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是一部吟颂人类情感极致的爱情绝唱。说它是爱情的绝唱绝不夸张,一对在英国结识的恋人,是在共同走过了半个多世纪的风雨后,在两人都近八十岁的年龄上最终结为连理,谱写了一曲感人的爱情绝唱。这样一段近百年的恋情,缠缠绵绵了半个世纪,最终在世纪末成就,读来无不让人惊叹:最美好的情感,还是在人间。正如作者于青在该书的序言中所说的:“这个故事让我想起了《魂断蓝桥》、《乱世佳人》、《安娜·卡列尼娜》等等。总之,这是个让人听了灵魂就会为之颤栗的动人的故事。”小说语言优美,情节生动,人物性格感人至深,是一部与众不同,颇具艺术感染力的精品之作。
这部书所力图展现给读者的,也是这样一段大捭大阖的爱情绝响,而且,是一个能够给人无限遐想的家庭———张爱玲的家族成员们的爱情。
《上海绝唱》以张爱玲姑父与姑母的爱情故事为蓝本,讲述一个相识于60年前,在年近80岁的时候才完成的世纪之恋。在其中,我们看到了张爱玲两个最亲的人——母亲和姑母的爱情生活,看到了上个世纪虽众说却神秘的都市,看到了一段平实却又浪漫温馨的生活。故事的本身已是一种传奇,在这段传奇中又夹杂着都市中的爱与真情,不愧为一曲上海绝唱。
No.1水乡情缘
二三十年代的中国留学生,多半是富豪子弟,尤其是到英国留学的。但也有例外,比如靠各种缘由的资助或者别的方式而去留学,浙江桐庐的林世恩即是一例。他到英国的爱丁堡大学留学,主修建筑,起因竞不是三言两语能说清楚的。
林世恩家居浙江的桐庐山区。
凡是到过桐庐山区的人,没有不被其山水的灵秀所打动的。那样一个山有黛色水有绿意的诗乡画地,真令人惊异,那仿佛就是一块上苍给予的特别的造化。桐庐之乡好像天公最得意的一幅山水画,尤其是在下过小雨后的清晨,那清淡的晨雾像一片薄薄的丝纱一样遮盖着远处连绵起伏的山脉,让人觉得真如到了仙山琼阁,天堂妙地。光是远山的黛色,就有十多种用文字也描写不出来的差别。自然,那个地方历代涌现的文人骚客也多不胜举,大概算是对这一圣地的回报吧。
林世恩的家虽不是书香门第,但也许是受染于这方水土的灵气,林家人皆温文尔雅,书卷气浓,代代都能很体面地过活。其实,在这样的山清水秀之地,不说人人是秀才,就是普通的山乡居民的气质中也自有一种儒雅风尚。人人都知书达礼,家家皆温柔敦厚。林世恩的祖父做过秀才,父辈不如祖辈,却也顺当地读过私塾。到了林世恩这一代,已是林家的三代单传了。在桐庐的乡下,民问有个说法,凡是三代单传的家庭定有圣人出。林家目前看不出有出圣人的迹象和缘由,但对第三代的独苗林世恩,却抱有无限希望。何况世恩出生时,祖父曾到普陀山进过香,在庙中小住时曾得一梦,梦中被一和尚追赶,说要请回被林家带走的师傅。第二天回家,就有一男婴诞生。祖父随即起名世恩,意思是世代不要忘记佛祖大恩。世恩在林家自是备受关爱,从小就被祖父收到身边以经书哺育,以棋画喂养,自然长得眉清目秀,聪明过人。
祖父过世的那一年,世恩年仅4岁,朦朦胧胧,不明世事。祖父把儿子与孙子叫至床榻前留言,嘱孙子世恩无论如何要读书到科举中第,以恢宏林家祖先曾经有过的光耀。不知何故,林老太爷因其自小由福建侯官(今福州)迁至浙江,却总以为自己是林则徐的后代。虽家谱无从查考,但老太爷确实常有手捻胡须深思熟虑的大家气象。
