排相当紧凑,迷踪——追捕——决斗,一环紧扣一环,精彩连连:《绿玉皇冠》、《蓝宝石》、《身份案》讲的是与盗窃案有关的故事,案子虽然相对平淡,推理过程也相对简单,但仍不失为福尔摩斯推理故事的精彩点缀:《巴斯克维尔的猎犬》是推理和传说的大对阵,福尔摩斯在此篇中遇到了前所未有的线索中断之困,整个探险过程堪称惊险与推理并存,令人忍不住惊叫、叹息……
想尖叫吗?想挑战吗?想测试自己的逻辑推理能力吗?举世瞩目的《福尔摩斯探案集》绝对能够满足你的需求。
在过去的一百多年里,阿瑟·柯南道尔爵士笔下的大侦探歇洛克·福尔摩斯吸引了无数人的眼球,离奇的情节,充满面而感的文字,紧张到让人尖叫的故事,让无数人为之疯狂。
1886年,歇洛克·福尔摩斯通过《血字的研究》出现在公众的视野里,此后的几十年问,这位面颊苍白、神情严峻、四肢懒散、自称为“咨询侦探”的人,和其搭档华生医生一起为私人和官方侦探破获了许多惊心动魄的案件。
在案件中,福尔摩斯细致的观察,严密的推理,抓住蛛丝马迹,顺藤摸瓜;而罪犯并没有闲着,狡猾的他们设下了很多的陷阱,福尔摩斯会上当吗?一边是足智多谋的侦探福尔摩斯,一边是预谋已久的罪犯。他们展开着斗智斗勇的殊死决斗,正义与邪恶之战,究竟谁会取得胜利?罪犯到底是谁?福尔摩斯会解开谜团吗?
当阿瑟·柯南道尔在《最后一案》中,让福尔摩斯和他的死敌莫里亚蒂教授一起葬身莱辛巴赫瀑布后,引起“福迷”的强烈反对,甚至砸破了柯南道尔家的玻璃,从而逼迫阿瑟·柯南道尔把福尔摩斯“复活”。最后,他以福尔摩斯为主角,写了56部短篇侦探小说、4部中篇侦探小说。所有的福尔摩斯探案故事都是你绝对不容错过的探险盛宴,一定会带给你不一样的震撼!
第一章 血字的研究
初见福尔摩斯
我叫华生,是一名军医,在第二次阿富汗战役中受了重伤,幸好我的勤务兵把我从战场上救了出来。可没想到大难不死后,我又染上了伤寒,只好被送回国内,得到了九个月的休养假期。
回到英国后,我无亲无友,像空气一样自由自在。我先在伦敦的公寓过了一段奢侈的生活,花掉很多积蓄。后来我实在撑不下去了,便决定换个地方居住。就在这时,我遇到了一个老朋友小斯坦弗。
“真是奇怪,今天是第二个人跟我说房子的事了。”他嚷嚷说。
他说的那个人就是歇洛克·福尔摩斯。说实话,小斯坦弗并不看好我和福尔摩斯合租房子,他说:“福尔摩斯在一家医院化验室工作,是一个思想古怪的家伙,痴迷于一些科学研究,冷血到无情的地步,我曾经见他用棍子抽打尸体呢。”
“他精神上有问题吗?”我忍不住问。
“不,不,据我了解,他是一个非常正派的人。他有很多稀奇古怪的知识,连他的教授都感到惊讶。”
“这就没问题了。我愿意和一个好学又沉静的人住在一起。”于是,在我的坚持下,小斯坦弗带我去找福尔摩斯。
走过一个窄窄的胡同,来到一所大医院的侧楼,又穿过一条长长的走廊,这才看到走廊尽头的化验室。
化验室是一座高大的屋子,里面杂乱无章地摆着无数器皿。一个瘦瘦的男人正在聚精会神地工作。他听到我们的脚步声,立刻抬起头来,兴奋地喊:“我发现了,我发现了!”那种神情就算发现了金矿也不会比他现在显得更高兴。
“我发现了一种试剂,只能用血色蛋白质沉淀,别的都不行。”他兴高采烈,像小孩子拿到了新玩具似的,让我们看他的惊人发现。
他用一根长针刺破自己的手指,用吸管吸了一滴血,放在水中,向我们解释说:“这点鲜血放在一升水里,占不到溶液成分的百万分之一,看着,好戏就来了!”说着,他加了几粒白色的结晶进去,又滴了几滴透明的液体,很快,溶液变成暗红色,一些棕色颗粒沉淀在瓶底上。
