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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名 天鹅光源
分类 文学艺术-文学-中国文学
作者 恒殊
出版社 长江文艺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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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
编辑推荐

作者恒殊是国内吸血鬼文化的奠基人。对于吸血鬼文化、童话故事、欧洲历史、塔罗牌占卜等知识如数家珍。恒殊生于北京,旅欧八年,曾经担任过多本欧美著作的翻译,她受过国外文化的熏陶,故使得她的文字有一种独特的魅力——既有欧洲文学复古典雅的韵味,又有中文的细腻与瑰丽,奇妙与隽永;由于她狂热地爱好哥特文化,她的文字与审美力都弥漫着哥特式的,神秘阴霾却又瑰丽堂皇的质感。恒殊身上所具备的独特能量,让我们这些本来对吸血鬼文化不熟悉的异邦人,能够顺利地融入那个本属于古欧洲的文化系统。《天鹅·光源》在情节伏笔设计、悬念营造上,都格外精彩,某些恐怖段落的氛围让人难以呼吸,无处不在的细节暗示和陡然袭来的真相交错冲击读者,实在是一种顶级的阅读享受。

内容推荐

《天鹅·光源》由恒殊所著。

《天鹅·光源》讲述了:迷恋吸血鬼的中国女孩奥黛尔到伦敦留学,在习惯她新生活、新室友的同时遇到了神秘的陌生人,魔鬼洛特巴尔和吸血鬼D伯爵。奥黛尔对D伯爵一见钟情,陷入了对D的迷恋和与魔鬼洛特巴尔的情感纠葛之中。就在奥黛尔心烦意乱外出散心的时候,意外地受到了好友薇拉的短信,邀请她去布朗城堡见面。在城堡中,奥黛尔竟与D伯爵再度重逢……失踪多时的好友为何会在传说中吸血鬼的神秘城堡现身?D伯爵和薇拉又是什么关系?阴谋、背叛、命运、轮回,古老的魔法,神秘的力量。一切的谜底都在城堡揭开……

试读章节

其实我并不讨厌阴雨天。据说在我出生的那个凌晨就下着这样的绵绵细雨,所以我的名字里有一个“雨”字。但是我现在用得最多的名字,反而是奥黛尔。

没错,就是《天鹅湖》中那只小猫头鹰的名字。

而且我执拗地认为,她爱的人并不是王子,而是一位吸血伯爵。

如果我告诉你这就是我来伦敦的主要原因,你一定会说我疯了。好吧,其实这里还有一个次要原因就是,我接到了伦敦艺术大学一年级的入学通知书。

于是我来了。从北京到伦敦,八千四百公里,这是我第一次独自离开家门。但当我踏出希斯罗机场大厅,吸入第一口伦敦的空气,我就知道自己来对了地方。

乘坐计程车去往旅馆的路上,天色昏沉沉的,一路上都是模糊的枫树和梧桐树,大片大片的绿色草坪,还有一排排维多利亚式的老房子。

我的旅馆在海德公园北面一点点,风景很好。当晚我躺在床上,听着夜色里传来的钟声,怎么也睡不着。后来大概确实睡着了一小会儿,但是很早我就醒了。大概是五点,要不就是五点十分。周围安静极了,我拉开窗帘,在清晨牛奶一样的薄雾里,呼吸海德公园清新湿润的晨风。深深吸一口,立即就侵入了五脏六腑,旅途的劳累一扫而空。我坐在那里一直到天亮,深深地呼吸,想记住这个味道。

我喜欢伦敦的空气。浸润、古老,有一种思念的味道沉在里面。

我想念自己为伦敦而抛诸脑后的一切,我想念父母,我也想念小S。

小S的全名是齐格弗里德·普林斯(Siegfried Prince),金发碧眼,符合他的名字——童话里的王子们不都是金发碧眼的吗?不过小S当然不是什么王子,“普林斯”只是他的姓氏罢了。

