塞万提斯著、刘京胜译的《堂吉诃德(外国文学名著新译)/现代译文馆》主要讲述了一位穷乡绅痴迷于读骑士小说,并渴望去实现自己的骑士梦的故事。他化名为堂吉诃德,把一个村妇幻想为美丽高贵的情人,带上一匹瘦马、一身生锈的甲胄、一顶纸壳做的头盔,然后便和随从一起上路了。一路上,由于他心中的狂热,闹了不少笑话:他把几十架风车当作巨人,大战风车;把客店当成城堡,并要求店主举行封授仪式;把过路人当作劫持了公主的凶徒,大战一番;被人无情地戏弄,却认为自己成了真正的骑士,等等。无论他人如何劝慰,他都要坚持自己的骑士梦,直到临死前才幡然醒悟。
塞万提斯著、刘京胜译的《堂吉诃德(外国文学名著新译)/现代译文馆》讲述曼查一个地方的贵族阿隆索‘基哈诺,因为沉迷于骑士小说,时常幻想自己是个中世纪骑士,进而改名为“曼查的堂吉诃德”,把自己喜欢的农村姑娘阿尔东萨·洛伦索改名为接近公主或贵夫人姓氏的“托博索的阿尔西内亚”,他拉着邻居桑乔-潘萨做自己的仆人,骑着瘦马“罗西南多”,游走天下,行侠仗义,做出了种种荒诞不经、令人匪夷所思的行径,结果四处碰壁。他最终从梦幻中苏醒过来,回到家乡后死去。
文学评论家都称《堂吉诃德》是西方文学史上的第一部现代小说。
第一章
著名贵族堂吉诃德的品性与行为
曼查有个地方,地名就不用提了,不久前住着一位贵族。他那类贵族,矛架上有一支长矛,还有一面皮盾、一匹瘦马和一条猎兔狗。锅里牛肉比羊肉多①,晚餐常吃凉拌肉丁,星期六吃脂油煎鸡蛋,星期五吃扁豆,星期日加一只野雏鸽,这就用去了他四分之三的收人,其余的钱买了节日穿的黑呢外套、长毛绒袜子和平底鞋,而平时,他总是得意洋洋地穿着上好的棕色粗呢衣。家里有一个四十多岁的女管家,一个不到二十岁的外甥女,还有一个能种地、能采购的小伙子,为他备马、修剪树枝。
我们的这位贵族年近五旬,体格健壮,肌肉干瘪,脸庞清瘦,每天起得很早,喜欢打猎。据说他还有一个别名,叫基哈达或克萨达(各种记载略有不同)。推论起来,应该叫吉哈纳。不过,这对我们的故事并不重要,只要我们谈起他来不失真实就行。
人家说这位贵族一年到头闲的时候居多,闲时常读骑士小说,而且读得爱不释手,津津有味,几乎忘记了习武和理财。他痴心不已,简直走火入魔,居然卖掉了许多田地去买骑士小说。他把所有能弄到的骑士小说都搬回家。不过,所有这些小说,他都觉得不如闻名遐迩的费利西亚诺德席尔瓦写得好,此人的平铺直叙和繁冗陈述被他视为明珠,特别在读到那些殷勤话和挑逗信时更是如此。许多地方这样写道:“以你无理对我有理之道理,使我自觉理亏,因此我埋怨你漂亮也有道理。”还有:“高空以星星使你的神圣更加神圣,使你受之无愧地接受你受之无愧的伟大称号而受之无愧。”
这些话使得这位可怜的贵族惶惑不已。他夜不能寐,要理解这些即使亚里士多德再生也理解不了的句子,琢磨其意。他对唐贝利亚尼斯打伤了别人而自己也受伤略感不快,可以想象,即使高明的外科医生治好了病,也不免会在脸上和全身留下伤疤累累。然而,他很欣赏书的末尾说故事还没有完结,很多次,他甚至提笔续写。如果不是其他更重要的想法不断打扰他,他肯定会续写,而且会写完的。
他常常和当地的神父(一位知识渊博的人,毕业于锡古恩萨)争论,谁是最优秀的骑士,是英格兰的帕尔梅林呢,还是高卢的阿马迪斯?可是同村的理发师尼古拉斯师傅却说,谁都比不上太阳神骑士。如果有人能够与之相比,那么,只能是高卢的阿马迪斯的兄弟加劳尔。他具有各方面的条件,不是矫揉造作的骑士,而且不像他兄弟那样爱哭,论勇敢也不比他兄弟差。
