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我曾那样纯粹地喜欢你
喜欢你,
这是我心头最深的秘密,
我怀揣着它,走过你的四季。
林月珍:张世豪的篮球,那天捡到的,张世豪的球鞋,他的脚很大,十号半吧。
孟克柔:你怎么还会有他的周记啊?
林月珍:你看他的字好丑哦,那天我去办公室交作业,顺手就拿出来了。
孟克柔:这是什么?
林月珍:这是我自己做的。
孟克柔:你还画了爱心……这是什么?
林月珍:他喝过的宝特。
孟克柔:你连他喝过的宝特瓶都留着。
林月珍:你怎么乱丢啊……他的蛙镜,这是他的原子笔,喜欢他那么久就只能偷偷拍他的照片,我这样是不是真的很没用。
……
林月珍在自己的房间里,搬出她的百宝箱,如数家珍似的给孟克柔看自己的收藏品,那些在别人眼里一文不值的垃圾,在这个暗恋张世豪的小女生眼里,却是最要紧的东西。这是电影《蓝色大门》里的一个片段。
第一次看《蓝色大门》是在2004年的夏天。彼时,刚结束中考,我在一个门可罗雀的小网吧里,花了五块钱,开了一台机子,缩在破旧的沙发上看完这部电影。说实话,那时的我并没有看懂这个定格在夏天的故事,只是林月珍对张世豪的苦苦暗恋,让我感同身受。
徐志摩说:“一生至少该有一次,为了某个人而忘了自己,不求有结果,不求同行,不求曾经拥有,甚至不求你爱我,只求在我最美的年华里,遇到你。”
年少青涩的时候,谁没有过暗恋呢?我也曾像林月珍那样简单而纯粹的喜欢过一个人。那个时候,我只是一个刚上中学的小丫头,对于爱情,只能算是懵懂。
第一次看见他的时候,他穿着天蓝的纯色衬衫,洗得泛白的牛仔裤,旧旧的帆布鞋,细碎的头发遮住了眉目。他向我走来,一步,两步,三步,我慌张地转过身,却拿余光偷偷地瞄他,终于,他打我的身边侧身而过,进了我隔壁的教室。我的手心紧张得沁出汗水,这样的感觉太过微妙,竟让我找不到任何一种词语来形容。
情不知所起,一往而深。自此,我总是习惯在校园里搜寻他的影子,如果发现他的身影,我就会不由自主的紧张,整个人都会变得极不自然,但是,内心又是那么地渴望能够看见他,哪怕远远地看一眼也好。 在极度的自我矛盾中,我总是像小偷怀揣着赃物一样,内心惴惴不安,表面漫不经心地打他的教室门前走过,如果正巧能够看见他,我会愉悦一整天,如果看不见他,内心则会无比失落。
知道他放学的时候有晚走的习惯,我放学的时候也故意晚走一会。所以,我们总是一前一后地去车棚取自行车,一前一后地在十字路口等红绿灯,一前一后地穿梭在同一条街上,虽然为此我绕了很远的路,但是依然乐此不疲。
后来,我知道了他的名字,于是我也像林月珍一样在日记本里反反复复地写他的名字。
林月珍一遍又一遍地用张世豪的原子笔写他的名字,以为等墨水写完,他就会爱上自己,而当时,我的心里也有类似的期许吧。
喜欢他那么久,直到最后我也没有勇气告诉他,甚至于没有勇气去主动认识他,哪怕只是做一个朋友。所以,他并不认识我,我们自始至终都没有说过话,但是,在我的心中,他却在那个青涩懵懂的年纪里,一路陪伴着自己的人。
我想,幸好那时的我们都少不经事,否则,这样明显的痕迹,怎能让人看不穿?只是每当夜阑人静的时候,我依然会不由自主的想到那个淡蓝色的身影,也曾懊恼,当时的自己不够勇敢,辜负了那样纯粹的第一次心动!
