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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名 一切坚固的都烟消云散
分类 文学艺术-文学-中国文学
作者 于一爽
出版社 北京时代华文书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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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
试读章节

毕业十几年,我正经联系的没几个,跟老牛有时候打打电话,他在社会上小有名气主要是因为当年在剧组骚扰小姑娘上了新闻头条。要我说,真得怪这土鳖运气不好,那会儿是90年代,坏风气刚刚抬头。

虽然啐了口唾沫,我还是同意去了。一方面闲着也闲着,二方面我有点儿想重温旧日情怀。这可真够恶心的。

我们的同学聚会定在了三里屯的“一坐一望”,去了之后我才知道,其实也不是老牛提议的。说来也是,老牛混得也不怎么样,他大概是想拉一个更不怎么样的垫底儿。

这么一想,我就舒服多了,也不像刚迈进门槛时候那么紧张了,自我羞辱真叫人觉得轻松。

1994年我刚毕业,还是个挺利落的瘦子,现在肚子大得打炮儿都得先挪后头去。我媳妇儿跟我结婚十几年,对我的长相先是从看不起到压根儿就不看。有时候我光着个膀子在屋里转悠,她就跟没这个人似的,转悠晕了她来上一句:“瞧瞧,瞧瞧你这肚子!”

我每次都说:“是,我哪儿像一搞文艺创作的啊,说我是刘屠户还差不多。”

那天进了包间,猛一看我真以为进错屋子了。老牛挺大声来了一句:“刘明,别找了,这,这来!”我才恍过神,这一屋子妇女还有大叔。岁月是把杀猪刀。

后来我找老牛坐着。又跟几个人打招呼。应该是老年痴呆提前了,张弛跟我说他叫张弛,我思绪万千半天,张弛谁啊?我们班的?艾丹也说:“嘿!刘明,你也不理我。”我哼哼哼!心想,艾丹?咱认识?接着又哼哼哼,最后直接喝酒。我真跟你们这种混蛋做过同学,不能吧?当我这么想的时候,我总是摸摸自己滚圆的肚子,我也不是当年的我了,可我还是不愿意那么去想。于是又喝酒,我一个劲儿跟在座的,少说得有十几个人吧,干杯,一杯接一杯,压根儿就没吃上一口。还跟几个人递了名片,有几个一看我就笑了,嘿,跟我一样,总监,咱比耗子都多。哈哈哈,越到后来越晕,高兴得不得了。其实,也不是高兴,可我总不能不高兴吧。就这么硬撑着。真没劲透了。印象中,我还摸了一姑娘的手,也不是姑娘,妇女了,就坐在我左边的左边。我右边是老牛,左边是谁来着,忘了。左边的左边说自己叫余虹,她说你还记得我吗?她说我喝多了。我说那咱俩喝了吗?因为有时候见面真没什么可说的,于是我摸了一把她的手。

我说:“余虹啊,你就是余虹啊,你怎么胖了?”

她说:“你也胖了。”

我说:“我胖得不成样子了。”

她说:“可仔细看还是你。”

我说:“是吗?那你再仔细看看。”

后来我们就什么都没再说。因为我左边的一直哼哼,说别胡来啊,你妈的,你把余虹都忘了。我说老同学了,叙旧,你们别闹。其实我还想说我内心无限伤感,可是胖子好像不能伤感,尤其像我这种胖子,猛一看以为混得特好,伤感,一准儿以为是闲得蛋疼。于是我松开余虹的手,正好憋得尿急,我去了卫生间。跨过几个人的时候,我还拍了拍他们的肩膀,当然我也知道,这个世界光拍拍肩膀显然是不够的。

从卫生间回来之后,我稍微清醒了一点。这主要是因为,我想起余虹是谁了。一方面是我们做过同学,另一方面是,她是我追过的挺多女孩儿中的一个。至于其他那些女孩儿都哪儿去了,我想她们跟我再没关系。