世恩年幼尚不懂事,但总觉得父亲好像比祖父更有主张。父亲当时已做了镇上最大宅户黄府的管家,实际上就是黄家的账房先生,专门为黄家打理进账出账。世恩自小就喜欢偎在父亲的膝头,听着噼里啪啦的算盘珠响。随着父亲的算盘珠响过,世恩就会知道黄家虽然非常阔气,但他们的支出也是很大的,用父亲的话来说,出出进进,只是忙活了这个算盘珠了。每逢算盘珠响过一阵,父亲便会抒发一阵他的人生感慨,也不管世恩是否能听得懂,诸如:“千算万算不如天算”,“庄稼不收年年种”,“生年不满百,常怀千岁忧”等等,这些话比起祖父的“彩云易散月常亏”,“断送一生憔悴,只需几个黄昏”的诗文断句却要来得简单易懂些。
世恩八岁那年,母亲过世。第二年,父亲过世。上苍仿佛专与林家过不去,总是单单留下一根弱弱的独苗。剩下一个世恩在黄家,叫人好不怜惜。但没有想到,世恩自留在黄家后,却从此交了好运。
开始,黄府是收留世恩做黄家子孙辈的伴读,虽说吃住皆在下人处,但世恩在东家的眼里却分明是另一种待遇。因为在黄家的这些小辈里面,还没有一个人能够像世恩一样聪慧,听话。与大清朝廷有着血脉关系的黄宅虽金山银山,儿孙满堂,却没有一个在读书上有长进的。听佣人们说,这是因为黄家的男人太贪色,妻妾成群,劳累过度,留不住精神,生养的后代都欠些造化。独独林世恩这个单传的孤儿,却像是造化独自点拨过的,能够过目不忘,出口成章。话语之间也朗朗顺畅,很有韵味,很得私塾先生的喜欢,每每要拿了世恩去和黄家的子孙们做比较。于是,喜好舞文弄墨的黄家老太爷早早将世恩收为义孙,并将最宠爱的黄宅最小的孙女冬儿许配给世恩,也不管其时冬儿年仅两岁,比世恩足足小了十岁。
以后的事便顺理成章了。既然这义孙最有才华,又堪造就,在神仙居待久了的黄老夫子也很有些出格的念头,他想要让自己这个义孙更出息一些,便不顾他的皇亲国戚的反对,异想天开学城里大户人家的样子,也把世恩送上了去欧洲留学的轮船。自然,年仅二十五岁的林世恩与十五岁的黄渊冬的订婚也成为当时镇上最抢眼的话题。谁都说林家世代单传就说明是金贵命,几代的金贵应在了世恩身上。瞧人家自小金口玉言的沉稳劲儿,就不是凡夫俗胎能做到的。
林世恩却不像乡人们传说的那样工于心计。他只是时常在心底感到好笑,对他来说,这一切都不足以惊奇。不知从何时起,他便很有一种宿命感。祖父和父亲的怀才不遇丝毫没被他承继下来,他很习惯安于本命,随遇而安。包括为黄府的少爷们做陪读也没引起过丝毫不适。他就没有过活泼的童年,对于一个少年时代就没有母亲的儿童来说,天大地大都是可以相倚相伴的,他对任何外界的悲喜都不能够被感动,就是那个将与他终生相伴的小姑娘冬儿也似与他无关,都还很遥远,他觉得他距离这个世界就很遥远。只是有一次冬儿在一个寒冽的隆冬清晨出现在他早起背书的竹林里时,他才略略注意到了这个典型的江南秀女。而且,他的心里也好像第一次有了对这个世界的亲切感。
那一天,世恩像往常一样早早起身,到后院的小竹林里背书应考。自从得知老太爷已应诺要他留洋深造后,他的晨读好像有了目的。这以前的读书日子,他都是貌似晨读而实则是在听鸟语草絮。在这个世界上,距离他最近的就只能是大自然了,他常常觉得做人还不如去做一叶小草,素朴地感知四季的变换,又可以在自然中简单地轮回。而对于人来说,经过的一生,该是多么漫长。他本来早就可以出门在外了,可是因为读书的缘故,就这样一直地待在黄家,虽然也去镇上读中学,去城里读高中,但最后的归宿还是要回到这里。当然,回到这里也没有什么不好,但如此这般,又有什么意义,不念书不也一样吗?
