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马带来的烦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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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坐在司令官的公馆外,等我哥哥查理出来告诉我新任务的消息。天眼看就要下雪了,冷飕飕的,我闲着无聊想找点儿事情来做,于是开始研究起查理的新马“小机灵”。我的新马叫“塔布”。我们都不赞成给马取名字,但它们是我们上次顺利完成任务获得的回报之一,连同名字一起,原封不动地交给了我们,情况就是这样。我们之前的无名马在执行任务中壮烈牺牲了,因此这两匹马正好填补了它们的空缺,但我以为他们大可以给我们钱,让我们挑选自己喜欢的、没有历史、没有习惯、没有取好名字的马。我非常喜欢我之前的坐骑,我最近睡觉时梦到它的死,梦中出现了它的种种模样,它踢踏的脚、它烧伤的腿、它暴突的血红眼球。它跑起来像一阵风,能日行六十英里,我抚摸它,帮它洗刷身子,除此外,我从不碰它。我尽量杜绝自己去想它在那个牲口棚里被活活烧死的惨景,但如果它在我的梦中不请自来,我又如何能将它拒之门外呢?“塔布”是匹健壮的马,但它更适合给其他人当坐骑,不那么有野心的主人。它粗壮、矮小,一天跑不了五十英里。我经常无奈地抽它,有些男人不在乎做这种事,还有些实际上喜欢这么做,但我不同;今后“塔布”会认定我是个冷酷无情的人,在心里哀叹,悲惨人生啊,悲惨人生!
我感到有人在盯着我看,于是将视线从“小机灵”身上挪开。查理正从楼上窗口往下张望,他向我竖起五根手指。我没有理他,于是他把脸扭曲成种种怪相逗我笑;看到我始终面无表情,他的脸拉长了,往后退,从我的视线中消失了。我知道他一直在看我打量他的马。昨儿早上,我提议把“塔布”卖掉,然后一人出一半的钱去重新买一匹,起初他满口答应,说这很公平,但后来在吃午餐时,他变卦了。他提议将这件事推迟到我们完成新任务之后,这毫无意义,因为“塔布”会在我们执行任务的过程中拖我们的后腿,这才是症结所在,既然如此,那事先把它换掉岂不是上策?查理的胡子上沾着一溜儿食物油渍。他无动于衷地说:“等任务完成后更好,伊莱。”他对“小机灵”并无怨言,他这匹马和他先前那匹无名马不相上下,甚至可以说有过之而无不及,当时我因执行任务伤了一条腿,正躺在床上养病,他趁机在两匹马中做了优先选择。我不喜欢“塔布”,但我的哥哥很满意“小机灵”。这就是马给我们带来的烦恼。
2
查理跨上“小机灵”,我们策马奔腾,朝“猪国王”餐馆疾驰而去。离我们上次到俄勒冈不足两个月,我就发现大街上新开了五家店,每一家都生意兴隆。“这里人脑子很活啊。”我对查理说,他没有反应。我们在“猪国王”餐馆靠后的一张餐桌旁坐下,店里的小二给我们送来了我们惯常喝的酒和两个酒杯。我们素来喜欢自斟自饮,但这次查理给我斟了一杯,我自觉情势不妙,于是做好了听坏消息的准备。果不其然,他说:“这次任务我是头儿,伊莱。”
“这是谁说的?”
“司令官。”
我喝掉了自己那杯白兰地,“这话是什么意思?”
“就是说我负责。”
“那钱怎么说?”
“我那份更多。”
“我是说我那份,还是之前那个数吗?”
“比以前少。”
“我看不出这么做有什么意义。”
“司令官说如果上次任务有个负责人就不会出现那些问题。”
“一派胡言。”
“嗯,我觉得他说得有理。”
他又给我倒了一杯,我一饮而尽。我说:“他想花钱雇个负责人,我没意见。但不该克扣底下人的钱。为了给他卖命,我的腿被捅了个窟窿,马也被烧死了。”我这话不仅是说给自己听,也是说给查理听。
“我的马也烧死了。他不是给我们买了新的吗?”
“这是个亏本生意。别再给我倒了,我自己有手。”我把酒瓶拿开,问他任务的详纽情况。“我们将要去加利福尼亚找一个名叫赫尔曼?克米特?沃姆的矿场主,把他干掉。”查理边说边从他的夹克口袋里掏出一封信,是司令官的探子寄来的,那人是个花花公子,名叫亨利?莫里斯,他经常比我们先行一步去打探消息:已经观察沃姆多日,掌握了他的如下习惯和个性。实际上此人处于隐居状态,大部分时间都泡在旧金山的酒吧里,研究科学和机械方面的书籍,在页边空白处画图。他像学生一样,用皮带捆着大部头书拖来拖去,因此招来了不少人笑话。加之他五短身材,让人更觉滑稽,但是注意了,他不喜欢人家拿他的身高开玩笑。我亲眼目睹他为此和人动手过好几次,尽管每次都是他输,但我认为没有哪个对手想和他再来一次。他是打不败的。他秃头,留着红胡子,细长胳膊,腆着个孕妇似的大肚子。他不经常洗澡,倒地就是床――牲口棚、门道,万不得已时,当街也能睡。此人不开口则已,一张嘴便凶神恶煞的口吻,令人生厌。他随身携带一把龙骑兵手枪,他把它别在腰带里。他不经常喝酒,但一旦拿起酒瓶,就会灌得酩酊大醉。他用砂金买威士忌,他把砂金放在一个皮袋里,袋子用一条长绳吊着,把它藏在他层层叠叠的衣服褶皱里。自从我到这里来后他就没有离开过一次,我不知道他是否有回他位于萨克拉门托以西十英里的采矿地(随附地图)的打算。昨天在一家酒吧里,他向我要一根火柴,他跟我说话时很客气,直接叫我的名字。我不知道是怎么被他发现的,他好像没注意到我在跟踪他。我问他他是怎么知道我的身份的,他开始破口大骂,我赶紧溜之大吉了。尽管有人说他聪明绝顶,但我对他无甚好感。但我不得不承认,他非池中物,这也许是我能给予他的最高褒奖了。
在沃姆的采矿地地图旁,莫里斯给这个人画了一幅蹩脚的肖像;但就算他本人站在我身边,我也认不出他来,画得实在不敢恭维。我向查理直接点出了这点,而他的回答是:“莫里斯正在旧金山的一家旅店等我们。到时候他会亲自把沃姆指给我们看,我们得上路了。我听说那是杀人越货的绝佳之地。那里的人不是忙着焚城,就是无休止地重建,因此给了我们可乘之机。”
“莫里斯干吗不直接干掉他?”
“你总是问这个傻问题,而我总是备好了答案:因为那不是他的任务,而是我们的。”
“这够蠢的。司令官克扣了我的工资,却付钱给那个大嘴巴,让他向沃姆泄密,让他知道他正遭人监视。”
“你说莫里斯是大嘴巴太过分了,兄弟。这是他第一次栽跟头,而且他已经坦白承认了自己的过错。我想他的功远大于过。”
“那个男人既然会在大街上睡觉,那他干吗不趁他睡死时一枪结果了他?”
“别忘了莫里斯不是杀手。”(P1-P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