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部备受赞誉的小说集生动地描绘了非洲的壮丽景色,炎炎的烈日、广袤的大地,以及黑人与白人之间无法解决的巨大矛盾。贫穷的白人农夫和他们孤独的妻子、遮天的蝗暴、蚂蚁和石榴树、黑人佣仆,还有土著村庄里的饥荒……共同构筑了一个极有力度的意象——非洲大陆:数不胜数的人都曾为了生计,在这片土地上耕作、开采、劫掠,而它始终傲然屹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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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名 | 抟日记(非洲故事二集)(精) |
分类 | 文学艺术-文学-外国文学 |
作者 | (英)多丽丝·莱辛 |
出版社 | 南京大学出版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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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 | 编辑推荐 这部备受赞誉的小说集生动地描绘了非洲的壮丽景色,炎炎的烈日、广袤的大地,以及黑人与白人之间无法解决的巨大矛盾。贫穷的白人农夫和他们孤独的妻子、遮天的蝗暴、蚂蚁和石榴树、黑人佣仆,还有土著村庄里的饥荒……共同构筑了一个极有力度的意象——非洲大陆:数不胜数的人都曾为了生计,在这片土地上耕作、开采、劫掠,而它始终傲然屹立。 内容推荐 2007诺贝尔文学奖得主多丽丝·莱辛的最新力作。 全书十九篇,论题材,有政治色彩极浓的——奶奶年轻的时候,还是个激进的共产党员咧,不过更多的,是写世态人情:懵懂的童年,青涩的少年,忧患的中年,龙钟的老年;思乡情切、寄情饮馔的移民,孤独寂寞,以鸟为伴的老人;情窦初开的少女,同床异梦的夫妻;进城寻梦的,看破世情的,辛苦耕作的,游戏人生的……论体裁,既有情节曲折、洋洋洒洒的小长篇,也有精致的散文体短篇,既有真切的童年回忆,也有冷静的向壁虚构,既有书信体的小说,也有吸血鬼式的童话。论人物,男人、女人、老人、孩子、穷人、富人、黑人、白人,几乎无所不包,尤其是非洲农场上微妙的主仆和邻里关系,刻画得颇为传神,可最出奇的是,“主打篇”《抟日记》和《两只狗的故事》——作者在序言里自称最心爱的两篇小说,主角却都不是人,可偏偏写得摇曳多姿,比写人的还要好看。这并非偶然,书中还有几篇,表面是写人,其实另有丘壑。 目录 序言 我所知道的间谍 一个不结婚的男人 黑皮肤的圣母 小首饰匣 猪 背叛 他说过的话 露西·格兰奇 小劫 流放的滋味 散心 进城 树木与少女 飞 抟日记 两只狗的故事 新来的人 家信 饥饿 绣荷包(译后) 试读章节 第二次是我认识的一个人认识的一个人告诉他,有个专门负责窃听共产党电话的人去找了共产党的书记——这时候我们已经在欧洲了。当然,那时窃听设备还是比较简陋的。估计现在已经完全不用人力了,机器凭说话的口吻就可以判别那些可疑者的不忠程度。可是当时,在那个国家,还是得靠人一遍遍把录音带倒回去听。