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子与贫儿》是美国作家马克·吐温的代表作。它描写王子爱德华和贫儿汤姆通过一个阴差阳错的偶在机会互相换了位置,王子变成了贫儿,贫儿成了王子。贫儿汤姆穿着王子的衣服在王宫里尽享荣华富贵,还当上了英国的新国王。而真正的王子爱德华却在外四处流浪,不得不忍受贫穷和乞丐们的欺凌和嘲讽。在好人霍顿的帮助下,爱德华王子经历了重重劫难,改正了自己的坏习惯,最后终于回到了王宫。而贫儿汤姆在良心的谴责下,将不属于自己的王位还给了真正的王子。此后,爱德华成了一位仁慈的君主,和他的子民一起过着幸福的生活。故事的想像极其丰富、语言幽默风趣,在带给儿童快乐的同时,能极大地激发儿童的想像力和对纯洁、善良、美好事物的向往。
《王子与贫儿》是马克·吐温的童话式讽刺小说,故事以16世纪英国的生活情况为背景。在艺术表现上,《王子与贫儿》较马克·吐温以往的作品有所发展,想象更加自由,对主人公生活的时代和环境也做了生动的描述。
马克·吐温本人认为《王子与贫儿》是他最满意的作品之一。
本书由著名翻译家张友松根据英文版《王子与贫儿》翻译。
第二章 汤姆的幼年时代
我们现在跳过若干年,来谈谈以后的事情吧。
当时伦敦已有一千五百年的历史,以那时候的规模而论,要算是一个大城市。全城有十万居民——有人认为还要多一倍。街道都很狭窄、弯曲而肮脏,尤其是汤姆·康第所住的那一带离伦敦桥不远的地方。那儿的房屋都是木头建筑的,第二层楼突出于第一层之外,第三层又把它的胳臂肘伸出第二层的范围。房子盖得越高,上面的面积也就越大。房屋的骨架是用结实的木料钉成交叉的形式,中间加上一些牢靠的材料,外面再涂上一层灰泥。房屋的主人按照各自的脾胃把屋梁漆成红色、蓝色或是黑色,这就使得那些房屋显出一副很雅致的气派。窗户都很小,嵌着菱形的小玻璃;窗门都像屋门那样,是向外开的,装的枢纽也像门上的一样。
汤姆的父亲所住的房子在布丁巷外面一个名叫垃圾大院的肮脏小死巷里面。那所房子又小又破,东歪西倒,可是那里面却挤满了一些穷得要命的人家。康第那一窝在三层楼上占着一个房间。母亲和父亲在一个角落里有一张也算是床的床铺;可是汤姆和他的祖母,还有他的两个姐姐,白特和南恩,却不受拘束——全部的地板都归他们享用,他们爱在哪儿睡就在哪儿睡。屋里有一两条破得不像样的毯子,还有几捆又旧又脏的稻草,可是要把这些东西叫做床铺,似乎不大妥当,因为它们是乱七八糟的;每天早晨,这些东西老是整个儿被踢成一大堆,到了晚上,大家再从这一堆里去挑出来使用。
白特和南恩都是十五岁——一对双胞胎。她们是心肠很好的姑娘,满身肮脏,穿得非常破烂,愚昧透顶。她们的母亲也和她们相似。可是父亲和祖母简直是一对恶魔。他们只要有酒喝,就喝得烂醉;然后他们就互相打架,或是碰上谁就和谁相打;无论醉与不醉,他们老是咒骂不休;约翰·康第是个小偷,他母亲是个乞丐。他们把孩子们都教成了叫花子,可是还没有能够把他们变成小偷。在这所房子里住着的乌七八糟的穷人当中,有一位善良的老神甫,可是他并不属于他们那一伙。国王给了他极微薄的一点点养老金,把他从家里一下子撵了出来;他就常爱把孩子们叫到一边,暗自教他们一些正当的行为。安德鲁神甫还教给汤姆一点拉丁文,并且还教他读书写字;他本想把这些东西也教给那两个姑娘,可是她们害怕朋友们的嘲笑,因为那些人一见她们俩将要有那些稀奇的学问,是决不会容许的。
