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同国家对突发事件有不同的名称,如美国将其称为“紧急事件”,英国则称“重大事件”,我国国务院公布的《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中,强调事件的突发性及其对公共安全的危害性,将其称为“突发公共事件”。并且规定,突发公共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生态环境破坏或严重社会危害,危及公共安全的紧急事件。从危机管理的角度看,应急处置工作不仅是对受害人实施救援,以减少事件造成的损失,而且是控制事态发展的重要途径,应急处置工作的失败往往会造成更为严重的损失,甚至引发新的危机,因而,一些学者将突发事件称为“危机事件”或“公共安全危机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