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唐十七岁作品,青春寻找的故事,结构完整,堪比仲永。读到最后有种莫名的伤感,觉得青春这回事儿实在是难以捉摸。多年后的回忆,似曾相识的瞬间,恍然明白,一切都是稍纵即逝的追寻,也只有那个年代和年纪,才有真正的欢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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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名 | 欢喜(精) |
分类 | 文学艺术-文学-中国文学 |
作者 | 冯唐 |
出版社 | 天津人民出版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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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 | 编辑推荐 冯唐十七岁作品,青春寻找的故事,结构完整,堪比仲永。读到最后有种莫名的伤感,觉得青春这回事儿实在是难以捉摸。多年后的回忆,似曾相识的瞬间,恍然明白,一切都是稍纵即逝的追寻,也只有那个年代和年纪,才有真正的欢喜。 内容推荐 作家冯唐十七岁作品。高中生秋水的成长故事。秋水酷爱读书,他有着普通孩子对社会、人生的好奇,有着成长期少年的乖张、叛逆,以及青春期少年对异性同学的复杂情感。他给我们描述了一个既熟悉又有种怪怪的味道的校园生活。没有耸人听闻的情节,也很少煽情,只有一些成长过程中的琐事,一些校园里的噱头,却有着莫名的伤感,青春实在是难以捉摸,似曾相识的瞬间,恍然明白,一切都是稍纵即逝的追寻。那些司空见惯、视而不见的事物,在冯唐的笔下却异常生动,活灵活现,透着顽世的小聪明。 小说语言清新,技巧圆熟,人物和故事完整,比起冯唐其他的小说,更象传统意义上的小说。对少年的描写,细腻嚣张,思想和情感时常幼稚可笑。 读冯唐的文字,徒然想到王朔,想到王小波,都那么真实地在制造生活,都在拿自己开涮,自嘲一番,但并不彻底,因为这种自嘲的背后是自尊。只是冯唐的不羁背后还透着一颗柔软的心。 试读章节 暖气的热力涨过水雾,直透到窗户的中段,被加热的空气像极清的溪水一样,在那里悬着空缓缓地起浮。窗外的景物透着它涌进眼里,有一股缥缈虚幻的感觉,让我联想到书上说的海市蜃楼。 涌进眼来的,主要是树。也不知怎的,我一看见它们,尤其是像现在,就有一种亲切的感觉。仿佛小时候,那帮坏孩子抢走了我扎的风筝,我掩着被扯破的衣服,一个人低着头回家,抬眼看见了哥哥。又仿佛离开家,第一次在被人们叫做学校的地方,手背后,脚并齐,看完了一天“毛主席”,再次见到了似曾永别了的妈妈。这时间的树,美在简洁。郑板桥的诗里说:“去繁就简三秋树,领异标新二月花”,在我看来,深秋的树,枝上、杈上难免吊着几片枯黄的叶子,风一过来,无力地摆几下,让人不免想起“挣扎”、“垂死”、“惨淡”之类不洒脱的词汇来。而现在,只是疏疏的几枝蹙成爽爽的一束,只是疏疏的几束缀成爽爽的一列,只是疏疏的几列连成爽爽的一小片。树是淡青的,天是淡青的,勉强能感觉到的极远的山也是淡青的。在林子的身后再添一层软嫩如蛋黄,红润如女孩子面色,几乎放出一点光线而影响周围色调的,冬天那种圆圆的落日,在天上再疏疏地抹上几片还是那种淡青调子的云,或是再添上一行疏疏的飞鸟,还像是缺了点什么,我取来碳素钢笔,仿着丰子恺的笔法,在幻想“河边”的窗玻璃上勾了个代表自己的蓑衣老者,持一柄三尺的钓杆——十二岁上,学着古人的样子,根据屋子的特点和自身的癖好,我曾给自己起过一个可笑的号——鸽楼寝翁。 