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榴落了一地
我家院子里有一棵石榴树,是我祖父亲手栽下的。祖父已下世五十多年,石榴树至少也有五十多岁了吧。几十年来,我家的房子已先后翻盖过三次,每次翻盖都不在原来的位置,不是往后坐,就是往西移。不动的是那棵石榴树,它始终坚守在原来的地方。石榴树成了我们兄弟姐妹对老家记忆的坐标,以坐标为依据,我们才能回忆起原来的房子门口在哪里,窗户在哪里。当然,石榴树带给我们的回忆还很多,恐怕比夏天开的花朵和秋天结的果子还要多。
自从母亲年初春去世后,我们家的房子就成了空房子,院子里的花草树木再也无人管理。好在石榴树是皮实的,有着很强的自理能力,它无须别人为它浇水,施肥,打药,一切顺乎自然,该发芽时发芽,该开花时开花,该结果时结果,什么都不耽误。我们家的石榴被称为铜皮子石榴。所谓铜皮子,是指石榴成熟后皮子呈铜黄色,还有一些泛红,胭脂红。而且,石榴的皮子比较薄,薄得似乎能看出石榴籽儿凸起的颗粒。把石榴掰开来看,里面的石榴籽儿满满当当,晶莹得像红宝石一样,真是喜人。我们家的石榴汁液饱满,甜而不酸,还未入口,已让人满口生津。小时候吃我们家的石榴,我从来不吐籽儿,都是连籽儿一块儿嚼碎了吃。石榴籽儿的香,是一种特殊的内敛的清香,只有连籽儿一块儿吃,才能品味到这种清香。
母亲知道我爱吃石榴,老人家在世时,每年把石榴摘下,都会挑几个最大地留下来,包在棉花里,或埋在小麦茓子里,等我回家去吃。有一年,母亲从老家来北京,还特地给我捎了两个石榴。石榴是耐放的果实,母亲捎给我的石榴,皮子虽说有些干了,但里面的石榴籽儿还是一咬一兜水儿,让人吃在嘴里,甜在心里。
院子的大门常年锁着,石榴成熟了,一直没人采摘,会是什么样子呢?年秋后的一天,我回到老家,掏出钥匙打开院子的大门,一进院子,就看到了忠于职守的石榴树。那天下着秋雨,雨下得还不小,平房顶上探出的两根排水管下面形成了两道水柱,流得哗哗的。我没有马上进屋,站在雨地里,对着石榴树看了一会儿。石榴树似乎也认出了我,仿佛在对我说:“你回来了!”我说:“是的,我回来了!”想到我以前回家,都是母亲跟我打招呼,而现在迎接我的只有这棵石榴树,我的双眼一下子涌满了泪水。我看到了,整棵石榴树被秋雨淋得湿漉漉的,像是沾满了游子的眼泪。石榴树的叶子差不多落完了,只有很少的几片叶子在雨点的作用下簌簌抖动。石榴树的枝条无拘无束地伸展着,枝条上挂着一串串水晶样的水珠。我同时看到了,一些石榴还在树上挂着,只是石榴的皮子张开着,石榴已变成了一只只空壳。那些变成空壳的石榴让我联想起一种盛开的花朵,像什么花朵呢?对了,像玉兰花,玉兰花开放时,花朵才会这样大。不用说,这些空壳都是小鸟儿们造成的。有一些石榴成熟时会裂开,这为小鸟儿吃石榴籽儿提供了方便。就算大多数石榴不裂开,小鸟儿尖利的喙把石榴啄开也不是什么难事。不难想象,小鸟儿们互相转告了石榴成熟的信息,就争先恐后地飞到我们家院子里来了。它们当中有喜鹊、斑鸠、麻雀,还有一些不知名的小鸟儿。众鸟儿欢快地叫着,且吃且舞,如同举行一场盛大的宴会。它们对无人看管的石榴不是很爱惜,吃得不是很节约。有的把一颗石榴吃了一半,就不吃了。有的踩在石榴上玩耍,把石榴蹬得落在地上,就不管了。(P66-68)
我在第九次作家代表大会的会场,看见老朋友王剑冰,互相打招呼问好之后,剑冰问我,写的有关乡愁的散文够不够编一本书?我说,应该够。他说,那好,大象出版社委托他主编一套以乡愁为主题的散文丛书,他正好借开会的机会,向作家们组稿。他要我尽快把稿子集中起来,发给他,到时出版社的编辑也会和我联系,给我寄合同,书最快在年后即可出版。我答应散会后马上办这件事。就这样,我们只用了一两分钟的时间,甚至连坐都没坐,就把这个事情敲定了。随后,剑冰又给我发了一条短信,就书的字数、图片、后记等,提出了一些具体的要求。