那个年少时候喜欢过的人,你还好吗?我想你一定不会知道,有一个女孩,曾沿着你的足迹,走过一千多个日子,曾那样毫无指望地喜欢过你,纯粹地,傻傻地喜欢过你!P7-10
一别一辈子
有些人一直没机会见,等有机会见了,却又犹豫了,相见不如不见。
有些事一别竟是一辈子,一直没机会做,等有机会了,却不想再做了。
有些话埋藏在心中好久,没机会说,等有机会说的时候,却说不出口了。
有些爱一直没机会爱,等有机会了,已经不爱了。
有些人是有很多机会相见的,却总找借口推脱,想见的时候已经没机会了。
有些事是有很多机会去做的,却一天一天推迟,想做的时候却发现没机会了。
有些爱给了你很多机会,却不在意、不在乎,想重视的时候已经没机会爱了。
人生有时候,总是很讽刺。一转身可能就是一世。
说好永远的,不知怎么就散了。最后自己想来想去,竟然也搞不清楚当初是什么原因把彼此分开的。然后,你忽然醒悟,感情原来是这么脆弱的。经得起风雨,却经不起平凡;风雨同船,晴天便各自散了。也许只是赌气,也许只是因为小小的事。幻想着和好的甜蜜,或重逢时的拥抱,那个时候会边流泪边捶打对方,还傻笑着。该是多美的画面。
没想到的是,一别竟是一辈子了。
于是,各有各的生活,各自爱着别的人。曾经相爱,现在已互不相干。
即使在同一个小小的城市,也不曾再相逢。某一天某一刻,走在同一条街上,也看不见对方。先是感叹,后来是无奈。
爱着的并不一定拥有。
拥有的并不一定爱着。
也许你很幸福,因为找到另一个适合自己的人。
也许你不幸福,因为可能你这一生就只有那个人真正用心在你身上。
很久很久,没有对方的消息,也不再想起这个人,也是不想再想起。
这段文字,颇有争议,有人说是张爱玲所写,也有人说张爱玲的文字何至于如此浅薄矫情。我在这里以这段文字作为本书的结语,也无谓纠结出自何人之手,只是想要告诉大家,这并不是文人的矫情,世事本是如此。
生命中的有些人,于我们只是当时没有认真地去听那些话,而错过了最美丽的一段姻缘,不是我们不爱,而是那时并没有想到可以去爱,没有体味出那句似乎无关紧要的“你在千吗”,其实是“我想你”。
犹记得少年懵懂的他,也许不是记得,而是一直没有忘记吧!纯真的记忆在脑海中永远是最久的,那时的承诺和误会,那时的选择和无奈,在现在看来似乎也是一种很傻很天真的纯洁吧!是谁说的“不傻不痴不算爱”?不管当初谁对谁错,我觉得那时的相遇也注定是一生中最值得我们回忆的东西。
我相信,那样纯粹的东西,以后不会再有了。
不管未来如何,那些至今一别再没相聚的人们,不管以前怎样,要是再相遇,如果你们还怨我,那在动手打我之前,请让我给你一个拥抱,你不许将我推开。如果你们爱我,请在说爱我之前,也允许我给你一个拥抱,因为这一刻,我等得太久。
我生命里的曾经在乎过的你们,无论你在不在乎我,无论你是否忘记我,在此刻,我是如此地想念你们。
有多少岁月,经得起等待
席慕容说:“这个世界上有许多事情,你以为明天一定可以再继续做的,有很多人,你以为一定可以再见面的。于是,在你暂时放下手,或者暂时转过身的时候,你心中所想的,只是明日又将重聚的希望,有时候,连这种希望都感觉不到,因为,你以为日子既然这样一天天过来,当然也应该这样一天天过去。昨天、今天、明天应该是没有什么不同的。但是,就会有那么一次,在你一放手,一转身的那一刹那,有的事情就完全改变了,太阳落下去,而在它重新升起以前,有些人。就从此和你永别。”
