唱过的老歌,你还能哼几首?聚过的朋友,你还能想起几个?每年的今天,你还能记得做了什么?当一切都变成过去,你是否还保留着一颗童真的心去珍藏他们?
生活断裂且关联,两种平行不相关的世界其实隐藏着挥之不去的相同细节……好故事总是很难记起某种需要的情节,却让人终身难忘那些令人感动的瞬间。我想,如果读者能从书中得到某个瞬间而被它所感动,那么本书就有它的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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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名 | 这一年我们在一起 |
分类 | 文学艺术-文学-中国文学 |
作者 | 史超伦 |
出版社 | 陕西人民出版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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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 | 编辑推荐 唱过的老歌,你还能哼几首?聚过的朋友,你还能想起几个?每年的今天,你还能记得做了什么?当一切都变成过去,你是否还保留着一颗童真的心去珍藏他们? 生活断裂且关联,两种平行不相关的世界其实隐藏着挥之不去的相同细节……好故事总是很难记起某种需要的情节,却让人终身难忘那些令人感动的瞬间。我想,如果读者能从书中得到某个瞬间而被它所感动,那么本书就有它的价值。 内容推荐 这其实是一个真实的故事…… 黑色地平线卷起青色尘沙,滔天大水湮没寂寥的孤城。 那么多年过去了,白鸽终于还是盘旋在荒落的天台上空,却褪去了锐利且充满希望的眼神。 我仿佛看到枫俊冷的面容被遮天避日的梧桐树深埋于冰冷的大地。 我想我还是在没落中不仅然地想起骑银白色摩托车的少年。我想小天原谅我的那一天是不会到来。我想所有人就那样在战争的硝烟中慢慢奔离。 童话终究是童话,实现于否也只能在灵魂深处留下一个未解的迷团。 生活断裂且关联,两种平行不相关的世界其实隐藏着挥之不去的相同细节…… 在这一年,彼此交融,彼此释怀。 目录 前传一 梧桐树·大漠·童话 前传二 跳火车·流浪·童话 前传三 战争·混沌·童话 前传四 墓地·奔离·童话 第一章 第二章 第三章 第四章 第五章 第六章 第七章 第八章 第九章 第十章 第十一章 第十二章 第十三章 第十四章 第十五章 第十六章 第十七章 第十八章 第十九章 第二十章 第二十一章 第二十二章 第二十三章 试读章节 10年前…… “哥哥等等我,我跑不动了……” “不能停下,快点跑。要不然那些鸽子就要飞走了,再也不会回来了。” “我真的跑不动了……哎呀!” “哎……腿摔破了?算了,我背你吧……” “你说,那些鸽子有家吗??它们会一直那样不知疲惫的飞下去么?” “哥哥也不知道。也许没有家吧。要不咱们在天台上给它们建个小屋好不好?等他们累了就到里面休息。” “好哦好哦,给小鸽子造房子喽。” 我总是喜欢穿一条花格格短裤,光着身子围着条红领巾站在五颜六色的玩具旁边,睁着大大的眼睛看地上蹒跚行走的鸽子。小天会躲在我后面不停地让我抓一只给她带回家,两根小辫随着身体甩来甩去,眼神是那样透明和单纯。我说鸽子有它自己的家就像我们每天放学走在回家的路上一样,鸽子现在也是如此。小天拿着颜色鲜艳的冰淇淋骄傲地说我家有好多好吃的,我还会给它们做衣服和裤子呢。