这个职业窃听者已经和共产主义、共产党员亲密接触多年了,他最初只是听听例如购物、丈夫晚归、风流韵事、离婚案、孩子逃学这一类鸡毛蒜皮的小事,后来才被秘密吸纳到风风火火的革命政治中去。 “要我说,你可千万不能让小杰基去啊。那样他上床就太晚了,你知道他要是累过了头就会发脾气。” “她跟我说了她不答应,已经没有回旋余地了。你要是想做这种事情,那你就自己去做好了。她原话是,总不能指望别人从火里给你扒栗子吧。他要是对你不客气,那你就该自己告诉他呀。” 他不知如何是好了,就像密友或恋人突然讷讷地说不出话来一般。此外,总是频繁地给他更换监听对象。他监听的那些事件、情感都只有几小时。有的时候,会延续几星期,比如他有一次休假,为了追踪一个月里落下的那些可疑的材料,一口气听了二十四个小时,累得筋疲力尽。有的时候,他发现自己对监听对象会产生占有欲,要是同事去听了他的嫌疑人,他会非常不快。有一回,他极想去见一个即将为了别的男人离开丈夫的女人,费了好大劲才按捺住。近水楼台,他知道那个人并不像她想的那么好。他想象自己尾随着她走进那家她常去的咖啡馆,在她附近坐下,然后身子往前欠欠,对她说:“可以跟你坐在一起吗?我有很重要的事情要告诉你。”他知道她会同意的:她的性格他已经摸透了。放得开,不是那么顾家,做饭经常是有一顿没一顿的,可本质上是个好女人,具备做好太太的潜质。他会告诉她:“别那么干,亲爱的!不,别问我是怎么知道的,这个我不能告诉你。可是,你要是为了那个人离开你丈夫,你会后悔的!”他会紧紧攥着她的手,深深地注视她的眼睛——准是褐色的眼睛,她的声音一听就是金发褐眼的女人——随后大步走开,永远不踏进她的生活。之后,他可以通过录音跟踪自己的干预是否成功。 长话短说,过了几年,他终于偷偷去了一个共产党书店,买了几本小册子,参加了一两次会议以后,非常想成为共产党员,可问题是他的工作就是监视共产党,且收入颇丰,前景也不错。他觉得左右为难。怎么办呢?于是他去了共产党的办公室,要求面见书记,直截了当地把他的难题摆了出来。书记哈哈大笑。 这大笑原是题中应有之义,意思是提醒他统治者之间——比如党的干部、政府官员、高级军官之类,哪怕是分属敌对阵营的也罢——和被统治者比起来,应该更有默契才对,被统治者嘛,永远是愚蠢、轻信、感情用事的。 好,先是大笑。然后随口叹息了几声:唉,这是什么世道啊,逼得惺惺相惜的人做不成朋友,要做对头。最后,是苛刻的条件。 共产党方面提出,向我们这个搞电话窃听的朋友支付一笔劳务费,并暂时地对他予以信任,条件是他继续在他的岗位上为对方效力。这很正常,他以为会有什么结果呢?也不要觉得人格受了侮辱,双重间谍不就是这样的吗,他们可是间谍行业里顶尖的人才,本来他根本连够都够不上的。可他因为人家居然想用钱收买他,很难过,一口回绝了。回了家,痛苦了一个星期,下决心非从秘密警察那儿辞职不可,他干的可不就是秘密警察的勾当吗,不过是名字叫得好听一点罢了。于是他又去找了书记,要求成为一个普普通通的党员。这一次,别说大笑,就连小笑都没有了,人家只是开诚布公地(也是义不容辞地)把情况一一摆了出来。他总得从他们——共产党——的角度想想吧。要是能在敌人的阵营里安插一个楔子(这是对他的工作的委婉说法),那作用可就大了。而且,还能说明他是真心想为人民服务;要是辞职不干,做个平平常常的人,良心也许是安宁了(其实,他要真是仔细读过那些小册子的话,就该知道所谓良心,不过是一个相当主观的人体器官而已,并不是一成不变的),可是留给别人的印象却是反复无常,甚至是靠不住。他打算怎么跟他的雇主去说呢?说“我烦了,不想再监听电话了,干这行让我生气!”