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万历十七年。多年以后的人们会说那是公元1589年。只不过令秧自己,却是绝对没机会知道,她是1589年的夏天出嫁的。不知道记忆有没有出错,似乎那年,芒种过了没几天,端午就到了。
她站在绣楼上,关上窗,窗外全是绿意,绿色本身散着好闻的气味。在这个绣楼上住了两年多,她关窗子的时候养成一个习惯,窗子上的镂空木雕是喜鹊报春,角落里有朵花因为遇着了窗棂,只刻了一半,她手指总会轻轻地在那半朵花上扫一扫,木工活儿做得不算精细,原本该有花蕊的,可是因为反正是半朵,做这窗户的工匠就连花蕊也省去了,就只有那三两瓣花瓣,她也不知为什么,就是看着它,觉得它可怜。她其实也没多少机会,能站在一个比较远的地方,好好看看她的绣楼,看看这粉壁,黛瓦,马头墙——不过她倒不觉得这有什么要紧,事实上她还庆幸,这两三年能住到绣楼上去,一年没几次出门的机会——因为她不大喜欢走路,小时候缠足那几年,一定是什么地方出了点岔子,她的右脚直到今天,站久了都会痛,而且那痛不是隐隐的酸疼,就像是有根骨头总是固执地刺着肉。按说不该的,眼看着都十六岁,别人家的女儿早就习惯了,那些大家都还没许人家,成天一起玩的日子里,她们都可以轻盈灵巧地追逐嬉戏,还放风筝——令秧觉得,既然跟人家不一样,总归是自己的错处。
她对着镜子散开了头发。两个属于姑娘的丫髻,一左一右,乖巧地耸在耳朵上方,可是日子久了,再乖巧也觉得呆板,即使她非常用心地在每个发髻边缘盘了细细的一圈麻花辫,也觉得自己怎么看怎么像只蛾子。她知道自己的头发很美,浓密,漆黑,像房檐上的冰凌突然就融化了,拢在手上厚实的一捧,从小,嫂子在帮她梳头的时候都会看似淡淡地说:“发丝硬,命也硬,嫁不到好人家。”她也听得出那是嫉恨。
她耐心地将头发篦至蓬松,一股一股地,盘在头顶,小心地试图弄成花瓣的形状。想给自己梳个牡丹头——女人出嫁以后才可以梳这样的发髻,她就是想偷偷看看,这样的自己,究竟好不好看——看看就好,她悄悄在心里跟自己说。去年冬天,她的海棠表姐嫁人了,嫁给了她们共同的表哥,正月里,表哥带着海棠姐回来娘家,海棠姐的模样居然震住了她,她第一次看见海棠姐的头发全部盘在了头顶,洁白的脖颈露出来,整个人都修长了,头发梳成了一朵简单的花,就因为这花是头发缠出来的,有种说不出的妖娆。初为人妇的海棠姐穿着一件胭脂色的棉褙子,着石青色六个褶的马面裙,端坐在那儿,不像以前那么多话,一只手安然地搭在炕几上,笑起来的样子也变了,眼睛里有股水波一不留神就蔓延到了头上那朵牡丹花层层叠叠的花瓣里去。令秧想告诉她,她梳牡丹髻的样子真是好看,可是话到了嘴边,却成了:“海棠姐姐怎么胖了些?”