于是我回到座位之后,跟我左边的换了位置。就算我不换,我也能挨着余虹,局已经乱了,有人喝得七仰八歪,一个劲儿地回忆往事。老牛说当年身体可真好,夜里玩儿牌,早晨操场没人,正好踢球,踢到十点来钟回宿舍睡觉,起床就去喝酒。

P30-31

书评(媒体评论)

俄罗斯文学中有“多余人”,我们的时代亦有这样一些异类,有时间、智力、机缘品尝社会巨变带来的成果(或后果)。不仅酒色财气,也文化艺术,更有甚者投身于死亡、挫败和虚无交织的游戏。和年轻一代的反叛忤逆不同,自我毁灭和孤芳自赏是这帮人的宿命,也是其自主的人生道路。一条道走到黑,个个都是这方面的专家老手。将他们作为一个阶层加以揭示,赋予文学形式,于一爽大概是女作家中的第一人。特别是故意设计的见证人的角度,使于的讲述更具严肃性且真切可信。此外,她的写作还显示了一类好作家的诸多品性(有些是隐含的),比如克制、直接、专一,拒绝流行元素、主流话语,坚持抑制而非张扬知见才华。我相信,在一个相对自由的层面,她的努力将会取得更加可观的回报。

——韩东

她的小说再次证明了北京口语在操弄小说中所具备的先天优势。那种滑溜、机灵和生活现场感让人惊叹。她从最初就丢掉了经营文学的匠心和做作的“艺术考量”。她所着力的就是紧贴我们的肉身、匍匐于街头巷尾,裸露出当代生活鸟糟、浑浊和伤感的真相。她的小说人物触手可及、体温犹存而又面目模糊。与其说这些人物这些故事有什么意义,不如说她用他们表述了一种人类的存在形态。她是我见过的最为真诚同时又让我难以捉摸的女作家。

——曹寇

在她的这些小说里,没有什么事是必须的,或者不得了的事,看起来有那么多的爱和性,只不过是大家来玩一下,过后不一定要忘记。每篇都有酒喝,酒好像是很重要的,她自己说:所有人物都会喝酒,但就是不知道酒是什么。所以我们才喝酒。写东西也如此。

——小安

她小说里的男女都意识到“自己不重要”,“忘言”是她小说最最让人惊讶的特色,因为“忘言”,她挣脱了“语言地心引力”的束缚,小说语言轻灵跳脱旁逸,叙述者似乎总是不知道说什么好,结果一跃成为说什么都好。这种语感,委实难能可贵。她本可以“姑妄言”,汪洋恣肆,一泻千里,但她的警醒真诚又让她愈发克制。这种回流对应于小说人物内心静止的情感风暴,相得益彰,让人惊叹激赏。

——赵志明

目录

出版说明

 失败男人狂想曲

 自行车

 同学聚会

 打炮

 冲绳

 钓鱼岛

 地三鲜盖饭

俩人

 胡同畸人

 热天午后

 单一的生活摇摆的性

 发生在我和刘明身上的五件小事

 一个片段

 动物园

 酒店

 大雨

 扎金花

 十年

 李天变成猪的前尘往事

 场景

 三里屯

 红眼航班

 看电视

 分手

 世界杯

 夜晚

 长颈鹿

 茶餐厅

 鸡脖子

 女朋友

 马桶垫

 梳子

头等舱

 我和余虹的故事

 我和钟然的故事

 我和小雪的故事

 我和康欣欣的故事

 还是我和余虹的故事

附录一:头等舱创作谈

附录二:写作札记

序言

(一)

一个短篇小说集,现在叫《一切坚固的都烟消云散》,原来叫《因为他们都是夫妻》。因为书名的改变,于是题材也相应增加了,但是夫妻依然是小说内容的主要部分。当然,有些也不是夫妻,是前任,是情人,是炮友,也有文艺的说法,是那双一直没牵到的手。他们的共同特点是都有性。无论是在什么条件下发生,性成了小说人物互相表达的重要方式。有一次我给吕美静发短信,说世界上一切都和性有关,只有性和性无关,性和权力有关,她说她也越来越喜欢简单粗暴了。

