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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名 王安忆短篇小说编年(卷4黑弄堂2001-2007)
分类 文学艺术-文学-中国文学
作者 王安忆
出版社 人民文学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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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
编辑推荐

短篇小说在王安忆的写作里,特别地突出了文体的挑战,它使文体变成显学。由于先天上的与它有隔阂,就更可客观对待。它并不是她写作的主要部分。有时候,它似乎是作为反证存在,反证出什么不是短篇,而什么是中篇和长篇。由于对文体的自觉性,难免会有匠气,那是伤小说之身的。可不管怎么样,也是一个字本个字定下的手工活,到底流露的是真性情;集起来这么一堆,也是一堆真岁月。

本书收录了王安忆从2001年到2007年这几年里所有的短篇小说,值得细细阅读,也值得久久珍藏。

内容推荐

本书收录了王安忆从2001年到2007年这几年里所有的短篇小说,值得细细阅读,也值得久久珍藏。《长恨歌》可谓是王安忆泼洒文字的极致,成为了经典中的经典,而与她的长篇有着显著不同的短篇小说也有另番味道,每个小说每个字都自然地舒缓地滋生出来,没有强求,安静从容,是真性情的流露。

目录

自序:论长道短

保姆们

民工刘建华

丧家犬

陆家宅的大头

舞伴

闺中

小新娘

波罗的海轶事

云低处

角落

世家

乘公共汽车旅行

发廊情话

姊妹行

乒乓房

一家之主

稻香楼

51/52次列车

临淮关

后窗

化妆间

公共浴室

救命车

厨房

弄堂里的白马

红光

浮雕 

积木

古城的餐桌 

菜根谭

黑弄堂

试读章节

病房里面,和医生护士一样多的,是护工和保姆。护工通常是医院里提供的,有男有女,因为长年在病房进出,有一些护理的技术。和医院呢,是一种比较自由的契约关系,就是说,医院分配给他们病人,他们则要交纳一定比例的劳务费。所以,有些编外人员的意思。保姆是病人自己从家带来的。在这间干部病房内,有四张床位,就有三个保姆。

最年长的保姆姓林,其实也不过三十。她的东家患的是糖尿病,能动,不用陪床,只是一天两顿送饭。病房的大锅饭够不好吃了,还是低盐低糖,所以要送饭。这是一个文静的人,短发,斜挑起一边,卡子别住。身材比较高,穿一件灰呢外套。看上去,像一个内地的中学教师。走进病房,朝大家笑笑,就径直向最靠里,窗户边的,她东家床位走去。大家的眼睛跟随着她,期待她带来什么新消息。可她话很少,放下饭盒,打开,摆好,转过身,在床沿上坐下,再朝大家笑笑。大家便渐渐转了视线,回到原先的话题。聊了一会儿,无意间一回头,见她也在听,是关注的神色,可见她并不是一个冷淡的人。日子久了到底熟了,人们知道她从河南来,家里有一个小孩,男人外出打工,小孩由公婆带着,情形与一般保姆无大异。坐一时,东家的饭吃完了,起身收拾起东西。若是晚饭,再服侍老太进浴间洗脚,将换下的衣裤卷好,向大家笑笑,走了。

大家都说这个保姆好,安静。但内心里不免觉着有些闷,不那么有趣。倒是另一个老太的保姆,虽然脾气忒坏,可是却活泼,给病房带来一些生气。

这老太得的是脑溢血,动过手术,生命已无大碍,却是半呆。但慢慢地,你会发现。她心里很清楚,只不过言语上颠倒。比如,大冷天,她外孙女儿从外面进来,她摸摸女孩子的手,说:热!其实是凉的意思。她还会指了一个护士对另一个护士说:她没有你矮。意即,那个比这个高一些。她又把关灯说成开灯。她心里清楚还表现在,她很讲礼数。护士给她打了针,她会说:对不起,自然就是“谢谢”。有邻室的病友来看望,她会在下一天去作回访。去了,也不开口,只是坐着,用温厚的眼神看着人们,听人们七扯八拉地聊天。这样一个老太,病和老已经将她剥夺得差不多了,可留下了优美的品格。医生,护士,病友,都很喜欢她,甚至有些宠她。吃饭,睡觉,起床,都会主动来照应她,那保姆乘此就有些偷懒。