可是她很怕鸽子锐利的眼神,每次都会习惯性的躲在我身后拽着我的红领巾生怕我跑掉留她一个人。 我们的城市是那样安静,古老的城墙总会弥散出浓郁的沉重感。缓缓流淌的河流,倒影的垂柳,浓郁的梧桐。夏天总是那样的温和,没有灼热的阳光,浮动的温度会随着质感的皮肤缓慢爬升,直至穿越涣散庸懒的瞳仁。在那些充满祥和的日子里,梧桐树带走了我所有的烦恼与哀愁,眯着充满希望的眼神,衍射在这座城市永不迷失的弄堂神龛。 这么多年过去了,我还是很清晰地记得和枫爬上很高很高的山坡,去很老很老的弄堂,看早已破旧的神龛时的情景,那是一次次虔诚的膜拜。枫的眼神直至现在我依旧会铭记在心——锐利且充满希望,像极了头顶飞翔落落的白鸽。而过去谁都无法预测在五年后,十年后又会是什么样子。那会是什么样子呢?我们还会在夕阳西下的黄昏悄悄地爬上山头去拜会那些我们心中的神吗?枫的眼神还会那样充满希望且锐利无比吗?我还会充满眷恋地躺在毛茸茸的草坡上斜着脑袋看最后一抹夕阳掠过浮云吗?那些陌生的人在陌生的街道过往,直到我们垂垂老去。在那个让我们身心疲惫的年代我们还会想起十年前那一次次充满希望的奔跑吗?会吗?我们还会吗? 我和小天住在同一个院子里,每当夏天院落中的梧桐树总会枝叶繁茂起来,那些玩具安静的躺在软绵绵的土地上被阳光照射的色彩斑斓,小天妈妈会买很多夏天的水果拿到香樟树下的木台上拨给我们吃,她说夏天要多吃水果要多喝水否则嘴角就会被大虫咬烂,于是小天就会拼命的吃嫣红的樱桃,而我则是大口大口啃着西瓜,我是相信有大虫存在的,因为我的嘴角总是无冤无顾的干裂,就像枫一个人坐在树下眯着眼睛看一条条温暖的阳光会自然的流泪一样。我总是认为他流眼泪的时候会想到那群步履蹒跚的鸽子,像极了他。 十年前小天的妈妈从孤儿院把枫领了回来,带到了我们中间。没有任何血缘关系,一种机缘而已。小天的妈妈很喜欢枫,也许是他总会没有原由的流泪会让所有人心疼,可在我看来他是那样平静,仿佛是一种本能,对于他来说。 直到现在我才明白那种失而复得的快乐是在认识他后才在体内疯狂的滋长,没有目的没有节制的蔓延。 小天从来不会把枫叫哥哥,即使他比我还要大2岁。枫第一次和我们见面的时候我和小天正在为麻雀是不是害虫争论不休,小天的妈妈把我们叫过来用温暖的手心拍着我们的小脑袋说这是你们新的朋友也是你们的小哥哥。枫穿着一条米黄色的衬衫,蓝色的粗布竖条裤,眉毛像极了春天的毛毛虫会不时地动起来。你们好,我叫尘枫,孤儿院的老师和朋友都叫我枫枫,你们也这样叫我吧…… 如果在那个没有忧伤的年代我已经看到了十年后的一切,也许我会叫他“枫尘”。然而有谁能预知未来,回到过去?所以我还是叫他枫,漂泊不定,默默挽歌的枫。 我们三个人总是会在夜晚跑到黑漆漆的后山长满杂草的庭院里逮蛐蛐,然而每次枫都会逮许多回来,我和小天脸上则全是黑糊糊的煤渣,一无所获却乐此不彼。我们会把捉到蛐蛐,西瓜虫之类的肉糊糊的昆虫喂给鸽子吃,大雨滂沱的时候我们会毫无顾及用茅草和枯树枝为无家可归的鸽子盖一间小小的房子。我们蹲在天台上看着鸽子在我们搭建的小窝里安详的模样,我们用小手围在房子的上面帮它们遮风避雨,我们一次次抹去脸颊上的雨水相视而笑,快乐无比。P1-5 序言 一 唱过的老歌,你还能哼几首? 聚过的朋友,你还能想起几个? 每年的今天,你还能记得做了什么? 当一切都变成过去,你是否还保留着一颗童真的心去珍藏他们? 二 我想我是一块棱角分明自然突兀的三生石,在阳光的普照下与阴冷进行着一场生与死的暗战。抑或是三色的天空。橙、黑与白。 所有的一切也许只是我梦里的一些小花絮,不可否认,我爱我的家人,爱我自己的生命,可我似乎已经没有勇气接蛋我自已的责任。 