这时候,伴着气喘病人脖管里轰隆隆的痰声,林子那边拱过来一股沉沉的烟。于是树没了,云飞了,鸟散了。接着从死死封闭的窗缝里,渗进来那股甜臭甜臭的饴糖厂特有的味道。这让人求生不成、求死不得的味道,顺着鼻孔钻进脑子,很快干掉了像小鸟一样吱喳蹦跳的想象。我绕着脖子让脑袋转了两转,好叫那味道均匀地散开,略定一定,就看见了黑板。满黑板的数字、公式叫喊着向我的眼睛杀将过来,撞得它一花。 数学张老师正在讲课。像往常一样,她尽忠尽职地尽可能多说,而说得越多,你能得到的就越少。好在认真听的几位,在我看来,是每个字都听得见,一句话也不懂的。 张老师是个女的,四五十岁,很平凡,很随和。清汤挂面的短发,微福的身子。货次的小贩吼不出吓人的价钱,三针扎不着静脉的实习护士态度最好,张老师也从不多跟我们发脾气。课听也可,不听也可,自己看书也可,小憩也可,只是不许大声说话、提怪问题。双方都清楚,彼此只不过是在履行各自毫不相干的义务,你是你,我是我,大家凑在一起或是巧合,或是谬误。 与众不同的只是她那颗大得稍嫌夸张的头,形色暗合ENICA(注:世界上第一台电子管计算机。产地美国,重130吨,占地170平方米,每秒钟加法运算5000次),里面也不知道是怎么回事儿,如果要到对街小铺打瓶酱油,根据地球呈球形的事实,它总会作出判断,命令身子向后转,开步走。 “四的平方十六,三加四是七,对不对?我没错吧?” 虽说上一次听她的课已经是很遥远的事了,但这一句典型人物的典型语言就足以证明一切还是老样子。 我迅速扫了眼黑板,知道结果也还是老样子——黑眼镜向上推推,露出鼻梁两端一左一右暗红色的压痕,透过眼镜的底部再看一遍“三八十四”之类的结论,然后怀疑地问:“不对吧?是不是错了?”接着就是没有同情心的“根号2”(简称“根2”)扣下铅笔盒盖儿。 根2个子很小,所以得了这个绰号。胆子和个子也般配,当众答话的时候,脸会像小姑娘一样变红,嗓子里像含了个热茄子,说不出一句清楚的整话。再加上和我一样瘦,弱弱的身子弯腰时生怕“咯吧”一声折了,所以性子顺和的女生有时打趣说“看在眼里,硌在心上”。 张老师的家里很困难,上有老下有小,丈夫是知识分子,在中国也就是“小姐身子,丫环命”的那种人。忙里忙外,却从不迟到早退,所以上课出些错误也是难免的。而每每像现在这样,根2手抬得高高的,等错一出,就将敞开的铁铅笔盒盖扣下去,扣出吓人的响声。 说实在的,我虽然不赞成这种举动,但我能够理解。很多时候,我们(至少是我)能忍耐一个人凶残、卑劣,甚至下贱,但是不能忍耐一个人的平庸。 “数学课,饴糖厂,God Save me。” 我本应该埋下头来看自己的书,做自己的题,可今天我已经把书合上,不想看了。一个月总会有一两天,不想看书,不想听课,不想说话,不想吃饭,只是一味的厌厌的烦。而且今天和以前又有不同,以前想的是几个人踢一场球,碎块玻璃,出身臭汗,烦也就会和着汗流出去了,可现在想到的却是,女孩子。 我把椅子向前挪了挪,只用椅子两条后腿着地,微微地一前一后,把自己摇起来,心神渐渐摇到俱散,眼光渐渐摇到朦胧灵动,开始偷偷潜游向它想去的地方。 倒不是觉得这种行为有什么值得惭愧或有失体统,只是从小养成的一个习惯,对于自己喜爱的美好的事物,总希望它意识不到我的存在,也意识不到自己的美好。这样就能在这本已难得的美好上面加上一个更加难得的形容一真。比如小时候,蹑手蹑足走近立在翠苇上的红蜻蜓,盘腿坐在地上,盯着它,蜻蜓仿佛看了我一眼,之后就忙自己的去了,像是把我忘了。 