她的保姆叫小刘,虚岁二十四,在老太家做了五年,这年的春节,就要回安徽乡下结婚了。家里请了新保姆,所以这些日子,小刘还要在家里承担培训新保姆的任务,到病房的时间更推迟了。有时候,中午伺候老太吃过饭,躺下,就回去,到晚饭时再来。好在,老太家离医院只两条马路,她又骑了一架自行车。大红色的女车,前面有一个黑色铁丝网筐子-很摩登。是东家买给她的,这回就让她带回老家去。东家就像发送女儿一样,给她备嫁妆。这一天,中午回去后,到了晚饭时间她还没有到。老太定的一两米饭放到了小床头柜上,中午留了一半的乌骨鸡汤却还没人去热。对面床位另一个老太的小保姆,一个四川小女孩子,很有眼色地跑过去,拿了柜子上的保温瓶,想倒在小锅里送去煤气间热。没想到,瓶盖没旋紧,那四川妹子又有些手毛,抓着了瓶盖,一拖,一下子,离地三尺高地落下来,瓶碎汤打。四川妹子吓得脸通红,连连问一句话:瓶盖怎么没盖紧?人们也不大好责怪她,只是说那一个:晚来了不说,还不把瓶盖旋紧,真是错上加错!过了一会儿,小刘来了,人们刚一开口,怎么来得这么晚?她立刻睁圆了眼睛,回嘴说:家里有事,走不脱!人们接着说,因为保温瓶没盖好,方才闯了祸。她的眼睛睁得更圆了,房里这么暖,是有意留了缝,透气,汤才不会坏,反正吃时还要热!人家再要说:你不该来那么晚。她就挣了脖子再吵:不是说了有事,走不脱?她一个人与众人吵,也不顾都是些可以做她祖母的人。她家老太,说不出话,只是看着她,眼光里有些担忧,又有些心疼。等人们都不说话了,她还停不下嘴,倒像是受了极大的冤屈,对了她家老太,诉个不休。抱怨新来的保姆教不会,将鱼煎得黏了锅。补救不过来,只得新买了鱼重煎,还不如她自己做省心。老太反正也说不出来,只有听的分。可大家也看出老太有些偏她,而且,不单是老太。还有老太的家人,都很惯她。下一日,老太的女儿来探房,大家将前一日的事说给她听,那女儿也不说什么,只是听着,笑笑。人们便也无奈了。

倘若小刘不是那么凶,她就是妩媚的了。她长了一张鹅蛋脸,脸颊挺丰腴,像是有酒窝的样子。眼睛亮亮的,瞪起来圆,笑起来却是弯的。肤色养白了,头发黑漆漆的,披到肩下,两边挑起一些发,挽到后边,别一个大红发卡。她很爱红,大红围巾,大红手套,背的包也是红的,配着宝蓝的滑雪衫,鲜亮,乡气,好看。她不生气的时候,对老太们还是有礼貌的,顺手递个什么东西,接个什么东西,挺有眼色。她到底不像小林那么寡言,会和大家聊天。她告诉老太们,奶奶,她称呼东家奶奶,奶奶对她很好,天天教她识字,五年下来,她就能看报纸了;奶奶就是喜欢小女孩,现在她要走,找来的新保姆是个中年女人,烧饭做家务是可以的,但还是想找个小保姆;最后,她说道,奶奶就是脾气不好,心很善。她居然还批评奶奶的脾气,听的人不由都咋舌,走了开去。

小刘说话时,对面床的四川小保姆就注意听着。这孩子最小,刚满十六岁,应该是读中学的年龄,却出来做工了。她哥哥早几年出来,在上海干建工队,然后她也跟出来,在一个同乡开的川菜馆落下脚。晚上帮着端盘子,白天就到保姆介绍所,挤在一帮各地来的老少女人中间,等待有人来挑选。来人多是嫌她小,个子又矮,怕她带不好小孩,做不来事情。一等就是几个月,直等到现在这家的儿子,来到保姆介绍所,带了她回家。