我活在自己创造的梦里,那里是我的天堂。也许是一位愚人。 在愚人的天堂里有我爱的人和爱我的人。这些生命背后的东西,是负载孟婆汤遗落的梦魇。我害怕我生命的真谛,然而更纯粹的生命却又让我排斥。 每个人都会说自己很孤独。每个人都很容易陷入一种麻木不仁的妄自菲薄。每个人都会在日记本里很认真地写着自欺欺人的文字,每个人都在亲自布下的天罗地网里很神经质地活着。 三 时间如流水一般,没有痕迹。一年又这样匆匆而去,记忆在清酒中被人点燃,每一个回想就如同亲历一次死亡。不想日子过得太有规律,不想内心变得麻木不仁,可面对所有的一切,自己却显得那么渺小。突然间发现生活里最多的不是痛苦与欢乐,而是让人无能为力的无可奈何。笑着哭,该是最痛彻心扉后的释然。明年今日的我们,又该是什么样子呢?时间就像一根等待燃烧的烟,泯灭的一瞬间所有人都翘首等待它的到来,刹那间整个世界光芒万丈。然而,当你深吸一口却发现如此浑浊不堪,卡住心扉,像是深海几万米抑或是三万英尺的高空。当你无法改变这一切时你只有努力尝试寻找属于自己的气息,渐渐地你会发现你早已在烟丝缭绕的世界中淡薄了许久。一根接着一根,慢慢就成了永久的习惯,时光也就随之倒流,旋转。 四 对于一些问题和一些想要说的话: 对于这篇文章我要说得太多,对于一些问题我也有必要在这里作一些解释和说明。 文中的“我们”是出生如死的和真诚善良的朋友。文章并非绝对的爱情小说。如果只对缠绵的爱情感兴趣那我只能说对不起。文章描述的经历是真实存在的,至于是不是作者本人在文章中想要表达的东西,在这里,不说也罢。这篇文章是想让曾经腥风血雨一路走来的朋友怀念过去的时光懂得珍惜与拥有,给正在迷茫的朋友重新点燃希望的灯火照亮未来的路。所以从某种角度来说这是一部立志小说,如果有人想看一部纯粹的虚无的爱情小说或者无病呻吟的用华丽辞藻堆砌的所谓迷茫绝望的文字,那么现在就可以打住。 关于文风前后不统一这个问题。我想只要在网上认真看完我连载或者认真看过书的朋友都会明白书中所要诠释的三种颜色。细心的朋友都会发现从前到后我对天空在不同时间不同环境的截然不同的描写。这三种不同的颜色正是我要突出主题的一种铺垫。文风的不统一正是为了强化我要表达的一些事和一些人的变化。在这一点上我也是很无奈的,假设换作一位知名作家这样所谓的不统一则会变成了创新与突破。 关于个性化写作这个问题以及故事的跌宕起伏。我始终想不明白那些说这话的人是怎样对待看书以及品书这个概念,如果想看热闹或者想寻找刺激那大可不必买这本书,花上几块钱看一场美国大片就足够了。在写这本书时我有几次都处在放弃与继续的抉择之中,那些出现的人物和场景是真实存在的鲜活事物,我没有理由也没有资格去极端地美化抑或丑化他们。那段时光没有兵荒马乱的生活,更没有电影剧本似的内容,所有的一切都只是在平淡的生活中寻找自己所认为的美好,我只是把他们记录下来,做一个生活的刻录者。那么多支持着我前进的朋友也正是为书里的真实与真诚而与我交集,我想被书中的某个场景某句话或者某个不经意的动作所打动的原因也正是如此。看过许多同龄人的文字,很多时候都是为了故事的跌宕起伏而营造一种虚幻的场景,唯美也好,绝望也罢,很喜欢一句话,送给大家:好故事总是很难记起某种需要的情节,却让人终身难忘那些令人感动的瞬间。我想,如果读者能从书中得到某个瞬间而被它所感动,那么我会很高兴的。 史超伦 二○○六年五月于西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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