我写小说多一些,迄今已写了九部长篇小说,三百多篇短篇小说,三十多部中篇小说,写散文相对少一些。虽然写散文较少,但我每年都写,一年写三五篇或七八篇。上海《文汇报》“笔会”副刊的首席编辑潘向黎,一直向我约稿,希望我每年都给她写散文。二十多年来,我一年不落,每年都会在“笔会”上发几篇散文。编辑的约稿有时也是写稿的一种动力,可以帮助作者克服懒惰情绪,使其写得勤奋一些。但我决不会因为发稿比较容易,就萝卜快了不洗泥,无话找话,去写那些说教的东西和所谓小清新的玩意儿。编辑的催促是一个方面,我写散文的主要动力还是来自内心,听从的是内心的呼唤。往往是,想起某件事情,那件事情在我心底泅染开来,以至于越洇越大,不写出来就不能释怀,我才不得不把它付诸文字,写成散文。
在我所有的散文作品中,关乎乡愁的散文占有相当大的比重。只有离开故乡的人,才会有故乡。我是生于故乡,长于故乡,虽说19岁那年就离开了故乡,但故乡的河流、田陌、春天的柳笛、秋天飘飞的芦花、冬季压倒一切的大雪等,仍在我记忆的血管里流淌。只要我调动起记忆,诸如端灯、推磨、钓鱼、摘枣儿等无数细节纷至沓来,让我心热眼湿,欲罢不能。原来故乡是我的根哪,不管我走到哪里,我的根还留在故乡,后来的枝枝丫丫都是从根部生发出来的。好比我所处的环境可以变来变去,可人当不了梦的家,我的梦境是不可改变的。我的大多数梦境还是我的老家。
亲情散文我也写了不少,除了写过祖父、父亲、母亲,我还写过大姐、二姐、妹妹和两个弟弟。回头来看,我写亲人的篇章,除了表达骨肉之情,大都还含有忏悔之意。忏悔是一种文化,一种精神,也是一种宗教情怀。我们每个人的一生,都难免做错事,都有需要忏悔的地方。西方人的做法,是到教堂里去,俯首在神父面前表示忏悔。我们没有那样的传统,也没有那样的信仰,只能拿起笔来,作书面忏悔。这样的忏悔是公开的,更需要赤诚,也更需要勇气。
我以前也出过几本散文集,但都没有形成一个主题。形成一个主题并不容易,它起码得有一定作品数量的支持。幸好,有剑冰兄的邀约,我写的有关乡愁的作品也可以忝列“乡愁文丛”之中。等书出来,我可以送给亲人们看,也可以送给乡亲们看。
2017年1月5日于北京和平里
找得到灵魂家园,记得住美丽乡愁——“乡愁文丛”总序 王剑冰
我们强调保护中国的传统文化,而传统文化当中就有乡愁。乡愁是中国人热爱家乡、牵念故里的独特情结,是一种美好自然的文化观念。社会越是变化、越是浮躁,这种情结就越显珍贵。乡愁也是一种寻根意识,记住乡愁,记住美好的童年,记住美好的向往,也便是铭记我们的根本。
我们每个人都是故乡的一片叶子,这片叶子无论飘落多远,都无法摆脱大树对于叶子的意义。一个人的身上总有着故乡的脉络,流着故乡的血,带着永远不可改变的DNA。一个个的人也可以说是一个个村子的化身,他们走出去,分散得到处都是,却不会把村子走失。