看上去,她要比她十六岁的实际年龄更小,圆脸,太阳晒成的紫红色半褪不褪,脸就有些花。头发原先是编成辫子的,现在散下来,在脑后束成一把。但头发上的辫花还没完全拉直,一股一股的,多着。小孩子没长完全的绒发七长八短地披在脸旁边,脸上也罩着一层密密的绒毛。一双手,生满了冻疮,紫红着,平时没事,就伸在裤兜里取暖,将大红灯芯绒棉袄耸起来,脖子则埋了进去。她表情还木讷着,没练出小刘那样灵动的眼神,更不能像小林那样沉着。那是由年龄,经验,还有头脑,甚至一些教育积养成的。她只是木着,直直地看人。她这么看着小刘说话的时候,小刘连眼珠子都不会朝她转一下。当人们告诉小刘,她不在的时候,是这孩子帮她奶奶换了尿垫,热了汤菜,她也只是“哦”一声。对她的倨傲,那孩子其实是看在眼里的。

像那次打了保温瓶之后,小刘又和众人吵架,后来她东家的女儿来,人们纷纷告状,她也夹在里面,气忿地说道,你家小刘太凶了!然后转头对最靠里床位的老太说,你们家小林很好。

她跟的这个老太脾气十分古怪。她患的是肠道出血,却查不出原由,所以她需要定期的输血。一输血,她就叫:难受死了,疼死了!医生和她的家属说,要补充营养。家属说:怎么补充呢?医生就介绍,比如,在某地方某家店,专有卖一种牛肉酱,调在鸡蛋里蒸来吃;还有,在某地方某家店,卖的是牛骨髓,掺在米里熬米粥;鸡呢,如何做成鸡汁;鱼又如何制成鱼肉糜。她的家属,也就是她那儿子,听归听,从来没有尝试过一次。有一回,她儿子在病房里宣布下一日吃鸡,老太就等着。等来了,一看,饭盒里是一些撕碎的肉,不是形状可辨的鸡,她便大叫:骨头呢?骨头到哪里去了?这听起来自然很滑稽,于是,大家都笑。这一日,老太不时地叫:骨头呢?骨头到哪里去了?由于耳聋,她的叫声就特别响,大家便不时地笑上一回。到那孩子吃饭的时候,老太闹得越加不像话了,她竟然到孩子的饭盒里去翻,要翻出鸡“骨头”来。那孩子过后很苦恼地对里床的老太说:她家里不让我告诉她家里吃什么,她偏偏要问,我就只能说不知道,她又怪我!可见,老太翻饭盒不止是为鸡“骨头”,还是长期的积虑,怀疑家里人背了她吃什么。而她家里人果然背了她吃什么了!

病房里都有些看她和她们家笑话的心思,甚至包括医生护士,也来凑个趣。老,病,没有家人的支持,又加上没有涵养,难免要叫人轻视了。有几个调皮的小护士,挨了床打点滴,挨到她,她说了一句,不;要扎得那么痛,立刻收起针筒皮管,转身走了。直等全部病人都打上,最后才轮到她。那个保姆呢?仗着人们都不帮她,也敢和她顶嘴。老人实际上很可怜,可是又不学乖。

