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孔子出生·少年立志
人的一生,是由不同的成长阶段组成。不过,客观地讲,人生的每个成长阶段,对人之一生的影响,作用轻重却是不同的。寻常人也罢,伟人也好,幼年、童年和少年时的成长经历,相对来讲是最重要的人生阶段。孟子讲到杰出人物的成长历程时说过一段著名的话:“天将降大任于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空乏其身,行拂乱其所为。所以动心忍性,曾益其所不能。”意思是说,如果上天打算让一个人承当重大使命,就会从精神、身体和行为等方面对这个人进行最严苛的考验,目的就是培养他坚强的品格,让他的身心达到常人难以达到的高度。孟子这个著名的“大任”说,虽然没有明确说出是针对人生的哪一个阶段而发的,不过,对于孔子来说,这种考验从他出生之后就开始了。虽然不能说早年的生活磨难一定可以造就伟才,但它有助于伟才之成长却是毫无疑问的。说到孔子的童年和少年时代,虽然种种相关史料之所述多有抵牾,但总的来讲,生活在其中的孔子是相当不幸的。
出生,童年的磨难
根据司马迁《史记·孔子世家》的记载,叔梁纥与颜氏女的婚配是“野合”的结果。因为在这篇传记中并没有进一步的说明,所谓“野合”的确切意思也就一直存在着不少的争议。
事实上,在历史上和现实中,从来就不乏有人望文生义地理解“野合”的意义。有人误认为是叔梁纥强抢民女,更有甚者,认为孔子乃是私生子。其实,在孔子时代,“野”的本义是指城市和近郊之外的田野之地,就是距离城市生活和城市文明较远的地方。因为生活在这种地方的主要是农夫,身处社会下层,没有机会接受礼义教化,所以,以这部分人为代表的相对质朴、不加修饰的言行,也称为“野”,这是“野”字的最直接的引申之义。孔子批评弟子子路说:“野哉,由也!”使用的就是“野”字的这一引申之意。
很明显,“野合”的本义与“野”字的上述引申意义是密切相关的。事实上,孔子本人就使用过“野合”之辞。《左传·定公十年》对孔子相礼“夹谷之会”的记载中,当齐景公要求在盟会之后另外招待鲁定公时,孔子意识到齐国人不怀好意,是想另找机会为难鲁君,于是就提出了反对意见。孔子认为:“牺、象不出门,嘉乐不野合。”就是说,在朝廷之外的地方不适宜举行正式的宴乐,因为正规的礼器不能携带出朝廷。另外,《春秋·庄公二十三年》记载说:“萧叔朝公。”意思是说,鲁国的附庸之国萧国的君主来朝见鲁庄公。因为这时候鲁庄公并不在鲁国都城,而是在另一个地方会见齐国君主,所以,杜预就解释说:“凡在外朝,则礼不得具,嘉礼不野合。”显然是间接引用了孔子的观点,意思是说,因为在都城之外,没有条件举行正式的会见仪式,鲁庄公就没有举行正规的仪式会见萧国君主。这就说明,在“周礼”的规定中,正式的礼仪不能“野合”,即不能在条件不具备的环境下简陋举行。这里的“野”就是不合正式规矩的意思,“合”则是举行或完成的意思。
所以,《史记·孔子世家》所说的叔梁纥与颜氏女的“野合”,是说二人并没有举行正式的婚娶仪式。在儒家的传统经典中,有一部专讲士人之礼的《仪礼》,大约成书于战国到秦汉之间。在这部书中,专有一章《士昏(婚)礼》,详细记载了“周礼”对士人婚娶的标准要求,那种繁杂程度是今人所无法想像的。尽管《仪礼》之内容添加有作者理想的成分,尽管在孔子时代“周礼”的约束力正在下降,但在《孔子家语?本姓解》的记载中,当叔梁纥与颜家的亲事定下之后,“徵在既往”,所谓婚娶仪式,也不过只有“庙见”一项。如果这也叫婚礼的话,即使在后代,即使在今天,这个婚礼也过分简单甚至简陋了。一言以蔽之,颜徵在只是被迎娶到家庙,而并没有在城中举行正式的迎娶之礼,就开始了家庭生活。