还是“我觉得这个职业很不道德!”?一一可是这些年你干的不就是这个吗?得啦,得啦,这个事情你还是回去再想想。你这样搞,你从前的那些雇主只有更怀疑你。再说,你自己也不见得怎么清白,毕竟这么多年你都在搞那些偷偷摸摸、鬼鬼祟祟的事情,共产党说不定还要监视你呢。最明智的办法就是老老实实接着做你的老本行——监听,而且要比从前更卖力。不然的话,坦白说(书记说),你只好做个普通公民,从此不问政治,这是为你好,为你服务过的部门好,也是为共产党好——你不是已经把共产主义当成精神家园了吗。 可问题是他真的想加入共产党。他一心一意想被这个他跟踪了多年的——就像隔着单面透亮的玻璃——严苛的圈子所接纳,可是,正义褫夺了他的权利。从此他只能用投票为人类服务了。 他的生活变得空虚了。辞了职,就此与那些日复一日上演着鲜活的人生戏剧的录音带切断了联系,就像正在播放长篇连续剧的时候,突然把电视关掉一样。 他觉得自己一无用处,考虑过自杀,可是又改了主意。后来,经过一次平平无奇的精神崩溃,他皈依了英国国教的高教会派,成了一位好学深思的高僧。 另外一个间谍是在一个鸡尾酒会上认识的——五十年代的伦敦——聊天的时候东拉西扯地说起二战爆发的时候他在希腊,也可能是土耳其,也是在鸡尾酒会上,吃着夹鱼子的小面包的时候,有一位英国大使馆的官员请他替国家做谍报工作。 “我干不了,”那个人说。“这个你肯定明白。” “为什么呢?”那官员问。好像是个二秘,我记得。 “因为,你准知道,我是个共产党员。” “是吗?太有意思了!可是这也不成其为拒绝为祖国服务的理由呀。”那官员说,自然地把惊人的坦率与温和的兴趣糅合在一起。 P3-7 序言 这个集子里收了几篇我自己最喜欢的小说。一篇是用作书名的《抟日记》,里面提到的地方也在罗得西亚,不过,那里和我小时候住的地方差别很大。我是在马绍纳兰的班克特长大的,离斯诺伊阿不远,可我那时候经常跑到马兰德拉和曼契克玩。那里主要是沙地草原,到处都是大块大块的花岗岩,你摞着我,我摞着你,姿势别提多古怪了,高处的石头都颤巍巍地,仿佛一阵小风就能把它们掀翻似的,这种景象我在其他地方还真没见过。小时候,我一天到晚地泡在那儿,观察草木和昆虫,记得那里的土是白花花的,上面还盖着一层硬壳,不像父亲的农场上全是厚重的黑土。 另一篇是《两只狗的故事》,是我最好的小说之一。而且,是“真人真事”:小时候家里养过两对狗,一对叫狮子和老虎,另一对叫卓克和比尔。我已经记不起谁是谁了,不过的确是笨的(比尔)救了机灵的(卓克),它楞是把卓克脖子上箍的套索咬断了——结果,满口的牙齿都坏了,寿命也因此缩短了。 《家信》里有些地方,很像今天的南非。最初想起要写它。是有一个白人朋友,跟我讲他的经历,他和朋友住在开普敦——两个单身汉合住一栋小房子——由一个胖大的祖鲁女人照料,或者说是抚养,就跟抚养两个小孩子似的。其余的素材来自另一个朋友,他写的诗很棒,不过这是别人告诉我的,我不懂他的语言——这样的情况很常见,世界上有许多语言“没人会讲”,除掉以它们为母语的那区区一百万人。这样想的话,如果一个诗人生在常用的语系里,他可以获得世界性的声誉;但是,如果他是非洲人,那么,他也许可以和任何诗人一样伟大,可是却很难逾越语言障碍,获得广泛的首肯。 《五》收了五个长短篇,或者说小长篇,里头的《饥饿》在这个集子里重印了,这篇东西写坏了,不过口碑反倒是最好的。 怎么想起来写这个的呢?那还是1952年我跟着作家代表团访问莫斯科时候的事情。