这样实在的道理,我们都懂,却没有几个人真正地把它放在心上。我们总是在忽略,忽略别人的同时也把自己忽略。最后的最后。总是追悔莫及,再也摆脱不掉无法逃脱的事实。
忙,真的是一个最好的托词,我们总是在忙,忙着追逐,忙着奔波。忙的时候,给朋友的祝福,搁后再说,家人的问候,回家再说,爱人的关切,日子长着呢,那是一辈子的事,既是一辈子,又何须急于一时。
我们何等地洒脱。在这个轻言别离的时代,“执手相看泪眼”已成为夕阳黄昏下一首远去的古典挽歌,匆匆别离之间,总是戏言,明日与君定能相见,却不知,有的人,说了再见却是再也不见。
浮生尘世,聚也匆匆,散也匆匆。或许明天,明天,留一点时间,想你;明天,余一份空间,等你。
我们何等地骄傲。在这个忙着追逐成功的年代,总是认为尽孝应在衣锦还乡时。于是,长大的我们,摇曳着叮咛和牵挂上路,暮霭沉沉里。俯首之间,已是一去千里。此去经年,故乡已是霜云满天,在村口的老树下,翘首企盼的双眼,明了又暗,暗了又明。一纸只言片语的信笺不知要等多少天,一句浅浅的问候亦要激动无数个日子,就这样遥遥无期地等待着。
时间远在天边,缥缈得没有尽头。或许明天吧,明天,我们就会成功,明天,我们就会回家。 或许,生命的最后,剩下的是一声低低的叹息,一丝哀婉的忏悔,一句无声的对不起。
怕只怕这样的机会也不会再有。说给谁听,友人已经分离。叹给谁听。爱人已成陌路。悔于何人,亲人已经远去。
生命,经得起多少的透支?生命,其实无力得连一句脆弱也不敢提起。一朵花落,一片叶黄,已是世上千年,沧海桑田。日出的时候,笑着送你,黄昏的时候,却无法哭着看你,自此生死两茫茫。
岁月,经得起多少的等待?日子,其实经不起推敲。风过,又是一天,雨过,又是一季。一生当中,又有几个明天的明天?昨天的这个时候你还是我的爱人,今天的我们已成了陌路。彼此之间的鸿沟永远无法逾越,从此山水不相逢。
红尘多风雨,生命多磨砺,请不要再把遗憾留给未来和回忆,更不要让生命的字典里写满了悔字。岁月入海流,情缘不长系,望君且行且珍惜!
生命中的有些人,由于我们只是当时没有认真地去听那些话,而错过了最美丽的一段姻缘,不是我们不爱,而是那时并没有想到可以去爱,没有体味出那句似乎无关紧要的“你在干嘛”,其实是“我想你”。
纯真的记忆在脑海中永远是最难以磨灭的,那时的承诺和误会,那时的选择和无奈,在现在看来似乎也是一种很傻很天真的纯洁吧!是谁说的“不傻不痴不算爱”?不管当初谁对谁错,在我看来,那时的相遇注定是一生中最值得我们回忆的东西。
我相信,那样纯粹的东西,以后不会再有了。
《如果那时我知道(人生不能再错过这美好)》,最动人,最纯粹的青春怀旧纪念手册。这里有最纯洁的爱,还有最美好的时光,写尽你我逝去的青春。
《如果那时我知道(人生不能再错过这美好)》由安灿编著。
安灿编著的《如果那时我知道(人生不能再错过这美好)》构思新颖,独具匠心,将人生中的情感心路历程用节气来比喻,分为四章,惊蛰、夏至、秋分、小雪,讲述了我们曾经经历和错过的那些美好,爱情、友情、亲情,希望引起读者的情感共鸣,且行且珍惜,莫要等到爱人陌路、友人分离、亲人远去时才空谈悔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