小S是美国人,家在明尼阿波利斯。去年他作为交换学生在北京外国语大学待了一年,阴错阳差地成为了我的男朋友。但是现在他已经回去了,就在我来伦敦的两个月之前。

那一天我送他去机场,他抱住我,哭得稀里哗啦的。但当时我并没有感到什么过分的悲伤。在我申请伦敦艺术大学的时候,我同时递交了去麻省艺术学院交换学生的表单。如果一切顺利,明年初的时候我已经在波士顿了。离他不过几个小时的路程,又有什么可值得悲伤的呢?

当然那个时候,我把一切都想得太过简单了。

小S离开之后,我们开始还每天在MSN上聊天,然后就减少到隔天一次,然后是一周一次。最后电子邮件就代替了MSN。再后来,邮件越来越少,整个暑假,我没有收到过他的任何信息。

心情随着伦敦永无止息的雨变得越来越差,我一直在尽力和他取得联系,但一切都是徒劳。我很少再看到他在MSN上线,Facebook也荒废很久了。我不停地给他写邮件,发短信,但是没有人回复我。有一次我好不容易打通电话,他的声音却是陌生的。他对我说话还是很温柔,但是总有一种我不熟悉的东西在里面。就好像,从我离开家来到伦敦的那一刻开始,当我选择放弃过去而走入一个崭新而陌生的世界,所有关于过去的记忆,我们之间曾经拥有的一切,都在空气中蒸发殆尽。

最近,我一直在听他之前拷给我的那张CD——《横贯大西洋》,每次听的时候我都忍不住想哭。如果旅行能再简单一点就好了,当我思念一个人的时候,我把地图折叠一下,让伦敦一边是明尼阿波利斯,一边是北京。这样我坐车过去十分钟就可以看到他,然后再坐两站地铁就到家了。他可以随时来北京,吃中国菜,去伦敦喝下午茶。我们可以先去颐和园再去看大本钟,或者去了大英博物馆再到后海坐坐,,然后只用一个周末就可以在欧洲旅行,去威尼斯划贡多拉,去日内瓦喂天鹅,春天去阿姆斯特丹看郁金香,冬天去阿尔卑斯山滑雪。我们每个周末都出去玩,然后周一各自回去上学。

可是我们之间隔着半个地球,隔着冰冷的海水,隔着整个大西洋。无论我怎么祈祷上苍,我闭上眼睛念诵无数咒语,它仍然在那里,隔在我们中间,波涛汹涌,水波荡漾。我希望自己可以变成鱼,变成鸟,游过去,飞过去,立刻见到他。

可是算算看,我们已经整整四个月没有见过面了,我们还有可能在一起吗?也许从我们在机场离别的那一刻开始,他就已经预料到了这个结局——否则他一个男孩子,为什么要在大庭广众之下哭得那么伤心?其实所有人都知道,长距离恋爱根本是不可能成功的,只有我还在继续自己骗自己。

今天下午,我在学生公寓的新室友,金发的威尔士女孩戴比,把一封信交到了我手中。

“从美国寄来的。”她带着艳羡的口气告诉我。

也许这世上任何一个人,接到一家顶级艺术学院寄来的入学通知书都会欣喜若狂。

一个学期的交换学生,免学费,免住宿费,在大洋彼岸享受一个快乐假期。

除了我。

我盯着那张印着麻省艺术学院校徽的入学通知书,上面那些热情洋溢的欢迎辞就好像是一个最不合时宜的劣质玩笑。

我本该赶快去找我的导师欧洛克教授,商量下学期交换学生的事情。据我的室友说,每一年,全校没有几个学生可以获此殊荣。如果一切顺利的话,新年之后我就可以出发去美国了。波士顿虽然距离小S所在的明尼苏达大学还有段距离,但毕竟比现在隔着大西洋要近多了。