当时,英国组里有件怪事,虽然大家的政治主张各不相同,可是创作的原则倒是相当一致——简单地说,我们都认为写作是个体良心或者说灵魂的产物,而俄国人完全不同意这个看法。双方为此争辩了好多次。 那时候斯大林还活着。有一天,我们被带到一栋房子里,参观送给他的礼物,每个房间里都是琳琅满目的:画、照片、地毯、衣服等等,都是由感恩的臣民进贡的,再由政府向本国臣民和外国客人展示。那天很热。别人在闷热的房子里参观,我溜到外面坐下休息,一边在想,俄国人无非是要文学简单一点,是非标准清晰一点。我们英国人不同意,觉得自己对,人家错。可是,狄更斯不也是我们的人么,而且年代还那么近,他的小说里就净是好人和坏人——要么是好上天,要么是坏到地,可是这无损于他的伟大。拿我来说,在南非住了那么多年,那个社会其实和狄更斯的英国一样不公正。那么,为什么不能写一篇发生在南非,是非很简单,也不需要作出复杂抉择的小说呢?至于情节——,似乎只能写一个贫穷的黑人男孩,或者女孩从乡下到白人的城里,然后……就像真实的人生,他遇到好人和坏人,而后,经历了许多磨难和泪水,终于走上了什么什么的道路…… 我试了,可是没写好。因为不真实。不过,有时候,人对没写成的东西反倒更偏心。 《飞》,我觉得写得不错。可是我喜欢它,是不是因为想起住在非洲郊外的一个老人呢?他住的小房子里挤满了半大的女孩子,所以他整天和鸟呆在一起,鸟笼安在蓝花楹树下,离那喧闹的房子很远。老人常常独自坐在绿荫底下,叽叽咕咕地和鸟儿说话,或者看着它们在天上盘旋、飞舞,最后掠过长空,落到他手里。这段记忆里藏着一个旧梦。 《黑皮肤的圣母》我是拿起来就放不下去。这篇东西肝火很旺,因为,只要一想起南罗得西亚的“白人”圈子,我就忍不住生气。那个圈子我既熟悉,又憎恶。 《叛徒》写的是两个小女孩。为什么呢?其实应该是一个男孩、一个女孩:我和哥哥。记得有一段时间我特别想要个姐姐:这篇故事也许记录了那个时候吧。 《我所知道的间谍》和《不结婚的男人》是最近才写的。 经常有人,一般是大学里的人,写信问我,哪篇是先写的,哪篇是后写的。 学者们对这个问题好像颇有兴趣。我不懂这是为什么。其实,只要对艺术家的工作稍有了解——不了解是不可能的,各个门类的艺术家对创作过程都有非常详尽的描述——就不会问这样的问题。一个故事可能构思了几年,可是写下来只用了一个小时。长篇小说的大纲可能要花几十年去推敲,可是真正写出来不过几个月。 至于这些故事——我总爱把它们划在《老酋长的国度》名下,这是我第一本小说集的名字——写作的时候,仿佛是打开了一扇门,通向一道恒久的风景。时间摆布不了它。有根脉搏在跳动,我感应到了;看来,时辰到了,应该借着那道风景再写一篇故事了,它既是外在的,也是内在的,它,曾经是老酋长的国度。 多丽丝·莱辛 1972年1月 后记 老实说,挑这本书来翻,不是没有私心的。翻译这个活,和绣花差不多,长篇好比是大幅的绣作,得老老实实在绣房里孵上几个月,短篇小说么,顶多也就是荷包、扇坠,边边角角的时间,捎带着就做了。可是,上了手,才知道上了当。莱辛奶奶这批荷包,用料多,丝线难配不说,就连花样,也个个不同。 全书十九篇,论题材,有政治色彩极浓的——奶奶年轻的时候,还是个激进的共产党员咧,不过更多的,是写世态人情:懵懂的童年,青涩的少年,忧患的中年,龙钟的老年;思乡情切、寄情饮馔的移民,孤独寂寞,以鸟为伴的老人;情窦初开的少女,同床异梦的夫妻;进城寻梦的,看破世情的,辛苦耕作的,游戏人生的……论体裁,既有情节曲折、洋洋洒洒的小长篇,也有精致的散文体短篇,既有真切的童年回忆,也有冷静的向壁虚构,既有书信体的小说,也有吸血鬼式的童话。