就中学生的日常常规,学校规定了二十七条,比袁世凯签给日本的二十一条还多六条。本来这些东西是没人想记,也没人记得住的,但经胡校长抑扬顿挫的女音读出来,其中的两条便在学生中广为流传,成了典故。 “男生头发不可过发髻,女生不可留披肩发、卷发、烫发……” “不许摸嘴红(抹口红),戴食物(饰物)……” 其二是学生们遵守最好的,大家都保证,无论什么时候都不带面包。而关于头发的其一执行得最差,那规定说白了,就是男生要刮出透明度来,留出耳朵好听话,留出眼睛好看书,而女生呢,简单干脆一点,就是“不可留头发”。 像眼睛现在看到的,聪明的女孩子们在条文卡下的窄得不能再窄的允许范围里,像文革里提倡的“粗粮细做”一样,充分发挥了自身的主观能动性,展示出博大的想象力:原来松松散散披在肩上的,用宽宽的果绿色或是宝石蓝色的发夹拢在一起,浓浓地瀑下去。额前疏疏的半帘刘海儿,疏疏地弯着,总让人有一种想吹吹的冲动。脑后的发边,烫一个花再剪半个,让其向内微卷,凸出张红润润的脸。独编的小辫儿顺在耳边,缀在梢上一朵嵌着珠子的藕荷色小绢花……事因难能,所以可贵,在米粒上雕出几头大象是艺术,而给大象身上涂满米粒,无论如何说不上是本事。因此,她们就越发可爱了。感觉中,这头发那么优美地开在她们头上,宛如一朵朵花似的招展,在阴沉的空气里,开出某种向往。每一朵都那么美丽,那么神奇,使她们每一个都美得像天上吸风啜露的天仙,美得让人恐瞋,让人不敢接近。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我对头发就怀有一种特殊的情感,觉得它里面有一种魔幻般的吸引力,像野草、庄稼一样,具有生命,有自己的生生死死,只是寄居在人的身上,与人彼此独立。很小的时候,和妈妈、姐姐一个床睡,手总要摩搓着妈妈光滑极了的头发,才能酣然入睡。妈妈有一次无意问我为什么夜里老揪她的头发,我没回答,找了另外一个极小的理由,和妈妈莫名其妙地大闹了一场。长大了,一个人睡在一张床上,开始的好几天,晚上总是睡睡醒醒,一点也不安稳。有时翻个身,手不由自主地一搓动,没有那种滑润润的感觉,眼睛睁开来,窗外星月恬静地浮在天上,好像知道自己为着什么,向着什么闪烁。和它们一个挨一个地对眼,恍惚就是一夜。后来找了块绸子,毫无用处。一个极偶然的动作里,摸着了自己的头发,之后渐渐在这种摸搓中,又能人睡了,可还是觉着没有以前酣畅、香甜、舒适。P4-9 序言 差一点成了忧伤的仲永 我写《十八岁给我一个姑娘》的初衷是,在我完全忘却之前,记录下我最初接触暴力和色情时的感觉。但是,当我写到三分之一的时候,我发现,已经晚了。尽管我有小时候的八本日记,还有二十三岁时写的一个两万字的中篇小说,但是,我想那个姑娘的时候,心跳再也到不了每分钟一百二十次,手指也不再微微颤抖。王朔写《动物凶猛》的时候,也反复在正文里怀疑并否定自己记忆和叙述的真实性,以致息偃雄心,把一个长篇的好素材弄成个中篇,硬生生结了尾巴。 我想到的补救办法是,全篇引入成年后回望少年时代的视角:书中的少年人偷窥当时周围的世界,写书的中年男子二十几年后偷窥书中的少年。姜文拍《阳光灿烂的日子》,在结尾用了一点点这样的处理:加长凯迪拉克转上建国门立交桥,长大了的混混们喝着人头马X。。看见儿时的傻子骑着棍子走过,傻子对他们的评价依旧:傻×。 《十八岁给我一个姑娘》初稿完成,我换了工作,换了城市。原来在北京的房子大,四壁都是书架。香港的房子比我原来的厕所大点有限,睡了人就不能再放书。我把所有的书装了四十四个大纸箱,四吨多,堆进大哥家某间十几平米的空房。 “地板禁得住吗?”我问。 “没问题。塌了也砸死楼下的。”我哥说。 我大哥赋闲在家,我说:“别无聊,你每年打开一个书箱,全部读了。