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尼爱上了一辆一九五八年的普利茅斯复仇女神,车尾还有两片大大的鳍板。一块被太阳晒到褪色的“出售”字牌挂在她的挡风玻璃右侧——这一半是没有裂纹的。
“你瞧她的曲线,丹尼斯!”阿尼喃喃说着。他像中了邪似的,一直围着那辆车打转,一头湿答答的头发跟着飞舞跳动。他拉开后座车门,我随即听到尖叫声。
“阿尼,你不是在开玩笑吧?”我说,“这根本是团废铁,是不是?跟我说它是废铁,然后我送你回家吹吹冷气,忘掉这件事好不好?”不过我心底可没抱什么希望。他知道怎么开玩笑,可是当时他脸上找不出一丝玩笑的痕迹。相反,我看到的是种可笑的疯狂。我很不喜欢那种表情。
而他甚至懒得回答我。一股长年混合着灼热、郁闷、汽油与腐败的怪味从打开的车门里冲出来,阿尼却好像没闻到。他钻进去坐在布满裂痕的座位上。我猜那张沙发在二十年前大概是红色的,现在已成了淡淡的桃红。
我探进半个身子,扯下坐垫里的一块棉絮,看了看说:“看起来好像二次大战时苏联大军行军到柏林时从上面践踏过一样。”
他总算注意到我还在旁边。“是啊……是啊,不过她可以修复。她也许……也许性能很好,跑起来很猛。丹尼斯,她很美,她真的一”
“你们两个小鬼要干什么?”
一个老头走了过来,他好像正在享受人生的第七十个夏天,也许并没那么老,但这种人看起来就是一副很难取悦的样子。他仅存的一点头发长而枯槁,脑袋上光秃的部分正扩散着标准的牛皮癣。
他穿了条绿色老人裤,平口帆布鞋,打着赤膊,腰上扎着个怪东西,看起来有点像女人的束腹。等他走近,我才看出那是背脊撑架。看那撑架老旧的程度,我猜他从约翰逊总统死时就开始用那玩意儿了。
“你们两个小鬼要干什么?”他的声音尖锐而严厉。
“先生,这是你的车吗?”阿尼问他。这根本不算个问题。那辆普利茅斯停在一间小屋门口的草地上,而老人就是从小屋里走出来的。草地上一片凄凉荒芜,不过跟那辆摆在最前面展示的破车比起来已经好得多了。
“是又怎样?”老头回问。
“我——”阿尼得咽咽口水才说得下去,“我想买它。”
老头的眼睛闪烁着光芒,脸上愤怒的表情立刻被狡猾的笑容取代,嘴角还渗出贪婪的口水。那一刻——只有那一刻——我觉得阴冷、可怕。我真想偷偷把阿尼拉跑。那老头的眼神有问题。那光芒总有点什么不对劲。
“你该早说,”老头对阿尼说道。他伸出手,阿尼也伸出手。“我叫勒贝,罗兰·勒贝,退伍军人。”
“阿尼·坎宁安。”
那糟老头把手收回时,顺便向我挥了挥。我决定退出这场游戏;那老小子已经钓到他的大鱼。阿尼也许会把整个皮夹都交给他。
“多少?”阿尼问道。接着他又往陷阱里多踏一步。“不管你开多少我都不嫌多。”
我在喉咙里咕哝一声。看来除了皮夹,还得加上支票簿。
勒贝的笑容迟疑了一下,两眼诡诈地眯在一起。我想他是在估量这条大鱼上钩的可能。他先打量阿尼那张坦然企盼的脸孔,目的在于判断对手是不是够蠢,然后问出了那个杀人不见血而又无懈可击的问题:
“孩子,你有过车吗?”
“他有辆野马跑车马赫二代,”我赶紧说,“家里买的。自动排挡,马力超强.前进一挡就能把马路都烧化。还有——”
“没有,”阿尼静静地说,“我今年春天才考上驾照。”
勒贝瞟我一眼,然后立刻把目光移回他的一号目标。他用双手撑着后背伸伸腰。我浑身上下都冒出酸汗。
“当兵把背搞坏的,”他说,“成了半个废人。医生拿它一点办法也没有。孩子,如果有人问你们这世界哪里不对劲,告诉他们三样:医生、共产党,还有偏激的黑人。这三样中以共产党最糟,医生紧追在后。如果他们想知道是谁说的,就告诉他们是罗兰·勒贝。”
他用充满关爱的老手抚摸着那辆普利茅斯的车顶。
“这是我开过最好的车,一九五七年九月买的,当时是新推出的车型。那年一整个夏天他们都在到处展示新车照片,你到死都会记得那些车的样子。现在可不同了。”他的音调因为提到今昔相比而带着鄙视,“当时她是全新的,充满新车的味道。那可是世界上最好闻的。”
然后他想了一会儿。
“也许除了女人那里的味道除外。”
我看着阿尼并吸紧自己的双颊,免得忍不住笑出来。阿尼也看着我,满脸吃惊的表情。但老头显然没注意到我们俩,好像还沉醉在自己的世界里。
“我穿军服穿了三十四年,”勒贝说,手指还不停抚摸着车顶。“一九二三——十六岁那年——入伍。我在德州吃过泥土,见过跟龙虾一样大的螃蟹。二次大战在法国,我见过内脏从人的耳朵里流出来,在法国。你相信吗,孩子?”
“是的,先生。”阿尼说。但我想他一个字也没听进去。他拼命搓脚,好像急着要上厕所。“关于这辆车——”
“你在念大学吧?”勒贝突然问道,“念这儿的霍立克大学?”
“不,先生。我念高中。自由高中。”
“好,”勒贝冷酷地说,“别念大学。里面都是些爱黑鬼的家伙,老是吵着要放弃巴拿马运河。人们叫那些家伙‘思想坦克’,但我叫他们‘狗粪坦克’。”
他以爱不释手的眼光打量那辆铁锈在午后阳光下闪烁的老爷车。
“我的背是五七年春天弄伤的,”他说,“离开军队后我来到了自由镇。那年秋天我要找辆新车,时机刚好,我就去缅因街尾诺曼·柯布开的普利茅斯经销处——现在那里是保龄球馆了——订了辆隔年的新车。白色车壳,红色沙发——红得跟消防车一样。我拿到手的时候,里程表上只跑了六英里。”
他吐了口痰。
我掠过阿尼肩头瞥了里程表一眼。玻璃罩已几乎完全不透明,不过还看得出上面的数字:九万七千四百三十二点六英里。天啊!
“既然你这么喜欢这辆车,为什么还要卖它?”我问。 他用相当可怕的眼神瞪着我。“孩子,你在跟我耍嘴皮子吗?”
我没回答,但也没把目光移开。
经过几秒的大眼瞪小眼后(不过阿尼完全没注意到这一幕,他正在抚摸车子的尾鳍),他说:“我不能再开车了,背不好,视力也越来越糟。”P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