P1-4

序言

论长道短

短篇小说在我并不是十分适合的体裁,所以当数点排列,发现竟有一百多篇的积累,就感到意外了,不禁要认真检讨写作短篇的经过和得失。漫漫回想,写作短篇小说大约可划分如此一些阶段——一第一个阶段,其实是我写作的起步阶段。和很多写作者一样,短篇小说,尤其写儿童的短篇小说,往往是用来做练习,因内容浅近,篇幅轻巧而比较容易掌握。我第一篇小说,《谁是未来的中队长》,发表于一九七九年上海少年儿童出版社主办的《少年文艺》,六千字数。在第一次写小说的人来说,这已经是个了不得的工程,根本顾不上结构、布局,单是要编圆一个故事,就很费周折了。那种三百字一页的格子稿纸,十张三千字,二十张六千字,厚厚的一叠,颇有些份量,相当的成就感了。在写了几篇六千字以内的儿童小说以后,我尝试写作的第一篇所谓成人小说,《雨,沙沙沙》,也是六千字。此时,在六千字内,似乎调停自如:开局,展现,高潮,收蓬,多少有些套路,只是不自知罢了。事实上,这对于我已是个极限,超出这规模,恐怕就不怎么好收拾了。我说《雨,沙沙沙》是成人小说,从文学的角度,小说也许不能分“儿童”与“成人”,但在具体到个人的写作处境中,这个区别还是有意味的。儿童小说中的教育目的不可否认,特别是当我在《儿童时代》杂志社做编辑,去小学校调查、采写、收集意见、组织活动,是我们的日常工作,尽管小说只是业余的写作,但不可避免地,现实的学校生活提供了针对性的主题,这些主题的范围有限,同时和我的个人经验也有一定的距离,从严格意义上说,在我,儿童小说还不能完全算作小说创作,它们更接近于习作。所以,我自己常常是将《雨,沙沙沙》作为我的处女作,虽然它并没有彰显的成绩,而获得全国性奖项的《谁是未来的中队长》,我则是将其归入前写作阶段。也就是说,我的短篇小说第一阶段,是从《雨,沙沙沙》开始,这也是我整个文学生涯的开端。

对六千字篇幅的突破是不自觉中做出。但要细究,还是有原因的。连续发表小说助长了信心,许多积压着的体验和情感顿时找到了出路,一并涌向小说的叙述。说来也奇怪,在那二十几岁的年龄,远没摸到人生的深浅,可却是经验最丰饶的时期,其实是泥沙俱下,而现在,去芜存精。回过头去看那时的小说,难免汗颜,要留到现在写,决不可能写成那个样子。然而,话说回来,现在也许就不会去写它了。那时候的粗糙,鲁莽,自有一股予活力,饱满极了,漫天漫地,伸手一握,就是一捧土,栽出了青苗,杂芜是杂芜,可是生机盎然。就这样,《雨,沙沙沙》之后不久,一口气写下《苦果》,超出了二万字。这一个短篇,更像是中篇,这时候,直到后来真的开始写中篇的时候,对短篇和中篇的结构,也还没到自觉的认识,多是以字数为区分,有话则长,无话则短,并不以为体例本身有意味。没有自觉也好,那就是自由,完全不受拘束。心中又激荡着情感,有无限要表达的欲望,一篇没结束,下一篇已经催逼上来。在我写作够一本短篇小说集《雨,沙沙沙》。便生出写中篇小说的野心。与其说是中篇的结构吸引我,不如说是篇幅。对于六千字起家的我,标准中篇的五万字是一具庞然大物,而我生性是贪大贪多,就是这种贪欲让我有了耐心。当你面对一个从未对付过的庞大字数时,首先需要的是耐心。在我写作第一部长篇小说时,这耐心就更长一级。在这表面的吸引之下,是不是还潜伏着一种需求,就是寻找更适合我本性的形式·这形式不止在于体量上的大小,更是在于结构,一个要比短篇小说粗笨结实的结构,因我天生缺乏那种灵巧的专属短篇小说的特质。这有待于漫长的时间和实践,渐渐地去发现。其时,我继续由着性子,写一阵子短篇,写一个中篇,写一阵子短篇,再写一个中篇,却也形成节奏,反映出某种规律,就是在短篇写作中积蓄起能量,在中篇里释放,然后,开始写第一部长篇。在这样貌似自然的交替之中,逐渐产生一种下意识的选择,将比较小的材料交给短篇小说处理,规模大的则留给中篇,以至于长篇。像《战士回家》,《老康回来》,《打一电影名字》等等,多是这些所谓“小”的材料。似乎出于暗中的偏袒,我越来越倾斜中篇,某些小材料,我无意间扩张了作中篇,于是,能够给短篇嚼食的,日趋零碎,并且越来越少,终至没有。《鸠鹊一战》是我挂笔短篇之前的最后一篇,说实在,它还是可以发展成一个中篇,是因为其中的人物是续中篇小说《好姆妈,谢伯伯,小妹阿姨和妮妮》延伸过来,旁开一个故事,人物都有前史,因而也有限制,不便强求,到好就收了。自此,打住,是一九八六年初。还有零星几篇,《阿芳的灯》,《洗澡》,都是因邀稿殷切,不得已才写出,就像是短篇小说的余韵似的,再过一两年,一篇也没有了。这就是我所划分的第一阶段吧。

