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感官刺激和理性思考兼备的黑色青春小说。
小说描述了一群被迫堕落的少年生存状态,他们被家庭所冷落,被社会所排斥,最终无奈地走到一起,却又激起了爱情与友情的冲突。他们向往着阳光,但现实却不停地把他们推向黑暗,在夹缝中生存的他们不甘窒息和堕落,只能选择逃离,但仍无力回天,终究被这个世界抛弃,或是回到原点。
小说情节波折、紧张,极具镜头感,又不乏真实。真挚的爱情,至纯的友情,两条主线索在社会阴霾的压迫下挣扎。
本书对一种逃亡式的另类生活的描述,全面显现出边缘少年的无奈,愤懑等情绪;多条支线的延伸掀起悬念重重,令读者欲罢不能。
故事发生在L城。
杨天明和孙飞因为揭发了一个假币圃伙,迫不得已加入黑帮。后来杨天明与儿时伙伴雨默重逢,双方各怀心事,共同选择逃离。在这个过程中杨天明渐渐爱上雨默,但他想这样的生活不会给雨默带来幸福。于是带雨默回到了L城。
因为雨默,孙飞与杨天明十几年的友谊濒临决裂,而杨天明为了雨默的幸福一直未敢靠近,始终犹豫不决。杨天明极力地想脱离黑帮却愈陷愈深,且成为大家怀疑的对象甚至被嫁祸。面对情感和生存的多方面压迫,杨天明再度迷茫,几近崩溃的他看着自己所向往已久的阳光愈渐茫远……
故事最终的结局却因为某些刹那间的冲动而出人意料地改变了……
我的烟丢了。
那是一盒三叔的朋友从古巴带来的上等雪茄,我还记得那送烟人的模样,瘦得像条晾衣竿,唇鼻沟深得像刀疤,一张开嘴那些参差不齐浑浊肮脏的黄牙就争先恐后地向外暴露着。他本来是打算给三叔“进贡”的,但看到三叔家门紧锁,就七扭八拐地找到我家来了。
我告诉他三叔进去好几年了,这厮听后狠狠吐了一口唾沫,咧着嘴开始嚷嚷:“妈的,几年不见就倒台了,我早知道这家伙靠不住,但也没想到栽得这么快!真他妈倒霉!”
他骂得愤愤的,那架势像三叔奸了他媳妇似的。后来气出够了,喝了几口茶,拍拍屁股想走人,我顺势拉住他,装作满不在乎地说:“提着这么一堆大包小兜的外国货来这一趟不容易,怎么也得留下点东西作个纪念吧?”
这话把那人弄得挺尴尬,我清楚地听到他口中喃喃自语说,妈的,这家不好惹哩,连这乳臭未干的蔫小子都藏着点尖心眼儿啊。我用眼睛不屑地斜乜着他,最后他极不情愿地扔下一盒雪茄两瓶白兰地说给我爸。恰好我那贪小便宜的老爸出差了,两瓶酒嘛就给他留着吧,那盒烟我就私下里藏了起来。神不知鬼不觉。
我一直没舍得抽掉它,倒不是怕不习惯这洋货的味道,而是想没事儿经常拿出来显摆显摆装阔气。所以一直小心翼翼地保护它,里面只少了两支罢了。
一支是我请客给孙飞的,那是他十八岁生日的时候。我们一起去酒店吃火锅,一群人坐了足足三大桌。
只见孙飞忙前顾后,满面红光,又是劝酒又是点菜,很高兴的样子,说自己终于满十八岁了。我说是啊,再上网就可以大大方方地看色情网页了。但是很显然孙飞是喝高了,于是满怀雅致地即兴做了一首诗:我们/终于到了十八岁了,梦里/听到飞扬的青春,唱了一首歌/这首歌/是多么动听啊!/就像/孕妇生产时候/那撼人心魄的叫声!/而且/是难产!……
正当大家头上升起一个个大大的汗珠时,我赶忙抽出一支雪茄堵住孙飞那个还要接着大发诗兴的嘴巴,然后我说:“孙飞,我打算把这盒烟送给你做礼物的。”
但孙飞试着抽了一支后,说:“受不了啊受不了啊,这洋人的玩意儿就是比不上咱本土的东西,还不如一块钱一盒的关东烟顺口呢!再说,像我们这样的小家伙用两个嫩指头夹个那么粗大的东西,跟黑社会小混混似的,多影响形象啊!”
