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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推荐 致人自尽在现代刑法中无完全对应的罪名,但在清代,对自杀行为中他者的责任追究已经广泛存在于国家法律和司法实践中。在法律层面,清代已经形成比较完备的致人自尽罪名体系。在司法实践中,此类案件行为人主观上并无“杀意”,客观上亦无“杀人”动作,其中的因果关系不明确、不具体,需要司法官员运用法律推理来审断。本书以法律推理为视角,深入法律运作的实态,通过考察自杀行为中的他者责任追究,分析责任追究的模式,以透视清代的法律逻辑和法律思维,借此瞭望整个清代的法律世界。 目录 绪论 一 研究缘起 二 概念界定 三 学术史综述 四 材料与方法 五 结构安排第一章 法律文化:观念形成的基础 第一节 “人命至重”的理念 一 重视生命 二 严禁轻生 第二节 死于非命与“冤抑”生成 一 自杀的“巫术意义” 二 自杀与冤抑 三 法律与伸冤第二章 法律制定:罪名体系的建立 第一节 历史溯源:清之前自杀行为中的他者责任追究 一 唐之前时期 二 唐宋时期 三 元明时期 第二节 清代致人自尽罪名体系的建立 一 因犯罪行为导致他人自尽 二 因非罪行为导致他人自尽 三 因“失职”导致他人自尽 第三节 清代致人自尽罪名体系的特点 一 立法技术 二 立法态势 三 立法目的第三章 法律推理:因果关系的建立与责任证成 第一节 致死确情:案件的事实推理 一 死亡结果的认定 二 上报程序 三 案件事实推理及其特点 第二节 罪坐所由:案件中的因果关系推理 一 因果关系的一般认识 二 因果关系推理 三 因果关系推理的特点 第三节 情罪允协:案件的责任证成 一 依律例定罪量刑 二 利用比附类推定罪量刑 三 成案与定罪量刑第四章 法律评价:制度设计与社会影响 第一节 制度设计 一 法律与社会需要 二 法律与社会控制 第二节 社会影响 一 法律与伦理等级秩序的强化 二 严惩“失职”与司法秩序 三 法律惩治与社会风化 四 司法实践与图赖现象结论参考文献后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