那么,造成“野合”的原因是什么呢?传统的解释都把重点放在二人在年龄上的悬殊差别。或者说二人年龄差距太大,不符合当时的礼仪规定;或者说叔梁纥年龄已经超过了正常的生育期限,属于非正常结合和生育。这样的意见有一定道理,但却并不周全。因为《史记·孔子世家》和《孔子家语》都没有说明叔梁纥迎娶颜徵在时的具体年龄,即使当时有相关的礼仪或习俗的规定,也无法确知叔梁纥是否违反了这样的规定。
其实,考虑到《史记·孔子世家》对于孔子一生的记载虽然相对来讲是最详尽的,但却也是最繁乱的,并且对于“野合”二字也没有相关的解释和说明,因此,不去细究“野合”之含义一定程度上也是可以的。然而,又考虑到“野合”之说的巨大影响,任何讲述孔子出生的文本,都必须提供一个明确的意见。既然各种记载都缺乏确切记载,所以只能从情理上做出分析,并把分析的依据主要放在直接记述叔梁纥求亲的《孔子家语·本姓解》之中。
叔梁纥以正规的士人之礼迎娶颜徵在为妻至少有三方面的困难。首先,根据《孔子家语·本姓解》的记载,当叔梁纥求亲于颜氏之时,已经育有九女一子,根据当时的婚姻习惯,他的年龄应该是在四十岁左右了。而颜氏有三女均未出嫁,颜徵在又是三女中最小的一个,年龄应该在二十岁以下。这种年龄上的差距,应该是第一项困难。其次,《孔子家语·本姓解》并没有交代为叔梁纥生下九女的原配之妻是否在世,如果其妻在世,叔梁纥主要是为了生儿子而寻求婚姻,这应该成为第二项困难。最后,自孔子五世祖木金父从宋国迁居鲁国以来,
经过四代人的经营,还有两代人做到了邑大夫,这个家族恐怕已有了相当的规模。在这种形势下,叔梁纥虽为家族首领,但在婚姻大事上,或者因为上述两项困难,或者与家族沟通不够而遭遇到家族的阻力,这有可能成为第三项困难。面对上述困难,虽然《本姓解》说“遂以妻之”,认为叔梁纥娶颜徵在为“妻”,但在事实上,很可能“妻”的称号只是双方私下的约定。因为只是私下约定,当然就无法举行各方认可的正式的婚姻仪式。所以,《史记·孔子世家》的“野合”之说,是说叔梁纥娶颜徵在为“妻”,只是事实上的妻,而不是符合礼仪之妻。
从结果上看,无论《史记·孔子世家》的“野合”之说是否有根据,叔梁纥最终是与颜徵在生活在了一起。从颜父征求三女意见的过程中我们已经看到,颜徵在显然是一位有主见的女性。所以,在进入叔梁纥之门以后,《孔子家语·本姓解》记载说,颜徵在清醒地意识到,当务之急是要为叔梁纥生育一个男孩子。这一想法既是叔梁纥娶妻的初衷,更是考虑到叔梁纥年龄偏大,生育后代,还要生育男性后代,都是比正常情况下更为困难的事情。为此,颜徵在私下里去了鄹邑城外的尼丘山,祈祷神灵赐福给她,让她早日实现丈夫的意愿。颜氏此举当然是受到了当时风俗的影响,尽管此后不久颜氏就生下了孔子,并因为祈祷于尼丘山而以“丘”字为孔子之名、“仲尼”为孔子之字,但从现代人角度来看,那也只是一种有益的心理慰藉而已。古人的名与字之间一般都有联系,尼、丘二字与尼丘山的关系是显而易见的。但究竟是因为“私祷尼丘之山以祈”的原因,还是仅仅因为尼丘山位于鄹邑城外的原因,后人也不必一定要寻求一个肯定的答案。另外,因为孔子有同父异母之兄孟皮,所以取字仲尼。孟、仲是古人为家中之子排序的用字,孟或伯为长子,仲或叔为次子,季则是指三子。那时的人尊称有地位或有德行的人为“子”,所以,“孔子”一名更见流行。P16-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