还好海棠姐一向心宽,不在乎她语气里的讽刺,只是慢慢待嘴里的糖莲子吞下去了,才笑道:。一入冬便会胖,我素来不都是这样么。”一句“素来这样”,又将令秧堵得接不上话。是的,海棠姐现在这样,曾经,少女的时候还是这样,一句简简单单,像是叹着气一样说出口的“素来”,告诉令秧,海棠已经是个有过去有历史的妇人,而令秧什么都不是。
所以令秧觉得,一定都是因为那个牡丹髻。
只不过,镜子里的那个自己,即使换了发式,看起来,也并没有如海棠姐那般,换了一个人。不过她来不及沮丧了,门外那道狭窄的木楼梯吱嘎作响,除了嫂子不可能是别人。她急慌慌地把差强人意的发髻拆开,罩上搭在床沿上的那件水田衣——那是嫂子拿零碎的布料拼着缝起来的,杂色斑斓,她不知道,其实这种每家女儿都有的水田衣穿在她身上,不知为何就更跳脱。门开了,她闻得出嫂子身上的味道。“还没梳洗}”嫂子问。“好了,就差梳头。”她一直都有点怕嫂子,也不是怕,说不清,总觉得嫂子站在她身边的时候,她们俩都成了摆错地方的家具——不能说不在自己家里,可总觉得有什么地方看着硌眼睛。嫂子淡淡地说:“记着帮我把剩下的那几个帐子补好,还有爹屋里那张罗汉床上用的单子也该……”她答:。记着呢。”嫂子皱了皱眉头——她不用看嫂子的脸,只消听着她的语气便知道她在皱眉头。“我还没说完呢。你记着什么了?”她不吭声,重新把满头长发分成两半,开始盘左边,她知道,耐心些等这阵沉寂过去了,也就过去了。果然,嫂子叹了口气:“等你嫁过去了,讲话难道也这么莽撞?你婆婆跟你说话,你也半中间打断说你记着了,人家只怕会笑话咱们的家教。”天井里远远地传来一些此起彼伏的说话声,听上去像是佃户家的女人来了,嫂子急急地要去推门——她的一天比令秧的要忙太多了,临走,丢下一句:“要下雨了,天还是有点凉,再多穿一件。”
令秧的娘死得早,这些年来,嫂子就是家里挑大梁的女人。令秧有个年长自己十三岁的哥哥,算命的说,哥哥命硬,克兄弟姐妹——不知道准不准,不过在哥哥出生后的十多年里,娘又生过一个男孩,一个女孩,都是在还没出周岁的时候就夭折了;还怀上过一个不知是男是女的胎儿,同样没留住——只有令秧安然懵懂地长大了,破了算命先生的咒。令秧是爹娘的宝贝,尤其是娘,看着令秧的时候总有种谢天谢地的感激。她给了令秧生命,可是令秧终结了她对生命的恐惧。病入膏肓的时候,娘甚至不再那么怕死。她只是平静地把令秧的小手放在嫂子手里,用力地对嫂子说:“照顾她,千万……”嫂子知道这句话的轻重,恭顺地回答:“我知道。”——嫂子不也一样没等婆婆说完话就答应了么?娘在那种时候,哪想得起来嘲笑嫂子的家教?嫂子就是喜欢把婆家描述得像阴曹地府一样,吓唬令秧——其实嫂子现在在家里管事儿,还不是说一不二——这个婆家还有个像令秧这样,有事没事会被她挤对两句的小姑子一能坏到哪里去了? P1-4
令秧和我
我知道这个问题必然会有人问我:为什么要写一个明朝节妇的故事?我总不能回答说:“我也忘记了。”哪怕事实的确如此。刚开始写作的时候,无比热衷于写后记,甚至自得其乐地认为,我的后记写得怕是比长篇正文还要好。因为那时候生怕别人看不出我想要说什么,生怕被曲解,所以喋喋不休地在后记里跳出来阐释一番,说到底,彼时的创作模式仍然低级,还仅仅局限于“表达”。当我意识到其实写小说有远比“表达”更重要得多的任务的时候,脑子里通常一片空白,干净程度堪比眼前那个命名为“后记”的雪白文档。
任何一个读者都有误读或是曲解一部作品的权利——甚至,即使是作者本人最初的思想,也未必能够准确解释它——因为作品里的那个世界一旦确立,便拥有了独立意志一般,遵循着一个不完全契合作者初衷的逻辑,自行运转。所以,我只能说,对于我来说,这是一个遗世独立的失意男人塑造了一个节妇的故事,这是一个天真锋利的女人在俗世中通过玩弄制度成全了自己的故事,这个男人和这个女人像战友一般,在漫长岁月荒谬人生中达成了宿命般的友情。所以在写至小说结尾的时候,我心里很难过——但我又觉得,这种难过是我一个人的事情,没有必要让任何人知道,于是我就写:“他一直怀念她。”
还是要承认,我很中意这个结尾。
没有谁真的见过明朝是什么样的,所以我只能通过建筑在真实记载上的想象,完成一个亦虚亦实的世界。其实我终究也没能做到写一个看起来很“明朝”的女主角,因为最终还是在她的骨头里注入了一种渴望实现自我的现代精神。不过写到最后我自己也相信了,也许在明朝存在过这样的女人,只不过她从来没有机会表达自己,然后在时光里留下痕迹。我尽了最大努力,想要和这个四百年前的女孩或者女人成为朋友,突然有一天我恍然大悟,我发现当我很投入地站在男主角的立场的时候,就能自如并且以一个非常恰当的角度打量并且欣赏令秧——所以,就别再问我令秧是不是我了吧,说不定谢舜珲才更像我。这个故事里,不能说没有爱情,但是谢先生和令秧之间,那种惺惺相惜,那种荣辱与共,那种互相理解——在我眼里,其实这才是男人和女人之间的关系最理想的模式:不必缠绵,相互尊重,一起战斗。