整个垃圾大院里乱哄哄的一窝正和康第家里一模一样。酗酒、胡闹和吵嘴在那儿是家常便饭,每天晚上都是如此,而且几乎是通宵达旦。在那带地方,打破脑袋和饥饿是同样寻常的事情,可是小汤姆并不觉得不愉快。他的日子过得很苦,可是他自己并不知道。他那种生活和垃圾大院所有的孩子们过的是一样的,因此他也就以为那是当然的、舒服的生活。他晚上空手回家的时候,知道他父亲首先就要骂他一顿,再揍他一顿,等他打骂够了之后,祖母又要再来一遍,而且更加厉害;他还知道,到了深夜,他那饿着肚子的母亲就要偷偷地溜到他身边来,把她宁肯自己挨饿、给他省下来的一点半点可怜的面包皮或残屑拿给他吃,虽然她这种大逆不道的罪行每每被她的丈夫发觉,并且还要挨他一顿毒打,她也不管。
反正汤姆的生活是过得很顺当的,尤其是在夏天。他只去讨到够他自己活命的东西,因为禁止行乞的法律很严厉,刑罚也很重;所以他把许多时间用来听安德鲁神甫讲那些关于巨人和仙女、矮子和妖怪,以及妖魔盘踞城堡、豪华的国王和王子的迷人的古老故事和传说。他脑子里渐渐装满了这些稀奇的事情,于是有许多晚上,当他在黑暗中躺在他那薄薄的、发臭的稻草上,又倦又饿,挨过鞭打之后还在刺痛的时候,他就展开他的想象力,津津有味地给他自己描绘着一座皇宫里的一位娇养的王子那种惬意的生活,因此不久就把他的痛楚都忘记了。后来就有一种愿望日夜在他心中萦绕,那就是要亲眼看见一个真正的王子。有一次他向那些垃圾大院的玩伴们谈到过这桩心事;可是他们非常刻薄地嘲笑他,挖苦他,以致他从此以后情愿把他的梦想留在自己心里。
后来汤姆所读的关于王子生活的书和他在这方面的梦想竟对他发生了那么强烈的影响,以致使他不知不觉地扮演起王子来了。他的谈话和举动变得特别斯文而有宫廷的派头,使他那些亲密的朋友非常羡慕,也觉得非常好玩。于是这时候汤姆在这些年轻小伙子们当中的威信一天天增长了;后来他在他们心目中终于成了一个超凡出众的人物,大家对他都怀着一种敬畏的心理。他似乎是知道得真多呀!他居然能做出和说出那许多了不起的事情!而且,他还那么足智多谋!他说的话和他的举动都由这些孩子们报告给他们的父兄;这些人也就马上开始谈论汤姆·康第,而且把他看成一个最有天才的非凡角色。成年的人们把他们的疑难拿来找汤姆请教,他的解答所表现的才智每每使他们大为惊异。事实上,除了他自己家里的人而外,在他所有相识的人心目中,他都成了一位英雄——只有他家里的人一点也看不出他有什么了不起的地方。
过了不久,汤姆居然暗中组织了一个小朝廷!他自己当王子;他的亲近玩伴有的当警卫,有的当宫内大臣,有的当武官,还有当侍从和宫女的,有当王室的。这位假扮的王子天天都按照他从书本上这些传奇故事里学来的一些繁重的礼节接受大家的朝拜;这个虚构的王国的国家大事天天都在御前会议上提出来讨论;这位假扮的殿下天天都给他的想象中的陆军、海军和总督们颁发教令。
这以后,他就穿着那身褴褛衣服到街上去,讨几个小铜板,吃他那可怜的面包壳,再照例挨打挨骂,然后在他那一小把肮脏的稻草上躺下来,又在梦想中恢复他那虚构的荣华富贵的生活了。
然而他还是想见到一位真正的、活着的王子,亲自看他一眼,这个愿望一天又一天,一个礼拜又一个礼拜地在他心中增长,直到后来,它把其他一切愿望都吞没了,终于成了他生活中的唯一热望。
正月里有一天,他照例出去行乞。晚上回到家里,浑身透湿,又乏又饿,以致连他的父亲和祖母看了他这种倒霉的光景,也不能不表同情——他们自有他们表示同情的方式。于是他们马上就使劲赏了他一顿拳头,叫他去睡觉。过了好一阵工夫,他的疼痛和饥饿,还有那所房子里正在进行着的咒骂和殴打,老使他睡不成觉;可是后来他的思潮终于漂到了老远的、神秘的地方,于是他就睡着了。他在梦中和一些戴着宝石装饰、满身金光闪闪的小王子们在一起,这些王子都住在绝大的宫殿中,面前有许多仆役行着额手礼,飞快地跑去执行他们的命令。然后就像往日一样,他又梦见他自己是一个小王子了。
整夜里,他那帝王身份的尊荣始终照耀着他;他在灯烛辉煌中,在大臣和贵妇当中走动,呼吸着香气,陶醉于美妙的音乐;那些闪闪发光的一群人一面给他让出路来,一面毕恭毕敬地向他鞠躬致敬,他就派头十足地在这儿笑一笑,那儿点点头,表示答礼。