孙飞的这些话,还有那天他做的那首“诗”,一想起来就噎得我嗓子难受。也是我一直没敢抽雪茄的一个主要原因。
另一支烟也没白牺牲,至少它的经历比较罗曼蒂克。
那时候我与岚还亲密无间。那一晚,我们俩在花前月下甜言蜜语,我想在岚面前耍一把酷,随手就抽出一支雪茄,很潇洒地在岚面前晃了晃。但刚要点火,就被岚一下子抢了过去,然后一本正经煞有介事地对我说:“我不喜欢你抽烟,尤其是这种用来特意装酷的东西,以后少拿出来显摆!”说罢手一狠,那支雪茄就被她施行了满清十大酷刑之一的“腰斩”。
我看着那支雪茄零乱的烟草和褐色的外皮儿在岚的膝下飘然坠落,竞感到无比欣然和愉悦——至少那时候她还是很在乎我的。
我当时应该想到,总有一天我会像那支雪茄一样被岚毫不留情地粉碎灵魂再抛弃肉体。但据我的记忆告诉我,当时我所想的是我将来与岚鬼混的屋子应该涂什么颜色的油料以及未来的baby中文名英文名都叫什么。
所以这一天来临的时候,我才感受到前所未有的痛楚。甚至认为自己没有了存在的意义——就像一个被人随手扔掉的烟蒂。下一刻等待着的,只能是别人不屑的践踏与蹂躏。
失恋给我带来这么大的情绪影响,这是我一辈子也想不通的。没办法,可能是我对岚爱得太深,尽管她从没有把我放在眼里,但我仍旧义无反顾地追求着。就像一支烟知道自己生命的结局是灰飞烟灭,但还是执着地努力燃烧,闪烁着绚烂的火花,并且乐此不疲。
我也已经习惯,从很小的时候起,就没有人在意我的存在,包括我的父母。
那时候,我爸还是一个碌碌无为的懦夫,我妈是一个野心很强并且生活追求奢侈的人。他们是包办婚姻,两人自然没有什么感情而言。所以我妈对一事无成的老爸十分厌烦甚至憎恨,整天骂他窝囊废,后来不过瘾,还把情绪迁怒到我身上。在那些被唾弃和咒骂的日子里,经常会浮现一个困扰我、让我紧张和无从挣扎的噩梦——一只虎皮花斑猫,狞笑着挫着满口利牙,伸出鲜红潮湿的舌头一下一下地舔着我的脊梁骨。
P15-17
2004年末,因种种原因休学在家的我,开始写这个长篇。那时总是在午夜开始写,写着写着天就亮了。在安静的时候最适合同思想交谈。毫无声息地交谈。手指变成倾诉的媒介,文字汩汩涌出,像是在呈现一个个华美而又盛大的梦境。
后来,又因种种原因,这部小说迟迟没有出版,于是,搁置,然后,遗忘。再后来,它被人发现,于是今天,它可以面市,于是现在,我终于了却了一段心愿。总有一种漂泊的冲动,一种沉堕的倾向;总想青春应该狂放不羁,甚至为所欲为,然而现实却教会我如何中规中矩,如何趋于平和而单调的生活模式。于是那些偏激的生活,逐渐演变成脑中炽热的狂想,演变成一幕幕扭曲的镜头,演变成一个个有血有肉的人物,一个被真实遮蔽的故事。于是,似乎是在情不自禁之下,我把这些镜头转化成文字,纪念青春中一段狂野(内心)与平和(外表)交织的日子。还有很多和我一样,心怀幻想而无法自足的孩子,我想和他们分享这个故事。还有很多早已凋敝的青春,他们更需要这个故事,来唤起心底久违的波澜。
也许你正在认真地经历着青春,你一定会有这样的矛盾:对漂泊、激荡、轰轰烈烈的向往与期待一个安逸、自在、宁静的归宿。你在这里会很直接地看到,两种在你自己的现实中都得不到纯粹实现的生活,如何以真实的面貌去演绎。
也许你已经结束了青春,但我希望,你结束的只是岁月,而不是情怀。也许你和我一样,二十出头,在奔三的道路时突然遇见了这个小说,它带着你不自主地回过头,看见我们十六七岁的时光——不知道这一瞬间,你会不会百感交集。
这部小说,时隔五年,在我即将彻底忘却的时候得以面世,最大的意义,莫过于纪念,纪念我曾经对青春的所有幻想,以及青春时对整个人生整个世界的幻想,纪念我未能进发就熄灭的悄无声息的激情,纪念我琐碎的生活中一些或真或假的细节,纪念那些不甘心服从世俗规矩、却又没有勇气彻底脱离社会规律的摇摇晃晃的日子。
现在看来,五年前仓促而成的笔法难免幼稚,但那字里行间的情感和思考,即使在成熟之后显得稚嫩,却也是值得珍藏永久的记忆。它绝不天真,也不单纯,它只是偏执、尖锐、直率、坦诚,而这些,是不谙世事的青春所独有的。
现在的我,再也写不出这样冲动的文字。成长的结果是成熟,成熟让我丧失了一种烈性,让我学会担负责任的同时,也学会了隐忍。重读起这个故事时,仿佛在读一个陌生人的小说,我只是一个读者,只是读者,没有了那种参与其中的快感,只是默默地关注,默默地欣赏这种至今令我心疼却羡慕的生活。
——真挚、至纯、阴霾、挣扎。坚守、逃亡、边缘、无奈。我只想用这些词概括他们的情感,他们的生活。命运的偶然与必然,内省与冲动,不安与执著,懦弱与顽强,绝望与救赎。我们这些青春,我们这些少年的精神和心智,就在这无比矛盾、离奇复杂的过程中不断蜕变、伸张和成长。成长的过程中,我们边笑边哭,因为我们看到,这个世界是何等的凶顽,这个世界又是何等的温存和美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