在学校里,常见一些富家子弟聚在一起,聊着一些无聊的话题。他觉得这样的人生,没有也罢。有时他觉得,他还不如镇上随便一个普通人家的孩子,到了成人的时候就闯荡在外。但是仔细一想,闯荡在外如果没有什么意义,不也是徒劳吗?周围的世界,到处都是战争,事变,每一个人的未来都是不确定的,他对自己的未来就更加茫然了。但当知道他还有一个机会到这些山脉之外,水乡之外去见见世面,就觉得眼下的一切又都是可亲可恋的了。他就是怀着这样的恬淡的心情来到了这个黄家的竹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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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是在上个世纪的九十年代初,我几乎每年都去一次上海。上海,是我心中的一个魅影,使我生活中的一切都围绕着它转,包括那里面的男人和女人。其实,只是因为一个女人,一个真正的上海女人,才使我如中了魔怔一般地迷恋上海。
我在写张爱玲传。
我为此去采访了柯灵先生,采访了张爱玲的姑父李开弟先生。去走张爱玲走过的路,去张爱玲曾经住过的常德公寓和长江公寓,在这些张爱玲曾经驻足的地方,我的想象力得到了窄前的膨胀,完全被张爱玲和她牛活的地方和年代所倾倒,简直就是一场张爱玲梦魇。就是在这样的心理状态下,我在长江公寓与张爱玲的姑父李开弟老先生进行了一次长谈,谈张爱玲年轻时的生活往事,谈在张爱玲生活中起很大作用的姑姑张茂渊。
那一年,李先生已经是90岁的高龄,但是他声音洪亮,记忆力非常,约我来淡的时候,说好要我晚一点来,因为他每天早晨还要去打一场桥牌。我坐在李开弟老先生的房问里,也就是张爱玲的姑姑生前居住过的地方,我知道,张爱玲就是从这里走到了香港,走上了异国他乡的移民之路,从此再也没有回来。我的注意力完令被周围的居所吸引,我的目的足想发现在张爱玲姑姑的家里,能不能够找到与张爱玲有着蛛丝马迹联系的东西。比如,我发现在张爱玲姑姑的家中,有一个旧台灯就很有韵味,完全像是从大宅里传承下来的,有一种温柔的陈旧,让人不由得联想到,当年张爱玲坐在这盏台灯下,是读书呢,还是在和正在热恋中的胡兰成谈古说今。可是渐渐的,我被李先生的故事吸引过去了,完全没有想到的是,当我听完了李开弟先生讲的关于张爱玲姑姑的故事时,我的脑子里除了更富有传奇色彩的姑姑的形象外,几乎把张爱玲给忘掉了,我几乎想要放弃掉手中已经快要完稿的张爱玲传,迫不及待地赶回北京,不吃不喝地坐下来,把刚刚听到的这个故事原汁原味地写下来,写下李开弟老先生给我讲的关于张爱玲姑姑的传奇故事。这个故事让我想起了很多经典的电影和小说《魂断蓝桥》、《乱世佳人》、《安娜·卡列尼娜》等等等等。总之,这是个让人听了灵魂都会为之颤栗的动人的故事。
接下来的情节有了戏剧性的转变,我像一个朝秦暮楚的善变女人一样,将在手中盘弄了几年的书稿匆匆煞尾,迫不及待地交走,就掉笔写起了那个让我始终不能忘怀的感人的故事。我几乎是一气呵成地记录了脑子中的故事,甚至来不及修饰。我第一次对自己产生了极端的不自信,我怕我忘记了这个故事的主要情节,而着急着把它们记录下来。
自然,仅仅是记录下来了——一个中篇小说《繁华世代》。但完成后我却很失望,觉得没有表达出我要表达的意思。很有气馁的意思,但似乎这个东西就是浑然天成的,改也改不好了,好像也没有办法改好,那本来就是一个情绪化的结果,尽管它有很好的蓝本。但小说发表后却很意外,有不少读者辗转给我写信,表达他们对这篇小说的喜欢。其中浙江有一个年长的教书先生给我来信,说,这是一个绝好的小说题材,虽然我没有写好。但他仍然给予高度的评价,他说他看到了文学的希望。这让我吃惊,也让我惭愧。还有一个浙江海城的年轻女读者,她读小说感动到极点,居然要自己把它改编成电影剧本,我相信她的激动就是我当时听到故事时的激动。我自己也认为这是一个绝好的电影题材,是那种可以流传下去的经典的题材。她几次来北京,和我面谈,她只是一个小城市的文学爱好者。我喝过她几盒上好的龙井茶,对她改编我的小说也不持异议,当然也决不存在幻想,虽然女孩自己已经将它改过了几稿。我知道这只是一部中篇小说,我还没有积蓄力量来把它做大做好。于是,就放下了笔。
一放就是十年。十年过去了。这部小说的素材一直横在我的面前,我没有办法绕过它。虽然我还在断断续续地写,是没有激情的写作,实际上仅是一种机械的码字工作,出于职业习惯,出于写作惯性。没有激情的写作不会感动自己,更遑论读者。所以,写出的东西,无声无息,自生自灭。
但是,这个发生在“繁华世代”的传奇故事却在我的内心深处兀自地编织着,繁衍着,它们居然可以躲过我世俗的思维网络和生活模式而顽强地潜藏着,生存着。直到有一天,它成熟了,成型了,冲破了一切坚固而又平庸的思维阻障,鲜活地伫立在我的面前,我确认我在劫难逃。我可以躲过我自己平庸的生活哲学,可以躲过日渐忙碌的工作和社交,但我躲不过这个故事里闪烁着的人性的光泽。它穿透了平庸生活织成的厚厚的帷幕,照耀在我们苍白而又麻木的神经中枢上,成为我的精神领域中的一盏灯,虽不耀眼,但有足够的智慧和神灵,照在我们渐已模糊和世俗化的情感之路。
我想,是写它的时候了。
于是,坐下来,打开电脑,在十年前终笔之处,又续写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