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整体格局来看,鼓楼和前面宽阔的鼓楼坪构成了侗寨中最宽敞的公共空间。周边的私人民居毗连相接,村巷狭小幽暗,结构紧凑密集,而代表群体的鼓楼和鼓楼坪在空间上却豁然敞开,这种对比促成了村民们在公共场域的日常聚集,大小集会都在鼓楼坪展开,男性议事筹划大多在鼓楼内进行。
侗人好“歌”好“戏”,在建筑实体上的体现便是村村寨寨都有属于自己可以唱歌的“楼”和可以演戏的“台”。村落的戏台类似于城市的多功能戏院,除了演戏之外,大大小小的聚众议事也都在戏台上下完成。一般来说,侗寨的戏台会修建在鼓楼的侧面或对面,充分利用鼓楼前宽阔的鼓楼坪作为看戏的场地。鼓楼在本质上属于男性,女人除非被邀请人楼唱歌,一般不会在鼓楼逗留。正是因为有了一旁的戏台,鼓楼坪才成为侗族所有民众聚集一堂的场域,鼓楼也由此真正实现了其“聚众向心”的人文价值。
因其高超的建筑技艺,学者们常常将侗人的“鼓楼”和“花桥”并提而论。实际上,二者在聚落结构中代表了不同的建筑功能和类型,前者是聚落的中心,后者则是聚落的连接线或边界线。侗人所造之桥在形制上均为廊桥,侗人自称其为“福桥”或汉称“花桥”、“风雨桥”。福桥的称谓体现了桥在侗人心中“祈福免灾”的功能,“花桥”的美名反映出侗人造桥时对形式的注重,而“风雨”二字则表现出侗人以桥挡风避雨的功能性特征。仙花桥一般设在交通要道,有沟通往来和憩息纳凉的功能,也因此具备公共空间和道路边界的双重空间属性。不少侗寨将处于关隘位置的花桥作为出人村寨的标志,花桥也因此成为大歌传统之重要歌种——“拦路歌”的主要展演空间。对于注重风水地理的侗人来说,进水口要力求通畅,意为“财源滚滚而来”,出水口则要以桥相拦,意为“防止肥水外流”。所’谓“堵风水,拦村寨”,风雨桥在更大意义上是为“消除地势之弊,裨补风水之益”而设置,并具有“积福纳财”的神圣功能。
同样可被视为村寨聚落边界的,还有村庄外围相对集中的“粮仓”与“禾晾”。之所以认为它们同时具有私人场域与公共空间的双重性质,是因为禾晾与粮仓被集中设置在村庄边缘的公共场地之上,而其性质又属私人所有。粮仓盛满属于各家的粮食,但平时并没有专人看管,甚至少有上锁。这种将家庭财产“群聚”放置的聚落空间的规划,充分体现了南侗人对群体的重视、依赖和信任。这种理念,甚至体现在唯一的“私人场域”——干栏楼住宅的设计中。
“干栏”这一汉语称谓最早见于魏晋时期的典籍,用以称谓百越诸族的房屋样式。干栏住宅是传统侗寨最典型的民房样式,也是侗寨中唯一明确的私人空间。因依山而建,南侗一带的干栏房一般为穿斗构架的“高脚楼”,以二三层的结构为多,每一层在空间安排上都有比较固定的模式。第一层主要用于豢养家畜家禽,存放各种杂物和劳动工具,四面用粗树枝或薄木板相围即可。第二层是人的生活起居空间,由外向内分为三个层次:最外面是宽阔敞开、有顶无墙的“宽廊”;第二个层次是设有火塘的半开放的起居间;起居间的周边则是完全私密的卧室。一般卧室较小,一张床便占据了绝大部分空间。从占地比例来看,宽廊占了至少一半的空间,火塘间占四分之一空间,周边所有的卧室加起来占了剩下的四分之一空间。这种空间安排的比例,非常明确地强调了具有半公共性质的宽廊和火塘在整个家居格局中的突出位置。
宽廊之宽一般为3—4米甚或6米,其在空间上的特征和功能说明了干栏家屋是一种强调向家人之外“开放”的空间,南侗人喜好“群聚”的生活习俗不仅体现在其对公共空间的强调,也体现在对私人领域中对半公共空间的放大上。从大歌传统的角度来看,除鼓楼之外,干栏住宅的宽廊成为南侗歌唱行为发生的最重要和频繁的空间。
火塘是不少西南族群极其注重的起居场所,对于侗家而言,火塘被视为家庭的象征。“分家不分房”是侗人普遍的家居格局之一。因此在同一干栏住宅中可能居住着有血缘关系的几个家庭,而火塘与灶台成为独立核心家庭的物质象征。一个父系家庭的不断分化可以说是通过火塘的建立来完成的——侗人一般用“分火塘”或“分灶”来暗示分家。由此,作为父系家庭绵延象征的火塘也被侗人赋予血缘传递上的神圣性,成为可与先祖灵魂沟通的场所。
从私人干栏民居中宽廊和火塘的半开放设计,到鼓楼、戏台、萨坛、花桥这些公共场域在空间上的骤然放大和建筑风格上的艺术化,侗人对“集体群聚”的强调充分体现在实体建筑的设计和物质空间的格局上。从大歌音乐传统的角度来看,歌唱行为的发生空间与村落格局密切结合,萨坛、鼓楼、花桥、戏台、宽廊、火塘……不同的歌唱行为在不同的物质实体空间中上演。通过对村落空间格局和聚落结构的观察,可以体会到制度、阶序、宇宙观等精神领域的意念如何借由实体建筑和村落格局,转化为可视的日常生活世界,并在具体的民俗行为(如歌唱传统)中得以实践与实现。
P22-25
王文章
伴随着新世纪的开始,我国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已走过了十几个年头。短短的十几年时间,中国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取得了令世人瞩目的成就,总体上呈现出持续健康发展的良好局面。
首先是符合我国国情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体系初步建立,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理念逐渐深入人心。在党中央、国务院的高度重视下,在各级党委政府的大力支持和社会的广泛参与下,在各级文化部门的共同努力下,我国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体制、机制从无到有,逐步建立起来,并已发展为比较健全的四级名录保护体系和传承人保护制度。在进行全国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普查的基础上,国务院已公布了三批共1219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文化部公布了三批1488名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各省、市、自治区也公布了省级保护名录项目8566项,代表性传承人9564名。我国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已从十多年前的单个的项目性保护,走上了整体性保护、科学保护和依法保护阶段。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重要价值和保护的意义越来越被人们所普遍认知和理解,人们越来越珍视优秀传统文化,全社会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关注程度、参与热情越来越高,全社会已经逐步形成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文化自觉。
