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据与事实是证据法中的两个基础性概念,也是最富有争议的概念。证据的概念是伴随着理性司法对非理性司法的取代而逐渐走上程序的舞台的,可以说,证据自从创设之初就是与程序天然地联系在一起而为确认事实服务的,没有诉讼,证据就丧失了生存的意义。尤其在现代司法制度中,证据裁判原则已经得到普遍的认可与遵循,证据与事实更是被紧密地联系在了一起,即裁判的基础是事实,而事实的认定又来源于证据。本书以裁判者借助证据对案件事实的认定为研究对象,主要探讨了司法裁判活动中证据与事实之间的联系性。
证据与事实是司法裁判的永恒话题。本书以裁判者借助证据对案件事实的认定为研究对象,主要探讨了司法裁判活动中证据与事实之间的联系性。作者从动态的角度,按照诉讼认识活动的进程,沿循生活事实、案件事实、裁判事实的逻辑顺序,论证了证据在这个过程中的形成、作用与影响因素;探讨了据此而最终获得的裁判事实的属性;揭示了事实认定过程本身的可错性以及以法律来规范认识活动,从而最大限度地确保裁判事实与客观事实无限接近的可行性。
导论
一、研究对象
二、研究思路
第一章 司法裁判中的事实
一、司法裁判中的事实界说
(一)关于事实
(二)生活事实、案件事实、裁判事实
二、用证据认识事实的理论基础
(一)诉讼中的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
(二)理性主义裁判
(三)法律多元价值的选择与平衡
第二章 案件事实:证据证明的对象
一、案件事实的性质
(一)案件事实是法律规范下的事实
(二)证据事实不是证明对象
(三)案件事实具有双重属性
二、案件事实的分类
(一)需要证明的案件事实
(二)无须证明的案件事实
三、案件事实的提出
(一)民事案件事实的提出
(二)刑事案件事实的提出
第三章 事实探知依据之一:证据的静态分析
一、证据:事实探知的手段
(一)证据探知事实的历史
(二)证据裁判原则的基本内容
(三)证据裁判原则的例外
二、证据的界定与三性分析
(一)证据的界定
(二)证据的客观性
(三)证据的关联性
(四)证据的合法性
三、证据的证明力与证据能力
(一)证据的证据能力
(二)证据的证明力
(三)证据能力与证明力之关系
第四章 事实探知依据之二:证据的动态分析
一、动态研究的必要性
二、证据的形成
(一)证据意识与证据形成
(二)证据制作与证据形成
(三)认知能力与证据形成
三、证据的收集与调查
(一)民事证据的收集与调查
(二)刑事证据的收集和调查
(三)初步结论
四、证据的质证
(一)质证的概述
(二)两大法系的质证模式及比较研究
(三)我国质证程序的现状与反思
(四)对完善我国质证制度若干问题的思考
第五章 事实认定机制:证据评价
一、事实认定的机制
(一)神示证据制度:以神意排斥人的理性来抑制法官恣意
(二)法定证据制度:以立法理性压抑司法理性来抑制法官恣意
(三)自由心证制度:尊崇司法理性并靠司法制度来抑制法官恣意
二、证据评价之自由心证
(一)自由心证之界定
(二)自由心证之层次
三、自由心证之合理性
(一)成文法的局限性
(二)法的不确定
(三)思维的非至上性
(四)实现实体正义的需要
四、自由心证之客观化制约
(一)心证主体客观条件的制约
(二)诉讼程序内在规律的制约
(三)证据规则的制约
(四)经验和逻辑规则的制约
(五)心证公开制度的制约
五、自由心证在中国
(一)自由心证之争论
(二)自由心证之问题
(三)自由心证之应对
第六章 裁判事实:证据评价的结果
一、裁判事实的二重性
(一)裁判事实的相对性
(二)裁判事实的确定性
二、裁判事实的二重性对司法的影响
(一)裁判事实与证明责任
(二)裁判事实与证明标准
三、裁判事实与“错案”
(一)何谓错案
(二)裁判事实与错案
结论
参考文献
后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