美国作家马歇尔·伯曼写过一本书叫《一切坚固的东西都烟消云散了》,第一次听这句话是老公跟我说,我一直以为是他说的,我挺喜欢的,后来把这句话用在过一篇采访中,被采访者谈论的是福山历史终结论以。再后来我把这句话用做书名,才知道美国马歇尔·伯曼写过一本,他在书中,展示了一幅充满矛盾和暧昧不明的现代世界画面。他讲的是,马克思、现代主义和现代化。出版社说,可以用,不侵权。

小说里,女的在很多篇幅中都叫余虹,为什么叫余虹我也不知道,余虹不是我,我不会给人物起名字,有时候会把同事的名字写到小说里。但余虹不是我的同事,娄烨电影《颐和园》里倒是有个女的叫余虹。我原来写过一篇颐和园的影评,里面有几段写到她。

“娄烨给了余虹很多连拍重复性镜头,有一系列自然式反应但又无迹可寻。人物动作匪夷所思,总是在行走,没目标没方向没价值感。但又不是表演性的动作,完全下意识。不知道她到底要抓住什么。对比现实世界松动的价值观,反而制造出了一系列诗意的存在。余虹情绪多端、不确定以及挫败。精神恍惚,在和男人做爱的时候总是冷漠地看着镜头。只是为了迎合她内心的否定性价值?余虹是天真的,因为总是恨错人。”  今天重新看这篇影评,挺有意思。我也喜欢他创造的余虹。

女的在很多篇里都叫余虹,男的在很多篇里都叫刘明,我想有这个名字的人就会像这个名字一样普通。

看过小说之后会发现,刘明很像余虹。他们只是设置在了不同的性别里。我会在小说里假装自己是男的,但因为种种缺陷,所以不难看出作者并不是男的。在描写感情的时候,男的不会这么贱。

想起有一次和吕美静聊《赛末点》,我们两个说,如果是女导演,就不会这么拍,太狠了,让波霸突然就死了。

同样的道理,于是我永远变不成一个男作家,也没有意义。所以我写下的刘明都很善良,并且这种善良在感情里可能变成了一种懦弱,余虹总是成为他的心头大患。不管他装得多酷,装酷只是为了不想给别人退出游戏的借口,当然,我想过一件事,是不是要给主人公换个名字,比如不总是叫余虹刘明,让读者因为陌生产生一点儿兴趣更好?而且我害怕写下一个一直跟随我的人。

《赛末点》是一个关于运气的故事,我也写下过一些关于运气的故事,、坏运气总比好运气容易写。所以我的人物都运气不佳。

并且,运气成了故事的重要转折。

这可能是在掩盖自己不会写故事这件事。有一次和苏瓷瓷聊天,我问她故事重要吗?她说太重要了,你说它不重要是因为你没有写故事的能力。她说如果故事不重要,那和其他文体有什么区别?

但我在想,文体的界限是不是也在模糊。因为故事总容易让我想到通俗小说,甚至是粗俗小说。

另外,苏瓷瓷说,你写一个故事,你要用它表达什么?

但是,如果只是写一个故事,什么也不表达呢?

但是这样下去,追求的是不是只是个人趣味了,让写作变得很安全?仅此而已。

就这样写的多了,因为缺少故事,不难发现小说里的人物都缺少冲突。没有冲突是不是意味着很难展现价值判断?

