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案小说,是我国古代小说的一种,内容以写封建社会中的冤狱讼案故事为主,是在民间流传甚广、影响很大的一种通俗文学样式。虽然学术界一直视其为小说创作的“末流”而不予重视,但是作为古代小说发展史上的一个流派,仍有一定的价值和意义。因此,我们苋集了流传较广、影响较大的《施公案》、《包公案》、《彭公案》等十余部作品作为“公案小说系列”整理出版,以飨读者。
佚名编著的《包公案(插图)》实际上是一部有关包公故事的短篇小说集,每篇写一则包公断案的故事。其内容虽不连贯,但包公形象却贯穿全书。与其他公案小说一样,《包公案》的成书,也是源自民间故事的流传。是中国古代文学三大公案之一。
佚名编著的《包公案(插图)》又名《龙图公案》,原名《百断奇观重订龙图公案》,今据民间口头通称改为《包公案》。本书中包括两部分:佚名所编著的《龙图神断公案》和明代安遇时所编集的《包龙图判百家公案》。书收录宋代包拯审案断狱的短篇故事一百则。包拯,字希仁,庐州合肥县(今安徽合肥)人。北宋真宗咸平二年(公元999)生于宦门之家,官至龙图阁直学士,开封府尹。一生为官近三十年,以为人刚毅、风骨清介、为民做主、不畏权贵、执法如山、铁面无私、断案如神而著称于世,人称“包青天”,是百姓心中正义、正直、廉洁、公平的代表和化身。
包拯,从作为北宋仁宗时的一代名臣,到理想化的清官形象,其间经历了一个较长的历史过程。包公的事迹,在南宋时已有,《合同文字记》和《三现身包龙图断案》话本两种,但其中描写的还只是普通衙门审理案件的经过,叙事平淡无奇,理想的包公形象还没有突出出来。到了元代,在民族矛盾和阶级矛盾十分尖锐的情况下,人们受尽赃官酷吏、权豪势要的凌辱欺侮,包公的事迹和传说才慢慢流传开去。虽载于典籍的并不多,仅有《清平山堂话本》和《平妖传》各一种,但在当时盛行的杂剧演出中,包公的故事却成了热门话题,包公刚正不阿、为民做主的青天形象也逐渐突出,甚至还被神化为一个挟着“势剑铜铡”,专门“除暴安良”的人神合一的人物了。发展到了明代中叶,政治更加黑暗腐败,对人民的压迫日益加剧,农民起义此起彼伏,严重威胁着明王朝的统治地位,一方面百姓热切盼望有清芷廉明的清官出现,以替民做主:另一方面统治者也迫切需要清官来澄清吏治,笼络民心,以缓和阶级矛盾。于是,包公的青天形象便被越传越神,故事也越传越多,凡是有关的疑难的审判案件,就都推到包公身上。当时就有人把流传在世的包公故事收集起来,掺杂着一些史书杂记的材料,并经过进一步的演义加工,编成这部包罗着百件讼案的集大成式的话本集。这时包拯已成为人们心目申韵偶像,《包公案(插图)》也成了人们喜闻乐见的文学作品,并对后来的话本、小说、戏曲以及社会产生了广泛而深刻的影响。
第十五则 龟人废井
话说浙西有一人姓葛名洪,家世富贵。葛洪为人最是行善。一日忽有田翁携得一篮生龟来卖。葛洪问田翁道:“此龟从何处得来?”田翁道:t吟日行过龙王庙前窟中,遇此龟在彼饮水,被我罩得来送与官人。”葛洪道:“难得你送来卖与我。”便将钱打发田翁走去,令安童将龟蓄养厨下,明日待客。是夜,葛洪持灯入厨下,忽听似有众人喧闹之声。葛洪怪疑道:“家人各已出外房安歇去了,如何有喧闹之声不息?”遂向水缸边听之,其声出自缸中。葛洪揭开视之,却是一缸生龟在内喧闹。葛洪不忍烹煮,次日,清早,令安童将此龟放在龙王庙潭中去了。
不两月间,有葛洪之友,乃邑东陶兴,为人狠毒奸诈,独知奉承葛洪。以此葛洪亦不疏他。一日,葛洪令人请陶兴来家,设酒待之,饮至半酣,葛洪于席中对陶兴道:“我承祖上之业,颇积余财,欲待收些货物前往西京走一遭,又虑程途险阻,当令贤弟相陪。”兴闻其言便欲起意,故作笑容答道:“兄要往西京,水火之中亦所不避,即当奉陪。”洪道:“如此甚好。但此去卢家渡有七日旱路,方下船往水程而去,你先于卢家渡等候,某日我装载便来。”陶兴应承而去。比及葛洪妻孙氏知其事,欲坚阻之,而洪将货已发离本地了。临起身,孙氏以子年幼,犹欲劝之。葛洪道:“我意已决,多则一年,少则半载便回。你只要谨慎门户,看顾幼子,别无所嘱。”言罢,径登程而别。