总之,他沉湎于书,每天晚上通宵达旦,白天也读得天昏地转。这样,睡得少,读得多,终于思维枯竭,精神失常,满脑袋都是书上虚构的那些东西,都是想入非非的魔术、打斗、战争、挑战、负伤、献殷勤、爱情、暴风雨、胡言乱语等。他确信他在书上读到的所有那些虚构杜撰都是真的。对他来说,世界上只有那些故事才是实事。他说熙德鲁伊迪亚斯是一位杰出的骑士,可是与火剑骑士无法相比。火剑骑士反手一击,就把两个巨大的恶魔劈成了两半。他最推崇卡皮奥的贝尔纳多。在龙塞斯瓦列斯,贝尔纳多借助赫拉克勒斯①把地神之子安泰②举起扼死的方法,杀死了会魔法的罗尔丹。他十分称赞巨人摩根达。其他巨人都傲慢无礼,唯有他文质彬彬。不过,他最赞赏的是蒙塔尔万的雷纳尔多斯,特别是看到故事中说,他走出城堡,逢物便偷,而且还到海外偷了全身金铸的穆罕默德像的时候,更是赞叹不止。为了狠狠地踢一顿叛徒加拉隆,他情愿献出他的女管家,甚至可以再赔上他的内外甥女。
实际上,他理性已尽失。他产生了一个世界上所有疯子都不曾有过的怪诞想法,自己倒认为既合适又有必要,既可以提高自己的声望,还可以报效他的国家。他要做个游侠骑士,带着他的甲胄和马走遍世界,八方征险,实施他在小说里看到的游侠骑士所做的一切,赴汤蹈火,报尽天下仇,而后流芳千古。可怜的他已经在想象靠自己双臂的力量,起码得统治特拉彼松达帝国。想到这些,他心中陶然,而且从中体验到了一种奇特的快感,于是他立即将愿望付诸行动。他首先做的就是清洗他的曾祖父留下的甲胄。甲胄长年不用,被遗忘在一个角落里,已经生锈发霉。他把甲胄洗干净,尽可能地拾掇好,可是他发现了一个大毛病,就是没有完整的头盔,只有一个简单的顶盔。不过,他可以设法补救。他用纸壳做了半个头盔接在顶盔上,看起来像个完整的头盔。为了试试头盔是否结实,是否能够抵御刀击,他拔剑扎了两下。结果,刚在一个地方扎了一下,他一星期的成果就毁坏了。看到这么容易就把它弄碎了,他颇感不快。他又做了一个头盔。为了保证头盔不会再次被毁坏,他在里面装了几根铁棍。他对自己的头盔感到满意,不愿意再做试验,就当它是个完美的头盔。
然后,他去看马。虽然那马的蹄裂好比一个雷阿尔①,毛病比戈内拉②那匹皮包骨头的马毛病还多,他还是觉得,无论亚历山大的骏马布塞法洛还是熙德的骏马巴别卡,都不能与之相比。
他用了四天时间给马起名。因为(据他自言自语),像他这样有名望、心地善良的骑士的马没有个赫赫大名就太不像话了。他要给马起个名字,让人知道,在他成为游侠之前它的声名,后来又怎么样。主人地位变,马名随之改,这也是合情合理的。得起个鼎鼎煊赫、如雷贯耳的名字,才能与他的新品第、新行当相匹配。他造了很多名字,都不行,再补充,又去掉。最后,凭记忆加想象,才选定叫罗西南多。他觉得这个名字高雅、响亮,表示在此之前,它是一匹瘦马,而今却在世界上首屈一指③。P8-10
陀思妥耶夫斯基在评论塞万提斯的《堂吉诃德》时这样说:“到了地球的尽头问人们:‘你们可明白了你们在地球上的生活?你们该怎样总结这一生活呢?’那时,人们便可以默默地把《堂吉诃德》递过去,说:‘这就是我给生活做的总结。你们难道能因为这个而责备我吗?”’