这些都是没有解决的问题。

(二)  似乎有一种普遍的规律:对于曾经写过的很多东西,过段时间就都不想看了,这也是有人说时过境迁的好处是心平气和的原因,因为不激动所以就没有回头看的价值。这里面的小说都写了一两年,有些超过三年,可我还有想看的理由:我同情我笔下的人物,虽然谈不上多喜欢,但是对他们的命运无有不深悲的。

他们的某些地方是我,比如我想,他们害怕的事情挺多。然后自卑,有人说这和金星摩羯有关,自我否定,于是也不喜欢让写下的人物为了生活去作出一丁点儿努力。因为不想作出努力所以看不起那些作出努力的人,害怕失败那么干脆从一开始就把自己毁了。

……

方磊还在花溪上写过一篇我的文章,她说:找不到出口,于是任何地方都是出口。最近这一两年,她开始试着写小说,她的小说很奇特,很原生态,几乎是照着她的生活如实地描画,人生太长太残酷,用一条路去逃避显然不够,所以我们都得再找一条路。

另外一条路如果不是写小说的话,那就应该是喝酒。因为方磊是我最好的朋友,所以这算是一篇吹捧。

我给黄佟佟写的第一篇小说是讲我在一个男人家给另外一个男人打电话。

之后,2011年碰见现在的老公,我之后写下的很多题材都来自我和他之间的小事儿。

还有《人民文学》的施占军,周晓枫他最早给我发了三篇,还有《收获》的程永新,叶开,还有《大家》的李巍,他帮我发了目前来看最长的一篇,也就是这里面的《头等舱》。当时还写了一篇创作谈。

还有很多人。

总体可以这么说,如果说我对这些小说有什么不满意的话,那就是对我自己的不满意。

大概也是因为对这些文字不自信,于是有了这么长的序言,可能是希望写下的每个人物都可以说服自己。

但是写了两三年到今天,现在可能是最难的时候。因为越来越要寻找继续下去的动机,自发写作已经不可能。需要改变,需要付出代价,需要不在一种题材上挥霍自己,因为自己不重要。我知道有的人是把写作当成“事业”的,并且为数不少。

前两天,我在京东买了美国作家马歇尔·伯曼《一切坚固的东西都烟消云散了》。他讲成为现代的人,就是将个人和社会的生活体验为一个大漩涡,在不断的崩解和重生、麻烦和痛苦、模棱两可和矛盾之中找到自己的世界和自我。成为一个现代主义者,就是让自己在某种程度上在这个大漩涡中宾至如归,跟上它的节奏,在它的潮流内寻求它那猛烈而危险的大潮所允许的实在、美、自由和正义。现代主义者永远不能与过去分手,他们必定要永远被它纠缠,发掘它的鬼魂,乃至在他们重塑自己的世界和自我时重新创造它。

我想这某种程度上代表了我希望在小说中表达的一种感觉。小说中的人物都被“现代”这两个字搞垮了。因为他们不能背叛那些永恒而古老的价值。

于一爽

2014年7月

内容推荐

于一爽编著的《一切坚固的都烟消云散》是一本关于现在都市男女生存状态的短篇小说集。小说在无奈且暧昧的纠缠中,表现出当代男女矛盾纠结的生活状态。他们大多是中年人,有钱或者没钱,但他们有一个共同点,就是渴望爱却又怕失去爱,因为害怕失去,所以一开始就选择了放弃,因为怕被伤害,所以一开始就选择了不去爱。生活对他们来说成了一场接一场的饭局,对自己感到深深的失望,于是对世界整体瞧不起,偶尔也幻想自身的改变,但是已经没有了改变的能力。当然对比那些顺势而为的成功者,他们反而呈现出了一种天真。

编辑推荐

短篇小说集《一切坚固的都烟消云散》描述了现代生活中的一类人,他们基本上把自己置于生活的边缘,过一种害怕伤害、颓废而空虚的日子。他们中的两性关系真真假假、分分合合,在这种关系中寻找情感的逃避,并获得一种存在感。

作者于一爽通过这本书,揭示了传统价值观在社会现实生活中发生裂变的重大课题,它给人以警策、自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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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 6:3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