“看到了吗?这种新试剂比以往的方法好多了,不论血迹新旧都可以发生作用。”福尔摩斯依然很兴奋。
我们都向他表示祝贺。然后,小斯坦弗给我们相互做了介绍,福尔摩斯热情地和我握手,俏皮地说:“看得出,您到过阿富汗。”我听了,吃惊地张大了嘴巴。 福尔摩斯没有理会我的吃惊,嘟嘟哝哝地说:“如果我早点发现这个方法就好了,它差不多可以在二十多个案件中起到决定性的作用。”说着,他一边摇头叹息,一边把一小块橡皮膏贴在手指破口上。我看到他手上几乎贴满了同样大小的橡皮膏,由于受到强酸的侵蚀,手已经变了颜色。
我趁机观察了一下福尔摩斯。他是一个非常引人注目的人,瘦瘦高高的个子,锐利的眼睛总爱眯着,像时刻都在思考问题,细长的鹰钩鼻很高,看上去格外机警、果断,方正的下颚有点突出,可以看出是个非常有毅力的人。
福尔摩斯听到我想和他合租房子,似乎非常高兴,立刻和我约定好明天一起去看房子。
走出实验室,我忍不住问小斯坦弗:“见鬼,他怎么会知道我是从阿富汗回来的呢?”
“这就是他特别的地方。”小斯坦弗意味深长地一笑说,“他在了解别人方面,几乎比所有的人都高明得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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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生性冷漠孤僻,且骄傲自负,但是,他学识广博,身手矫健,有着超凡的推理能力,以及敏锐的观察力!他能够辨识140多种烟灰,熟悉社会各个阶层、各类职业人的手形;他只需瞟一眼,就能推断出陌生人的大致经历;他仅凭衣衫上的残留墨迹或裤管上的几处泥点,就能够判断出罪犯作案的形迹……他的每一个细节都折射着理性的华美与智慧的光芒,他的所有一切都令人们深深折服。他就是大名鼎鼎的福尔摩斯!
1887年,英国作家阿瑟·柯南道尔发表小说《血字的研究》,首次将歇洛克·福尔摩斯和华生医生的形象展露在公众面前。这部小说竟在读者中引起了意想不到的侦探热潮。此后,在长达40年的时间里,阿瑟·柯南道尔又陆续发表了60篇长短不一的小说,而且,每一部都畅销不衰。
如今,100多年过去了,阿瑟·柯南道尔的福尔摩斯侦探故事不但没有被时间的长河湮没,反而历久弥新,被译成57种文字,深深影响着全世界千千万万的读者,阿瑟·柯南道尔也被人们尊称为“英国侦探小说之父”。
这部《福尔摩斯探案集》收录了作者的大量经典作品,文中运用幽默、风趣的语言,精心设计了一个个结构严谨,环环紧扣,情节惊险离奇的故事,读来让人拍案叫绝。
在阿瑟‘柯南道尔的笔下,福尔摩斯是个有血有肉的人物,他精通解剖学,是个一流的药剂师,擅长与社会各个阶层的人来往接触,但他也像普通人一样有许多缺点。然而,或许正是因为这些瑕疵,才使读者很容易相信他是社会现实中的一员。
福尔摩斯信奉的是“从一滴水珠推测出尼亚加拉瀑布的存在”的理论。在故事中,他和华生带领我们一步步走向谜团的中心,就如同拼图一样,让人在谜题解开之前没有十足的把握判断凶手是谁。然而,随着拼图的接口不断衔接上,读者的心也不停地绷紧,直到最后一刻,才发出恍然大悟的感叹!
毋庸置疑,福尔摩斯已经成为人们心中神探的代名词,与他有关的一系列侦探故事也被推理迷们称为推理小说中的“圣经”,值得每一位推理迷收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