说起乡愁,那是一种与生俱在的情怀,住在心中的故乡常常鲜活在那里。故乡是安放你的灵魂、温暖你的寂冷的地方,是接纳你的疲惫、抚慰你的忧伤的地方。翻开一页页被繁忙弄乱的过往,记忆中的余香总在儿时的故乡。那里有我们最亲密的玩伴、最爱吃的食物、最漂亮的衣衫、最天真的憧憬。而芬芳入梦的,多是亲人亲切的面容与温馨的相聚场面。那些亲人或已故去,或还在乡里。现在多数人对故乡的感觉同对年节的感觉一样,那种热闹团圆、香气弥漫的味道是乡情中最重要的部分。“每逢佳节倍思亲”,所以归乡最多的时刻是年节,带着满满的怀想、满满的辛苦,万水千山相携于途,构成最为壮阔的乡愁景观。古往今来,人们因为各种缘由漂泊在外,但总是要找机会赶回故里。金圣叹曾列举“不亦快哉”之事,其一即是“久客得归,望见郭门,两岸童妇,皆作故乡之声”。然而他们的欢喜中又带着那种“近乡情更怯,不敢问来人”的复杂心理。漫长的时光已然流逝,乡愁的话题始终没有停息,情怀早已渗透于诗歌典章,直至后来,还有余光中、三毛、席慕蓉不约而同地同题《乡愁》。
诚然,远在故乡之外的游子,生发的多为眷念之情,即使老杜有“漫卷诗书喜欲狂”“便下襄阳向洛阳”的返乡之举,回到家乡也还是要再出去,因“莼鲈之思”而辞官归返的张季鹰毕竟是少数。还有,余光中的《乡愁》或代表了一些人对于故乡的认知,那就是故乡即是母亲(或双亲)的代名,对于故乡的怀念即是对于母亲的怀念,回故乡即是为了看母亲,母亲不在了,故乡的概念便模糊起来。随着生活的变化,有人也不可避免地遇到了回乡的矛盾,记忆与现实发生了冲突,那种期待值与仪式感渐渐折损,许多美好已然变成了永久的追忆。所以有人会说:“我是真的爱家乡,不过爱的可能是记忆里的家乡。”确实,没有一成不变的事物,这是时间所带来的不可逆转的事实。然而不可逆转的还有那份强烈的牵绊,永恒的顾念并未因此而中辍,情感的执拗还是同那些疏离与怨怼扯断了关联。生生不息地以文字表达出来的乡愁,也成为中国文学中一个特有的传统。
作家们大都已离开生养自己的故土,但我们却能看出那种深深的乡愁情结,这其中有写生养自己的故乡的,也有写生活过的第二、第三故乡的,还有赞美如故知的他乡的。文丛中,地域山水皆有代表,民俗风情各具特色,多方位地展现出人与历史、人与环境的关系,彰显对亲人故土的真挚情怀以及对世态人生的深切感慨,给我们带来亲近,带来回味,带来启迪,让我们感受到温馨而深挚、苍郁而辽阔的文字力量。
我们说,在意乡俗年节,提倡尊崇温情,爱护碧水蓝天,留住美好记忆,是和谐社会建设的内容之一,也是复兴民族文化的核心之一。这样会把我们赖以生存的环境保护和建设得愈加贴近期待与理想,也会使我们愈加容易找得到灵魂家园、记得住美丽乡愁。大象出版社倾心打造这样一套阵容壮观的“乡愁文丛”,就是带有这样的初衷。该文丛是具有欣赏性、研究性、珍藏性的文学工程,也是一种文化的记忆与期望。“故乡今夜思千里,霜鬓明朝又一年。”随着时间的挥手远去,这种记忆与期望会愈加显现出它的意义。
2017年初春
刘庆邦著,王剑冰主编的《在夜晚的麦田里独行/乡愁文丛》行文大气,情感充实。因其作者成熟内敛的性格,行文中没有过多的抒情,简单着墨更让人回味无穷。文稿写作上并没有拘泥于简单地写景、单纯地抒发思乡情感。而是采用夹叙夹议的写作手法。文稿的文学性、思想性较高。作者用一篇篇情感真挚的回忆,为读者展现了他家乡的乡情乡貌,并且通过记忆中的人、事、物表达了作者个人对时间流逝的缅怀及对生命的一些感悟。
刘庆邦著,王剑冰主编的《在夜晚的麦田里独行/乡愁文丛》所述情、景及语言都颇具地方特色。作者善从细处入手展开文章,其文字质朴真切,生动且有温度。那些他记忆中的片段有童趣、有风俗、有亲情,也有友情,都颇具画面感,无处不展现他对家乡、对亲人的怀念和珍爱之情,不经意间就将读者引入一种对故土恋恋不舍的情怀之中。文中如实记述因那个年代对物质的匮乏,人们表现出来的对自然的敬畏,对物、对人的珍惜和尊重,这是当代人所缺乏的。他文字中的质朴更像是一个时代的质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