当我开始书写他们之间这样珍贵的情感,我渐渐地忘记了我是在写历史。在那个由我一手虚构出来的四百年的世界里,我的体温,我的悲喜终于找到了存放的地方。我曾经跟一个总问我在写什么的朋友说,这是一个发生在明朝的,经纪人如何运作女明星的故事。只不过这个女明星不是艺人,是个节妇。我的朋友显然很开心,微信上传过来一串“哈哈哈哈”,其实我没在开玩笑,我是认真的。还好如今我周围已经没有了问我“这篇小说想要表达什么”的朋友了——曾经有不少,现在,会问这类问题的已渐渐减少了联络一因为我已经到了一个不需要太多朋友的年纪了,这么说可能有点悲哀。
不过若是你们一定要问我想表达什么,我还是要回答的。因为你们是渴望通过我写的故事在另一个时空里寻求朋友的人,我一向都是珍惜自己“灵媒”的身份的。这故事里有一个女人,她热情,她有生命力,她有原始的坚韧——其实我常常塑造这样的女主角,不过这一次,我加重了一些与“残酷”难解难分的天真。这其实也是一种天分,而这故事里的那个男人,便是唯一一个发现这天分的人。恰好这男人冰雪聪明,恰好他落寞失意,恰好他善于嘲讽,于是,他便用这遗世独立的聪明,成全了这女人的天分。他们需要看透制度,利用制度,然后玩弄制度——只是,笼罩他们的,自然还有命运。
这便是我在这个故事里最初想要说的话。只不过写到最后,想说的话渐渐模糊,原先为了架构故事的那些清晰且有条理的想法,也逐渐混沌于一片苍凉之中。也许这就是我一直痴迷写作的原因,总在某个时刻,明明屋子里只有我,我的电脑,我却是感觉到像是站在一个很高的山顶,刚刚目送一群远去的神话人物,我知道他们把整个世界留给了我,还留给我一个有生之年不能告诉任何人的秘密。万籁俱寂,我像个狂喜的孩子那样,静静听着自己的呼吸。
这是我第一次写一部历史题材的小说,感觉最困难的部分并不在于搜集资料,那一部分的工作虽然繁杂琐碎,过程里也总会有些充实的感觉。真正艰难的在于运用所有这些搜集来的“知识”进行想象,要在跟我的生活没有半点关系的逻辑里虚构出人物们的困境……可是当这样的想象一旦开始并且能够逐步顺畅地滑行,个中美妙,让我恍惚间回到了十年前第一次写长篇小说的岁月,似乎写完处女作之后,这么多年都没有再体会过这种由写作带来的畅快的喜悦。这种喜悦来得远远不如当年那么简单直接,因为下笔之前有如此多的功课要做;可是一旦感受到了那种喜悦,随之而来的满心灿烂的感觉跟十年前别无二致。或许,看山是山,看山不是山,看山还是山——指的便是这个。
现在我写完了,我觉得自己的身体里充满了力量,我感谢令秧和谢先生,他们二人让我相信了,我依然可以笃定地写下去,走到一个风景更好也更无人打扰的地方。
再偏爱的小说也终须一别,但是你们又将与她相逢。我的寂寞无足轻重,只盼望你们善待令秧。
谢谢。
2014年10月8日 凌晨
《南方有令秧》是笛安的一部小说作品,讲述的是:明朝万历年间,徽州商户人家的女儿令秧,在自己十六岁那一年嫁作休宁唐家的填房夫人,唐氏一族是徽州数一数二的富户,丈夫唐简虽比令秧大上几轮但中过进士,入过翰林院。然而在令秧成为唐家夫人还不到一年的时间里,唐简便因意外离世。二十九年没有出过烈妇的唐氏一族,表面上为着光耀门楣,暗里觊觎朝廷旌表贞节烈妇的好处,像灾民求雨那样期盼令秧成为烈女,他们用尽各种手段诱导令秧殉夫,为了生存,还是天真少女的令秧踏上了艰难而又凶险的烈妇之路……
《南方有令秧》是笛安创作的第一部古代背景的长篇小说,也是她的突破之作,在保有笛安一切写作优点的同时,进行了前所未有的突破。与其他现代小说截然不同的是,笛安在故事中完整的还原了古人的价值观,创造出那些在我们完全陌生的价值观里树立自己的行为准则的人物们。因为尊重历史,通读历史书籍的笛安将人物的说话语句,甚至描写的一个人物衣着装饰都透过最具体的细节一点一滴的丰满于想象力的羽翼之上,正如笛安所说“所谓历史,既不是我们都念过的那些课本里冷冰冰的‘压迫与被压迫’,也不是随处可见的‘穿越戏’里那些完全用现代人的趣味解释甚至消费古人的桥段。”
我们有理由相信这部突破之作确是笛安写作生涯的里程碑式作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