四十四箱书读完,你就成为了一个幸福的人,一个脱离了低级趣味的人。一个快要告别人世的人。” 在书籍装箱的过程中,我找到自己一堆手稿,搞不清楚是过去的情书还是无病呻吟的文字,反正都没兴趣,飞快收拾起来,免得老婆看见生事儿。有过教训:我一个学计算机的朋友,被老婆发现他大学时代写给其他姑娘的情诗,勒令三天之内写出十首新情诗献给老婆,要比舒婷写得好,诗里还不能有“0”或“1”。 修改《十八岁给我一个姑娘》的时候,我明白,这是我最后一个机会谈论这个主题,忽然想起那些手稿,想找出来看看有哪些素材可以废物利用。于是,二○○四年三月,在我满三十三周岁之前,我发现了一部我十七岁时写的长篇小说:蓝黑钢笔水写满的三百二十七页浅绿色稿纸,封存在一个巨大的牛皮纸袋子里,竟然是个结构和故事极其完整的长篇小说,不可割断,不可截取,《十八岁给我一个姑娘》几乎一点儿也用不上。 奇怪的是,十六年之后,我对这部长篇小说的记忆几乎丧失,什么时候写的?为什么写?当时的情景如何?那个女主角叫什么名字?为什么全部忘记了?我无法回答,甚至那些蓝黑钢笔水的字迹和我现在的字体都有了本质的差别,要不是小说结尾清晰写着一九八九年九月,要不是手稿沉甸甸攥在我手里,我不敢相信这个东西是我的。我心虚地举目四望,周围鬼影幢幢,我看见我的真魂从我的脚趾慢慢飘散,离开我的身体,门外一声猫叫。 我托人将手稿带给出版家熊灿,他说找人录入。他是个有明显窥阴癖倾向的人,在录入之前就偷偷看了手稿。他打来电话:“你丫小的时候,写的小说很有意思。有种怪怪的味道,说不出来。” “我打算友情出让给我的小外甥王雨农,让他用这本书和他七岁的傲人年纪,灭了韩寒和郭敬明,灭了王蒙的《青春万岁》。” “不好。浪费了。要你自己用。简直就是《阳光灿烂的日子》的阴柔纯情版哦。” “你觉得比《十八岁给我一个姑娘》还好?” “比《十八岁给我一个姑娘》真实哦,简直就是活化石,恐龙蛋,有标本价值。你现在和王朔当年一样,记忆都有了变形。嘿,总之,比《十八岁给我一个姑娘》强。” “你是说我这之后的十六年白活了,功夫白练了。日你全家。” “你的孤本在我手上哦,语言要检点哦。毁了之后,没有任何人能再写出来哦。” “北京是个有所有可能的地方,我的手稿少了一页,就找人剁掉你一个指头,少了十页,就剁掉十个指头。” 择了个吉日,我重新校对了一遍。我不相信熊灿的判断,我自己的判断是,优点和不足同样明显。小说语言清新,技巧圆熟,人物和故事完整,比我现在的东西更像传统意义上的小说。对少年的描写,细膩嚣张,是我在其他地方从来没有见过的,我现在肯定写不出。但是,思想和情感时常幼稚可笑,如果拿出来,必然被满街的男女流氓所伤害。 我有过多次冲动,想动手修改这篇少年时的作品,按照现在的理解,掩饰不足,彰显优点。但是每次尝试都以失败告终,稍稍动手就觉得不对劲儿。思量再三,决定放弃修改,仿佛拿到一块商周古玉,再伤再残,也绝不动碾玉砣于,防止不伦不类。等到我奠定了在街面上的混混地位或是四十多岁心脏病发作辞世,再拿出来,一定强过王小波的《绿毛水怪》和《黑铁时代》。随手给这个长篇起了个名字,叫做《欢喜》。也只有那个年代和年纪,才有真正的欢喜。 最后,打电话给大哥,开箱翻书的时候一定留神,要是再发现整本的手稿一定要告诉我。没准儿在那四十四个大箱子里,还隐藏着我少年时代写成的另外三四个长篇小说。幸亏这些小说当时没有在街面上流行,否則作者现在就是另外一个忧伤的仲永。 冯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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