二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的颁布实施,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提供了坚实的法律保障。围绕着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法制建设、规章制度建设得到了进一步加强。现在,全国已有十多个省、市、自治区出台了地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
三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方式方法和方针、原则逐步完善和确立。在总结保护工作实践经验的基础上,我们逐渐认识到非物质文化遗产所具有的恒定性和活态流变性的基本衍变规律。并在此基础上,认识到对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科学保护,既不是使它凝固不变,也不是人为地使之突变,而是要让它按照自身的规律去自然衍变。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要遵循其本体规律。近些年来,我们提出的抢救性保护、整体性保护、生产性保护等多种针对不同类型项日实施的保护原则与方法,在保护实践中取得明显成效。同时,在准确认识、总结和把握非物质文化遗产本质特征的基础上,确立了保护工作的十六字方针:“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确立了保护工作的原则:“政府主导、社会参与。明确职责、形成合力;长远规划、分步实施,点面结合、讲求实效:”保护方针和原则的确立,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健康发展起到了重要的指导作用。
四是资金投入进一步加大,机构队伍基本建立。截至2011年,不包括地方财政资金投入,仅中央财政已累计投入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经费14.3876亿元;2012年,中央财政转移地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经费增长至6.2298亿元。全国31个省、市、自治区均成立了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叶l心,16个省、市、自治区文化厅(局)成立了非物质文化遗产处(室)。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机构和队伍基本建立。
五是非物质文化遗产宣传展示活动丰富多彩。近十年来,北京和全圉各地陆续举办了一系列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展演及保护成果展,对于社会公众认知非物质文化遗产及其保护的意义起到了重要的促进作用。近两三年来,主要的展演活动如2009年文化部在北京农展馆举办的“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传统技艺大展”,2010年在北京展览馆举办的“巧夺天工——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百名工艺美术大师技艺大展”,2011年在中华世纪坛举办的“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师徒同台展演”,2012年年初文化部等部门在北京农展馆举办的“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成果大展”等都引起轰动,增强了公众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关注和参与意识。
六是国际合作和交流不断加强。2004年,经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我国第一批加入了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我国在四川成都成功举办了三届国际非物质文化遗产节。截至2011年11月底,我国入选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总数达36项,成为世界上人选项目最多的国家。2012年初,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亚太地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国际培训中心在中国(北京)正式成立,这表明了国际社会对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充分肯定。