之后的十年,也就是一九八六年到一九九六年,十年里,我只写中篇和长篇。应当说,中长篇的体例是比较适合我的,我自忖长处是耐力,能够在较长时间里控制节奏,匀速前进。想到前面是漫长的篇幅需要去填满,会生出一种富足的心情,很兴奋。相反,短小的,如短篇小说那样的体量,从开头就可看见结束,倒急躁起来,按捺不住性子。短篇小说需要的是一蹴而就的弹跳力,我却没有,我是有些类似工匠,而且不是巧匠,属砌长城那种粗工。一块一块砌砖,越庞大的体量越让我进入竞技状态。这十年的末尾三年,我可说是连续写作两部长篇小说,《纪实与虚构》和《长恨歌》,其间写了中篇《伤心太平洋》,其后则是《我爱比尔》《姊妹们》。事情已经到了不节制的程度,可谓耗资糜费,真有掏空抽干的感觉,于是,刹那间止住。接下来的一整年没写作小说,只作些整理讲稿的文字工作,就像歇地一样,等待能量再次聚集。将息一年,一九九七年,复又开始小说写作,第一篇是短篇小说《蚌埠》。

其时,心情格外安静和从容,没有一丝强求,每一个字都是自然地舒缓地滋生出来。看起来,短篇小说总是作写作之始,抱小心谨慎的态度,但这一次和上一次又有所不同。上一次的谨慎多少是举足无措,这一次则有意为之,自觉地节制。从题目看,“蚌埠”应是篇大文章,可事实上,我只写了一万字的篇幅,我将这城市当人,为之画一幅像。第二篇短篇小说是《天仙配》,说了一个有头有尾的故事,要是放手铺陈开来,可作中篇,但我并没有旁生枝节,而是单纯地叙述完毕,不过,是个长短篇,一万五千字。短篇小说的写作,就此又拉开帷幕,带着一点探寻的表情。我对短篇小说有了敬意,也有了兴味,但不等于说我就对它有办法了,我还是自觉得不及。尤其是看刘庆邦,苏童,迟子建的短篇小说,是什么样的神来之笔啊!更知道自己的不相宜,也就因此,更甚于对它好奇,当然我只能后天努力。我发现短篇小说的题材并不止是“短小”,虽然我在“短小”处摸索了很久,比如《聚沙成塔》,《小东西》,《千人一面》,那都是些边角之类的材料,多少是余兴之作,并非我的本意。直到《喜宴》,《开会》,《招工》一批,我方才隐约摸索到路数,我想,短篇小说的材质应是轻盈,这一回,我是真受到它的吸引,但“轻盈”恰是我匮缺的,先天匮缺的,补也补不上来。我的笨重不时要漏出馅来,比如《酒徒》,直奔二万字,而我坚持这是一个短篇小说,我不是说它“轻盈”,而是这故事的材质有一种“枯瘦”,我不能注水。“枯瘦”能不能算短篇小说的特质之一呢?不知道,只知道“枯瘦”也不是我的特质,我是撞上什么算什么。不管发生了什么,自此,我没有中断短篇小说写作。在这连贯的写作中,事情并不是没有变化的,所以,我还是想再辟一个阶段。