可问题是,在经过这一切之后,经过一整个毫无音信的暑假,经过八千四百公里的距离,我和他已经分隔在波涛汹涌的大西洋两岸,两颗心却相距更远。P17-19

序言

在谈这部《天鹅》三部曲之前,先说一点题外话。

一直以来,中国大众所接触到的欧美文化,仔细说来,应该是“美欧”文化——大部分都来自于“美”,而“欧”的部分少之又少。美国文化以其大众、主流、航母级商业体量等特性,借助好莱坞这把利剑,无限复制繁衍,横扫全球。而欧洲文化却日渐势微,越来越小众、孤僻,欧洲大量著作和电影在国内甚至难以寻觅。

然而,2011年,英国电影《国王的演讲》成为奥斯卡之夜的最大赢家。一时之间,英伦文化被冠以“学院派”的皇家勋章,推到了正统文艺的巅峰,成为最受追捧、炙手可热的文艺潮流。

2011年,娜塔丽·波曼凭借《黑天鹅》斩获奥斯卡和金球奖双料影后。一夜之间,柴可夫斯基最著名的舞蹈代表作《天鹅湖》重新聚焦了全球古典艺术爱好者的目光。而《天鹅》三部曲正是这样一部以《天鹅湖》原作为蓝本、以原著人物为引线,带领读者重温正统原味的经典传世之作——当然,恒殊的野心可不仅仅只是在于重述这个美丽的故事,在《天鹅》系列里,恒殊笔下的人物挣脱了原有的矛盾枷锁,作者重新赋予了他们新的年代、新的城市背景、新的故事与命运,用颠覆传统的突破和反转戏剧的解读,让小说呈现出意外惊艳的美感。这种美感是大胆而叛逆的,同时又是保守而古典的。

作为这部小说的出品人,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我是失败的。

为什么会这样讲?

因为,最初王浣介绍恒殊给我的时候,我并未对她的小说产生多大的兴趣。我草草地阅读了一两个章节,被满眼的翻译腔搞得头昏脑涨(一直以来,我都是偏爱中文阅读的,翻译作品的语感隔阂问题和辞不达意,总是让我非常恼火),我随手就放下了,未过多理睬。后来恒殊又陆续发了很多部作品给我们,我也没有继续阅读的欲望。因为我潜意识里,是很抵触这种文风的,一个好端端的中国人,作品里这种浓郁的翻译腔是怎么回事?就不能好好地写中文么?而且我心里其实有一个先入为主的印象,那就是:我不认为一个中国人能够写好属于欧洲文化精髓的吸血鬼文化。就像没有人相信一个外国人能够写出好的聊斋故事或者武侠小说一样。

然而事实证明,我大错特错。

我是在一个偶然的机会下,开始认真阅读《天鹅》系列的。那是在一次飞往北京的航班上,我手边无书无报,又不想睡觉,百无聊赖下,翻出笔记本里编辑发来的《天鹅》系列的第一部《光源》,抱着“看看打发时间”的心态开始了阅读。

然后,就一发不可收拾。

下了飞机坐到车里,我依然没有放下手里的笔记本电脑,到了酒店之后立刻插上电源,把文档放进我的kindle(电子阅读器)里,一个通宵手不释卷地看完了。这时,我才发现自己作为一个出品人的失败,我竟然差点错过了如此精彩的一部小说。(……仔细想来,之前笛安的《西决》,也是痕痕催促了我无数次,我才在收到稿子几个月后开始阅读的。看来我和所有普通的读者一样,都有先入为主的毛病。)

《天鹅》的精彩不单单在于吸血鬼的独特文化,也不单单在于情节的诡谲蹊跷,或者文笔的流畅优美、华丽古典,抑或是穿插其间的灵光妙想、黑色幽默。《天鹅》的精彩,是立体的,是完整的,是不可分割的。