那陶兴先在卢家渡等了七日,方见葛洪来到,陶兴不胜之喜,将货物装于船上,对葛洪道:“今天色渐晚,与长兄往前村少饮几杯,再回渡口投宿,明早开船。”洪依其言,即随兴向前村黄家店买酒而饮。陶兴连劝几杯,不觉醉去。时已黄昏左侧,兴促回船中宿歇,葛洪饮得甚醉,同陶兴回至新兴驿。路旁有一口古井,深不见底,陶兴探视,四顾无人,用手一推,葛洪措手不及,跌落井中。可怜平素良善,今日死于非命。陶兴既谋了葛洪,连忙回至船中,唤觅艄子,次日清早开船去了。及兴到得西京,转卖其货时,值价腾涌,倍得利息而还,将银两留起一半,一半送到葛家见嫂孙氏。孙氏一见陶兴回来,就问:“叔叔,你兄为何不同回来?”陶兴道:“葛兄且是好事,逢店饮酒,但闻胜境便去游玩,已同归去汴河,遇着相知,携之登临某寿。我不耐烦,着先令带银两回家交尊嫂收之,不多日便回。”孙氏信之,遂备酒待之而去。
过二日,陶兴要遮掩其事,生一计较,密令土工死人坑内拾一死不多时之尸,丢在汴河口,将葛洪往常所系锦囊缚在腰间。自往葛宅见孙氏报知:“尊兄连日不到,昨听得过来者道,汴河口有一人渡水溺死,暴尸沙上,莫非葛兄?可令人往视之。”孙氏听了大惊,忙令安童去看时,认其面貌不似,及见腰间系一锦囊,遂解下回报孙氏道:“主人面貌腐烂难辨,惟腰问系一物,特解来与主母看。”孙氏一见锦囊悲泣道:“此物我母所制,夫出入常带不离,死者是我丈夫无疑了。”举家哀伤,乃令亲人前去用棺木盛殓讫。陶兴看得葛家作超度功果完满后,径来见孙氏抚慰道:“死者不复生,尊嫂只小心看顾侄儿长大罢了。”孙氏深感其言。将近一年余,陶兴谋得葛洪资本,置成大家,自料其事再无人知。
不意包公因省风谣,经过浙西,到新兴驿歇马,正坐公厅,见一生龟两目睁视,似有告状之意。包公疑怪,随唤军牌随龟行去。离公厅一里许,那龟随跳入井中,军牌回报包公。包公道:“井里必有缘故。”即唤里社命二人下井探取,见一死尸,吊上来验之,颜色未变。及勘问里人可认得此尸是哪里人,皆不能识。包公谅是枉死,令搜身上,有一纸新给路引,上写乡贯姓名。包公记之,即差李超、张昭二人径到其县拘得亲人来问,说是某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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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案小说,是我国古代小说的一种,内容以写封建社会中的冤狱讼案故事为主,是在民间流传甚广、影响很大的一种通俗文学样式。
中国最早的公案小说可以追溯到唐代张□的《朝野佥载》、康耕的《剧谈录》等笔记小说中的一些故事。到了宋代,公案小说已经略具规模、自成系统,南宋“说话四家”之一的“小说”中,已有“公案”(“说公案”)一科,《错斩崔宁》就是宋元话本中公案小说的代表作。这篇小说问世后产生了很大的影响,明代冯梦龙将其篇名改为《十五贯戏言成巧祸》,收入《醒世恒言》,后被多次改编,至今流传不衰。宋元话本中的,公案小说,内容上多是暴露封建统治阶级迫害下层人民的罪恶.谴责封建官吏的贪墨、昏聩和草菅人命。到了明代,由于长期受包公题材的小说、戏剧的影响,再加上在日益腐朽黑暗的封建专制制度下下层人民对清明政治和廉洁官吏的向往和期盼,此时大量出现的公案小说在内容上就呈现出主要是歌颂清官的明察和廉洁,而较少揭露社会的黑暗的思想倾向。明代晚期的白话公案小说《龙图公案》、《海公案》等作品就是这样。至于到了清代,这种带有浓厚的“清官情结”、为封建统治阶级歌功颂德、为清官人物树碑立传的作品更是成为公案小说的主旋律。在清代之前,公案小说一直是自成系统、单独发展的。从乾隆、嘉庆开始则出现了公案小说与侠义小说合流的趋势,其标志性作品就是由清代无名氏所作、初刻于嘉庆三年(1798)的《施公案》。这部小说写清官施仕纶(原型为康熙年间施世纶)访狱断案、剿寇除害、为民伸冤的故事。它与以往的公案小说最大的不同之处是将侠客黄天霸从绿林返正后仗义行侠、协助清官施仕纶除暴安良的情节穿插始终,首次融公案、侠义为一体,开侠义公案小说之先导,并由此诞生出一种为后来的公案小说所效仿、遵循的模式,对后世这类小说的创作和发展都产生了重要影响。
总体来说,这类公案小说普遍封建正统思想浓厚,艺术上简陋、粗俗,鲁迅先生在《中国小说史略》中直斥其“文意俱拙”;虽然学术界一直视其为小说创作的“末流”而不予重视,但是作为古代小说发展史上的一个流派,仍有一定的价值和意义。因此,我们苋集了流传较广、影响较大的《施公案》、《包公案》、《彭公案》等十余部作品作为“公案小说系列”整理出版,以飨读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