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试图通过社会指标和相关分析的方法,对改革开放以来近三十年中国法律发展的各个方面,包括立法、法律实施、法学教育与法学研究的基本情况及与社会发展的关系进行总体研究,从中央和地方两个层次把握法律发展的基本状况。
本报告具体要达到的目标是:
◆了解全国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法律发展的基本状况,掌握法律发展的基本国情
◆建立法律发展研究的数据库,为进一步的理论分析和今后长期的逐年研究提供基础
◆建立衡量法律发展状况的指标体系
本报告所设计的研究框架包括立法、法律实施、法学教育与法学研究三个领域,其中立法包括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国务院的立法活动;法律实施包括审判、检察、公安、法律服务(律师、公证、基层法律服务、企业法律顾问、司法援助)、行政执法(工商行政管理、知识产权)、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调解、仲裁、司法所、信访);法学教育与法学研究包括大学法学教育、法律职业教育、普法教育和法学研究四部分。
本报告对各个领域的分析大致分为四个方面,即机构设置、人员构成、职权活动和经费收入。其中机构设置反映该机构的内部和外部结构关系;人员构成反映主要工作人员的年龄、性别、教育程度、民族、党派等的构成状况;职权活动表示该机构的主要职能和工作量;经费收入反映该机构的经费来源和收入状况。
本报告试图通过社会指标和相关分析的方法,对改革开放以来近三十年中国法律发展的各个方面,包括立法、法律实施、法学教育与法学研究的基本情况及与社会发展的关系进行总体研究,从中央和地方两个层次把握法律发展的基本状况。
本报告对各个领域的分析大致分为四个方面,即机构设置、人员构成、职权活动和经费收入。其中机构设置反映该机构的内部和外部结构关系;人员构成反映主要工作人员的年龄、性别、教育程度、民族、党派等的构成状况;职权活动表示该机构的主要职能和工作量;经费收入反映该机构的经费来源和收入状况。