从文字质感上来说,恒殊的文字里有一种独一无二的魅力——恒殊毕业于伦敦传媒学院,旅居英国八年,作为一个生活、工作在英国的中国人,中文是她的母语,她的小说里天生就有中文的细腻与瑰丽、奇妙与隽永;但同时,多年的旅居生涯又让她的文字里充满了欧洲文学复古典雅的韵味,而且她狂热地爱好哥特文化,她的文字与审美力都弥漫着哥特式的,神秘阴霾却又瑰丽堂皇的质感。后来当恒殊签约到我们公司,我们开始整理她的个人资料时,才赫然发现,她竟然是国内好多本畅销书的翻译者。我也恍然大悟她文字里那种“翻译腔”到底从何而来。同时,在阅读完《天鹅》之后,我也发现了,这种所谓的“翻译腔”风格的文字,是最适合,也是唯一适合《天鹅》这个故事的文风。因为本来中国文化里,就没有吸血鬼这个体系,非常中文的语感,反倒会和吸血鬼的氛围格格不入(这也是为什么国内很多作者也写吸血鬼,但总给人“不伦不类”的感觉的原因)。正是恒殊的这种原汁原味的翻译腔,使得整部小说让人信服,让人足以沉浸到她的小说世界里而不至于“出戏”。但同时,剥开翻译腔的表皮,恒殊字里行间的质感,却是彻彻底底的中文美感,精雕细琢,隽永优美,甚至有一种国画里淡雅留白、重神韵轻形体的异曲同工之妙,也让我们这些本来对吸血鬼文化不熟悉的异邦人,能够顺利地融入那个本属于古欧洲的文化系统。

而从文化底蕴层面上来说,和当下热门的各种吸血鬼系列相比,《天鹅》系列打破了以往吸血鬼小说”借恐怖之名写青春言情”的惯例,这是一本真正意义上的,由中国人创作的正统吸血鬼小说。小说里随处可见的欧洲古典文化,从历史到绘画,从建筑到音乐,纵横古今,恒殊信手拈来,头头是道,仿佛一部活着的大英百科全书。里面的各种情节,比如主角在参观国家画廊的时候,恒殊借主角之口,对里面收藏的各种名画的历史背景、创作风格一一道来,如数家珍;或者主角在某个饭店用餐,恒殊又将这家饭店的历史特色及坊间典故一一糅合在一起。《天鹅》里各处容纳的欧洲文化多得数不胜数,这也让《天鹅》超越了一般的类型小说,成为一部包罗万象的史诗般的作品。

再有就是《天鹅》的情节设计,整部小说弥漫着让读者们怦然心动的窒息般的爱情,无数浪漫的描写在死亡阴影的笼罩下,更呈现出一种哥特式的独有美感,这种危险的美让人异常着迷。除去这些浪漫的桥段,小说在情节伏笔设计、悬念营造上,都格外精彩,其中某些恐怖段落的氛围真是让人难以呼吸。在恒殊看起来波浪不惊的平稳叙述下,无处不在的细节暗示和陡然袭来的真相交错冲击读者,实在是一种顶级的阅读享受。

最后,想谈一谈《天鹅》中我最喜欢的魔鬼与D伯爵身上的那种黑色幽默和文章里不断闪现的高级笑料,实在是非常非常聪明,这些让人会心一笑或者哭笑不得的对话和细节、反讽和暗示,实在让人不得不怀疑这个作者是写专栏出身的杂文家。

在出书前夕,写宣传文案的时候,我赫然发现,果不其然,恒殊确实就是新华社《环球》杂志的专栏作家。

那还有什么好说的呐?

——全世界各地,都可以看见各种各样的玫瑰,千姿百态,芳香迷人。然而这种全世界开遍的美丽植物,很少有人知道它的发源地是中国。而恒殊,对我来说,就是这样一朵盛开在英伦的玫瑰。

——是时候,让大家领略一下,属于这朵英伦玫瑰的独特芬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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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 17:53: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