论人物,男人、女人、老人、孩子、穷人、富人、黑人、白人,几乎无所不包,尤其是非洲农场上微妙的主仆和邻里关系,刻画得颇为传神,可最出奇的是,“主打篇”《抟日记》和《两只狗的故事》——作者在序言里自称最心爱的两篇小说,主角却都不是人,可偏偏写得摇曳多姿,比写人的还要好看。这并非偶然,书中还有几篇,表面是写人,其实另有丘壑。就拿《小劫》来说吧,仿佛是写人治蝗,实则是写蝗治人,号称万物之灵、地球主宰的人类在蝗虫面前,实在是无助得可怜。这倒也罢了,真正出奇的是小说中人物的态度,他们对蝗虫非但没有切齿痛恨,反而饱含赏爱: 早上,金灿灿的阳光照在床上,澄澈见底,只偶尔有斑斑点点的阴影掠过。玛格丽特醒了,走到窗前。老斯蒂文在前面站着。他站在外面,眼盯着矮树丛看。玛格丽特也跟着看过去,惊呆了——而且,陶醉了,不由自主地。仿佛每一棵树,每一丛灌木,每方土地上,都燃起了淡淡的火焰。是蝗虫们在轻轻地扇动翅膀,把夜来的露水抖掉。目之所及,到处是浅红的金光盈盈闪烁。 她出了门,小心地从蝗虫堆里踏过去,站到老人身旁。两个人站在那儿看着。头上的天空很蓝,又蓝又清亮。“关啊,”老斯蒂文满意地说。 这种赏爱,源于对自身卑微的领悟,源于对自然的博大之美的折服,正如作者常说的,“人类和其他生物一样,只是大自然里一个渺小的生灵而已。”所以,你会发现,在这本书营造的世界里,人绝非唯一的主人;你还会发现,风景,在许多别的作家笔下不过是烘托,是点染,而在这里,常常和人分庭抗礼——这也许是本书最大的特色之一。读这本书的时候,我常想起以前看过的一副摄影作品,好像叫做《沙漠中的马拉松》:遮天蔽日的黄沙里,影影绰绰有几个人,其中一个戴着鲜红的帽子,很耀眼,可照片里最夺目的却是一棵挺拔的枯树,正是有了枯树与人和黄沙的辉映,整个画面才活了起来。摄影者的匠心,和莱奶奶的命意颇有暗合之处。 这本小说,虽非篇篇珠玑,但大多都有让人眼前一亮的地方。至于是哪些地方,且卖个关子,请诸位自去书中寻觅吧。 荷包,算是绣完了,璎珞上的丝线也该剪断了。不过,小剪子拿在手里,忍不住还要絮叨几句:感谢亲爱的爸妈,在我译书期间,包揽了所有家务,还帮助解答了很多疑问——书中写到的田园风物,我有不少都懵然不知。还要感谢我研究生时的导师,一直鼓励我多做文学翻译。老师为人慈祥谦和,关心学生无微不至,虽然近年迭遇风波,仍然乐观坚强,令人钦佩,在此,把这本译书献给老师,遥祝老师健康、安乐。 此外,书中涉及的非洲典故与风物,许多没有把握。虽然多方查找,一定还有不少疏漏,敬请读者指点。 范浩,2008年7月 书评(媒体评论) 2007年诺贝尔文学奖颁给英国作家多丽丝·莱辛,她是一位女性经验的史诗家,以其怀疑、热情与洞察力,仔细审视一个分裂的文明。 ——诺贝尔委员会对文学奖得主多丽丝·莱辛的颂词 有些故事写的是二十年代,有些写的是战争,有些写战后,皆取自作者的童年印象,这些印象非但没有因为时间和记忆褪色,反而显得分外鲜活丰润。 ——《每日电讯报》 多丽丝·莱辛能够把看似家常、偶然的琐事敏捷地翻个个儿,把它们内在的光华展现出来:仿佛她写作的时候一直凝神打量着这些故事,直至获得那一特别的视角,它虽精灵古怪,但却直抵核心。 ——《泰晤士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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