在充分肯定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成绩的同时,也必须看到,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仍然存在不少困难和问题:一些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后继乏人、生存濒危的境况还没有得到根本解决,仍存在传承人年老体弱,人走歌息、人亡艺绝的现象;在保护工作中,重开发、轻保护、轻传承的问题仍不同程度地存在,过度开发、盲目开发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的现象仍有发生;一些地方对保护工作认识不到位,保护工作不落实的情况依然存在。因此,我们应该头脑清醒,思想明确,进一步增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认真研究解决保护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真抓实干,从而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持续、扎实、深入的开展。
最近,文化部主要从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保护规划的实施及保护措施落实情况,国家级代表性传承人传承情况,以及保护专项资金使用情况三个方面,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督促检查,以便找准问题,有针对性地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调整。我相信,只要我们坚持求真务实的态度,把各项保护措施落到实处,我国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就会越做越好。
在概要回顾总结近年来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基本情况和经验的同时,我们也在思考一个问题,那就是我们保护工作的基础,或者说我们科学把握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规律,不断取得保护工作成绩的基础是什么,我想,首要的就是对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的科学认知。今天,我们在非物质文化遗产得到全面整体性保护的情况下,更需要继续对具有代表性的项目进行认真、科学的梳理和分析,进一步探究它的文化渊源,揭示它的价值,总结它的存在形态和演变历程,以及研究如何在把握本质规律的基础上对其进行科学保护。这样的调查、分析和梳理,可以充分展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独特魅力,让更多的人了解、认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精粹性及其杰出的文化、艺术、历史和科学价值,由此引导人们正确认识非物质文化遗产及其保护工作,逐步形成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文化自觉,关注、重视或主动参与到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中来。正是基于此,我们组织专家学者或从事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实践者编撰出版了这套“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丛书”。2005年,浙江人民出版社也曾邀我主持编撰一套“非物质文化遗产丛书”,迄今已出版二十多本。这次经作者重新修订后纳入现在这套丛书,由文化艺术出版社出版,其项(书)目的选择,则是根据国务院公布的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确定,每个项目独立成书,分批出版。第一辑收录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20项,内容涉及传统音乐、传统戏曲、传统工艺、传统技艺等多个领域。它们形式各异,但都以其厚重的历史、鲜明的特征在中华文明的深厚积淀中留下了鲜明的烙印,并长久地影响着中华民族文化基因、精神特质乃至生活方式;如同一朵朵奇葩,千姿百态、绚丽斑斓,与其他文化遗产共同构成中华文化的悠久博大、辉煌壮丽。
这套丛书的作者来自全国各地,都是该项目研究的专家学者或项目的传承人,其中不少作者是项目相关领域的权威学者。他们根据自己多年的实地调查和深入研究,本着严谨的态度和专业精神,详尽梳理每一个项目的历史渊源和沿革流变、分布区域和存续状况,细致描述它们的呈现形态,包括风格流派、技艺特征及其代表性传承人和代表性作品,并对其历史、文化、艺术、科学等价值进行深入的阐发。这套丛书力图以学术的权威性、叙述的准确性和可读性成为广大读者全面了解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优秀读物,它的出版不仅有助于中国渎者认识和了解祖国优秀的文化遗产,也为世界人民认识和了解中国文化打开一扇窗口。
是为序。
2012年5月6日
杨晓编著的《侗族大歌》为“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丛书”之一,是着重反映侗族大歌的基本面貌、表现形态、美学或工艺上的主要特点、历史,以及目前有代表性的主要传人,同时也简要介绍了当地政府为继承与保护这一文化遗产所做的工作和未来的计划。
《侗族大歌》不仅有助于读者认识与接近这些优秀的民族文化遗产,增强民族文化自豪感,而且必将激励当代人通过这些民族文化遗产的认识与保护,将中国的优秀文化传统与现代社会紧密结合起来,开创中华民族更为灿烂的未来前景。
杨晓编著的《侗族大歌》的写作建立在前辈学者的研究成果以及笔者自身的田野工作之上,一方面整合各学科关于大歌的诠释,一方面融入个人对大歌当下生存方式的体验和观察。总体来说,《侗族大歌》的目标是通过对大歌与侗人传统生活方式之互动关系的理解,诠释歌唱如何建构日常生活而文化如何塑造歌唱传统。
《侗族大歌》将从“歌唱与文化”的视野展开,将侗族大歌视作“以大歌歌唱行为为核心的整体文化事项”,并以“大歌传统”这一具有整合性的概念来表述立著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