清早醒来时,他一看周围那种倒霉的情景,他那一场好梦就对他起了照例的作用——使他那环境的肮脏鄙陋更加强一千倍了。于是跟着来的就是苦痛、伤心和眼泪。P3-6
光明日报出版社的编辑将《中外名著榜中榜》的书目寄给了我。看到这些书目,一种无法言说的亲切感油然而生。那实在是一些再熟悉不过的书名,让我一下子回到了四十多年前的中学时代。
1959年,我读完小学,考上初中。这在今日,实属平常,但在当时,还真算回事儿。家里人认为,中学生就不能再看作小孩子了。身份变了,待遇也随之改变。印象深刻的有三条:一是有了早餐费,可以到街上“自主择食”(上小学时只能在家吃早点);二是可以使用钢笔(上小学时只能使用铅笔);三就是可以读大人们读的书了(上小学时只能看童话和连环画)。这第三条待遇我还提前享受:在开学前的暑假中,我一口气读了许多“大人书”。
这是我和中外名著的“第一次亲密接触”。当时,我的母亲在大学里当资料员,借书有“近水楼台”之便,每天下班,她都会给我带书回来,我也就一通狼吞虎咽,看完再让母亲去借。读些什么,早已记不清了,无非挑那些好玩的读,半懂不懂,囫囵吞枣。现在回忆起来,最喜欢读的外国名著,竟是儒勒。凡尔纳的《海底两万里》、《八十天环游地球记》、《格兰特船长的儿女》、《神秘岛》。如果还有什么,那就是柯南道尔的《福尔摩斯探案集》了。这些书,肯定读了不止一遍,否则不会如此刻骨铭心,念念不忘。
当然,可以肯定的是,这些书决不是我的启蒙读物。我的启蒙读物和许多孩子一样,也是《伊索寓言》、《格林童话》、《安徒生童话》、《格列佛游记》等等。但为什么记忆深刻的还是前面提到的那些带有探索(探案或探险)性质的书呢?我想,这与心智的逐渐成熟有关。初中,是一个人的心智由懵懂开始走向成熟的阶段。中外名著的作用,就像是为我们的心灵打开一扇又一扇窗户,让我们看见外面那五彩缤纷的世界。这个时期,读到什么并不重要,读懂多少也不重要,重要的是读,是想读,是读个没完。
有了这份好奇心,就有了阅读名著的冲动;而有了这份冲动,就能培养阅读的习惯。进入高中以后,我的阅读范围更加广泛了。比如莎士比亚的《哈姆莱特》和维克多·雨果的《悲惨世界》,就是我在高中时阅读的,当然还有契诃夫的小说和泰戈尔的诗。至于中国文学名著,则最爱读鲁迅先生的作品,尤其是他的小说和杂文。我很晚才读《红楼梦》(这与时代有关),但我认为:《红楼梦》是最应该推荐的不朽之作。
说这些话,没有什么特别的意思,不过讲讲个人的经历和心得体会;提到的那些书,也未必人人必读,不过举例说明而已。
在我看来,读书是一件“谋心”的事。归根结底,是要让我们的灵魂得到安顿,心智得到开启,精神得到寄托,情操得到陶冶。因此,它是每个人自己的事,任何人都无法替代或强求。也因此,我不主张什么“青年必读书”。在我看来,书只有“可读”,没有“必读”(做研究除外),所以只能“推荐”,不能“要求”。我作此推荐,因为在我看来,这套丛书所选,大多都值得推荐。
尤其值得一提的是,光明日报出版社还做了一件极好的事,就是把这些书的价格定到了最低。这可真是功德无量!记得我上学的时候,虽然家境尚好,却也买不起许多书。每次逛书店,往往乘兴而去,惆怅而归。我们知道,名著,并不是读读就可以的,它应该伴随我们的一生。名著,也不该束之高阁,让人仰望,而应该像朋友一样就在我们身边。这就需要将名著的出版“平民化”,让“旧时王谢堂前燕”,能够“飞入寻常百姓家”。我想,这大约是这套丛书的又一个意义吧!
易中天
2007年6月17日于厦门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