《堂吉诃德》描述了一个看来是荒诞不经的骑士,但它并不仅仅是一部讽刺骑士文学的小说。它很不同于其他文学作品。从创作手法看,它本身的两重性,或者其种种强烈的对比,也许能说明这一点。主人公是个无视社会现实、日夜梦想恢复骑士道的疯癫狂人;但就像书中介绍的那样,只要不涉及骑士道,他又是非常清醒明智的,而且往往能高瞻远瞩地褒贬时弊,道出了许多精微至理。
有的作家评论说,塞万提斯在《堂吉诃德》一书里最大限度地发挥了人类的想象力,杜撰出了各种超常规的奇遇。但书中又几乎是采用了纪实的手法,来记述历史上的真实事件。书中介绍到的莱潘托战役就是世界史上一次非常著名的战役,当时西班牙与威尼斯结成“神圣同盟”,1571年在希腊海的莱潘托湾里同奥斯曼帝国强大的海军舰队进行了一次异常激烈的战斗,打掉了土耳其人的海上势力,从而在历史上留下了光辉的一页。读者看完全书后,如果再翻一下书后的《塞万提斯生平简历》,便很容易联想到书中哪些部分是对作者某段生活的真实写照。此外,作者还借所谓历史学家锡德哈迈德贝嫩赫利之口,一再向读者声称他写的某些东西都是有根有据的。
堂吉诃德余勇可贾,结果丑态百出,令人捧腹,最后败归故里,直到寿终正寝之前才幡然悔悟。这仿佛是喜剧,却更像悲剧。究竟是喜是悲,读者可自下结论。但译者以为,它就像人们说《红楼梦》那样,嬉笑怒骂皆成文章,人们肯定会从跌宕诙谐的故事情节中领略到它的堂奥。
塞万提斯是受到文艺复兴人文主义影响的几位重要作家之一。同时,塞万提斯的《堂吉诃德》又对后来的一些著名作家产生了影响。笛福曾自豪地称鲁滨逊具有一种堂吉诃德精神;菲尔丁曾写过一部名为《堂吉诃德在英国》的喜剧;陀思妥耶夫斯基说,若想看懂他的《白痴》,必须首先阅读《堂吉诃德》;福克纳更是每年读一遍《堂吉诃德》,声称“就像别人读《圣经》似的”。
作者塞万提斯命途多舛,一生坎坷,曾作过士兵、军需官、税吏,度过了多年俘虏生活,又数度被陷害入狱。据说,甚至连《堂吉诃德》这部小说也始作于狱中。作者最后竟落得个坟茔不知下落的下场,更是让人感到了一种凄风苦雨。
塞万提斯在下卷的献辞《致莱穆斯伯爵》里戏谑说,中国的皇帝希望他把堂吉诃德送到中国去。译者以为这表达了作者的一种愿望,企盼他这部作品能够流传到整个世界。在西方人的观念里,中国是最遥远的地方,能够传到中国,就意味着已传遍了全世界。可以令作者欣慰的是,他这部举世公认的不朽名著迄今一直是在中国最为人们熟知的西班牙文文学作品。
我感到塞万提斯的小说,真是一个令人愉快又使人深受教益的宝库。
——德国文学家歌德
《堂吉诃德》是一个令人伤感的故事,它越是令人发笑,则越使人感到难过。这位英雄是主持正义的,制伏坏人是他的惟一宗旨。正是那些美德使他发了疯。
——英国诗人拜伦
塞万提斯的创作是如此地巧妙,可谓天衣无缝;主角与桑丘,骑着各自的牲口,浑然一体,可笑又可悲,感人至极。
——法国作家雨果
在欧洲所有一切著名文学作品中,把严肃和滑稽,悲剧性和喜剧性,生活中的琐屑和庸俗与伟大和美丽如此水乳交融。这样的范例仅见于塞万提斯的《堂吉诃德》。
——俄国文艺批评家别林斯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