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 |
![]() 第一次见黎仲宣那年,鹤摇光四岁。四岁,才那么一点大,能记得什么? 是啊,能记得什么?只记得黎仲宣。 从那以后,直到鹤摇光名义上的死亡,整整十二年,鹤摇光始终都记得那次初遇。 鹤摇光觉得,江山易主始终无关风月,至少无关他鹤摇光的风月事。 他也不过是想找个人陪他秉烛夜游罢了。 与软香玉体尤云殢雨也不如看那人一眼。 他沦成了奴婢。 供那个人奸幸泄欲的奴婢。 祠堂侧处不高不低的位置悬挂的“七不准”牌匾轻巧地桎梏了鹤摇光的后半生,抑或是他自己的选择。 为奴为婢,连姓名都由不得自己。 爱一个人到底可以到什么程度,毁灭,还是不择手段?鹤摇光还未来得及弄明白,就深知不应该爱那个人了。 而真正的泥足深陷,是明知被玩弄还义无反顾。 心气再高,也只是在那个人没有出现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