第三阶段,我以为是从《发廊情话》和《姊妹行》开始的。此阶段,我正视了我在短篇小说上的缺陷,但不是以回避的方式,而是和解,尝试着与短篇小说建立一种两相得宜的关系。这两篇小说我都没有放弃讲述完整的故事,《发廊情话》,我做的是藏匿。将故事限制在固定空间和固定的视角里进行讲述,某部分情节便不得不隐身于未知中,留下揣测的余地。也因此,它更具备诠释的条件,于是,吸引了用功的人们的热情。我私心里却更喜欢《姊妹行》一些,我虽然决定它是短篇小说,但却没有约束自己天性上的拙劲,就是从头道来,所以显现出枝节蔓生的自由自在,篇幅也突破了两万字。迟子建也喜欢《姊妹行》,她说,最后,分田找到水,两人说走就走,看到这一节,她吓一跳,激动起来。这话正说到我心坎上,这个听来的故事搁了有十来年,终于让我决定写成小说,就是因为想像她们俩将婴儿一扔,拔脚就跑的情景,这一情景将两人的面貌描摹出来了。这是不是灵感?不知道,但它大约就属于那种“轻盈”,也大约就是这一笔,让我将故事规定于短篇小说。写作的人,就是这么心有灵犀。《姊妹行》也常常引人发问,为什么不写成中篇小说,我想,它可以写成中篇,但我恰巧将它写成了短篇,一个篇幅较长的短篇。此时,我对篇幅已不那么在意,区别短篇和中篇的,我以为更关键的,是材质。当然,有时候事情确实不那么好分辨,《临淮关》也是骑线,我当它短篇小说写,可是许多选刊将它作中篇选读。我也犹疑着它算不算一个标准的短篇小说,要知道,无论关于写作说出多少道理,临到下笔,多是不自觉,由具体形势所趋。但一些较为明显的错处是清楚的,比如《红光》,其实是一个中篇的结构,因为刻意要写成短篇,难免写得太节约,看起来就枯索了。在此亦可看出一个转向,以往是将小撑大,如今是将大收小,就像手生的匠人做活,会糟蹋材料。上乘的手艺人,从料就看得出是个什么活。爱斯基摩人说的,做活,不过是将多余的部分去掉,难的是不晓得哪是多余,哪是必需的存在。

在这一阶段里,除去自觉认识短篇小说的形式,还有一种行文上收敛的趋势。《长恨歌》可说是我泼洒文字的极致,第一句派生出第‘二句,第二句派生出第三句,句子的繁殖力特别强,无意中是怀有一股子鲁勇,看什么时候撞南墙。这种行文与我贪婪的天性也是有关系的,其实是滥觞了。任性到头自会返回来,归至平静,加法做完了开始做减法。我写作向来两稿,一遍草稿,一遍誊抄,过去,誊抄时一定会膨胀出来,此时却相反,誊抄时总是在删节。于是,能写短篇的不写成中篇,能在中篇里完成的决不扩张成长篇。这还称不上“锻炼”,而是出于,人生和写作都到了这样一种时期,能辨别什么是赘言了,“锻炼”当是指将要言也压紧密度。可小说说到底就是赘言,太过精确就不成其为小说,成经言了,但这又是必须走过的路程。从这意义上说,我们所写下的每一篇小说都是习作,都是实验,试着能走多远,走多远就要折回头,折回头又再走多远。回顾每一阶段,都有如此周期,先是不及,后是过之,只有中间一段是恰当的——在第一阶段中,是《人人之间》,《阿跷传略》,《老康回来》;第二阶段中的《喜宴》,《开会》,《招工》;第三阶段还没结束,我以为恰到好处是《黑弄堂》,可隐约觉得将到失足的边缘,已有“锻炼”的危险,稍一偏差,便伤之纤巧了。

短篇小说在我的写作里,特别地突出了文体的挑战,它使文体变成显学。由于先天上我与它有隔阂,就更可客观对待。它并不是我写作的主要部分,有时候,它似乎是作为反证存在,反证出什么不是短篇,而什么是中篇和长篇。由于对文体的自觉性,难免会有匠气,那是伤小说之身的。可不管怎么样,也是一个字一个字写下的手工活,到底流露的是真性情;集起来这么一堆,也是一堆真岁月。这就又离开了文本的话题,是流过我三十年写作的一条河。

2008年9月21日 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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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 15:46: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